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空气质量提升对策研究
2023-12-27刘兴红
刘兴红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环境监控中心,广东 惠州 516081)
引 言
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位于惠州市南部、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部,毗邻深圳、香港,地处华南地区经济最发达、最具活力的珠三角经济区,南临南海大亚湾,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海运条件以及市场优势,是广东省重点发展的东西两翼两个石化工业基地之一。大亚湾石化工业区遵循“油化”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公用工程一体化发展的道路,以炼油和乙烯项目为龙头,面向国内外市场,立足于引进世界先进的化工企业和生产技术,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石化深加工产品、高新技术材料、专用化学品和精细化工产品,建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统一的世界级石油化学工业区。
1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概况
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石化区”)规划面积32.9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约23平方公里。2012年列为全国首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化工园区;2014年入选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位列“中国化工园区30强”第一,综合实力已连续10年位居中国化工园区前列;2016年获评华南地区首个国家级精细化工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2017年获评国家第一批“绿色园区”,入选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2022年获评智慧化工园区。凭借石化区的规模质量优势,大亚湾开发区2018年获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20年获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五星级示范基地。
目前,石化区已实现炼油2 200万吨/年、乙烯22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炼化一体化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已落户项目114宗,总投资3 252亿元,其中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先企业投资占比近90%。园区有13家世界500强企业,已形成碳二、碳三、碳四、碳五、芳烃、碳九等优势产业链[1]。
2 石化区大气主要成分分析
经排查,石化区大气环境风险源排查基于三类化学物质:有毒、有害的气态环境风险物质、易挥发的液态有毒物质和有刺激性气味的液态物质。通过大亚湾石化区各企业资料填报和现场排查工作,根据石化区各个企业各种物料在生产装置和仓储系统中的位置、物质的量(源强大小)、理化性质、毒性危害以及近10年来是否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等来确定企业内大气环境风险源[2]。
石化区共排查出34种大气环境风险物质,其中,有毒、有害的气态环境风险物质12种,分别为H2S、HCl、NH3、SO2、环氧乙烷、乙烯、丙烯、1,3-丁二烯、异丁烯、氯乙烷、丙烷、丁烷;易挥发的液态有毒物质有16种,分别为SO3、苯、二甲苯、甲醇、甲基丙烯酸、乙苯、乙腈、乙酸乙酯、氯乙酸乙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腈、1,2-二氯乙烷、环氧丙烷、1-己烯、裂解汽油;有刺激性气味的液态环境风险物质6种,分别为苯乙烯、甲苯、甲基丙烯醛、叔十二硫醇、液化气、石脑油。
3 石化区空气质量现状
为摸清大亚湾石化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风险物质的排放情况以及污染规律,及时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的环境管理依据及决策支持,2014年以来大亚湾开发区建立了大气风险物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至今已经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了6座大气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为SO2、NOx、CO、O3、PM2.5、PM10、C2-C12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类有机硫化物等63种大气特征污染物。系统经过近年来的连续运行,已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监测数据,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及时、准确的管理依据,在实现环境空气治理目标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监测结果表明,“十三五”以来,大亚湾开发区空气质量保持良好,石化区大气特征因子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多年来全区空气质量位列惠州市前列。2022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2,同比上年改善8.0%,优良率为95.6%,同比上年改善0.5%;主要污染因子PM10、PM2.5、O3、NO2浓度分别为29微克/立方米、16微克/立方米、144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年分别改善19.4%、5.9%、1.4%、11.8%,空气质量保持良好。
4 石化区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为加强对大亚湾石化区空气质量的管控,大亚湾开发区近年来通过加强大气自动站点建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等措施,有效保障了石化区良好的空气质量。
4.1 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一是推行“四位一体”预警体系建设。大亚湾开发区于2014年开始建设大亚湾预警体系,2020年已完成国家大气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过近些年的不断完善,已逐渐形成由石化区重点监控区、边界防护区、敏感保护区、移动监测车组成的“四位一体”大气预警体系,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二是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大亚湾开发区现有大气自动监测站6座,实时监控全区空气质量。其中国控站点2个,分别为管委会子站和霞涌子站;区控站点4个,分别为西区小学站、石化区子站、石化区西部子站、石化区西南边界站。
4.2 实施碳排放管理
一是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目前大亚湾开发区完成了2018、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编制工作;二是督促企业落实碳核查工作。大亚湾开发区纳入碳排放核查名单企业有11家。2021年石化区规上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为1 390.8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量合计为2 13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4.3 加强企业提标升效治理
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和销号式治理、重点企业分级评估和深度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大亚湾开发区石化、化工行业重点企业按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工业炉窑全覆盖排查并建立台账、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专项整治;开展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和提标改造,提升全区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VOCs综合控制水平;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密闭性专项检查,完成使用活性炭、水喷淋等治理设施企业专项检查。
4.4 提升臭氧污染应对水平
加大对石化区企业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开展走航监测,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降低负荷、错峰生产等应急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引导重点区域施工工地停止土方作业,督促渣土、砂石等散体物料错峰运输,及时疏导交通易堵点;加大站点周边重点区域洒水保湿力度,加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绿化带浇灌作业频次,缓解本地臭氧形成。
4.5 组织专家团队帮扶指导
委托国家环科院驻点帮扶,开展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服务,发挥专家智囊团作用,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研判分析,邀请专家团队进驻石化区企业现场帮扶指导,帮助企业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VOCs、NOx防治水平。
5 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大亚湾开发区、石化区空气质量保持良好,但也存在巨大的挑战和压力:一是石化区的开发建设如火如荼,对工地扬尘问题的管控稍有松懈就易反弹,PM2.5、PM10等指标会出现波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存在差距;二是随着打造世界级石化基地进程的推进,中海油二期、中海壳牌二期、恒力石化、埃克森美孚等重大石化项目陆续建设,NOx、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增加;三是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车辆车流量持续增加,且主要集中在国控站点周边,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影响日益凸显(主要影响空气质量NO2指标);四是随着气温上升、太阳辐射增强,近地面风场静稳,容易出现珠三角区域性臭氧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将面临较大压力[3]。
6 进一步提升石化区空气质量的对策
从石化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O3是主要污染指标,特别是夏季臭氧O3污染日益凸显,而VOCs是形成O3的重要前驱物,加强VOCs治理是控制O3污染的有效途径。要想进一步提升石化区空气质量,要从污染防治机制体制建设、源头严格把关、NOx与VOCs协同治理、预警监测监管联动等方面着手。
6.1 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行业、领域,需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实现联防联控,才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产生良好的工作成效。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在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及时研判存在问题,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工作统筹部署。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周研判、月调度、季报告的信息调度制度和专家咨询机制,全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做到与市级层面的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建立健全问题发现、跟踪调度、督导帮扶、网格监管、督办问责等机制,有效推动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区内各部门主动履职、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6.2 严格项目源头管控
石化区项目引进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制定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入园企业一律高标准设计建设并采取科学先进的治污设施;所有入园项目均执行最严格的环评制度,对高耗能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严守环保安全红线,遏制能耗不合理增长,从源头控制污染。
6.3 进一步加强总量控制
结合大亚湾“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科学测算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谋划未来石化区项目建设规模,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制石化区工业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实现严格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避免项目盲目无序上马突破环境承载能力,导致石化区空气质量恶化。
6.4 深入推行清洁生产技术
鼓励石化区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制造技术,提高工艺的先进性,降低能源的使用消耗,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对于新上项目,如美孚、恒力、荃美石化仓储等,鼓励企业采取严于国家、省相关政策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采用减少固定顶罐的设置、内浮顶罐增加氮封装置、高挥发性物料储罐增加油气回收装置、码头落实油气回收装置等措施,减少VOCs的排放;对于已建项目,如国能电厂,鼓励采用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的低硫煤,并进一步强化脱硫脱硝措施,减少SO2、NOx的排放。
6.5 深入开展VOCs综合整治
VOCs综合整治是控制O3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在现有治理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有组织和无组织的VOCs深度整治。生态环境部门可组织专家团队对石化区企业治污设施进行新一轮全面体检与评估,提出“一厂一策”的优化提升措施。在有组织排放上,要求石化企业综合应用RTO(蓄热焚烧)、RCO(催化燃烧)、冷凝法等先进治理工艺,对原有治理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在无组织排放上,要求石化企业常态化开展生产装置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及时更换泄漏点的阀门、垫片。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密闭,对污水设施挥发的气体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可大大减少无组织VOCs排放及异味造成的影响。
6.6 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扬尘的污染防治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效果不可忽视。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扬尘办”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城建、交通、水务集团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一是由于石化区施工工地面积大,如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将对石化区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要常态化落实“六个百分百”的扬尘防治措施;二是持续加强裸地停车场、物料堆场等扬尘管控,加强石化区道路洒水喷淋,进一步提升扬尘精细化治理水平。
6.7 进一步强化污染天气应对
强化臭氧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机制,在污染预警天气引导石化区企业错峰、减荷生产,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错峰装卸运输,突出重点行业应急减排,引导和督促柴油车错峰运输,引导重点企业错峰或减荷生产,引导重点工地暂停土方施工,督促码头、裸地停车场、砂石物料堆场等启用覆盖、喷雾压尘等防尘措施,加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道路保洁及绿化带浇灌作业频次。
6.8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
随着石化区重大项目的逐步落实投产,石化区每天物料、产品运输车辆达上千台次,重型车辆行驶尾气排放量大,实施机动车尾气监管对提升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要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优化的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限外、单行、限行、绕行等措施,持续推进黑烟抓拍执法,进一步优化绿波及红绿灯设置,着力改善交通环境,完成重型柴油车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任务并与市平台联网。
6.9 构建完善的预警监测体系
在现有大气监测预警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引入智慧监管、科技监管理念,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的监测监控系统。一是在石化区企业有组织排放口增设VOCs在线监测系统;二是按照网格化科学布点的原则,在石化区企业厂界安装无组织VOCs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实现智能化管控,发挥好“耳目”“哨兵”的技术支撑作用。
6.10 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把石化区企业纳入随机抽查监管范围,结合正面清单、清单式执法、排污证后管理等工作,推进现场及非现场执法,优化监管方法方式;二是利用夜间、节假日、雨天对石化区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挥执法利剑作用;三是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专家协查等方式,充分利用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做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四是设立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异味巡查报告、区域化组团管控等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社会共治,多措并举持续提升石化区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