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社会“代耕群体”的社会融入
——兼评阳江苗族代耕农案例研究的现实与理论价值
2023-12-29麻国庆
麻国庆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改革开放以来,各族群众的跨界流动成为中国社会的显著特征之一。当前,各族群众大流动、大融居、大交融的趋势不断增强,各族群众间的往来联系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这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社会基础。党中央强调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旨在推动各民族在空间、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维度的深层互嵌,从根本上铸牢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移民群体是民族文化的传播者,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推动者,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乡村社会的人口迁徙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典话题。早在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先生便注意到乡村社会中的“外来户”现象。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曾指出:“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在现代都市里都规定着可以取得该地公民权的手续,主要是一定的居住时期。但是在乡村里居住时期并不是个重要条件,因为我知道许多村子里已有几代历史的人还是被称为‘新客’或‘客边’的。”[1]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传统乡村社会是相对封闭的,外来移民群体取得村落社区的完全成员资格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传统乡村社会的人口迁徙依附在土地之上,并以获取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资料为主要目的。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乡村人口进城务工,发生在乡村之间的迁徙模式通常被由乡村到城市的“主流”迁徙模式所遮蔽。目前,学界对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群体做了诸多研究,而对乡村社会中外来移民群体的研究相对有限,即笔者经常所说的:“打工”(相对于“打工”而言的仿造词)的研究多,“打农”的研究少。实际上,发生在乡村之间的人口迁徙现象普遍存在,但学界和政府部门对这类移民群体的关注非常有限。当今,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正快速推进,农村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在这一背景下,乡村外来移民,特别是“打农”群体如何融入移居地社会?他们迁徙到异乡后能否被当地社会接纳?带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群体如何相互适应以实现和谐共处?这类特殊的移民群体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作为探讨移民社会融入问题的专著,《苗族代耕农的文化适应与社会融入研究》[2]系统地呈现了苗族代耕农群体的文化适应与社会融入情况。从移民研究类型来看,本书聚焦乡村之间的人口迁徙现象,可以说是对当前移民研究的一种重要补充。
本书作者温士贤2012年考入中山大学人类学系跟随笔者攻读民族学专业博士学位期间,珠三角及其外围地区有很多“打农”群体,在学术研究中通常将他们称为“代耕农”。其中,一批来自云南文山州的苗族代耕农群体引起我们的注意。经过讨论,我们确定以分布在阳江的苗族代耕农为对象进行博士论文研究。2016年,温士贤的博士论文《离乡不离土:阳江苗族代耕农的土地交易与家园重建》通过博士论文答辩。本书即是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几经修改和补充完成的。关于代耕农群体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乡村社会的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提供借鉴,而且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为当前的移民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并进而与“边缘人”“空间生产”“社会空间”等与移民研究的相关理论展开对话。
一、大转型背景下的异地代耕现象
早在十五年前,笔者曾带领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科研团队,对广东的耕地抛荒和异地代耕问题进行调查。从那时开始,对广东的耕地抛荒和异地代耕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并认识到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社会现实问题。代耕现象不仅反映了中国农民对农业生产态度的转变,同时也折射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人口流动与乡村社会的重大变革。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珠三角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迅速推进。在工业经济的巨大引力下,珠三角地区的部分农民逐渐放弃农业生产活动,倾向进入城市工业体系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在这一历史时期,全国的粮食供应仍非常紧张,农民在自主经营农业生产的同时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公购粮任务。为保障城乡社会的粮食供应,国家在政策层面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并通过各种政策禁止农民的抛荒弃耕行为。这一背景下,珠三角及其外围田地富余的农村,从偏远山区招来大量农民以补充当地劳动力的不足,由此产生了代耕农这一特殊移民群体。温士贤在书中对代耕的历史过程进行了翔实的资料梳理和政策分析,生动再现了改革开放初期广东乡村社会农业生产方面的重要变革。
据不确切统计,广东珠三角地区的代耕农群体曾高达数十万人。由于代耕农群体具有流动性特点,这一数据虽不精准,但由此可见代耕现象在昔时的广东农村地区相当普遍。实际上,代耕现象并非广东特有,在湖北、浙江、四川、广西、新疆等省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异地代耕是实现人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它不仅有效完成了当时的农业生产任务,也解决了部分贫困农民面临的土地不足和温饱问题。时过境迁,随着国家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异地代耕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原初意义。
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偏远山区的农民通过代耕的形式,迁徙至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定居。代耕农的经历和费孝通先生早年的判断是一致的,这些乡村外来移民即便是经过了两三代人的时间,依然未能取得移居地社会的户籍身份和完全成员资格。在当今的珠三角及其外围地区,仍有相当数量的代耕农尚未取得移居地的户籍身份,他们在移居地社会处于一种“合而未融”的阈限状态。这是当前乡村社会治理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同时也需要从学术角度对其进行深度研究。这些代耕农群体,能否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成员,需要地方政府给予关注和支持。与此同时,乡村户籍管理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制度层面解决移民群体在跨界流动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二、迁徙流动中的苗族社会
与珠三角地区的汉族代耕农不同,本书研究的是由云南文山迁入广东阳江代耕定居的苗族移民。在民族学的研究中,苗族经常被描述为一个具有迁徙传统的山地民族。在长期的迁徙流动中,苗族人形成了自己的迁徙文化和迁徙习性,这与汉族群体“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文化心理有着显著差异。温士贤在书中指出:“定居农耕仅是诸多生活方式中的一种。中国边疆少数民族群体的游耕、游牧、游猎等具有较强流动性的生活方式,为我们重新审视定居农耕生活提供了另一个参照系。”[2]1迁徙流动赋予了苗族群体一种特别的能动性,他们可更为灵活地利用更多的土地资源。
苗族群体带有自身的文化传统,这决定了他们在迁徙定居的过程中面临着文化与社会的双重适应。苗族代耕农在定居异乡时,一方面积极融入主流文化,另一方面努力维持自身的民族文化。2015年2月,笔者和温士贤一同到阳江进行田野考察,充分感受到苗族代耕农身上多元文化的杂糅和热情质朴的性格。这些苗族代耕农既保持着自身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同时也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阳江方言,妇女们仍有穿苗族传统服饰者。苗族社会中的各种传统仪式活动,如诞生仪式、婚姻仪式、葬礼仪式、治疗仪式等,均被很好地传承下来。这些苗族移民社区,和其家乡的苗族村寨有着相似的文化形态和文化景观。鲜明的民族特色,是苗族代耕农区别于其他代耕农群体的重要特征。如果不考虑地域,给人感觉已经置身于云南山地的苗族村寨之中。
温士贤在书中用黏合性文化适应对苗族代耕农的文化适应进行解释。黏合性适应不仅是一种特殊的文化适应模式,同时也是移民群体进入异质社会的一种文化建构策略。苗族代耕农的黏合性文化适应策略,使得他们能够在两套不同的社会文化体系中顺应自如。从学理上来说,这种黏合性文化适应模式,超越了传统文化适应理论中非此即彼的同化论模式,更能解释当前各民族群体在跨界流动中出现的文化共生现象。与个体化的移民不同,苗族代耕农属于群体性移民,他们在移居地社会形成了一个联系紧密的移民社群,进而避免了他们被边缘化的尴尬境遇[3]。这种文化适应策略背后有其社会结构作为载体,苗族代耕农的家庭观念与亲属网络,为他们的文化适应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支持。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群体的跨界流动有效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并助推各民族群体从文化适应向文化自觉转型[4]。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文化自觉”并非简单指一定文化中的人对文化有自知之明,而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对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5]。就苗族代耕农群体的案例来看,他们在迁徙流动过程中,对自身文化作出积极调适,从而能够更好地融入到主流社会之中。苗族代耕农积极地进行文化适应,反映出他们开放包容的心态秩序。这种开放包容的心态秩序,即是在不同文化群体和不同价值取向中,找出共同的、相互认同的文化价值取向,从而使不同文化群体能够彼此交流、和谐共生[6]。唯有如此,各民族群体之间才能实现平等地交往交流,并构建出各民族群体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谐共生的社会局面。
三、苗族代耕农的社会融入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村落是一个相对封闭的血缘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所以,外来移民群体融入移居的村落社会非常困难。近百年来,中国城乡社会发生急剧转型,乡村的社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间的人口流动已成为普遍现象,大量乡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务工或定居。同时也存在农村人口的梯次迁徙现象,即农民群体由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流向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在这一背景下,村落社会的边界变得日益开放,乡村社会的人员构成也越发多元和复杂。借助苗族代耕农案例,书中对当前乡村社会中土地和房产的民间交易行为进行了分析。
与一般的流动人口不同,苗族代耕农并非移居地的匆匆过客,他们要在移居地落地生根。在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今日,“他乡”与“故乡”、“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边界也变得日益模糊。移民群体在迁徙定居的过程中,会把“他乡”建构为自己的“故乡”,其自身也会由“外地人”逐步转变为“本地人”。苗族代耕农是这一方面的典型代表,他们在移居地社会长期定居的过程中建构起新的地方归属感和地域认同感。
不同社会中的移民群体具有不同的生存境遇,他们在社会融入过程中也存在多种路径选择。对扎根农村的苗族代耕农而言,他们通过购置旧宅和置地建房的形式从空间上嵌入到到异乡村落社会。与城市移民群体购买商品房的行为不同,苗族代耕农在购置旧宅和置地建房的过程中面临着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双重壁垒。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国家的法律政策禁止对农村土地进行买卖交易。然而,在快速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土地和住宅的民间交易行为日益普遍。特别是在部分“空心村”,外来移民群体的入驻为村落注入了新活力,同时也是实现人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如何解决乡村外来移民群体的住房需求和落户需求是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
在城镇化和市场化的社会环境中,农民也在试图“破土而出”[7],这主要体现在农民对土地观念的变化上。当前,农民所追求的是更为现实的物质财富,而不仅仅是抽象的土地占有关系。在这一观念的转变下,许多农民做出“土地变现”的选择,这也为外来移民群体嵌入村落社区提供了机会。苗族代耕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为我们思考乡村社会的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进一步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当前,中国已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中国社会也实现了由“乡土社会”到现代信息与智能社会的转变,但农民的民生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的核心话题。对相当一部分的农民而言,他们在摆脱生存危机之后,往往又无奈地在乡村与城市的间缝中谋求发展空间。在当前中国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建设和乡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在《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一文中曾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乡村建设,要着力探讨乡村地区不同要素之间的流动与融合,探讨基于社会转型视角下的不同乡村“类型-特征-模式-人地系统协调”的研究[8]。在当前的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事业中,必须避免传统“现代性”理论的束缚,充分尊重地方社会的自然生态、人文生态和心态秩序在乡村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
四、跨界流动中的制度变革
当前,各民族群体跨界流动日益频繁,各种人口流、商品流和信息流交织在一起,造成各民族社会文化边界的重置与并存。在乡村社会,由于国家在场以及工业下乡、资本下乡、信息下乡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空间表现出多元文化与多元社会杂糅的特点。在不同民族群体的跨界流动过程中,乡村空间正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文化重构与社会再生产。笔者认为,不管是着眼于国内的流动还是跨国的流动,一个全新的领域——跨界的人类学将成为21世纪全球人类学的核心[9]。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人们充分感受到人口跨界流动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活力。城乡关系也从原来的二元结构,发展到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关系。尽管流动已成为当前中国的显著特征,但人口在跨界流动时仍受到诸多制度性因素的束缚。其中,最为核心的便是户籍管理制度。李强曾指出,户籍制度是影响中国城乡流动的最为突出的制度障碍,它使中国的人口流动将不再遵循一般的推拉规律[10]。户籍制度并非简单的人口登记制度,同时也是一种人员划分和资源分配制度。个人的成员资格与成员权利,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个人户籍身份。
苗族代耕农在定居异乡的过程中,也面临户籍制度带来的困扰。尽管他们在移居地建立起稳定的生存家园,但在户籍身份上仍属于外地人,在移居地入籍落户成为困扰他们的最大难题[11]。对移民群体而言,只有取得移居地的户籍身份,才能保障他们在移居地安居乐业并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
阳江苗族代耕农的案例研究,为当前的移民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当前,各地政府在努力推进城镇化进程,鼓励并引导农民进入城镇定居落户。而迁徙发生在乡村之间的广大移民群体,由于缺少相关政策指引,往往处于一种尴尬的社会地位。正如温士贤在该书结论中所提出的思考:当前,乡村之间的人口迁徙现象日益频繁,如何解决此类移民群体的户口迁移诉求,如何理顺户籍、土地权利与成员资格之间的关系,需要我们在理论上和制度上进一步探索[2]210。可以预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发生在农村之间的人口流动将越加普遍,这需要各级政府对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进行改革,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群体的生存发展诉求。
云南文山苗族群众进入广东阳江农村地区定居代耕,使当地的一些村落社区由单一民族社区逐步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多民族互嵌社区。面对地方社会民族构成的转变,地方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苗族代耕农的社会融入,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苗族代耕农的案例提醒我们,民族互嵌社区具有多种类型和多元形态,同时在其生成过程中也面临着一定的制度性障碍。基层政府在构建民族互嵌社区过程中,要注意消除各种制度性因素的阻碍作用,为各族群众友好交往与和谐共生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仅是某一个民族的梦想,也不是各民族各有其梦想,而是全国各民族共同的梦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所强调的那样,“要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12]。所以,巩固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条件,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笔者想强调的是,本书在学理上也是对费孝通先生乡村人口迁徙模式的思考和延续。费孝通先生将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乡村人口迁徙概括为“离土不离乡”与“离土又离乡”[13]两个阶段。围绕“乡”和“土”,中国农民在不同历史时期做出了不同的选择策略。苗族代耕农是“离乡不离土”的移民群体,其在现代移民研究中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与帕克的“边缘人”、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以及布迪厄的“社会空间”等理论展开对话。希望学界对乡村之间的人口迁徙给予更多的关注,也希望这类移民群体面临的困境与问题能够从制度上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