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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鸟傍身必有我师:狄更斯和他的“神鸦”Grip

2023-12-29暮千雪

知音海外版(上半月) 2023年9期

查尔斯·狄更斯是世界著名文学家,主要作品有《大卫·科波菲尔》《雾都孤儿》《双城记》等,每一部堪称经典之作,他被誉为“不属于一个时代而是属于所有时代的作家”。但鲜为人知的是,狄更斯很喜欢养小动物,其中最有名的是,他为了写第五部历史小说《巴纳比·拉奇》,居然养了三只乌鸦,它们的名字都叫作Grip。在Grip去世后,狄更斯将它制成了标本放在桌上,后来标本被几位收藏家辗转送到了美国费城博物馆收藏。那么,狄更斯为何对乌鸦情有独钟,还称它们为“神鸦”呢?

Grip一代,喜欢吃油漆的乌鸦

1812年2月7日,狄更斯出生于英国的一个清贫的家庭,父亲是海军中的小职员,嗜酒好客,挥霍无度,经常入不敷出。狄更斯从小能演会唱,经常被父亲带到酒店表演节目。

11岁时,狄更斯在皮鞋油作坊当学徒,由于包装熟练,被雇主放在橱窗里当众表演操作,作为广告任人围观,这在他心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从而产生了对不幸境遇的同情,让他有了一颗助人之心。

从那时起,他就特别喜欢小动物,他觉得小动物都很弱小,理应得到帮助。有一次,他在路旁捡到一只受伤的乌鸦,乌鸦的左边翅膀被硬物砸伤,鲜血直流。他赶紧把乌鸦带回家包扎,每天都帮它仔细清洗伤口。

几天后,乌鸦的伤口虽然愈合了,可翅膀有点残疾,飞不高。但它似乎很懂得感恩,只要狄更斯走进家门,它就会顺着墙壁低飞,常常逗得狄更斯哈哈大笑。看到乌鸦这么通人性,狄更斯更喜欢它了,乌鸦的可爱,深深根植在他年少的心中。

1841年,29岁的狄更斯已经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作家,他准备创作自己的第五部小说《巴纳比·拉奇》,小说通过一个小人物拉奇的视角,讲述在英国爆发的一场反天主教的历史事件。狄更斯特意给拉奇设计了一只宠物乌鸦,为了充分了解饲养乌鸦的习性,他真的去弄了一只乌鸦来养,并为乌鸦起名为Grip,表示紧握之意。

Grip体长50厘米左右,嘴大,喜欢鸣叫,全身大部分羽毛为乌黑色。它的喙很长,翅远长于尾,嘴、腿及脚都是纯黑色。

它是被驯化过的乌鸦,非常聪明,它仗着得到了狄更斯的宠爱而“有恃无恐”,不但霸占着家中其他宠物的栖息地,还恐吓狄更斯的狗,并偷走它们的食物,甚至还乱啄狄更斯的小孩子们的脚踝。狄更斯有点生气,想把它赶出房间,但孩子们却不计较这些,对他们来说,一只活泼的乌鸦真是太有趣了。

起初,狄更斯是带着一种为了写小说,才勉强养乌鸦做观察的心态在饲养Grip,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狄更斯的心态变了,他越来越喜欢Grip,就像小时候喜欢的那只受伤的乌鸦一样。

他花了几乎一年的时间和Grip相处,他了解它说话、走路的方式,他把这些都写进了书里,他了解这只乌鸦就像了解一位老朋友。然而好景不长,Grip没活过一年就遭遇意外去世了,正常乌鸦人工饲养条件下都能活20年,但是可怜的Grip却被自己的怪癖害死了。

原来,Grip不知为什么对油漆特别着迷,尤其喜欢油漆的味道。它喜欢从家具上把油漆一条一条撕下来吃掉,甚至一有机会,还会去油漆桶里偷喝,结果因为摄入过多油漆,引发了铅中毒。

狄更斯为此请了兽医,开了一剂蓖麻油来给它洗胃,最初似乎颇见成效,但没过几天,Grip还是病死了。

看到Grip就这样突然离去,狄更斯心下黯然,为了纪念它,狄更斯专门以它为原型塑造出了一个文学形象,成为小说中主人公拉奇形影不离的朋友——一只乌鸦。在小说中,拉奇已经深陷囹圄,但乌鸦依然陪伴着他,不离不弃。

狄更斯算了算时间,Grip一代只活了不到一年,实在可惜。为了继续观察乌鸦进行创作,狄更斯饲养了一只Grip二代。Grip二代没有喝油漆的奇特癖好,但让人奇怪的是,跟着它来的还有一只老鹰。

每天清晨,Grip二代都会骑在老鹰的背上。它的个子虽小,老鹰却无可奈何,也不反抗,竟然顺从地驮着它慢慢飞翔,俨然就是一对休戚与共的老朋友。

Grip二代,懂得感恩的乌鸦

Grip二代跟一代比起来,似乎更加可爱。一天早晨,狄更斯的母亲伊丽莎白·巴罗在浴室拿下整排假牙清理时,有人敲门,她顺手放下假牙去开门。可回来后,发现假牙不翼而飞。

正着急时,居然发现Grip二代嘴上叼着假牙,站在客厅椅子上,似乎在对她大笑,那模样实在是滑稽可爱。巴罗皱了皱眉,示意Grip二代把假牙还给她。Grip却没有归还的意思,还立即飞进卧室,把假牙藏了起来。

巴罗赶紧跟进卧室,找了好久,才在床垫下发现假牙。狄更斯目睹着这一切,越发觉得Grip二代可爱,虽然它衔走假牙让人着急,但是衔着假牙时,仿佛正咧着一张大嘴巴,露出一大排牙齿,对人挤眉弄眼地笑的样子实在太萌了,令狄更斯忍俊不禁,更加喜欢它了。

他把乌鸦这一可爱的形象融入小说中,小说主人公拉奇是一个天真单纯但脑子不大灵光的青年,他一方面傻头傻脑,游离于骚乱的重重利益纠葛之外。另一方面,他又常被各色人等使唤来使唤去,遭遇怂恿、上当受骗。因此,狄更斯将脾气乖张的乌鸦安排在他身边,让它的活泼可爱去点亮拉奇前行。

狄更斯一边写作,一边观察,他发现Grip二代不但乖巧可爱,还懂得感恩。前不久,狄更斯搬到了新家,他发现新房子旁边有很多不同种类的鸟。于是,他便开始在窗台上放点食物招待它们。

日子一天天过去,大概是鸟之间也会互相交流哪里有食物,来这里吃免费自助餐的鸟日益增多,有一群乌鸦也被吸引过来,但它们还保持着警惕,只远远地站在一棵树上观望,一直不肯下来。

目睹着这一切,狄更斯决定帮一下它们。他知道,乌鸦比很多动物都聪明,警惕性也更高。考虑之后,狄更斯把Grip二代放在了窗台上:“小伙计,你的同伴在那不肯下来,你赶快和它们打个招呼,让它们放心来吃东西吧。”

Grip二代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扯开嗓子大叫了几声,还不停煽动着翅膀。果真,那些乌鸦真的立即飞了过来,叽叽喳喳地开始抢食。

第二天午后,狄更斯正在书桌前创作,Grip二代突然飞到桌子上,轻轻啄他的手。他挥了挥手,示意它安静一些,可Grip二代反而啄得更勤,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狄更斯站起身来,Grip二代慢慢向外飞去。他很好奇,就跟了出去。Grip二代停在窗台上,狄更斯发现自己放置的食物堆里出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有椭圆的小石头,有方方正正的小金属制品,甚至还有硬币。

仔细观察后发现,这些东西居然是来觅食的乌鸦留下的。原来在别的鸟都尽情吃白食的时候,乌鸦们居然会带来礼物表示感谢,真是一群懂得感恩的小生灵。

狄更斯把乌鸦送来的礼物连同它们不小心掉落在窗台的羽毛一起收起来,放在一个小玻璃罐里,当成了一个不错的装饰,让来家里参观的客人羡慕不已。

Grip二代也非常喜欢这个玻璃罐,每天都会在罐上蹭来蹭去,似乎在向它的同类致敬。狄更斯越来越感觉到,乌鸦真是一种让人惊叹的小动物,它们有可爱的萌身,聪明的大脑和一颗感恩的心。

一天,狄更斯带着Grip二代去公园,经过一段马路时,路中央停着一只刺猬一动也不动,似乎睡着了。Grip二代赶紧飞过去,不停用嘴啄它。刺猬很快醒过来,慢慢移向路旁的树林。原来,Grip二代是担心刺猬在路上打瞌睡,遭遇车祸。

善良的Grip二代救了刺猬,却没能救自己。几个月后,它患了喉癌,后来连水也喝不进去。狄更斯找了很多兽医,却都爱莫能助。

在病痛的折磨下,Grip二代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它虽然离开了,但狄更斯总是能看见它,它活在他心里,活在他的小说中,他在作品中写道:“恨只会摧毁我们的生活,而不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只有爱,才能让我们活得更好,感恩的心是永存的,残缺,也是一种美。”

Grip三代,会说话的乌鸦

在两只Grip的陪伴下,狄更斯的《巴纳比·拉奇》已进入尾声,为了继续寻找灵感,他迎来了Grip三代。这次的乌鸦被训得很不错,它和家里的人与其他宠物都关系亲密,狄更斯饲养了一条土耳其獒犬,非常凶猛,但令人不敢相信的是,它却允许Grip三代在它的碗里找吃的。

更与众不同的是,Grip三代还会模仿人说话。事实上,早在5世纪时的《农神节》一书中,就记载了乌鸦会说话的故事。公元前31年,世界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屋大维是罗马帝国恺撒大帝的干儿子,他在阿克托击败了敌军,胜利地回到罗马,成为新帝国的第一个皇帝,并获得了一个新的名字“奥古斯都”。

他在罗马的街道上胜利大游行时,遇到了一位手持乌鸦的人。这只乌鸦居然开口向他祝贺胜利:“恺撒胜利万岁!”奥古斯都听后大喜过望,花了一笔巨款买下了这只会说话的乌鸦。

狄更斯慢慢发现,Grip三代不但会说话,记忆力也特别强,还会在做上记号的盒子里找到食物。并具有一定的主观意识,而且会“记仇”,能在较短时间内记忆“公正”“不公正”等词。

一天,Grip三代正在院子的天空中飞翔,玩得正欢时,狄更斯喊了一声“Grip”,它立即开始向下飞,很快落到狄更斯的臂膀上,随后开始用喙梳理羽毛,看上去很活泼,却忽然吐出一句:“不公平!”狄更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时间一天天过去,狄更斯发现Grip三代还身怀别的“绝技”,居然能听懂大概30种指令。一个下雪天的午后,狄更斯带着Grip三代去看雪景。走在银白色的世界里,狄更斯说:“Grip,去树桩那儿。”"Grip三代果真飞到一截树桩上。

狄更斯又说:“Grip,给我点雪。”"Grip三代立刻从树桩上飞下来,用嘴叼起一点雪放在狄更斯手掌上。接下来,Grip三代又按照狄更斯的指令,轮流将两只爪子放在他手上,正确地指出了他的中指。

狄更斯心情愉悦,忍不住大声说:“Grip,亲亲我。”Grip三代竟然真的用嘴轻轻地啄着他的脸。那种麻酥酥的感觉,让狄更斯感觉特别亲切。

有时候,狄更斯给Grip三代喂食时,会脱口而出:“这是给你的。”Grip三代居然会回答说:“这是给我的。”狄更斯惊异地看着它,真是太神奇了。

事实上,乌鸦的模仿能力非常强,它们能够向人类学习,而且学习的速度很快。有人曾看见一只渡鸦(乌鸦的一种,体型比一般乌鸦大一些,头比较大,也称为胖头鸟。)落在一位正在吃午餐的游客肩膀上,而游客当然不愿与渡鸦共进午餐。这时,渡鸦低声模仿人说道:“到小路上去。”游客吓了一跳,而趁游客转头的工夫,渡鸦已经飞快地叼走了他的饭盒。

乌鸦为何会如此聪明呢?狄更斯研究资料后发现,从生理上看,乌鸦没有嘴唇,它们的舌头是纤维制的,不像人类那样拥有肌肉。

人类的嘴唇和舌头对于发音至关重要,还能协调说话的方式和内容。而乌鸦的舌尖就像一支塑料的长矛,其生理作用是区分食物的种类,并不能帮助说话,会说话的乌鸦是通过调整喉咙内的肌肉,来精确地模仿人类语句的细微差别,再经过长期锻炼,才学会说话的。

根据科学家的研究,乌鸦可能是地球上最聪明的鸟类,甚至超过了鹦鹉。乌鸦的聪明和大脑有关系,它的大脑与身体的比例,在有些品种上甚至超越了人类大脑和身体的比例,它们的脑细胞数量比起其他鸟类来也更多,这就是它们能够展现出更多智慧的原因。

狄更斯还发现,鸦科的许多成员不只是最聪明的鸟类,还比大多数哺乳动物聪明,可以完成对三四岁孩子来说具有一定难度的任务。一天,狄更斯带着Grip三代上街,在等待红绿灯时,它居然把路旁树上的一枚坚果衔起,丢在十字路口。等绿灯通行后,车辆已经压碎坚果。Grip三代耐心等在十字路口上,注视着红绿灯,等红灯出现,交通中断时,它迅速飞到路中央,取回已被汽车压碎的坚果。

狄更斯默默欣赏着这一切,他把聪明的Grip都写进了作品。在小说中,宠物乌鸦陪伴他的拉奇见证重大历史事件,帮助读者从另类视角理解18世纪一个特殊历史时刻的复杂含义。

1841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开始连载,很快就吸引了无数读者,好评如潮。在小说中,人与乌鸦超越于功利的关系、超然于物外的境界,与人类你死我活的争斗形成鲜明对照。狄更斯在接受采访时说:“为了写好乌鸦,我一直在研究我的Grip,它是我的‘神鸦’,我想我可以从它身上琢磨出一个又一个精彩的角色来。”

本来,饲养乌鸦做宠物,在那个时候的英国还不算时髦的事。并且,乌鸦在传统西方文化里是不受欢迎的象征,它长得黑乎乎的,叫声特别难听,最重要的是,因为它们是食腐的动物,所以对死亡的气味很敏感。过去,如果有人家里的老人快不行了,乌鸦会比人先嗅到味道,提前跑来门口蹲着,就很触人霉头。再加上饥荒和战争,那种横尸遍野的场面总少不了一群一群乌鸦啄食尸体的画面,所以有很长时间,乌鸦在人类的文化里都不怎么讨喜。

但是,自从狄更斯的作品发表后,人们都知道他养了Grip,很多英国人都迷上了这种动物。一时之间,很多人开始饲养乌鸦,在英国著名地标伦敦塔上也住进了不少乌鸦,人们还给这些乌鸦也起名为Grip。

1842年,狄更斯与妻子访美,展开了为期6个月的行程,他们随身带了孩子们和Grip三代。在访问期间,狄更斯与诗人爱伦·坡见面,爱伦一下子就被健谈的Grip三代给吸引。回国后,狄更斯和爱伦保持书信往来,爱伦对狄更斯小说中的乌鸦也非常喜欢。

1845年,爱伦写出了他的名篇《乌鸦》,Grip就是灵感之一。这是一首长的叙事诗,讲述了一只会说话的乌鸦对一名发狂恋人的神秘拜访,透过乌鸦的视角,描绘了这个男人缓慢陷入疯狂的过程。

在Grip一代死后,喜欢制作动物标本的狄更斯将它制成了标本。在此之前,狄更斯养过的一只猫咪去世以后,它的爪子就被他做成了猫爪拆信刀。

狄更斯死后,Grip一代的标本被拍卖,由美国人理查德·金贝尔购得,他是爱伦的一个死忠粉,狂热地收集一切与爱伦有关的物品。1971年,金贝尔的后人将其收藏捐献给了费城的自由图书馆,其中包含Grip一代的标本,已经价值连城。

而Grip三代去世时,狄更斯也请人把它制成了标本,放置在他的办公桌上。狄更斯去世后,多亏了几位收藏家,Grip三代标本多次被带到美国,现在也放置在费城的一家图书馆里,作为“文化地标”。

一路走来,狄更斯已成为小说界的王者,无论在哪个时代,他都是永远的经典,而聪明的乌鸦也开始被人们重新认识。

不知是他成就了Grip,还是Grip成就了他,这个世界,美好总是与残缺并存,就像他在《双城记》里所写:“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

编"辑/征"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