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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层与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
——基于“成本—效用”的分析

2023-12-23孙士光邱梦华

关键词:效用生育意愿

孙士光, 邱梦华, 赵 凤

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出生人口956万人,出生率6.77‰〔1〕,创建国以来最低水平;而伴随我国医疗卫生条件的日渐完善,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93岁,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2〕。生育率的持续走低以及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的跨越式增长直接导致我国老龄化问题的日趋严重,“谁来养活中国”这一问题再次摆在国人面前。为减轻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政府通过不断调整计划生育政策试图实现提高生育率的目标。“全面二孩”政策使得我国2016年的生育率相较于2015年有了明显提升,而2021年出台的“全面三孩”政策则使得人们对于生育数量有了更多的选择。育龄女性作为生育的主体,其生育意愿的大小关系到生育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在此制度变迁背景下探讨育龄女性的多孩生育意愿,不仅有助于优化生育政策,更有利于缓解生育率的持续下降。

总的来说,生育意愿是家庭或个人对生育行为的主观态度或观点,是生育文化的集中表达,主要包括生育数量、性别偏好和时间考量〔3〕。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们有多少孩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想要多少孩子,个体的生育行为直接决定总体生育水平,生育意愿对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生育水平也起着决定性作用〔3〕。对育龄女性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有助于破解我国当前生育率水平较低的难题,国内外学者通过一系列的实证研究指出经济其实是影响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形势〔4〕、家庭收入〔5〕、房价〔6〕、育儿成本〔7〕等。同时,学者们也将教育程度〔8〕、社会福利〔9〕、城镇化〔10〕、职业性质〔11〕、文化规范〔12〕等因素相继纳入研究,以期探讨这些因素对于生育意愿的影响。更多影响因素的纳入似乎有助于我们一窥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到底为何物,但事实却并非完全如此。在生育意愿的相关研究中,育龄女性所属的阶层应当是一个相对重要的因素,现有研究也已经注意到教育程度、职业性质或家庭收入等社会分层指标对于生育意愿可能存在的影响,但这些研究多围绕其中某一单变量进行,因此相关研究相对碎片化,进而导致得出的结论出现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比方说,我们通常认为教育程度越高的的人收入越高,因此教育程度或收入水平较高人群的生育意愿均应普遍较高。然而实际上一部分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指出教育对于生育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13〕,另一部分学者却指出收入对于生育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4〕,二者的研究结论似乎存在一定冲突。这可能是因为上述相关研究在对社会分层中某单一指标进行探讨时,未能控制其他指标,从而导致结论出现偏误。因此,有必要将主客观社会分层指标同时纳入同一个分析框架。

社会分层是根植于客观物质资源和相对于他人的相应主观等级观念的自我维度〔15〕,主要涉及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客观社会分层强调以收入、教育程度或专业类别中的一种或多种指标为衡量社会阶层的工具〔16〕,而主观的社会分层则强调个人相对于社会中其他人的感知等级〔17〕。当前已有少数学者尝试将主客观社会分层指标纳入同一分析框架,进而探索社会分层对于育龄女性二孩生育决策的影响〔18〕。但其数据主要来源于部分地级市,所以其结论本身或许仅适用于具备类似特征的城市。此外,其研究对象主要选择了职业女性,并且对于职业类型的划分相对简单,仅仅将被调查者的工作单位区分为体制内或体制外,难以全面体现职业分层的内涵。因此,本文在原有研究基础上选用全国性数据,并将职业分层做进一步划分,同时对于生育意愿的研究也将不仅仅局限于二孩生育意愿,而是包含二孩、三孩在内的多孩生育意愿。

此外,现有关于社会分层对于生育意愿影响的相关研究缺乏明确的理论分析视角,众多研究者大多将社会分层本身作为研究视角,进而探索其中的因素对于生育意愿的影响,比如收入分层视角〔19〕、阶层与阶层流动视角〔20〕等,少数学者从地位消费视角对阶层认同与阶层流动预期在生育意愿中的作用进行了探讨〔21〕。上述这些研究的背后大多蕴含了育龄女性对于生育成本的一个判断和审视,主要包含是否担负得起生育成本以及是否想要担负生育成本两层思考。比如说,收入水平较低的育龄女性往往难以担负较高的生育成本,而收入水平较高的育龄女性却可能因为更倾向于通过地位消费实现阶层上升,而不愿担负生育成本〔21〕。总的来说,当前通过育龄女性对于生育成本的感知来探讨社会分层对于育龄女性生育意愿影响的研究已经相对丰富,但缺乏同时将育龄女性对于生育的效用预期同时纳入分析框架的研究。伴随我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生育政策的改变,人们对于生育行为的选择变得更加理性化。人们进行生育决策时也不单单仅看自身是否能够担负起生育成本,往往还会考虑生育是否能够为自身带来效用。所以,缺乏从“成本—效用”视角下探讨社会分层对于育龄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既不利于我们准确把握社会分层与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也无益于实施更加精准的生育政策。

鉴于此,本文将使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8年数据,采用实证方法,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育龄女性的多孩生育决策是如何进行的?教育、收入、职业、阶层认同对于育龄女性的多孩生育意愿有何影响?这种影响是否会受到生育效用的调节而不同?本文试图通过回答上述问题,为确定政策重点对象、实施更加精准集约高效生育政策提供实证支持。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理论基础

早在20世纪50年代,莱宾斯坦使用经济学概念和理论分析家庭生育子女的成本和效用,提出生育“成本—效用”理论。该理论将子女视为一种商品,假定夫妇是具有“效用最大化”原则的理性经济人,他们利用孩子给家庭带来效用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成本。这一成本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是指父母抚养子女的费用,而间接成本包括父母抚养子女的机会成本和工作收入的减少。子女的效用主要包括情感效用、养老效用、经济效用。根据莱宾斯坦的“边际孩子理性选择模型”,一对夫妇可以通过比较第 n 个孩子的成本和效用来决定要不要一个边际子女。当家庭生育第n个孩子的预期效用超过预期成本时,父母倾向于生育第n个孩子,否则,第n-1个孩子将是该家庭的最优选择。

当前,中国已经进入以成本约束驱动为主导的低生育率阶段〔22〕,国内相关研究也不断增多。但精确测算养育孩子所需要的成本仍存在一些困难,不过这并不表明使用“成本—效用”理论研究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缺乏可行性。实际上,个体在进行生育决策时更多的是对生育成本进行一个模糊的估算,进而判断自身是否能承担起这些成本,个体对生育孩子效用的考量同样如此。也就是说,成本和效用理论包含了可量化和不可量化两部分,但在实践中,不可量化部分却直接影响着个体的行为,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而社会分层本身也是一个主客观相结合的概念,不同社会分层的个体对于生育孩子所产生的成本和效用的判断也存在着很大的主观差异。因此我们将从“成本—效用”理论视角出发,进一步探究社会分层对于育龄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具体来说,我们首先将通过探究不同社会分层的育龄女性对于生育成本感知的差异来归纳出社会分层在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中的作用,然后再探讨这一作用是否会受效用预期的影响产生差异,整体分析框架详见图1。

图1 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分析框架

(二)研究假设

社会学界通常根据教育、职业和收入来划分客观的社会阶层,而主观社会阶层则主要是指个人的阶层认同。本文将先结合莱宾斯坦的“成本—效用”理论,探讨不同教育程度、职业类型以及收入水平的育龄女性对于生育成本感知的差异,从而推断出客观社会分层指标对于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可能存在的影响。首先,教育程度的提升不仅会推迟育龄女性的初婚年龄〔23〕,还会增加其职场压力〔24〕,从而导致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相对较高。结合生育的“成本—效用”理论,我们可以做出如下推测,在生育孩子机会成本提升的背景下,教育程度越高的女性可能更倾向于用育孩质量“替代”生孩数量。其次,生育多孩会显著加剧女性的就业歧视〔25~26〕。对于职场育龄女性来说,母职不仅会降低她们的收入,还会妨碍她们在高级岗位上的发展,甚至会使其退出劳动力市场〔27〕,致使其进行生育行为具有很高的间接成本,从而使得她们的生育意愿相对较低。但对于从事农业工作的育龄女性来说,由于具有较大的自主性,母职惩罚对其影响相对较小,因而生育意愿较高。最后,作为中国阶层分化主要依据之一的收入对人们的生育意愿亦有显著影响〔28~29〕。《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2版》估算,0~17岁孩子的平均养育成本为48.5万元,0岁至大学本科毕业的平均养育成本为62.7万元。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孩子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高额的养育成本。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的育龄女性,所能承担的养育成本越多,因此意愿生育数量也会提高。基于以上,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假设:

H1a:教育程度的提升会抑制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

H1b:不同职业类型的育龄女性,其生育意愿存在显著差异;

H1c:家庭人均年收入的提升会促进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

以上假设分别讨论了教育程度、职业类型和收入水平这三个客观社会分层指标对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可能存在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还会进一步通过考察不同阶层认同育龄女性在生育成本感知上的差异,来推断主观社会分层指标对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可能产生的作用。相较于客观因素,主观意识对于行为的预测作用更为显著〔30〕。参照群体理论认为,行为主体的行为选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被选择的参照群体,并且重要的不是其参照了谁,而是他认为自己应该参照谁,这也会影响行为主体对自身阶层归属的认同。当前直接将主观阶层认同与生育意愿结合起来的研究相对较少,但仍有一些研究能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有学者认为,中底层虽然希望生育两个孩子,但由于抚养成本和生育惯性限制等因素而有所顾虑,不过中上层并不存在这样的困扰〔31〕。也有研究认为,生育率的阶层差异表现为“U”型或“J”型特征,即上层和底层表现为相对较高的生育水平,而中间层生育水平较低〔32〕。国外还有研究指出,美国的精英阶层和农业劳动者生育率较高,而中产阶级生育率最低〔33〕。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虽然同处中层,但他们对自己所属的主观阶层存在不同的感知,因此对自身是否能担负起养育孩子的成本也存在不同的认知,进而会产生不同的生育意愿。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2:

H2:阶层认同对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上述内容主要是围绕“成本—效用”理论视角下的“成本感知”进行展开,对主客观社会分层指标在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中可能存在的作用进行了假设。下面我们将就“成本—效用”理论视角下的“效用预期”进行展开,进一步探究社会分层对于不同“效用预期”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需要说明的是,生育孩子所能带来的效用主要有情感效用、养老效用和经济效用,在此我们仅对养老效用进行探讨。做出以上选择,首先是因为CGSS2018中并未涉及生育子女所带来的情感效用和经济效用的相关问题,其次是因为养老效用本身作为一个综合变量,自身也涵盖情感效用和经济效用部分内容,更重要的是因为中国所特有的情境使我们有必要在探讨生育意愿的同时考虑生育所带来的养老效用。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得“养儿防老”成为家庭生儿育女的重要动力。虽然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以往这种传统的养老生育观念造成冲击,但是仍不可否认传统的养老观念仍然在当前社会延续,同时这种传统的养老观念也影响着人们的生育意愿。由“成本—效用”理论可以推断,通过生儿育女所获得的养老效用可能会降低育龄女性对于生育成本的感知,提升其生育消费所占比重,从而倾向于生育更多子女,而判断育龄女性是否期望通过生育来获取养老效用的依据就是她们的养老观念到底是怎样的。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指出,持有子女养老观念的个体往往具有较高的生育意愿〔34~35〕,这部分人很有可能更期望通过生育来获取养老效用。

观念对于态度和行为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受各种因素影响,个体本身所持有的观念往往千差万别,所以个体表现出的行为意愿也存在差异。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转型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即便是同一阶层内部,不同群体所持有的某种观念往往也存在着差异。比较典型的是,新兴白领群体内部在所持的价值观念上就存在很大断层,这个群体内部的年轻人受西方消费观念和个体主义的影响,他们多追求个人自由,而对主流意识形态所追捧的“奉献”“服从”等行为原则持有一种保留的态度〔36〕。另一个例子是,中产阶层内部不同世代的消费观念也存在很大差别,中年中产阶层更愿意为子女牺牲、压抑自身需求,而青年中产阶层则更希望在两者间取得平衡〔37〕。有研究进一步指出,观念上的差异有可能会削弱整合性群体内部原本所具有的内在认同的社会作用〔36〕,进而使得同一群体内部的行为意愿出现分化。比如说,对于家庭传统观念程度不同的已婚城市女性,男性育儿参与对已婚城市女性劳动参与的促进作用就存在着差异〔38〕。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同一阶层群体内部的养老观念有可能同样存在着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也可能会改变社会分层对于生育意愿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型养老观念很可能会强化个人社会经济资源对生育意愿的正向作用,而现代型养老观念则可能会削弱这种正向作用〔34~35〕。据此,本研究认为,社会分层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具有异质性,这种影响效应受到养老观念的调节。因此,本文提出假设3:

H3:养老观念在社会分层和生育意愿的关系中起着调节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开始于2003年,是我国最早的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学术调查项目,由于其数据系统涵盖了从社会到个人的各个层面,现已成为各类科研、教学和政府决策的重要数据来源。根据研究需要,本文通过对CGSS2018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和筛选,去除缺失值后共获得有效样本2480个。

(二)变量界定

1.被解释变量

本文所要探索的是社会分层、养老期望和多孩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我们以问卷中的“如果没有政策限制的话,您希望有几个孩子?”作为多孩生育意愿测量的依据,将希望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回答编码为“1”,其他答案为“0”。

2.解释变量

对于社会分层与养老期望两个变量的测量,我们主要选取问卷中如下几个问题作为依据。我们将“您目前的最高教育程度是”“您目前工作的具体职业名称是”“您家 2017 年全年家庭总收入是多少”这几个问题分别作为衡量客观分层中“教育分层”“职业分层”“收入水平”的依据,“教育分层”中划分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大学及以上”四个阶段,“职业分层”中根据职业地位的相似程度对原始数据进行合并,共划分了四种职业类型,分别为“农民”“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普通非农职业”及“其他职业”〔39〕,“收入水平”中将家庭人均收入进行对数处理。将“综合来看,在目前这个社会上,您本人处于社会的哪一层”作为测量主观社会阶层的主要依据,将“1~3”划分为底层,“4~6”划分为中层,“7~10”划分为上层。将“您认为有子女的老人的养老主要应该由谁负责?”作为测量养老观念的主要依据,其中“政府/子女/老人责任均摊”“主要由政府负责”和“主要由老人负责”被划分为非子女养老观念,“主要由子女负责”被划分为子女养老观念。

3.控制变量

参考以往学者的研究,本文选取“户籍”“婚姻”“年龄”和“政治面貌”作为控制变量,具体说明见表1。

表1 社会分层对多孩生育意愿影响的主要变量说明

(三)描述性统计

本文研究样本主要为18岁及以上,49岁及以下的育龄女性,从表2中可以看出,持有子女养老观念的群体有1396个,占56.29%。绝大多数被访者愿意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持有子女养老观念的群体比持有非子女养老观念的群体更倾向于生育多孩。样本整体意愿生育数量均值为1.779,持有子女养老观念的群体的意愿生育数量均值高于这一数值,持有非子女养老观念的群体的意愿生育数量均值低于这一数值。教育分层中,被访者中多为初中或大学及以上学历人群;持有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中,初中学历人群最多;持有非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中,大学及以上学历人群最多。职业分层中,样本中存在大量普通非农职业和其他不便分类职业者。收入水平中,非子女养老观念群体的平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子女养老观念群体。阶层认同中,各组样本均表现为中层认同占比最多,上层认同占比最少。从控制变量中看,被访者中多农村户籍人群,已婚人群占比较高,平均年龄36.59岁,党员占比较小。

(四)模型设定

考虑到“是否具有多孩生育意愿”是一个二分变量,我们需要选用二元Logit回归模型,我们将“否”设置为参照组,从而我们可以得到如下模型:

其中,P代表想要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概率,Xi代表的是影响发生概率的自变量,Yi代表的是自变量对概率的反应系数,Yo代表误差项,即可能影响因变量的其他因素。

表2 样本各项指标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四、实证分析

(一)社会分层与多孩生育意愿

本部分采用二元logit模型分析了社会分层对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3。

回归结果显示,表3模型(1)未添加任何控制变量,相较于小学及以下学历的群体,高中、大学及以上学历的群体生育意愿显著偏低,并呈现学历越高多孩生育意愿越低的趋势,与农民相比,管理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普通非农职业者和其他职业者的多孩生育意愿普遍偏低;收入越高,多孩生育意愿越低;与底层群体相比,阶层认同为中层和上层的群体具有更高的多孩生育意向。在表3模型(2)中纳入控制变量后,各核心解释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方向和显著性水平并未出现明显变化,这表明模型结果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表3 社会分层对多孩生育意愿影响的实证分析

上述分析结果表明假设1a、假设1b和假设2成立,假设1c未得到支持,具体可做如下解释:首先,教育程度的提升一方面推迟了育龄女性的初婚年龄,另一方面也转变了育龄女性的生育观念,因此出现教育程度越高生育意愿越低的现象。其次,相比于农民,非农职业者均呈现出较低的生育意愿,但由于普通非农职业者面临比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更大的生存压力,因此对于普通非农职业者来说,她们的多孩生育意愿更低。第三,家庭人均年收入的提升之所以会抑制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很可能是因为高收入家庭女性更青睐于孩子的质量而非数量,其面临的育儿成本、养育开支也更高,因此多孩生育意愿相对较低。此外,相较于底层育龄女性,阶层认同为中层和上层的育龄女性生育多孩的意愿更高,可能是由于自身处于社会分层中相对较高的位置,拥有更多社会经济资源,她们可能也会认为更能担负起养育多孩的成本,所以具备较高的多孩生育意愿。

(二)社会分层、养老观念与多孩生育意愿

如前文所述,社会分层对多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很可能存在群体差异,本文将采用分组回归的方法检验养老观念在其中所起到的调节作用,探索社会分层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究竟如何受到养老观念的调节,回归结果见表4。

表4模型(1)和模型(2)分别报告了非子女养老和子女养老观念下社会分层对于因变量的回归结果。非子女养老观念模型下,相比于农民,普通非农职业者的多孩生育意愿较低;相比于底层群众,中层认同的群体生育意愿偏高。子女养老观念模型下,相比于小学及以下学历人群,高中学历人群多孩生育意愿偏低;相比于农民,普通非农职业者的多孩生育意愿偏低;收入越高,多孩生育意愿越低。中层认同和上层认同群体比底层群体拥有更高的多孩生育意愿。

表4 调节效应:不同养老观念下的回归结果

对于持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高中学历和收入对于多孩生育意愿的负向作用加强,普通非农职业对于多孩生育意愿的负向作用削弱,中层认同和上层认同对多孩生育意愿的正向作用加强。

对比表4模型(1)和模型(2)的结果可知,对于持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来说,高中学历女性群体意愿生育多孩的几率相比小学学历以下群体要低40%左右(1-e-0.531),但对于非持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来说,高中学历女性群体意愿生育多孩的几率与小学及以下学历女性群体意愿生育多孩的几率并无显著差别。因此,这种负向影响在教育分层中对持子女养老观念(传统养老观念)的女性更强。同样,家庭人均收入对于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的负向作用对持子女养老观念(传统养老观念)的女性更强。

对于持非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而言,普通非农职业女性群体意愿生育多孩的几率相比于农业群体要低接近50%(1-e-0.622),对于持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而言,普通非农职业女性群体意愿生育多孩的几率相比于农业群体要低接近40%(1-e-0.480)。由此可见,职业分层中,普通非农职业的育龄女性相较于从事农业工作的育龄女性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多孩生育意愿更低,但这种负面效应对于持非子女养老观念(现代养老观念)的女性更强。相比于母职惩罚所产生的生育成本,持子女养老观念的普通非农职业的育龄女性更倾向于生育子女所能产生的养老效用,所以多孩生育意愿高。

对于持非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而言,中层认同女性群体意愿生育多孩的几率相比底层认同群体要高接近47%(e0.389-1),对于持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而言,中层认同女性群体意愿生育多孩的几率相比于底层认同群体要高接近55%(e0.441-1)。由此可见,阶层认同中,阶层认同越高的育龄女性能够承担更高的生育成本,多孩生育意愿更高,但这种正面效应对于持子女养老观念(传统养老观念)的女性更强。阶层认同越高的育龄女性认为自身所拥有的资源越多,持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更倾向于将这些资源投入到生育行为中,进而转化为子女的养老效用,所以多孩生育意愿偏高,而持非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则可能会将这些资源投入到他们认为比生育更为重要的事情中,因此多孩生育意愿偏低。对于持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来说,阶层认同为上层的女性群体意愿生育多孩的几率相比于底层认同群体要高120%左右(e0.797-1),对于持非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来说,阶层认同为上层的女性与底层群体相比,其多孩生育意愿并无显著差异。这进一步表明,持子女养老观念的高阶层认同群体更倾向于生育更多子女。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养老观念对于社会分层与多孩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假设3得到支持。

五、讨论与结论

本文基于生育的“成本—效用”理论,使用logit模型探讨了教育程度、职业类型、收入水平以及阶层认同对于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以及养老观念对于这一影响的调节作用,证实了育龄女性多孩生育决策的背后是对生育成本与效用的考量,主要结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教育程度、职业类型、收入水平以及阶层认同均会影响育龄女性的多孩生育意愿。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育程度的提升使得育龄女性的观念相较以往出现不同,新时代的女性有了更多的选择,她们的活动领域早已不仅仅局限于家庭,生育所带来的间接成本的提升使得生儿育女也不再是她们的唯一归宿,因此教育程度越高,对于生育成本的感知越敏感,多孩生育意愿就越低。相较于务农女性,受母职惩罚影响,职场女性多孩生育意愿普遍较低,但是由于收入以及工作环境存在差别,普通非农职业育龄女性相比于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对生活成本更高,对于生育成本的感知更加敏感,因此普通非农职业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更低。家庭人均收入越高的育龄女性越青睐于孩子的质量而非数量,既保证质量又要求数量意味着需要耗费更高的生育成本,因此其多孩生育意愿偏低。此外,育龄女性对于自身阶层认同越高,他们认为自己所能掌握的资源就越多,从而能够担负更多的生育成本,进而拥有更高的生育意愿。

其次,养老观念对于社会分层与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教育程度、职业类型、收入水平以及阶层认同直接影响了育龄女性对于多孩生育成本的感知,养老观念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育龄女性对于生育子女的效用预期,这一预期会对主客观社会分层指标在多孩生育意愿中的作用产生调节。具体来说,在养老观念情境下,持有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相较于持有非子女养老观念的育龄女性对于生育子女所能带来的效用更为重视,她们更倾向于通过对比生育子女产生的成本以及能够带来的效用来决定是否生育,进一步表明生育决策的背后实际上是生育成本与生育效用的对比。由于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和职业类型之间存在“不一致”,使人们可能身处多重叠加的社会群体之中,进而导致其阶层地位认同的模糊性。如何在避免阶层认同偏差影响下探讨养老观念对于不同社会分层与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成为我们未来努力的方向。

综上所述,莱宾斯坦所提出的生育的“成本—效用”理论以及“边际孩子理性选择模型”表明生育成本和效用是育龄女性在进行生育决策时所重点考虑的内容,本文据此建立分析框架并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指出两者并不是相互独立作用于育龄女性的多孩生育意愿,成本感知会受到效用预期的调节。具体来说,育龄女性对于生育成本的感知主要受制于其所身处的客观阶层(教育、收入、职业)及其本身所带有的主观阶层认同,如果育龄女性认为生育成本已超过自身所能承受的范围,那么她将会选择少生或不生,反之则会选择生育或多生。育龄女性对于生育效用的预期在本文中主要通过养老效用进行呈现,教育程度、职业类型、收入水平以及阶层认同对于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为育龄女性养老观念的不同而产生群体差异,表明养老预期会对主客观社会分层指标在育龄女性多孩生育意愿中的作用产生调节,证实了成本感知会受到效用预期调节的这一观点。

对此,我们可以提出如下对策建议:(1)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当前人们对于社会阶层的认同感主要还是取决于收入,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例,提升育龄女性生育成本担负能力;(2)发展普惠托育体系,加快形成以家庭为中心,政府主导、市场扩面和社会补充的“一体三翼”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降低生育、育孩和教育成本;(3)转变传统养老观念,突破“养儿防老”局限,推动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自我养老和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现代化养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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