地方高校转型中的教师职业风险:成因与治策
2024-01-02郑继兵
郑继兵
(1.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4;2.阜阳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工作、生活节奏普遍加快,不同岗位的职业人士在享受行业领域带来的就业机遇、薪酬待遇和事业成就的同时,也逐渐感受到职业风险带来的烦恼。1986年,贝克(Ulrich Beck)就在《风险社会》一书中告诫人们,人类社会已经步入“风险社会”,“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将成为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1](P20)。这种“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即社会风险,而职业风险就是社会风险在人类社会不同职业领域的渗透与呈现。近年来一些行业领域的职业风险呈现持续高发态势,比如医护职业风险、消防职业风险等,在媒体舆论的助推下,这些职业风险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也吸引了大量研究者进行研究。相比之下,对于教师职业群体,许多人认为,其“工资收入很稳定”“福利待遇有保障”“生活环境氛围好”“拥有超长寒暑假”,这种职业似乎没有什么风险可言。事实上,教师职业也并非一帆风顺。近年来在教师职业群体中频频发生的过劳死、学术不端等事件,实际上已经从不同角度确证了教师职业风险的存在。本研究在对教师职业风险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地方高校转型中教师职业风险的主要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策略。
一、教师职业风险的概念界定
从词根溯源来看,对“风险”一词的理解,直接关系到“教师职业风险”的概念界定。一般认为,“风险”是个外来词汇,由英文“risk”翻译而来,源于拉丁文risicum,原意为暗礁对船员的挑战,在古时候主要指船员出海因风浪可能遭遇的不测,其基本含义为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在今天看来,“风险”一词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风险已经悄悄“渗透蔓延到所有的不确定领域”[2]。然而,对于风险的定义,至今尚未形成适用于各领域的达成共识的定义。斯坦·卡普兰指出:国际上成立专门委员会花了整整4年时间去定义风险,最终却未能如愿,“最好的方法也许就是不要对风险下定义,让每一个作者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定义。唯一需要的就是他们都应该解释清楚自己的定义方式”[3]。
从概念范畴来看,“教师职业风险”属于“职业风险”的概念范畴,因而考察其他行业领域对“职业风险”的界定对于界定“教师职业风险”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和参考价值。本研究以“职业风险”为关键词,通过对中国知网数据库相关文献进行阅读和对比分析发现,既有研究对于“职业风险”的界定大致可归为五类:一是“身心危害”观,认为职业风险是指可能会导致职业人生命安全或身心健康受到危害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该观点倾向于关注风险事故对人的生命或身心造成的危害,代表性文献如王松军等对法医病理职业风险的研究[4],李佳婧等人对医疗职业风险的研究[5]。二是“形象受损”观,认为职业风险是可能会导致职业人形象受损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该观点倾向于关注各种不当行为对职业人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代表性文献如罗金成对新闻发言人职业风险的研究[6],朱伟对审计职业风险的研究[7]。三是“经济损失”观,认为职业风险是可能导致职业人承担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因素。该观点倾向于关注各种执业行为引发的职业人的经济损失,代表性文献如我国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中提到的职业风险[8]。四是“职业损失”观,认为职业风险是指可能导致职业人所从事的工作被替代甚至出现职业消亡的不确定性因素。该观点倾向于关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职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代表性文献如王颂杨对人工智能背景下财会人员职业风险的研究[9],王岚对高职学生就业职业风险的研究[10]。五是“多维损害”观,认为职业风险是指可能会导致职业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经济财产等各方面受到损失或危害的不确定性因素。持该种观点的研究者居多,研究者对职业人的损失面或危害面的考察更加倾向于全面,代表性研究如葛笑如对农民工职业风险的研究[11],郭超等对流动育龄妇女职业风险的研究[12]。
从对职业风险既有文献的考察来看,虽然不同研究者对职业风险的界定存在明显差异,但这些界定都贯穿着对于“风险”概念的基本认识的相通之处,即都关注对职业人可能带来的危害、损失等负面影响。基于此,本研究在上述“多维损害”观的基础上,重新审视职业人的诸多发展维度,兼顾概念的严谨性、统摄性和可推广性,尝试对职业风险作出新的界定,即职业人在执业过程中遭遇各种非自然力引发的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其中,非自然力,是指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条件正常,未发生地震、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事故;危害性事件,即风险管理中常提到的风险事故或风险事件,是指对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专业素养、职业声誉、生涯发展等方面可能构成危害的各种事件的总称。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进一步对教师职业风险概念作出界定:教师在执业过程中遭遇各种非自然力引发的危害性事件的不确定性。通俗而言,就是指在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条件正常的情况下(即未发生地震、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事故),教师在执业过程中在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专业素养、职业声望、生涯发展等方面遭遇各种危害性事件的不确定性。
二、地方高校转型中教师职业风险的成因探寻
(一)社会成因
高校教师的社会人属性,决定了其职业发展必然会受到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首先,地方高校转型可能会引发教师社会人际关系的变化,进而带来教师职业风险。由社会系统理论可知,高校教师不仅存在于“高校”这一学校系统中,同时也存在于“家庭”“性别”等多个社会系统之中[13]。从教师的社会关系来看,教师的人际关系除了师生关系、同事关系之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等多重关系。当单纯的师生关系被其他社会关系冲击时,教师可能就会陷入风险的漩涡。从媒体事件来看,常见的高校教师职业风险事件多发于师生关系突变,其中多数夹杂利益纠纷、情感纠纷、伦理纠纷等问题,也有偶发于同事关系的突变因素[14]。其次,地方高校转型中社会职业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引发教师职业风险。国家推动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政策对地方高校教师转型发展也提出了严峻挑战,若国家政策不能积极稳妥地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可能引发部分教师在职业生涯发展上的风险。再者,地方高校转型中社会职业环境条件的变化可能会引发教师职业风险。现代信息技术在重塑整个社会经济行业领域工作模式和业态的同时,也正成为社会职业发展的变革性推动力量。从既有现状来看,现代信息技术与职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已经对教师职业素养提出了新的挑战,教师专业素养不足引发的风险事件也时有发生;从未来发展来看,由新技术引发的职业替代不可避免地将构成教师职业生涯发展风险,甚至会引发教师辞职等职业退出事件。此外,地方高校转型伴随的外部社会环境及风气的变化也会引发教师职业风险,一些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也为教师职业风险提供了生成空间,甚至会导致学校声誉受损。
(二)学校成因
学校是教师的立身之地、成长之所。高校作为教师职业活动的主要场域,在为教师职业生活提供条件保障的同时,也时刻影响着教师职业发展。在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背景下,诸多学校因素可能成为教师职业风险之源。首先,高校转型发展带来的繁杂的教学科研任务可能会构成教师身心健康风险,成为教师身心健康的潜在威胁。长期的教学科研压力可能会使教师处于“亚健康”状态,引发“慢性咽炎”“颈肩腰椎病”“抑郁症”等各种“职业病”。其次,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学校内部管理调节期内管理失衡的状况可能构成各种教师职业风险滋生的温床。如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到位,可能会出现教师工作场所安全风险事件;师德师风管理不严格,可能会酿成师生关系异化、恶化等事件,其中多数呈现为教师职业声望风险事件,抑或呈现为教师生命安全风险事件。最后,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学校政策制度导向模糊会诱发一些教师职业风险。如学术评价导向不合理(如“五唯”问题),可能会催生教师学术不端、学术造假等现象,即呈现为教师职业声望风险事件;职称评审导向不科学,可能会导致教师职称晋升压力过大、职业发展道路受阻,甚至出现职业停滞或退出等现象,即表现为教师生涯发展风险事件。
(三)个人成因
教师个体在教师职业发展中发挥着主观性、能动性作用。在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背景下,社会层面、学校层面的外部因素对于大学教师职业发展的影响,最终会传递并叠加到教师个体之上,进而影响教师个体发展动机,因而教师个体在其自身职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教师职业风险的个体成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教师个人生命安全意识薄弱可能会构成教师生命安全风险。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对于一些教师的从教场域和实践能力提出了新的诉求,教师可能会直接面临现实条件带来的潜在生命安全风险。假如教师本人平时多培养生命安全意识,多积累安全自救常识,就会在危险来临时有效化解风险。二是教师自我调控能力不足可能会构成教师身心健康风险。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同样会给教师的职业生活增添更多繁忙和压力,教师能否做到自我调节、纾解压力,对于保持个体身心健康而言至关重要,这就需要教师不断增强自我调控能力。三是教师业务能力提升不足可能会构成教师专业素养风险。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对教师的业务能力提升也会提出新的要求,这种要求不仅包括对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升的要求,还包括对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的要求,这就需要教师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加强业务钻研和能力培训。四是教师师德情操养成不足可能会构成教师职业声望风险。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对教师师德也会提出新的要求,这种要求不仅表现在传统师德上,还会表现在与专业实践密切相关的职业道德上。学术不端、师德缺失等违背职业道德的事件,将使教师职业声望严重受损。教师师德情操的养成不仅需要社会舆论的氛围营造和正面引导,更需要教师个体加强自我管理、自我修为和自我提升。五是教师职业生涯管理不足可能会构成教师生涯发展风险。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背景下,教师的职评政策也会随之发生很多变化,教师的职业发展历程同样面临着艰难险阻。从个体发展而言,教师不仅要认真研究其职业角色变化并强化其职业认同,还要精心做好未来职业发展规划和实施管理,尽可能减少职业受挫、职业停滞、职业退出等职业生涯发展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地方高校转型中教师职业风险的治理之策
(一)教师个体策略:拓展教师发展视野,增强职业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教师个体策略,即基于教师个体视角由教师本人实施的职业风险治理策略。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受益者是教师这一主体,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动力源和实施者也是教师。无论是学科知识、教学本领、科研能力,还是教师实践素养,都离不开教师的主动投入和亲力亲为。首先,教师个体要结合高校转型发展实际主动拓展专业发展视野。教师不仅要关注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升问题,还应把职业风险治理纳入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体系。教师成长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教师个体在追求卓越的奋斗历程中,既要重视学习名师名家积累的成功经验,还要认真汲取风险事件揭示的惨痛教训。其次,教师个体要主动增强职业风险意识。风险意识的培养可从三方面努力:一是从转型高校中教师职业生活的具体案例去感知风险,尤其是关注有关教师职业风险的媒体事件和身边案例,增进对职业风险的理解和感知;二是从风险管理学中学习风险知识与方法,要主动学习和掌握风险管理的方法,比如常见的风险识别方法(风险清单法、因果图法);三是从自我剖析中时常省思风险问题,要结合所在高校转型发展背景,主动思考和分析自身可能发生的职业风险问题,比如身心健康问题、学术不端问题等,以个人日志、工作总结等撰写为契机,时常反思和警醒自我。教师个体只有通过时常的学习和思考建立起良好的风险意识,并把这种意识融入到自己的职业生活习惯,才不至于令自己陷入危机四伏的风险之地。最后,教师个体要主动增强地方高校转型下职业风险的预防与处置能力。风险预防是指当感知到风险存在的时候,风险主体采取的有针对性的预防举措。在风险感知的基础上,能够针对性地拿出预防举措的能力,就是风险预防能力,比如当个体感知到存在疾病高发风险时,可采取健康养生的举措。然而,所选择的健康养生举措能否奏效,主要在于科学做好“提前量”,精准施策。风险处置是指当风险事件发生时,风险主体采取的应对举措。处置举措得当,可能会有效减少危害带来的影响;若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后果。比如当师生冲突事件发生时,一定要设法避免冲突事件的正面升级,主动寻求其他力量支援(比如校方、警方等),尽最大可能降低风险事故带来的危害。
(二)组织环境策略:加强多方沟通联系,构建多方协同共治的职业风险管理机制
地方高校转型中教师职业风险的防范,绝不是单凭教师一己之力就能做好的事情,还涉及组织环境变革与治理问题。从媒体事件来看,一旦教师职业风险事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便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甚至会牵出政府、社会、学校等多方的责任。因此,需要考虑从组织环境角度,构建多方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职业风险管理机制。
1.政府应加快教师职业专业化进程。虽然国家在推进教师专业化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努力,如教师专业标准的颁布、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出台等,但时至今日教师职业的成熟化程度依然不够,尤其是地方普通高校、地方高职类院校教师职业的成熟度。此外,教师职业待遇和社会地位的讨论仍是社会舆论的热点话题;师德失范事件频频发生;教师身心健康、生命安全等相关的职业预防、救济政策等,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更有甚者,把教师作为“软柿子”[15]捏的现象也有时发生,教师可能也会成为新闻媒体“爆料”的对象。从未来发展来看,政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优化实施教师职业发展政策,加强社会舆论监管和引导,尽快使教师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成熟的专业化轨道。
2.转型高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风险治理。目前,教师职业风险治理尚未引起转型高校的足够重视。实际上,这是关系高校师资队伍稳定的大问题,反映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短板。教师职业风险事件一旦发生,不仅使教师个人受到伤害,也会使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受到影响。因此,转型高校应主动加强教师职业风险治理,结合自身实际,构建有效的教师职业风险治理体系:从组织架构上,明确教师职业风险治理的职能归属,比如可归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等有关职能部门;从治理任务上,严格教师职业风险治理规范及程序,从事前预防、事中响应、事后处置等不同环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职责,明确责任,加强相应的治理制度建设。
3.社会应营造教师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转型高校教师职业风险的治理,不仅需要高校教师、转型高校和政府的努力,还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和配合。社会力量能够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重要的外部资源和环境氛围。一方面,社会媒体应高度重视舆论的正确导向。“融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无处不在,一些谣言亦随之生成和传播,有的自媒体为了炒作、赚眼球、刷流量,不惜代价制作“假事件”,因此对信息的正确性和导向性作出准确判断尤为重要。媒体在报道教师事件前,既要尊重客观事实,还应充分衡量对教师本人和教师职业可能会带来的危害及影响。另一方面,社会各方要共同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除了媒体以外,家庭、企业、行业、用人单位等,这些都是参与教师职业风险治理的有效辅助力量。公众不应该被极少数典型的负面事件蒙蔽眼睛而丑化教师、侮辱教师,甚至仇视教师,应该以一种积极向善、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态度,共同营造教师成长的良好氛围,协同促进教师职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