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发力”推动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024-01-02廖万霜张桂花
廖万霜,张桂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广东 广州 510260)
今年,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于2023 年3 月1 日起施行。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广东海事局坚持“四点发力”,找准着力点、突破点、切入点、保障点,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推动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一、以厉行节约为着力点,推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新规则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精神的角度出发,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中增加“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和“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规定,在“支出管理”中明确“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推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过紧日子是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作出的科学决策,是党政机关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是全党恪守执政为民理念的“初心”之举。广东海事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过紧日子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不断推进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一是保刚性。积极应对经费紧缺的严峻形势,通过深度挖潜、注重细化分析,抓住过紧日子的关键领域,加大统筹力度、分清轻重缓急,集中财力保人员、保基本运行、保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压减非刚性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有力保障了广东海事高质量发展。
二是压硬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行政开支上打好“铁算盘”、当好“铁公鸡”。通过轻车简从、简化接访、精简会议、规范培训,全局“三公”经费、差旅、培训、会议等支出逐年下降,探索形成了厉行节约的“五严控三节约一盘活”的好经验好方法,即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支出,严控设备购置支出及修缮费用,严控差旅费支出,严控信息化建设、软课件研究和宣传费用支出,严控其他一切不必要的支出,节约日常办公费支出,节约船舶等设备维修运行费,节约伙食费支出,加大统筹力度,盘活国有资产,并在驻粤中直单位进行推广。
三是通共性。盘活统筹各类资源,建立资源共享共用机制。改变拼投入、拼资源、拼消耗的传统管理模式,构建纵向一体、横向集成的智慧监管模式,发挥智慧海事集约发展的作用,向信息化要效率、要效益,努力打造节约高效的智慧海事立体监管模式,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完善VTS、AIS、CCTV、VHF 等信息系统和执法船艇、海事直升机、无人机等装备设施及其综合应用,研发“海事之眼”等监管系统,大力实施电子巡航、无接触监管,减少燃油消耗,降低运维费用,节约执法成本。以政府过紧日子换取老百姓过好日子,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海事事业的满意度。
二、以内控管理为突破点,推动经济运行规范有序。
新规则从内部控制相关要求的角度出发,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中增加了“实施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的规定,在“财务监督”中增加了“按照规定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的要求。
内部控制是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近年来,广东海事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内控建设,努力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制约、有效运行的内控体系,积极创建内控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一是推动“顶层设计”科学落地。坚持“一把手”主抓,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内控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并将其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目标考评工作,扎实推进内控建设。
二是发挥流程控制作用。通过绘制业务流程图、建立风险防控矩阵等方式,分析重点经济活动业务流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对业务流程进行简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分析,形成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共查找出风险点138 个,制定控制措施139 条。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局本级及所属24家单位均已制定符合实际的《内部控制手册》,实行体系有效文件清单动态管理,共制订内控制度300 份,修订制度248 份,废除制度143 份,形成了一套内容协调、有效管用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四是建立权责匹配机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明确各管理层级的权力和责任,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对资金、资产及项目管理等部门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编制权责分工表,制定岗位权责清单,健全问责机制,实现有效制衡。突出关键岗位控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并实行定期轮岗,确保内部控制落到实处。
三、以业财融合为切入点,推动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新规则强化了预算收支、绩效结果应用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现了预算和绩效管理改革新精神,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中增加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规定,在“收入管理”中强调“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在“支出管理”中明确了“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的规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事后核算型财务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财务管理要求,需要改变传统思维模式,将财务管理关口前移,使财务工作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监督转变。广东海事局坚持业财融合协同发展理念,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放到海事事业发展中去布局、去谋划,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推进通航安全保障、船舶巡航等业务信息共享,加强对业务数据的提取利用,推动财务管理与海事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重视事前调研规划。坚持底线思维,联合财务及业务管理部门,对海事执法船艇、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溢油应急设备库等进行深入调研,摸清业务预算底线需求,共同参与绩效计划及目标制定,确保预算数据精准、指标设置合理、目标切实可行。
二是推进事中控制管理。强化各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跟踪绩效完成情况,采取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月度重点督办、年中督查落实等方式,适时调整完善优化,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三是做好事后监督评价。用好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结果运用,形成评估、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探索海事业务与财务管理融合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业财融合下财务管理工作新机制,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科学有效履职。
四、以财会监督为保障点,推动财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规则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原规则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在建工程、举借债务及对外担保、财务监督等内容基础上,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细化、实化,将判断性和倡导性规定修订为较强约束性规定,解决了财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弱化、虚化和边缘化问题,进一步增强政策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近年来,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广东海事局坚持政治引领,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有效监管、专业服务、防范风险”的财务工作理念,加强《意见》宣传解读,组织贯彻执行,强化督促指导,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提升财会监督成效,推动财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财务“三基”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工作建设、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人员能力本领,建立建强财会监督队伍。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建立财会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跟踪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闭环管理模式,加强财会监督成果运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办事,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常态化纪律要求,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营造和保持“利剑高悬”的财会监督高压态势。切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财会违法违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