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公里高速,没找到能用的母婴室”
2023-12-27
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仍普遍存在母婴室设置不足、母婴室内设施不齐全等问题,母婴室被不合理使用、占用的情况亦频繁发生。
母婴室设置少,还经常被占用
“900公里高速,没找到一个能用的母婴室。”前不久,家住天津市河东区的张先生开车,带老婆和3个月大的儿子回河南南阳老家,“导航显示会途经30多个服务区,我中间路过和停靠了近20个服务区,其中只有两个服务区有母婴室,而这两个母婴室,一个并未启用,另一个门半掩着,里面堆满了杂物。”张先生告诉记者,从天津到河南,孩子喂奶、换尿布、冲洗屁股等都是在车上进行的,“出发前我们以为服务区肯定会有母婴室,结果令人大失所望”。
不仅服务区的母婴室让人一言难尽,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天津多家商场、地铁站、医院、饭店等地,发现其中绝大多数场所甚至没有设母婴室。
在北京市多个地铁站内,记者均没有发现母婴室,而仅有男女卫生间和残疾人卫生间。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后被告知“实在有需求建议用残疾人卫生间”。而据观察,残疾人卫生间内仅有一马桶、洗手台、扶手和金属台,卫生条件较差,很难真正用作母婴室。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处大型商场,记者顺着标识找到所谓的“母婴室”——和残疾人卫生间混在一起,臭味扑鼻,地上散落了不少垃圾。
还有不少母婴室被占用,让真正有需求的人无法进入。上海浦东的卞女士不止一次遇到母婴室被占用的情况,包括主播在里面开直播、年轻女子化妆、小伙子抽烟打游戏等。“母婴室可以说是我们带娃出行的‘后防线,让宝妈宝爸可以放心出行,但目前母婴室的设置显然还有很多不足,亟待改进。”
内部设施不足,忽视宝爸需求
2016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基本配置应包括: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电源插座;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
然而,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商场虽然设置了母婴室,但不少母婴室都存在问题,如母婴室标识不明显,想找到要费不少时间;空间太小,无论是母乳还是瓶喂都不方便;只有冷水,没有热水;一次性消耗品没有及时补充等。除少数高档商场外,大部分母婴室均不符合设置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不少母婴室设置时,忽略了带娃父亲的需求。北京市朝阳区的李先生最近就被母婴室“劝退”了:“有些母婴室外面貼着‘男士止步的标语,有些尿布台只在女厕所才有。”李先生说,虽为“母婴”室,但宝爸实际也有使用需求,设置时应该更全面充分考虑实际情况。
出台相关法规,统一强制标准
“设置好母婴室意义重大。”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赵树坤告诉记者,从政策落实角度,完善的母婴室设置,能够提升携婴出行群体的出行体验,助推“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形成;从个人角度,完善的母婴室设施能够避免让哺乳的母亲感到不适和隐私受损。为此,她认为,鉴于目前没有统一的母婴室强制性标准,地方部门、公共设施管理者和所有者可以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设计规范》《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为参考,进行更为人性化的设计。
“现实中母婴室数量不足、设施不全或者是被占用的情况,完全是违规的,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去维护母婴群体的基本权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讲师李静认为将母婴室的建设上升到法律层面,可以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或相关司法解释中,把母婴室的建设标准及维权的基础条件纳入进来。
(摘自《法治日报》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