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枷锁

2024-01-01唐培源

都市 2024年4期

发现脚部开始脱皮是今天下午的事。当时我刚回到家,在门口脱下了那双不太合脚的皮鞋。脚很痒,两只脚都感觉很痒,上午的时候我没有很在意,直到我脱下袜子才傻了眼。

脚底心已经开始脱皮了。前段时间只是感觉走路的时候,脚后跟有一点刺痛,我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今天不但脚底心脱皮了,连脚后跟都有了鱼鳞状的裂纹。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见过被细菌感染的金鱼,一张张鳞片全部炸开,变得像松果一样,让人看得头皮发麻。现在我的脚后跟就是这种情况。

我打来了热水,将脚泡进水里,我拼命地搓洗着两只脚,有一些皴被搓下来,拿起来看,脚底心上还是布满了被泡得发白的死皮。好恶心。

他今天照例回家后拥吻我,问我学校里的事,我笑得很勉强,回答得也很简单。

“我觉得我感染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异样,但没问。站在厨房的灶台前,他将带回来的冻牛排从袋子里倒进盘子,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听到我说这话,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眼镜片上绿色的光点一闪而过。

“怎么?”

“我的脚。我的脚不知道怎么回事。”

他用自来水冲洗了双手,走到沙发跟前来。我当然不想让他看到这不堪的一幕。只是,如果我们要亲密接触的话,这种事总会被发现的,我没办法想象他愣在床上,紧蹙着眉头的样子。等到那时候才让他知道,他一定会觉得十分恶心吧。

“痒吗?”

他用两只手捧着我的脚仔细地看,像一个刚刚完稿的美术生在检查画作的细节。

“有一点疼,好像也有一点痒。是很轻微的那一种。”

他一向是个温柔的人。认识他之前,我以为他是很寡言的那种人,后来发现并不是。他很会说话,或者说很会哄我。晚上睡在同一张床上聊天的时候,他侧身搂着我,让我将脑袋埋在他的胸前,他有一点鼻炎,呼吸声很大,彼此不说话的时候,我能很清晰地听到他的鼻息声。

“真想永远这样在一起啊。”

“这样的话你跟多少人说过?”

“从来没有说过,只跟你说。从前、现在、以后,都只跟你说。”

我却没法像热恋里的女孩那样,全心全意地享受这种爱情。他从前读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女友,我见过那个人的照片,小脸、睫毛很长,是那种看起来就让人想要怜惜的女孩。他长得也很好看:眉毛很浓,大眼睛,肩膀宽宽的,身高有一米八。若说容貌上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他的下牙不太整齐,笑起来的时候,我能看到他东倒西歪的牙齿——我总忍不住去看那些牙缝之间的黄色牙垢。他两年前从某211师范高校的中文系毕业,现在在长沙做文字工作,每个月的工资能拿到一万多,是我能拿到薪水的两三倍。

我不相信这样的人能够跟我一直走下去,若不是毕业之后,他与那个女孩产生了经济上的冲突,他们也不会分开。是因为物质原因没有办法跟她走下去了,他才会转而选择我吧!我看起来那么普通,是一副永远都难以得到关爱的模样,不会对他说“如果你拿不出二十万块的彩礼,我就只好嫁给别人了”这样的话,所以他才会放心地选择我吧。每次想到自己可能在他心中是这样廉价,我都不免会恼火。不过偶尔我也会贪婪地想,他能在我身边多待一天也好。

至少现在我们还是情侣。他一直很关心我,这是我没法否认的事实。

“不会是严重的问题。擦点药吧宝贝,我这里刚好有,对,我记得是治真菌感染的。如果没有用的话,明天到医院去看看吧。”

药膏擦在脚底,凉凉的。他推来一把带轮子的电脑椅放在我身前,让我把脚放在上面。

“先不要穿袜子,看一会儿会不会缓解。”

“要不我今天睡次卧。”

“怕传染吗?”

“嗯。”

他从沙发边又重新走回原来站的位置,才说:“没关系的。别想那么多。”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他家里出钱买给他的。这是一个双层的loft,单层面积只有四十多平方米,一楼是长条形的,进门右手边就是厕所,厕所斜对着灶台,冰箱嵌入所谓“客厅”的墙体,沙发紧挨着一个小小的飘窗。风从窗户的缝隙里吹进来,将薄薄的窗帘吹得瑟瑟发抖。我隔着一张拉开的折叠餐桌,看着他在灶台的水池前用洗涤灵清洁着双手。

他用挂在墙上的洗碗布将手擦干,没有再回头看我,我心里有些失落。

我长得并不好看。大部分人对我相貌的评价是“不丑”,连我妈都是这样说的。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一开始会同意跟我在一起,他偏着头说,你很漂亮,宝贝。

“从来没有人说我漂亮。”

“明明很好看,我就喜欢这样。”

他牵着我的手,在街上一路走过去。我承认自己听到这些话是高兴的,于是一路上,只要有反光的“镜子”,我都会不自觉地打量里面的自己。

我们是去年十一月通过交友软件认识的。聊了大概一个月,他对我说,岳麓山的枫叶好像红了,要不要一起去看?我答应了。那天从上山到下山,我们总共只花了三个小时。十二月的风已经很凉了,他带我走过麓山路,坐在桃子湖的草坪上,我不记得他当时是怎样的神情,因为我始终没有抬头看他,只听到他的声音从我的头顶传来,热烈而浑厚。回去的路上我们已然成为一对爱侣,在冬日已经有些萧瑟的大街上牵着手。

他有一个特殊癖好。在一起后不久,我们一同到常德旅行,酒店里,相较于我的嘴唇、胸部、大腿,他更爱我的脚。他的手从我的脸、脖子、胸脯一路摸下去,最终他捧起我的一双脚,轻轻抚摸着脚面和脚趾,他的脸上的表情渐渐痴了,那种迷离的眼神让我害怕。他的胸脯开始剧烈地起伏,我感觉到他在剧烈地战栗,他微凉的嘴唇吻在我的脚背上。“好美。”他说。

他恋足。这听起来似乎有些变态。但我早就知道这世界上有不少人,有着各式奇特的癖好。有人恋纸,他们用薄薄的纸片在胳膊和大腿上割出血痕,将卡纸、面巾纸塞到嘴里去嚼,享受那种纸张被口水浸湿之后的奇特口味和口感。有人恋残,他们爱慕盲人、瘸子,或者没有手的人,跟他们生活、做爱,在相处中寻找一种“被需要”的心理慰藉。

就像一些男人喜欢女人穿丝袜、留长发一样,他只是单纯地喜欢脚而已,这有什么不能接受?况且,从上到下,我能拿得出手的东西,还有什么呢?与他在一起,我心里一直都是不安的,除了之前我说过的学历和相貌之外,他的家庭也比我好太多了,父母虽说不是公务员,但有固定工作,听他日常的描述,可以看出他的父母和谐恩爱,他是家里的独子。提起童年,他说起的那些儿童文学作家,我闻所未闻,更别说那些到贡嘎山、印度尼西亚旅行的经历了。每回他将这些事情讲给我听的时候,我总会做出认真听的样子,还会笑着说些“真的啊”“那真好”这样应和的话,实际上我的心里早已嫉妒得发疯,等冷静下来的时候,心里又会被一种巨大的悲哀给笼罩住。有的时候他也会在停顿下来的时候问我:“那你呢,以前是怎样的?”

我知道他是无心的,只是礼貌性地询问。我告诉他,十六岁之前,我也是独生女。“但是后来有了一个弟弟。”我是怕他在意的。他只“哦”了一声,我马上把头低下,脑海里是家里那栋贴满白色瓷砖的三层小楼,一楼是那个男人的建材店,他常年坐在店里,带着护目镜和手套,用砂轮切割钢材,橙红色的火星子溅得到处都是。我妈怀里那个每天都在尖叫和号哭的孩子是他的儿子。我没告诉男友这些。

恋爱后,我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为了跟他约会,我学着逛服装店、鞋店和首饰店,想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糟糕。可惜的是,真正能供我支配的钱并不多,我只好去大学附近,找那种价格相对低廉的服装店。如果不是那次他在场的话,我是万万不会买下那件价格七百块的双面羊绒大衣的!那件衣服穿上身的时候,我已经在心里大喊不妙了,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忽然变得那样炙热。“我就说会好看吧。”店员帮我捋顺衣服的后摆。“嗯,好看的。”他说。我看着镜子里那个面色暗黄的自己,被这件驼色的大衣衬得十分光彩照人,我假装无意地翻看了吊牌,心一下子就被揪起来,我真后悔跟他一起走进这家店啊。“我来付钱吧。”他拉住我的手,捏了捏。我上前盖住柜台上的微信二维码,摇了摇头,笑着说,还是我自己来吧。当时的笑一定很生硬,我背过身去,用自己的手机付了钱,还要假装大气地让店员帮我打包起来。这一切只是为了不让他看轻我。

那天晚上我妈给我打来视频电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家里联系了,连找了男朋友也没有跟他们讲。她看起来更老了,四十出头的年纪,看着像五十多岁了,她的脸上布满核桃般的皱纹,一片一片的黄褐斑从颧骨一直延伸到脸颊,她已经有了白发,镜头里,她穿着一件灯芯绒的、老妇款式的花上衣。

谁能想到多年前,她曾任性地和男朋友私奔呢?家里人不同意那门婚事,她的肚子却一天天大起来。一路不停歇地跑到广东去,孩子生下来没多久,那个男人就没有音讯了。后来她带着我跟了一个广东佬,天南海北地四处找裁缝和洗碗工的工作干,那些日子我记不清了,只知道她每天都不会回家,小学初中,我来来回回地换学校,最后她把我寄送到外婆家去,像一件从广东发货的商品。等到她再回家的时候,她让我叫另一个陌生的男人“爸爸”。

不知道她花了多大勇气,说想我了,我没有说话,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我才说了一句“我挺好的”。镜头外有小孩子的声音,咿咿呀呀地不知在说什么,然后我听到他尖声地喊着“妈妈”,一声比一声高,之后便传来驴一样的哭声。想我,能有多想我呢,这个家不是我的,从来不是我的,“家”这个概念对我而言,从很早以前就变得十分模糊了。

他是八点钟到我宿舍前来找我的。我刚挂掉了家里的电话,他发消息叫我下楼。夜晚的小学已经沉寂下来了,我跨过整个操场,快步走到校门口,他在路灯下朝我跑来。夜晚的这条街没什么人,他说带了礼物给我,我看到一条金黄色的项链从他指尖漏下来。“路过金店,觉得这个很配你,嗯,也很搭那件大衣。”他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我不明白面对我这样的人,有什么害羞的必要,但我的心脏却像一个被捆绑住施以火刑的犯人,疯狂地在我的胸膛里寻找出路。眼泪将我的视野一下子蒙住。我抱了他一下。

他从来没提出过要住在一起。这件事是我提出来的。我的大学是在长沙一所不知名的二本院校读的,大学一毕业,我就应聘到一家普通的小学当语文教师。我并不热爱这份职业,但不知道除此以外我还能去做些什么,至少这里提供三餐和住所,每天机械地上班下班就好,不需要我再花额外的精力和金钱在温饱上。

与我一同住在一间教师宿舍的女教师跟我一样不是本地人,不同的是,她总是摆出一副高傲的样子,人缘却比我好得多。或许她从来没有听过“一定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啊”这种教导吧,她总是向我炫耀她那个军官男友,展示她带在左手中指上的订婚钻戒。我不知道那只戒指是否是真的,只知道她洗澡睡觉也都戴着。我不喜欢她。每天早晨她总是很早就醒来化妆,晚上很晚了还在打电话,她每周都要去做延长美甲,戴着尖尖的长长的指甲(后来她因为美甲的事被同一个办公室的老师举报)。她在手机屏幕上打字的时候,总会发出笃笃的噪声。

如果没有跟他在一起,我是绝对不会有搬走的想法的。我买来了消音耳塞和眼罩,这没什么,人生总需要一些忍耐的。可他的爱似乎让我耐力变差了,熄灯之后,我总会想起他。

“我们出去住吧。”

“今天吗?”

“不,一直一起住吧。”

提出这种要求,我也有想过他会拒绝我,甚至想过,他最好拒绝我,不必事事都依着我、听我的话。这样我才能心安理得地想,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爱对我来说遥不可及。

“那我周末来接你,行吗?”

他犹豫了一下。我却因为这片刻的犹豫生气了。

“不,不,为什么要等到周末?明天就来。”

为什么要说这话呢?因为可笑的自尊在作祟吗?他说过第二天有重要的书稿要完成的,我却让他感到为难,我究竟在试探什么呢?他也许会因此而讨厌我。

第二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刚下,他的电话便打进来。

“先住到我的房子里来吧。如果觉得不适应,等到我们空闲的时候,再去看新的房子。”

后来我们一直住在那里。

一开始分开两个卧室睡,我要求的,为了我微薄的自尊。隔着透明的楼梯间,我看到他卧室的门紧闭着,我很希望他忽然抱着被子,走出来对我说,晚上寂寞,有点想你。这种想象属实有些矫情,这样的场景也始终没有出现。最先忍不住的人也是我,难道我看起来是如此的不堪,一点魅力都没有吗?一周后的某一晚,我主动爬上了他的床。他睡的次卧没有窗户,房间里很暗,我伏在他的胸膛上听他心跳的声音,他的手抬起来搂住我。也就是那天,我摸到了他肚子上的那道疤。

“车祸留下的。差点死在十三岁。”

感觉到我手指的停顿,他说。

他翻身坐起来抱住我,过了一会儿将卧室的灯打开,我从未见过他那样羞赧的模样,那条疤就像一条粉色的大蜈蚣,狰狞、丑陋。

“很难看吧。”

“疼吗?”

“已经不疼了。”

像下定了某种决心,他用大手罩住我的手背,领着我去摸他大腿上的疤和藏在额角的疤。他就在那时不再完美无缺,相较于心疼,我的心里更多的是卑劣的窃喜。原来我们都是丑陋的人,一个拥有丑陋的身体,一个拥有丑陋的心。他微微冒出胡茬的下巴摩擦着我的后颈,我环住他的脖子,朝着他的嘴唇吻上去。那是这么久以来,我们之间最缠绵的一个吻,在这个吻的间隙,我甚至有一瞬间自信起来,心里想,或许配不上对方的人,是他呢?如果他知道自己主动袒露伤口,只会得到伴侣的轻视,他会是什么心情呢?

有一天,我在他的书架上看到一本很特别的杂志。怎样的特别呢?它的封面很有风格,是一位穿女装的男性,高颧骨、薄嘴唇、小麦色的皮肤,穿着一身白色的蕾丝洛丽塔,他的小腿细而匀称,脚下是一双黑色的玛丽珍小皮鞋。我说它特别,还因为这本书质量并不太好,书页切割得不算整齐,书脊上的胶也粘得不算精细。像从前上高中时,发的老师自制的练习册。

“那是上大学的时候跟文学社几个人一起出的杂志。”

“你的文章也在上面吗?”

“嗯,刊了几首歪诗上去。写得不好。”

他是喜欢看书的,学中文的都会喜欢看书吧,他的书架上摆满了国内外的小说、杂文,还有一些诗集。

我翻开那本杂志,在目录里寻到他的笔名找过去。写得确实不怎么样,几首烂俗的现代爱情诗占了杂志的三个版面。

他坐在一旁看手机,余光却瞄向我这边,我忽然觉得他有些可怜,所以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将那些诗一一读过去。

“啊,写得真好。”

他凑过来看。

“你看这个句子,‘夏天的风和她的微笑’,还有这个词,多有感觉啊。”

他笑起来,很腼腆的样子,很可爱。他笑这是他鲜有的,不自信的时候。

“你别取笑我了。”

“哪有!”

“大学的时候,我们文学社的几个人都喜欢写作,却都没有自信,然后就有人说,不如我们自己出一本杂志吧,只刊我们自己的文章。”

“那你一定是写得最好的人吧。”

“说不上好,现在看来自己更适合写公文吧。只记得那时候写了很多。但杂志却办了几期就因为资金问题停刊了。”

我们俩都沉默下来,我识趣地不再谈他的文章,反而将杂志翻回封面,问道:“封面上这是谁呢?”

“文学社的同学。”

“拍得真好看啊。”

“嗯。当时很痴迷照相。这张照片也是我拍的。”

我侧身靠进他的臂弯里,说:“会拍照的诗人很有魅力啊。”他低头看了我一眼。

之后的日子,他开始经常给我拍照,他笨拙地赞扬我新买回的衣服,教我摆出各式的姿势,脸上却没有那么惊喜的表情,我总觉得他是在刻意而机械地夸奖我。对此,我没有那么开心,面上倒也笑着反问:“真的吗,真的很漂亮吗?”

他最爱拍的是我的脚。这至少证明我之前的猜测没有错,他买来了各色的指甲油,帮我把它们仔细地刷在脚指甲上。他让我半趴或半躺在床上,将两只脚翘起来,用摄像机从各个角度拍摄。拍立得将相纸缓缓吐出,脚的轮廓渐渐在相纸中央显现。

“真好看啊,真好看啊。”每当这时候我才会觉得这是他发自内心的赞叹。

他还是会时不时写几首歪诗给我看,我读诗的时候,他就将我的脚拉到他怀里,反复摩挲着。

我第一次感觉我的人生安宁幸福,至少目前是这样。但现在,我的脚却得了这样的病。涂了药之后,那种皮下瘙痒的感觉没有了,我只感觉到脚底黏黏的。希望不是什么大问题,最好明天一早起来,破损的皮肤就已经痊愈了。

我早早就洗了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手机屏幕被我唤醒,煞白的光打在我的脸上,有意无意,我点进了一个叫作“病友之家”的论坛,我看到里面有人说,真菌感染是好不了的,一旦染上,就会反反复复地好,反反复复地得。我随意划动着屏幕,心却在漏跳了半拍之后,砰砰地跳进了我的耳膜里。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如此丑陋又顽固的病?!原本的皮肤因此而变得霉烂,连名字也让人觉得心里疙疙瘩瘩,什么“足癣””脚气”,这样的词语让我读也不愿意读出来。让人幸福的生活那样不易得,为什么可怖的病痛和悲伤却会反复找上门来,扼杀你所剩无几的快乐?放下手机,我想起中学时期班里的一个女生,或许是因为激素分泌旺盛,她长了满脸的痘痘,她的五官比较扁平,班上很多不怀好意的男生叫她“趣多多”。那些带着白脓的痘痘从皮肤下面钻出来,一颗一颗紧紧挨在一起,挤掉又长,挤掉又长,轰轰烈烈,一茬又一茬,血印、白痘、褐色的痘坑密密麻麻,看得人汗毛直立。我不禁想象自己的脚会一层又一层地脱皮、开裂,最终像一截棕色的老树根,那些真菌蔓延着,就像树桩的裂隙中长出的灰白色的毒蘑菇。到时候我会变成一个怎样的怪物啊?穿着鞋子还能够掩饰,但一回到他的身边,顷刻间就会露馅。我觉得脚跟处又瘙痒起来了。

我不禁想起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上课的时候有些女同学在我身旁窃窃私语,说着如果能有一次重生的机会,是愿意做短命的美女子,还是做普普通通却有漫长一生的女人?那时候我就想,大家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吧。不够漂亮的人,会收到太多恶意。美丽的人只需要眨着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睛,就能让人为之让步,而我这样相貌平平的女子却需要拼上一身的力气,弄得狼狈不堪,才能勉强过关。生活中很多小事都是如此,假如我与我从前的女室友一同到校长办公室去请假,她总能笑着走出办公室,而我却注定只能是灰溜溜的那一个。即使总是保持着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也会有男同事腆着脸到她跟前说,今天换了新香水吗,闻起来似乎有些不一样了——命运从一开始就多么残忍啊,如果我够美丽的话,我也不需要将所有的精力全放在这一双脚上,只为了留住这么多年来出现的,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男人。想到这里,我几乎要痛哭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已经醒了。房间里的床有三面是靠墙的,我想悄悄到楼下有光亮的地方去,下床的时候却因为踩空,发出咚的一声响。他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看着扁着嘴的我,慌忙问,怎么了?怎么了?

脱皮并没有好,脚后跟上的“鳞片”仍然参差不齐地排列着。我抱着腿坐在床上,他将滑下鼻梁的眼镜往上推了推,从枕头下面摸出手机来说:“今天去一趟医院吧。我先请一下假,我看看,应该挂哪个科呢?”

洗漱完毕后,时间才刚刚七点钟,我又在门口穿上了那双小皮鞋,眼泪却一下子下来了。“都怪你没有给我买好一点的鞋子。”我第一次这样任性地发脾气,他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让我的拳头不断地落在他的胸前。

“我们从医院回来就去买好吗?”

我是想让他安慰我的。因为我想听他一遍又一遍地保证会永远爱我。但如果真如他所说,就算我的脚变得这样不堪,他也会永不变心,我反而会怀疑他是否隐瞒了自己身上不为人知的病症。这样一个优秀健全的男人,怎么会为了我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家伙浪费自己美好的青春?

“不会是什么大事,会好起来的。”

他帮我系上鞋带,打开房门。

我要跟他分手。在他决定甩掉我之前,我一定要比他更先做出反应。免得我那颗玻璃一样的心被摔得粉碎。在电梯前,我这样想着,却不自觉地挽住了他的胳膊。

“我不要坐地铁。”

“我来打车,好吗?”

皮肤科外面的走廊里人很多。刚刚到上班时间,两边的长椅上已经坐不下了,他陪我站在诊室门口。喊号很慢,外面的人一直不见少。“前面还有多少人?”他展开手里的纸质单据看了一眼,又急忙从裤子口袋里掏手机来看。“三个。”他说。

我的心静不下来。医院里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密密麻麻的人让诊室门口的空气变得浑浊而燥热。

“你看这个视频,有人说这种病严重的话会截肢。”我将手机拿给他看。

一个护士抱着一张夹着表格和资料的蓝色塑料板从走廊的另一端走过来。

“让一下。”

她打开诊室的门,有人趁机往里面看,我也瞄了一眼,只看到一袭白色的纱帘随着门开关的动作晃来晃去。

过了一会儿,里面就诊的女孩出来了,她戴着口罩,右胳膊的长袖高高地挽起来,我看到上面长满了密密麻麻、凸起的红色疹子,让我一瞬间想起了福寿螺的卵。那些疹子长满了她的整条胳膊,一直延伸到她的脖子下面。

她飞快地放下了袖子,低着头,隐入人群里面去了。我将他的手抓得更紧了。

“到时候进去会脱鞋吧,我忘记换新袜子了。”

“没关系的,医生都戴了口罩,她不会说什么的。你看这双皮鞋好不好?我们买下来试一试吧。”

我没有搭话,眼睛痴痴地盯着那扇白色的门。如果不能有一双健康的脚,再好的鞋子又有什么用呢?

“哦!到我们了。”

病房里出来一个由妈妈带着的女高中生。

“不要用手抠了,回去把药抹上。”女人高跟鞋的声音渐远了。

“去吧。”

“你在外面等我。”

“好,不会有什么事的。”

我坐到医生面前,她正在电脑上找我的挂号信息。护士把我带到靠窗的一张床边,我撕开鞋上魔术贴的声音很刺耳。

“你感觉不到疼吗?”

“有一点。”

“那怎么不抹一点保湿的东西呢?”

“什么?”

“涂脸的面霜也可以,便宜一点的可以用一点凡士林。总之好好保湿就不会再开裂了。”

“这是正常的吗?”

医生坐回诊台后面,斜睨了我一眼。

“稍微注意一点就好了,不要久站或者长时间行走,不然可能引起进一步发炎。”她撕下一张单子给我。

回去的路上,路过商业广场,我停下来,看着橱窗玻璃里倒映出的,两个人牵着手的影子。

“现在高兴了吗?”

我抱住他,他笑了起来。

责任编辑 梁学敏

作者简介:

唐培源,2001年生,现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创意写作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