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续与转化: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传统文化根基
2023-12-30张瑞涛刘泽翱
张瑞涛,刘泽翱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580)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又一次站在了历史选择的十字路口。面对“世界怎么了”“人类向何处去”的“世界之问”“时代之问”“人民之问”,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了“全人类共同价值”这一命题,并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真诚呼吁,世界各国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1]63这为人类文明“诺亚方舟”的前行指明了航向。全人类共同价值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站在人类价值共识制高点上书写的“中国智慧”,体现着人类文明的共同理想。同时,全人类共同价值作为中华文明沃土上结出的智慧硕果,内蕴着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厚滋养,庚续着中华民族的精神特质。深入阐释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传统文化根基,不仅能丰富其思想意涵,还能为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提供学理支撑。
一、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出场逻辑
“价值”原为古典经济学的范畴。在19世纪,以李凯尔特为代表的新康德主义者,将“价值”概念引入了广泛的人文科学领域。在李凯尔特看来,价值并非等同于客观实在,而是可以理解为某物对于主体的“有效性”(gelten)[2]。从哲学角度言,价值通常被理解为以“需要”为核心意涵的主客体关系范畴,即某物对作为主体的人来说有意义时,便可称其为是“有价值的”。因而,价值在现实性上体现为客体对一定主体的意义与效用。同时,价值也不单纯依赖于价值主体或客体的一方,而是存在于二者的特定关系中。正如李德顺所言:“价值是主客体关系的一种主体性描述,它代表着客体主体化过程的性质和程度。”[3]价值的主体通常指人,而客体则可能延伸至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价值的主体既可以是单个的人,也可以是涵盖某一群体的“类主体”的人。随着人类交往实践活动的不断扩展,不同个体之间的利益日益交织,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因而也就形成了符合这一群体需要的“共同价值”。所谓共同价值是指某一群体为实现共同利益、满足共同需求而达成的价值共识[4],表征着作为“类主体”的人的共同需要,体现该群体对“什么有价值”“什么没有价值”的价值共识判断和选择。所以,共同价值在本质上体现着某一特定群体的价值观,是对群体共同利益和需求的共识体认。
那么,超越个体、涵盖全体人类、体现作为“类主体”的人类共同需求的价值是否存在呢?对此,马克思指出:“人具有一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意志。”[5]即“自由意志”是作为“类主体”的人的共同向往,属于人所追求的“共同价值”。同时,马克思也指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类从产生伊始就是作为“社会存在物”而存在,这种合作形式也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然体现为“共同体”的存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方式的变革,“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已成为必然结果。而世界历史的开创进程与全球化进程则是一致的,资本逻辑是世界历史和全球化的直接动力。[6]随着资本的全球化扩张,各民族之间的隔阂也日益被打破,资产阶级“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7]。因而,人类愈发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即包含全人类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此背景下,一方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实践愈发频繁,人类的交流互鉴达到了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深刻程度;另一方面,人类的利益愈发体现出超越个体或各民族的整体性。世界上的各国人民、各个民族日益面对超越本民族、本国家的全球共同挑战或危机。故而,人们越来越无法独善其身,这就必然推动构建超越个体、民族、国家之上的,代表全人类的共同价值。
既然代表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必然存在、必须存在,那么该如何理解这种共同价值?美国学者亨廷顿在分析了全球现代化进程对人类文明的影响后指出:“各文明的人民应寻求和扩大与其他文明共有的价值观、制度和实践。”[8]但是在谈及这种“共有的价值观”是什么时,他却隐晦地将人类文明的“共性”与西方的价值观画上等号。因而,当反思现今世界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在全球范围内遭遇多元文明的价值观冲击时,亨廷顿只能悲观地认为全球的“黑暗时代”正在降临,“文明的冲突”或许不可避免。与亨廷顿相反,弗朗西斯·福山认为,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自由”的价值观已然取得历史终结性的胜利,民主自由是人类意识形态演化的终点。[9]在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以“自我”为中心观念的主导下,其所标榜的、象征全体人类共同价值的“普世价值”也注定是一种虚幻的存在。“普世价值”宣传超越历史、时空,超越民族、国家,无条件、绝对化的“价值”[10],是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价值观上的体现。“普世价值”所宣扬的“民主自由”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其背后是西方资产阶级试图以资本主义文明的特殊价值观统一人类“价值共识”的价值观霸权。
与西方“普世价值”有着本质区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基于人类共同生产生活语境,回应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而孕育出的、代表全球公共性的价值观[11],更是中国共产党人率先提出的价值观。早在2013年,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便指出,人类“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12]。基于这种愈发紧密的依存关系,世界各国人民日益认识到,人类命运的相互关联和休戚与共需要一种与之相符合的“共同性原则”[13]。这便历史地呼唤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出场。2015年,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正式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14]522此后,习近平又在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等诸多重大场合谈及全人类共同价值,并强调“和平与发展是我们的共同事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共同理想,民主自由是我们的共同追求”[15]。进一步丰富了这一人类“价值共识”的内涵和外延,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理论体系日益完备。
全人类共同价值不仅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造,更体现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根基。一方面,在共时性维度上,全人类共同价值与中华传统文化构成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在唯物辩证法看来,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对此,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弘扬中华文明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16]。可见,中华传统文化自然而然地内蕴着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共性因子。另一方面,在历时性维度上,中华传统文化与全人类共同价值构成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传统是现代生长的土壤,正如恩格斯所言:“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17]由此,全人类共同价值必然有其传统文化根基,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从核心内涵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全人类共同价值提供了思想来源,“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均能在中华智慧中找到相应的价值资源[18];二是从内在逻辑看,全人类共同价值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价值观念上具有契合性,正如习近平所说,“中国连绵几千年发展至今的历史从未中断,形成了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价值观念体系”[19]。这种体系不仅是中国人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显著特征”,亦是影响中国人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的文化基因。
从本质上看,全人类共同价值植根于人之“爱”心,是在自我与“他者”交往沟通中确立的价值[20];以整个人类社会为利益主体,将“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衡量标准,着眼增加国际政治理论和实践的道义性[21];目标是寻求人类共同面对的重大问题上的价值共识,为实现“求同存异、共谋发展”[22],并为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开放包容、共同繁荣、清洁美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价值遵循。概而言之,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仁者爱人”价值观、“天下为公”价值观、“和而不同”价值观的庚续与转化。
二、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中华民族“仁者爱人”价值观的传承与发展
全人类共同价值着眼人类共同事业、共同理想、共同追求,旨在推动各国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它倡导各主体间的彼此关怀、友爱互助,所表现的正是对“爱人”之心的诉求。同时,习近平还强调,我们要“以宽广胸怀理解不同文明对价值内涵的认识,尊重不同国家人民对价值实现路径的探索,把全人类共同价值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本国人民利益的实践中去”[23]425。这表明,全人类共同价值内蕴着对世界各国人民的真切关照,彰显着“推己及人”的治世智慧。在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视阈下,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作为政党、民族、国家的集体主体都应真诚善良地对待彼此,能够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礼记·中庸》载:“仁者人也。”“仁”以“爱人”为总纲,“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所彰显的正是“爱人”主体对他人权利与愿望的尊重。因此,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中华民族“仁者爱人”价值观的传承与发展。
第一,就逻辑起点而言,全人类共同价值植根于深厚的“人类情怀”。人类情怀是对整个人类的关爱之情及对人类成员之间亲密合作、和睦相处的认同和向往之情。[24]当今世界格局正处于加速演变的历史进程中,贫富差距、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愈发凸显。基于此,中国领导人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大国责任感,倡导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体现的正是着眼人类生存发展的现实问题,思考人类文明如何开创美好未来的“人类情怀”。
当然,这种“人类情怀”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中华民族“仁者爱人”价值观精神内核的传承。在中国古人看来,“仁”不仅以“爱人”为总纲,还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更内蕴着超越血缘关系的人类之爱。首先,“爱人”是“仁”之总纲。“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所谓“爱人”即是要求人能发自内心地关爱、尊重他人,使得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亲、相爱、相敬。对此,《礼记正义》也言“‘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者,仁,谓仁恩相亲偶也”[25]。其次,“仁”也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孟子言:“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就是说,人有关爱他者的“爱人”之心,不只是因为人与人有着生理上的共同属性,更是因为人还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生发出了对他人的共通情感。在孟子看来,这即是“恻隐之心”。因而,有关爱他人的“爱人”之心是人之为人的必然要求。对此,王夫之也说:“由吾同胞之必友爱,交与之必信睦,则于民必仁。”[26]231最后,“仁爱”还内蕴着由亲情之爱推展至人类之爱的“大爱”。儒家认为,人并非是“原子式”孤立的个体,而是“社会关系联系体中的关联性存在一方”[27]。“仁者爱人”也不是狭隘、封闭的“爱”,而是可以由自身推至亲人再至家国,甚至全人类的“大爱”。《论语·学而》载“泛爱众,而亲仁”,《春秋繁露》也说“仁者所以爱人类也”[28],皆体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人类之爱。故而,“仁者爱人”也可看作是滋养全人类共同价值逻辑起点的“源头活水”。
第二,全人类共同价值关照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实践,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原则。长期以来,西方国家打着“普世价值”的旗号,在世界范围内大肆宣扬“民主、博爱、人权”,但其所谓的价值理念实质上只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博爱、人权”,而非指向全体社会公民,更不适用于全人类。全人类共同价值则将“为全世界的人民群众谋幸福”作为自身主张,彰显鲜明的人民旨向。[29]一方面,全人类共同价值真正将世界各国人民看作是彼此平等的存在。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我们要“使发展既平衡又充分,发展成果公平惠及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30]9-10,致力于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历史车轮向着光明的前途前进。另一方面,全人类共同价值还是真正为人民谋福祉的价值理念。基于全人类共同价值,中国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增进沿线国家人民福祉。2013—2021年,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向投资就超过了2 300亿美元[31],使得中国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惠及了沿线国家及人民。由此可见,全人类共同价值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
同时,“以人民为中心”也是中华传统“仁政”理念的传承与发展。在中国古代思想家,尤其是儒家先哲看来,“仁”推展到政治层面,便是为政者要“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孟子·公孙丑上》),即施行“仁政”。对此,黄宗羲指出:“扩充之道,存养此心,使之周流不息,则发政施仁,无一非不忍人之心。”[32]这是说,为政者扩充、推展自己内在“仁心”的过程,也就是施发“仁政”的过程。具体而言,在对待“民”的态度上,中华传统“仁政”理念提倡“民贵君轻”。如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荀子·王制》亦载“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更强调了“民”所蕴含的巨大力量。在君国一体的时代,君主只有设身处地地为“民”着想,能“乐民之乐”“忧民之忧”,民才能亦“乐其乐”“忧其忧”(《孟子·梁惠王下》),进而国家才能有长久稳定的繁荣发展。中华传统“仁政”理念虽是基于当时社会环境、政治环境而诞生的治国智慧,但其依然深刻影响着当今中国人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而全人类共同价值蕴含的对世界各国人民的尊重与关怀,正是中华传统“仁政”理念在当代的庚续与转化。
第三,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确立是基于各价值主体间的交流沟通、互惠共享,在对价值内涵的理解上也具有开放性和建设性,这与“仁者爱人”的实践原则——“忠恕之道”相契合。“普世价值”以“抽象人性”为理论基础,将人类的价值共识看作是一成不变的先验存在。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和现实性也决定了人类的价值共识必然是具体的、历史的存在。全人类共同价值立足人的现实关切和需要,将个体的人都看作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不仅推动人们积极开展对话协商、寻求思想交集,并且主张包容不同文明对价值内涵的认识。因此,全人类共同价值内蕴有“推己及人”的治世智慧,而这是对中华传统“忠恕之道”的创造性转化。所谓“忠恕之道”,即孔子所说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这包含了两方面内容:一是尽己为人谓之“忠”。即自己要想站立起来,就要让他者也能站立、独立;自己要想显达,就要使他者也能通达、显达。二是推己即为“恕”。就是说,自己做事也要替他人着想,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是以朱熹注曰:“近取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犹是也。然后推其所欲以及于人,则恕之事而仁之术也。”[33]“忠恕之道”虽为“仁”的实践原则,但由此延伸,亦可成为共同价值的确立方式,因为任何一种共同价值,都应是在不同主体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平等交流、“推己及人”彼此需要而得出的价值共识。
总之,“普世价值”论者以价值观殖民的霸权形式将自身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人,势必会招致“他者”的抵制、厌恶。故而,只有充分考虑彼此需要,基于交流沟通、互惠共享所确立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才能真正成为人类社会实践的共同遵循。
三、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中华民族“天下为公”价值观的守正与创新
自西方国家开启现代化进程以来,人类社会的生产力虽然得到空前发展,但与此相伴的则是各种不平等现象日益加剧。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使得许多西方国家乱象频发,更暴露了“普世价值”的虚伪性和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的不平等性。全人类共同价值则是维护国际社会公平正义,强调增加国际政治理论和实践道义性的价值体系。从核心指向上看,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全人类作为利益主体,将“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衡量标准,致力于推动国际秩序公正合理化,这彰显了超越一己之“私”的大公精神。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14]522因此,向往人之“公”德不仅是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核心指向,亦是中华民族“天下为公”价值观的守正创新。
首先,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提出凸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全球视野,发展了中华民族的“天下情怀”。习近平强调,“从‘本国优先’的角度看,世界是狭小拥挤的,时时都是‘激烈竞争’。从命运与共的角度看,世界是宽广博大的,处处都有合作机遇”[23]424,世界各国应树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意识,跳出小圈子和零和博弈思维,树立大家庭和合作共赢理念”[30]9。因而,不断发展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以全人类作为分析国际问题的视角,关照全人类的价值观。事实上,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这种立场、视阈还是对中华民族“天下情怀”的守正创新。“天下”虽是古代中国的概念,但其指向却是具有“世界性”的世界。以“天下”的角度去理解世界,就是以整个世界作为分析问题的单位,而非现代民族国家的思维方式。[34]“天下情怀”体现了中华民族独特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正如习近平所言,“中华民族历来讲求‘天下一家’,主张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天下大同”[35]。《礼记·礼运》关于“大同社会”的表述,集中彰显了中国古代先贤对“天下一家”的憧憬设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而外户不闭,是谓大同。”在“天下为公”的上古社会,政权及社会财富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有,而不专属于任何个体或集体,甚至尧舜可以禅位让贤而不传子,行至公之义。全人类共同价值传承、发展了中华民族的“天下情怀”,其以人类整体利益为出发点,思考人类文明发展前景,倡导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所谋求的正是共建人类文明美好未来的“最大公约数”。
其次,从价值取向上看,全人类共同价值主张以“人类优先”取代“本国优先”,正是对中国传统“公私观”的现代转化。如前所述,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全人类为价值主体,这不仅是一种价值判断、选择的新视野,更体现了“人类优先”的价值取向。同时,全人类共同价值下的“人类优先”并非是“人类中心主义”,而是主张在面对涉及全球公共利益的问题时,要把人类的共同利益放在价值判断和选择的首要地位,所彰显的正是“至公无私,大同无我”[37]的大公精神。西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公”为“平分也”[37]22。后来,“公”从共同体内的分配规则逐步演化为政治正当性的依据,并浸透了道义上的观念。[38]吕不韦言:“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吕氏春秋·贵公》)。荀子也言“公生明,偏生暗”(《荀子·不苟》),此偏即为“私”。朱熹说,“凡一事便有两端:是底即天理之公,非底乃人欲之私”[39],这些都表达了中国古人对以“公”黜“私”的颂扬。在中国的道德传统中,公私与道德善恶密切相关,“公”是美德之善之源,“私”是道德之恶之源。[40]因而,任何的价值行为主体都应以“公”字当头,秉持“公”理、“公”心,向往“天下为公”而不患一己之得失。个体之间应恪守“公”德、“公”心,而个体与集体之间更应如此。因为任何个体只有在价值判断、选择时以集体之“公”利为上,方能实现自我发展与集体进步的相得益彰,否则终将害群害己。
今日的世界各国与人类整体亦构成“个体与集体”的关系,亦当遵循先“公”后“私”、以“公”黜“私”的原则。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忠实弘扬者,中国始终致力于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如中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出“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并制定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推动深化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维护人类共有的“地球家园”,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提前十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为人类减贫事业贡献中国力量,等等。这些都是中国坚持以“人类利益”为先,促进本国发展与人类文明共同进步的最佳例证。而于此相对的,则是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国家,坚持“霸权主义”“私利优先”,置人类共同利益于不顾。在1984年、2017年,美国先后两次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0年又正式退出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等等。这些皆是其在人类共同利益面前将“本国利益”优先化、独霸化的体现。如此这般,既损害本国长远利益,又必然给国际社会贻害无穷。
最后,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衡量标准,倡导建立公正、平等的国际新秩序,是中华民族“天下为公”价值观在当今国际政治层面的延伸。面对现有国际秩序的诸多问题,中国始终着眼于增加国际治理体系的公平性、道义性,主张建立公平、正义的新型国际关系,积极推动国际治理体系改革,维护世界的繁荣稳定,如2023年促进“沙伊和解”的“北京会晤”,就受到来自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41]“公”不仅是人格理想,更是政治正当性的依据和处理国与国关系的人间正道。在中国古人看来,“公”亦关乎政治道德,中国传统政治实践即将公正视为制度设计的评价标准。[42]《左传》以“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左传·襄公三年》)赞美祁奚。西晋傅玄亦言“唯至公,故近者安焉,远者归焉。枉直取正,而天下信之”[43]。这就是说,为政者如果能摒弃私心而行公道、公义,便是做到了“正”,进而才能赋予政治行为更长久的生命力,诚如孔子所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同时,“公”还与“义”关系密切。“义”在中国古代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核心道德原则之一。[44]《论语·述而》载“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墨子也讲“义者,正也”(《墨子·天下志》),均突出表现了“义”具有公平、正当的内涵。此外,“义”还是国家繁荣稳定的必要条件。荀子就曾言“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为政者唯有“义”字当头、以“义”为上,国家、社会才能繁荣稳定。
于今日看,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维护国际社会的公平、正义,力促任何国际行为主体都要走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的“人间正道”,摒弃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正是追求与世界各国共绘“天下为公”理想蓝图的具体实践。
四、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中华民族“和而不同”价值观的凝练与升华
多样性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属性。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为核心理念,以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开放包容、共同繁荣、清洁美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价值愿景,主张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尊重文明多样性,以和谐、合作、共赢化解冲突、对立、单赢的智慧举措。从价值愿景上看,全人类共同价值所畅想的“和”“互”“共”“合”等价值理想已然内蕴着中华民族“和而不同”的生存理念、思维方式。因此,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中华民族“和而不同”价值观的凝练与升华。
第一,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人与人、国与国、文明与文明间和睦相处、平等相待。在“普世价值”理念的加持下,西方社会逐渐形成了“文明优越”的认知逻辑,将西方看作是先进、优越的代表,而东方则是愚昧、落后的象征。在这种认知逻辑的基础上,部分西方国家肆意扭曲国际规则、纵容地区冲突、阻碍合作发展,导致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深陷战争和动乱的泥潭。对此,中国领导人则提出了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全新主张,倡导以对话协商弥合冲突分歧,致力维护世界和平,加强各国合作,共享现代化进程带来的机遇。习近平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我们不走“通过战争、殖民、掠夺等方式实现现代化的老路”[1]23。践行和平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就要秉持“和平共处”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以自身发展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因此,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价值愿景以“和”为鲜明特质,是着眼实现人类和平、合作、共赢现代化进程的价值理想。
同时,“和”也凝练着中华民族热爱和平的文化基因。“和”本意为“和谐”“和睦”。从字源看,“和”“合”互训、义同,“合”则体现为融合、合作。《说文解字》载:“和,相应也,从口禾声。”[37]26“和”意为和谐的跟唱或伴奏,进而引申为诸多要素的协调、有序、适合。《篇海类编·器用类·龠部》中则有“和,又谐也,合也”的记载。故而从本质上看,和与合融为一体,体现了自然、社会、人际、心灵等诸多要素融合、和谐的关系。“和”是中华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纵观历史,中华民族始终以‘贵和’作为价值目标和评价体系”[45]。儒家讲“和”,主张“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道家也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凸显人与天地的和合;墨家讲“兼爱”,倡导“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亦是体现出对和谐人际关系的向往。“和”是人际交往的理想状态,也是国际交往的应然准则。《尚书》记载尧治理天下有方,使得“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尧典》),因而尧被后世视为“最理想的君主”之一。《中庸》也说“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礼记·中庸》),甚至作为兵书的《司马法》也告诫为政者“国虽大,好战必亡”(《司马法·仁本》),更凸显了“和”在中华民族价值体系中的重要性。所以,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历来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华民族的血液中没有侵略他人、称王称霸的基因”[46]。时至今日,中国人依然秉持“和为贵”的价值追求,致力于维护国际局势的和平稳定,并将中华民族热爱和平、向往和平的理想追求凝练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鲜明底色。
第二,全人类共同价值体现了广泛的包容性,彰显了“求同存异”的思维方式,超越了“普世价值”的“排他性”思维。在“普世价值”论者看来,世界范围内的价值观应当是单一的,而非是多元的;应当是有优劣之分的,而非是平等的。而全人类共同价值主张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倡导世界各国认识到人类各文明之间并非是丛林法则下的“你死我活”,而是可以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以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不同文明共同繁荣。对此,习近平强调,“丰富多彩的人类文明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要理性处理本国文明与其他文明的差异”“坚持求同存异”“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47]显然,全人类共同价值所彰显的包容性特质和“求同存异”的思维方式是中华民族“和而不同”价值观的凝练升华。中国古人不仅“以和为贵”,而且讲求“和而不同”。作为与“和”相对的“同”体现为无差别的同一、等同。一方面,“和”以尊重差异性和多样性为起点,体现了不同事物、要素间冲突、融合的状态。张载说:“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沈、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氤缊、相荡、胜负、屈伸之始。”[26]85“太和”是儒家追求的理想境界,但这种“和”却不是无差别的同一,而是包含着沉浮、升降、动静的交融状态,体现着矛盾诸要素的和合。《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这表明,只有尊重诸要素间的差异,并使之保持和谐、协调,才能使事物的发展“生生不息”,否则将会使其陷入僵化停滞。另一方面,“和”作为人生理想、价值目标,亦是要求人能“求同存异”。孔子讲,“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强调了为人处事不能一味追求无差别的同一。晏婴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左传·昭公二十年》),强调制作一道“羹”尚且需要以鱼肉加上各种调料,佐以柴火方能使其美味可口而不至单调无味,作为处理国家政务的朝廷则更应如此。君主只有能宽容臣子的不同政见,做到“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左传·昭公二十年》),国家政事才能平和、协调,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和”体现着对事物多样性、差异性的尊重与包容,“和而不同”就是要求人能遵循“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礼记·中庸》)的原则,尊重、容纳他者的生存,认识到他者存在的价值。同样,于当今世界来看,每个文明都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存在的价值,都是世界文明百花园中的一员。世界各国只有“行天下之大道,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1]62;只有真正认识到“和羹之美,在于合异”[48],不断“加深对自身文明和其他文明差异性的认知,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谐共生”[49],共同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才能促进人类不同文明间凝聚共识、共谋发展,才能实现人类各文明的美美与共、共同繁荣。
五、结语
全人类共同价值凝练了人类文明向往的共同价值理念,擘画了人类共同繁荣的美好蓝图,为倡导不同文明之间“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和爱”,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价值遵循。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出场超越了“普世价值”下的“抽象人性”“私利优先”“文明优越”逻辑,是打破西方“话语霸权”的“价值观革命”,更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的历史根基,它不仅汲取了中华民族“仁者爱人”“天下为公”“和而不同”价值观的思想精华,更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迎来现代新生。不过,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一项伟大而崇高的事业,需要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并进,共同应对人类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挑战,破解人类现代化难题。相信,未来的人类文明必将是天地人和的美好景象,世界文明的百花园也定是“姹紫嫣红、生机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