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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故事:古代档案那些事儿

2023-12-29邓苗苗

廉政瞭望 2023年8期
甲骨档案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历史档案。

提到档案,便不得不提“兰台”一词。在两汉时期,兰台是宫中档案、典籍收藏的场所,后来一度成为御史台、史官和秘书省的代称。“兰台远望空蒙蒙,青云直上几千重”,“兰台公子王孙游,差池不与群鸥俦”,“兰台阁上望山川,千古文章盛世传”……在文人笔下,兰台寄托了他们拜相封侯、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成为意象丰富的典故。总的来说,“兰台”二字始终与文书、典籍、档案有关,如今已成为泛指档案保管机构和档案工作的代名词,而档案工作者也往往自称为“兰台人”。

“档案”一词则出现得较晚,在清朝康熙年间成书的《柳边纪略》中,作者杨宾介绍了“档案”一词的来源,称:“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若牌故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至少在此之后,“档案”才被广泛地使用。在更早的时期,档案还有许多不同的称谓,如商代为“册”,周代称“中”,秦汉叫“典籍”,汉魏及以后则有“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等,档案管理思想也早有发端。

“以文书御天下”

贞元十八年(802年),白居易入长安,参加吏部举行的书判拔萃科,并顺利登第,授秘书省校书郎、集贤校理,参与整理国家藏书。在秘书省工作期间,他留下一句诗句,“犹喜兰台非傲吏,归时应免动移文”,既是对“兰台人”的赞美,也指出了档案管理中重要的归档工作。

目前,我国现存最早的历史档案就是甲骨档案。甲骨档案是商朝统治者在占卜活动和政务活动中,刻写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记录,涉及重要的国家事务,因此,相关的管理工作也颇受重视,档案管理在此时便初具雏形。

两汉时期是古代中国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一个高峰。《汉书》记载,刘邦首先入关,拿下咸阳后,“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正是因为在诸将兴奋地瓜分金银财宝时,萧何首先想到的是将秦朝留下的档案文件收藏起来,刘邦才得以知晓“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为取得最终胜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王充在《论衡》中说:“萧何入秦,收拾文书,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由此可见,汉初统治者和部分官员对档案管理的重视与利用,汉代遂“以文书御天下”。

但这一时期,档案与文书、图书等文献并没有严格区分,相关工作也只是国家行政事务中的辅助。这在官员设置上也有所体现,如汉代的御史中丞及侍御史就是既处理直达皇帝的奏章,拥有考课、监察、弹劾百官之权,也负责主管兰台的秘书、档案及四方文书等。

到了唐代,出现了中国档案史上第一个专业档案馆甲库。甲库存放的档案是甲历,这是在官员铨选、任用过程中形成的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考核资序、郡县乡里名籍、父祖官名、内外族姻、年龄、形貌、优劣课最、谴负刑犯”等情况。

随着档案类型的不断丰富,许多古代官员也越加重视档案管理,北宋名相韩琦的档案管理思想就是突出一例,这与他的为官经历分不开。

北宋皇祐五年(1053年),韩琦任武康军节度使。这一年,契丹“冒占天池庙地”,宣称天池庙是辽国的土地,当地酋豪也站队契丹。韩琦拿出以往天池庙酋豪向宋廷请求修庙的檄书档案作为凭证,酋豪面对如山铁证,只好“归我斥地”。但事情还未结束,之后几年间宋辽双方经过多次争夺与交涉,确定“以黄嵬山麓为界”,辽国送来正式牒文。

然而,这样一份重要的文书档案却因枢密院保管不善,“累月检之不获”。至和三年(1056年),此时已是枢密院枢密使的韩琦,想起之前在武康军的经历,深感忧虑,上疏宋仁宗指出:“历古以来,治天下者莫不以图书为急,盖万世之根本,后世之模法,不可失也。”他提到,宋朝机密图书都在枢密院,但“散逸蠹朽,多所不全。至于近岁,文书欲求证用,已不可得”。随后,韩琦提出相关官员要系统地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和编录,以便在需要的时候拿得出证据。次年,宋仁宗便下诏编集枢密院机要文字,由枢密副使程戡提举,整理范围包括大宋立国以来积存的全部档案,按时间先后排列,并以事由分类编纂。

在宋代,还出现了档案史上有名的架阁库,以架阁形式放置文书档案,在集中、编录、立卷、编号、分类、鉴定、保护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景祐三年(1036年),欧阳修被贬夷陵,无所事事时“取架阁陈年公案反复观之”,他还感叹道:“夷陵偏小,尚有架阁库,其他州县可想而知。”这说明了从朝廷到地方,架阁库已经普遍设立。

以架阁库为基础,宋仁宗时期江南西路转运使周湛创立“千文架阁法”,成为古代中国档案分类编目影响最大的方法。正如韩琦对枢密院档案管理不力提出的忧虑,周湛在主政地方时也发现,“江西民喜讼,多窃去案牍”,在猖狂的偷盗下,“州县簿领案牍淆混无纪次,且多亡失,民诉讼无所质,至久不能决”。由此,周湛提出将档案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以千字文为号登记编排上架,此后,“诏下其法诸路”,成为全国通行的方法。而架阁库制度也沿用至元、明、清三代,直到近代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于公事有益”的副本

汉初,外戚窦婴把持朝政,权势熏天,与同是外戚的田蚡势同水火。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窦太后去世,窦婴失去靠山,“益疏不用,无势”,田蚡则扶摇直上,得封武安侯,被任命为丞相,“天下吏士趋势利者,皆去魏其(窦婴为魏其侯)归武安”。田蚡时常打压窦婴,窦婴便宣称自己在汉景帝时“受遗诏,曰‘事有不便,以便宜论上’”,还拿出了所谓遗诏的正本,试图借先帝余威挽回劣势。

为了鉴别窦婴所言真伪,朝廷“案尚书”,检查了所有的档案,发现“尚书之中无此大行遗诏”的副本,而窦婴所藏遗诏正本也无皇帝表识,由此判定窦婴所言不实。

原来,汉代有规定,皇帝临崩,遗诏重臣时,往往将正本发出的同时,还有副本档案留在尚书处,以备查验。窦婴一心政争,却忽略了重要的副本制度,最后因“矫先帝诏之罪而弃市渭城”。

实际上,副本制度早已有之。《周礼》记载:“凡邦之大盟约……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所谓“贰”,指的就是副本。

副本一般是在文件的运转处理过程中,由相关部门出于留存、发抄、汇抄等需要抄写。为了区分赋役册籍的正本和副本,明代规定正本为黄色封面,称“黄册”,存放在南京后湖,副本为青色封面,称“青册”,布政司、府(州)、县各存一套。大清律法则规定:“各省督抚凡历年钦奉上谕,俱应一一缮录。”雍正皇帝也曾下令:“内阁本章,及各衙门档案,皆应于正本外立一副本,另行收贮。”嘉庆年间,还特别设立“副本库”,与其他档案文件区分开,专门保管副本。

明朝黄册。

在古代,档案保护水平低下,战乱、火灾、水灾都有可能对档案文书造成灭顶之灾。历代统治者都会要求对档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抄录,并不断改善副本制度。

唐高宗永徽五年(654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司勋大火,甲历并烬矣”,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后来的唐德宗汲取教训,便在原来甲历分三库收藏的基础上,还“更写一本”,送交内库收贮,“纵三库断裂,即检内库本”。

宋室南渡后,朝廷很多重要档案都损毁无存,各衙门常常相互“差人前去计会抄录”。明代中期,地方衙门所藏的一些年代久远的户籍赋役文件残缺不全,也曾有地方知府请求准许各地官府到后湖黄册库抄录册籍。

对于一些重要档案的副本抄写工作,清代甚至还施行了奖励制度。梁章钜的《枢垣记略》记录了不少军机处的资料,在咸丰四年(1854年),军机处上奏提到,自上次缮修档案后,虽然才过了三年,但“不时翻阅,磨损过甚”。根据相关规定,满文档案五年一修缮,汉字档案三年一修缮,军机处表示,如果“拘泥成案,俟至咸丰六年(1856年)办理,恐为期过久,字迹或多漫漶,将来难于查核”,于是军机处官员主动提出“即行缮录一分,另备检查”,并请赏称,如果办理妥当,则希望“查照向例,奏请鼓励”。可见,官员因修缮档案、誊抄副本而得到升用的情况不在少数。

重视副本,不仅在于副本可以补缺备失,还能防止舞弊,防止诸如窦婴“矫诏”的情形发生。清雍正皇帝在颁布副本法令时便说,建立副本“不但于公事有益,且可杜奸胥猾吏隐藏改换之弊”。像唐代甲历这样重要的人事文件,采用了一式三份的形式,就是要求吏部在授官时,要仔细检查三份档案是否完全相符,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通过涂改、伪造而冒名顶替的情况。

严格的保密制度

“萧何入秦,收拾文书”的故事体现了档案的重要性,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档案收集工作。元末明初时,朱元璋多次下令要求部下收集敌方的各种档案,并鼓励敌将携带档案投诚。1367年,元杭州守将谢五就是携带大批土地、人口、兵马、钱粮的档案投降明军,而辽东守将刘益也是在献出所辖府州县档案后,还得以继续担任官职。同样的,也正因档案的重要性,统治者也十分重视档案的保密工作。

为防止有人私拆误拆官方文书档案,唐律规定,“诸私发官文书印封视书者,杖六十;制书,杖八十;若密事,各依漏泄坐减二等。即误发,视者各减二等;不视者不坐”,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私自拆看档案的人进行处罚。

相比于唐代,在战事频繁的形势背景下,两宋时期的档案保密特色则是“内外严密,无容漏露”,不仅会对违反档案保密制度的官吏处以严厉惩罚,还会连坐其上下层级的官员,同时奖励告发泄密者。

庆历四年(1044年),苏舜钦在范仲淹的推荐下,任集贤殿校理,监进奏院。不久,苏舜钦被人举报,称他“与右班殿直刘巽辄用鬻故纸公钱召妓乐,间夕会宾客”。“卖废纸”是进奏院的一个“惯例”,这个部门往来文件档案繁多,会产生大量的纸,“每岁院中赛神,例卖故纸钱,为宴饮之费”,但苏舜钦和刘巽的罪名很快就落实了,“坐自盗除名”,并牵连了参与宴会的同僚,“因缘得罪逐出四方者十余人”。而举报者王拱辰喜不自胜地说:“吾一举网尽矣。”

苏舜钦在政治上倾向于以范仲淹为首的改革派,而王拱辰则反对庆历新政,二人素来政见不合。虽王拱辰存有私心,但能举报成功,也是因为的确有制度规定“诸州县案账、要切文书、钞榜等,委官吏上籍收锁,无得货鬻毁弃”,严重的将被“除名为民”,丢掉官职。当不合规的“惯例”被捅破时,便会成为一把清除政敌的利刃。

明清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档案保密制度,像明代存放黄册的后湖黄册库就有着严密的守卫。黄册库位于南京后湖(今玄武湖)中的群岛上,过湖船只和库房钥匙都由南京大内太监掌握,开船和开库都是定期的,有偷册者不论首从,都判斩刑,所谓“湖曰禁湖,地曰禁地,例必曰禁例,而船必曰禁船,以至樵采渔牧之有罚,巡视守护之有人,而擅越湖者必以重治”。明孝宗弘治年间,太监郭镛就“因驾官舟过湖观望”,被弹劾“擅游禁地”。

有清一代,雍正皇帝对档案的重视较为突出,他曾多次对档案工作提出要求,在保密制度上亦是如此。雍正七年(1729年),他下令:“嗣后各部门存贮档案之后,应委笔贴式等官,轮班值宿巡查。”《清律例汇纂大成》则有记载称:“文稿案册……严密收贮,随时抽查。夜间,责成当月司员,严查值宿书吏,小心看守,如有遗失,将该官议处……”

档案是人类历史重要的载体之一,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记录,它形成于一切领域。可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产生档案。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正如董必武赞颂的,“典谟训诰,宝之无佚;只字片言,亦所珍惜”。从甲骨金石到纸墨文书,在漫长的古代,档案管理工作经历了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管理思想亦凝结着前人的智慧,至今仍有值得当下参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