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激发的关键制约因素与提升策略研究
2024-01-01张辉熊鹏
摘要: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提振消费信心对于保就业、促增长意义重大,而激发农村地区居民的消费潜力又是其中最关键和最薄弱的一环。对统计年鉴的面板数据、“四市七地”的问卷调研和多地基层深度访谈等数据的综合研究分析表明:近年来湖北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观念都得到持续改进,但居民收入偏低、社保水平不足、人口老龄化、消费环境较差和消费期望未被满足是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几大关键因素,而通过区域优势产业升级带动农民增收、利用互联网等新业态支持农产品创新、加快推动农村市场物流信息流通等举措能够进一步激发湖北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
关键词:农村居民消费;消费结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
中图分类号:F320"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编号:1003-8477(2024)05-0075-09
近年来,消费已成为拉动中国经济三驾马车中的主力军,其贡献度已超过了投资和出口。这也意味着消费潜力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激发是促进国家和区域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但在中国整体消费水平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广大农村地区的消费乏力却始终是一个薄弱环节。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对于维持中国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不仅是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之后解决“三农”问题,着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抓手,更是缓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性失衡、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针对这一重要问题,本研究以湖北农村地区为对象,充分融合宏观统计数据和问卷调查等不同研究方法的优点,以期更全面和准确地掌握湖北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观念的现状。在上述量化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宜昌市、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等“四市七地”农户和基层政研室、商务局和邮政公司等基层单位的深度访谈,更深入地了解农民和基层干部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并希望通过上述多类型的研究得出更切合真实情况和更具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已有研究评述
为系统性回顾对于中国农村居民消费的研究趋势及现状,在“中国知网”和“Web of Science” 上以“中国+农民消费”为检索式,可直观看出关于这一研究领域的文献数量变化情况,具体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这一重大政策出台前后,该领域的研究呈现井喷式发展。主要原因在于2009年中国经济遭遇了较大的内外部困难,对农民增收和消费提升的研究顺应了这一时期的要求。近10年来该领域文献的数量虽然有明显下降,但在近期已呈现稳步增加的态势。显示出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已有更多的国内外学者将目光重新投向了农村居民消费问题上。
已有的研究主要分属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和提升策略三个领域。对于中国农民消费问题,一个普遍被接受的观点是:激发农村消费潜力能够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持续的动力。虽然中国各区域农村消费水平的异质性极其明显,但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始终是正向的,且这一作用已超过了投资和出口,成为了最主要的经济增长引擎。[1](p72-85)[2](p92-95)[3](p108-120)特别是农村消费结构的升级对于整体经济结构的转型贡献最为显著,[4](p137-140)其作用甚至超过了城镇居民消费。[5](p77-83)在城乡二元结构中,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在空间上会受到附近城市的明显辐射,同时其对城市企业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提高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影响效应在中国不同地区和不同省份是截然不同的,区域的不平衡性非常突出。因此,各地区在进行相应政策设计时不能照搬发达地市,而是应该立足于自身资源禀赋、经济结构水平和比较优势。[6](p67-76)
在关键影响因素的研究方面,学者基本形成的共识是:伴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农村消费水平与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仍然是制约农村居民消费潜力释放的关键性问题。[7](p103-115)当前中国农村消费水平增速明显放缓,特别是食品等生活日用品等增速明显回落,具体的原因和制约因素包括城乡间市场要素分布不均且流通不畅;城乡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村相对落后的基础设施也妨碍了资金和技术等关键性经济要素从城市向乡村的溢出,从而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可持续性增加。[8](p123-131)此外,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保体系亟待完善,导致农民由于担心自然灾害或疾病等不确定性事件而不敢大额消费,这一问题在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更为明显,从根本上限制了农村消费潜力的释放。[9](p71-74)最后,农村地区的治理能力普遍不高、治理效率普遍较低,且相应政策的设计和执行水平有限,经营类人才非常稀缺。[10](p135-144)而这一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地区产业的发展和升级,使得非农产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受阻,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面临很大压力。
在制定相应的提升策略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解决之道和政策的设计方向在于:技术创新引领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是基础,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形态所促进的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关键,而城乡共建共享的畅通市场机制则是保证。随着信息科技等技术的高速发展,农副产品的劳动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基本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实现了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提高,由此所带来的农民收入的增加是农村消费水平提升的基础性条件。[11](p82-92)此外,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数十年高速发展,农业产业结构正在向非传统农业快速转变,基于农产品的深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产业转移也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大潮中得到迅猛发展。这种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也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强大的动力。[12](p95-101)乡村振兴战略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原有城市规模的扩大,大量农业人口移居到城镇也促使城镇规模不断扩大。这不仅在根本上改变了城乡传统的二元分离的市场结构,更使得农村市场的规模和商品的多样化程度得到了根本的改变。农村产业振兴与周边城市的产业结构转型已逐渐一体化,各类市场要素在城乡间的流动日益频繁,极大提升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水平。[2](p92-95)
如上所述,学者们对于中国农村消费问题已经开展了多维度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研究方法上,主要以理论研究为主,但实证分析类、问卷调查和质性分析类研究成果有增加的趋势;研究层级大多集中在国家级和山东、[1](p72-85)山西[13](p55-59)等少数省份,且针对湖北农村居民消费问题的高水平研究文献大多在十余年前。[14][15]考虑到中国区域发展的极度不平衡性,以及各省份之间显著的异质性,各地的政策设计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过度学习”其他地区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可能是弊大于利的。因此,在湖北着力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大背景下,对于湖北省农村居民消费问题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更具可操作性的湖北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激发策略与路径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二、湖北农村消费的现状分析
(一)消费数量不断增加
湖北是农业大省,自古以来就有“湖广熟,天下足”的美誉。近20年以来,随着城镇化、农业经营适度规模化与现代化等进程的不断推进,湖北农村人口开始逐年不断地向城镇转移,乡村常住人口已由2000年的3360.89万人、2010年的2879.26万人人不断下降至2015年的2504.97万人,随后又逐年下降至2020年的 2143.22万人,年均减少73.61万人,年均人口下降率为2.91%。乡村人口的不断减少对湖北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与此同时,伴随着湖北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上升,以及乡村数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消费环境、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等却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如图2所示,除去受疫情影响,2020年湖北农村居民的各项消费性支出以及总支出都较上年有一定程度下滑以外,2010年以来,湖北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已经由2010年的4090.78元,逐年上升到2019年的15328.02元,年均消费支出增幅达到1248.58元,年均消费支出的增速为15.81%,呈现出明显的伴随着收入水平的逐年上升而上升的耦合变动趋势。[16]
具体到消费支出的8个方面,如图3所示,2010年以来湖北农村居民无论在食品消费、衣着消费、居住消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交通通信消费、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医疗保健消费,还是其他商品和服务上的消费支出水平均呈现出逐年增加的态势,且这种上升体现在消费的各个方面。
(二)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随着消费支出水平的不断上涨,湖北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下图4所示。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外,从2010年到2019年期间,湖北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比重均呈小幅下降态势,整体约下降了7个百分点。具体来看:其一,湖北农村居民的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由2010年的43.10%,下降到2019年的27.16%。相应反映湖北农村居民生活消费质量的恩格尔系数也由2010年的28.76%逐年下降到2019年的15.72%,说明湖北农村居民生活正从“小康”奔向“富裕”。[16]其二,尽管偶有波动,湖北农村居民在居住、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消费这几个方面的支出占生活性消费支出的比重都呈现出明显递增的长期趋势。衣着消费支出占生活性消费支出的比重变化不大,一直维持在5个多百分点。这说明湖北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侧重点已发生转变,正从注重温饱的“实物消费”逐步转向注重“精神”消费,追求生活品质提升的满足。其三,湖北农村居民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方面支出占生活性消费支出的比重大致都呈现出小幅下降的长期趋势。这说明近年来湖北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处在不断优化和升级的阶段,且升级的速度正在加快。
需要指出的是,在湖北农村居民的消费质量和生活品质得到快速提升的同时,非生活性消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则呈现出先明显上升、后逐年小幅下降的趋势。整体来看,湖北农村居民用于婚丧嫁娶等各种形式的人情往来的非生活性消费支出的比重与十年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增长了约7个百分点,且近五年一直维持在四成以上。这说明各种非生活性消费支出的压力正随着湖北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而“水涨船高”。
(三)消费观念不断转变
近年来,随着农村交通通信设施以及物流体系的不断完善,湖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线上购物、线上出售各类农产品或者乡村旅游服务早已不是新鲜话题,直播带货等新型电商模式也开始在湖北农村地区迅速发展。受2014年以来湖北省政府“快递下乡”“消费扶贫”和“数字乡村建设”等多项利好政策的推动,湖北农村地区乡村人居环境和居民消费环境得到不断改善。截至2022年,湖北全省已累计建设了30875个村邮乐购站点、302000余个邮乐小店,乡镇邮政服务网络覆盖率已达100%,基本已经实现了“村村通快递”。[17]便捷的网络和物流条件,极大地扩展了农村居民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资源种类,消费的时间和空间形态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同时,在线下消费场景中,得益于政府不断强化的市场监管力度和各类针对农村消费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早期农村一度猖獗的制假售假行为得到了根本性遏制,极大地增强了农村居民的消费信心。在其他方面,除受疫情影响,2020年农村居民的交通通信支出略有下降外,近十年来湖北农村居民的年交通通信消费支出基本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具体如图5所示。且自2017年以来,增幅开始加大,同比增速均超过10%。由2015年的1218.42元,逐年递增至2019年的2228.83元。表明湖北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在“互联网+”“数字化”的影响下转变快速,数字化相关的消费、日常生活的数字化程度正逐年上升。
三、制约湖北农村消费潜力的关键因素分析
已有研究在对区域农村消费的关键影响因素研究中大多基于宏观面板数据或理论分析。为更准确地获取微观层面的数据,特别是普通农村居民对于消费环境、水平和困难的个体心理感知,本研究选择湖北“四市七地”开展实地调研,共回收有效问卷511份。其中宜昌市宜都市农村地区抽取76份样本(占比15%),荆州市松滋市抽取64份样本(占比13%),荆州市沙市区抽取43份样本(占比8.4%),鄂州市梁子湖区抽取29份样本(占比6%),孝感市孝南区抽取样本98份样本(占比19%),孝感市孝昌县抽取105份样本(占比21%),孝感市汉川市抽取96份样本(占比19%)。511位被调研者的年龄主要集中分布在41—60周岁间(占比59.3%),其学历层次主要分布在初中和高中(中专)(占比76.7%),具体如表1所示。
根据已有理论研究成果,设计了相关问题以调查制约农民消费意愿的若干原因。如第7—18题调查农户家庭消费支出的水平及领域,第19—22题调查农民个人及家庭消费支出动力不足的具体原因,第24题调查本地农村电商物流基础设施的情况等。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1.被调研农村居民在“生存型”消费如“食品、就餐”“衣着”“家居耐用品”等项目上绝大部分选择3000元以下。在“改善型”消费上的支出水平普遍不高,绝大部分选择低于2000元。 但需要指出的是,湖北省农村地区居民“亲戚、族人及朋友间人情往来花费”的统计数据显示,接近一半(统计频次222)的被调研者其每年在“人情往来”消费上的支出高于4000元,如图6所示。
2.制约湖北省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核心因素是收入偏低。被调研的样本中230位选择“完全同意”将消费动力不足原因归为收入偏低,若包含一般和同意选项,则选择支持该观点的比例超过80%,如图7所示。调研访谈中,部分农户期望政府通过多种途径为农村居民创造就业机会、提升农产品价格、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此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3.制约湖北省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主要客观因素是社会保障水平不高。超过一半的被调研者(占比50.49%)选择同意和完全同意其家庭消费支出动力不足是由于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如图8所示。在调研访谈过程中,许多被访谈者谈到一个期望是政府能够提升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及退休金的额度,以降低其后顾之忧,从而最终可以提升其消费意愿和动力。
4.制约湖北省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另一客观原因是人口群体偏于老龄化。511份样本中有231位(45.21%)被调研者认为湖北省农村地区居民消费动力不足的另一个客观原因是农村人口群体偏于老龄化。实地调研也发现湖北省农村地区的青壮年人口外出打工导致的“空心化”现象非常突出,一般留守在家以老年人、妇女及婴幼儿为主体。
5.制约湖北省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主观原因是消费期望提升(相关商品品质未达预期)。511份样本中“一般”及以上选项的被调研者为287位(56.16%)。通过上述统计结果以及实地调研发现,随着农村地区基本生活水平逐渐对标城市生活水准,湖北省农村地区居民对于生活质量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劣质的商品在农村消费市场被逐渐排挤。特别是随着在线购物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农村地区的老百姓对于信息的获取和掌握越来越便捷,对于消费产品的质量要求也在逐步提升。
6.制约湖北省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另一主观原因是对消费环境的评价较低。对于农村市场信息披露及时性、农村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费金融服务、农村在线消费服务、农村消费者权益保障等5条评价的平均得分为2.97,评价中等偏下。其中,仅对农村在线消费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评价稍高。
四、激发湖北农村消费潜力的政策启示
在上述实地调研和结论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为使政策建议更具有可操作性,特地针对基层行政人员开展了深度访谈。2022年10月12日—27日,联系和对接了鄂州市、宜昌市宜都市、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市松滋市、荆州市公安县、孝感市汉川市、孝感市孝昌县等市(县)委政研室、市(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国调队、供销社、邮政公司以及涉农市场主体(电商企业等)共计开展了五场座谈会,并实地走访和调研了汉川市里潭乡、鄂州沼山镇沼山村、宜昌宜都市潘家湾吕家坳村、荆州沙市岑河镇木垸村、松滋市南海镇横岭村、荆州市公安县崇湖渔场(国家湿地公园)、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孝昌县邹岗镇等八个具有代表性的村镇。根据对访谈资料的总结和归纳,就促进湖北农村消费结构升级、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出以下政策设计和执行的建议:
(一)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收入
激发消费,增收先行。要坚持把农业产业升级作为农民增收的第一支撑,夯实激发消费的基础。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园、绿色产业带,创建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强做大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全产业链条,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和乡镇,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努力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链条,推动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积极构建商贸大物流体系,推广标准化托盘,发展智慧物流,让农产品能够走得出去走得更远。积极开发种植业绿色高质发展文化元素,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繁荣农村新兴产业,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省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加快建设乡镇村公益普惠学前教育机构,构建乡镇村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政策,巩固落实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中小学布局,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使农村乡镇的适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学,并享有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村卫生室提档升级,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让农村居民就近能够看得好病、看得起病。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实现人人“住有所居”。
(二)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大数据+现代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旅游+现代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坚持用市场化理念和工业化办法,促进农业产品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推动农村由卖原材料向制成品转变,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打造粮油、蔬菜、畜禽、水产、茶叶、林果、中药材、食用菌等全产业链。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作物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推进农业产地环境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打造“一县一品”“一乡一业”“一业一品”。推进“农业+”业态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电子商务、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示范,提升“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影响力。加快建设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提高农村创业创新水平。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培养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三)补齐农村市场体系短板
加快构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对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鼓励传统农村商贸企业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发挥好邮政普遍服务的优势,发展第三方配送和共同配送,持续实施“快递进村”工程,畅通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打造现代化农产品流通链条,深入开展“农超对接”工程,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稳定长期的产销关系,推进鲜活农产品产地直采直销,实现农户增产的同时增收。加快布局“仓配一体”,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做大做优农村电商平台。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对农民、合作社和基层政府人员等进行技能培训,增强农民使用智能手机的能力。建立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从城镇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到农村发展。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持续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鼓励供销合作社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力度,发掘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
(四)完善农村消费金融服务
坚持科技引领,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内外数据资源,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为农户精准画像、主动授信,提供综合服务,拓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快推广手机银行,加强县域移动支付场景建设,将金融服务与农户生活消费、生产经营、农村政务等场景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在“硬件”方面,拓展线下和线上消费金融服务网络,包括乡镇上的手机专营店、农村地区的家电专营合作社等具有线下网点分布与服务优势的门店以及线上的App移动平台,从金融服务网络、场景开发和建设以及产品和服务设计上下功夫,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消费金融服务。在“软件”方面,通过规律性的金融机构下乡活动,加强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理性消费、防范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普及,提高当地居民的基础金融素质和基层金融从业者的服务水平,提高现代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的可获得性。
(五)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强化乡村市场环境治理,对农贸市场和集市进行整顿,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清理乡村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查处取缔乡村无照经营行为。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欺诈营销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开展打击传销、电信诈骗专项执法,坚决铲除乡村地区传销、电信诈骗的毒瘤。强化乡村食品安全源头监管,深入实施农村食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为农村地区群众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评创农村放心消费示范商店和放心消费示范村等,打造乡村放心消费环境。深入推进12315下乡工作,建立健全偏远农村地区消费投诉维权站点。利用各街镇“消费维权站”延伸消费维权触角,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完善农村地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鼓励农村地区消费维权案件以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加强对涉农消费咨询、申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建立消费网点红黑名单制度,提升乡村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出台推动农村消费结构升级的激励引导政策
创新财税政策。在限额范围内,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等相关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股权融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方式,支持农村产业体系、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工程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县乡镇购买体育、文化、健康等服务,扩大市场需求。创新消费金融政策。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强面向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域民营小微企业等的普惠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下乡,积极稳妥地扩大生产性和消费性信贷,加强县乡镇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土地政策。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七)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投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促进乡村面貌显著改善。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力求做到农村污水能处则处、应处尽处。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实施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巩固城乡网格化建设成果,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治理和服务的合力。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加强村级民主协商、村务监督和公开制度,激发村民自治活力。落实“一村一警(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加强乡村法律援助,建设法治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清除村霸、路霸等“害群之马”,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惠民活动,建设文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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