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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妇女发展:三重实践路径
——基于社会性别需求视角的多案例分析

2023-12-22王伊欢张琼雨

社会政策研究 2023年4期
关键词:农村妇女战略性实用性

王伊欢 张琼雨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妇女一直是农村发展的重要主体和重要力量,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亦重视农村妇女的发展状况,对农村妇女的发展困难和发展需求予以关切并积极探索纾困举措。立足当前丰富的农村妇女发展实践,农村妇女的哪些需求被真正满足,如何理论化呈现和解读农村妇女发展实践值得进一步探索。

关于妇女发展需求的研究,英国的卡洛琳·摩塞(Caroline Moser)总结第三世界妇女的发展干预实践,提出社会性别需求的概念并且将其区分为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和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前者关注妇女面对其现时生活的需求,包含水的供应、保健、挣钱养家的机会、住房及基本服务的提供、食物的分配;后者强调改变两性之间权利不平等关系的需求,如挑战劳动性别分工,减轻家务劳动和照顾孩子的负担,取消各种制度化歧视,提供生育保健支持,反对男性暴力(Moser,1989)。摩塞此举不仅澄清了妇女发展需求有生存问题和不平等问题的区别,还进一步明晰不同的妇女发展实践,对于有效地实现妇女平等,真正实现发展目标的意义不同。

回顾当前中国农村妇女发展的研究,主要围绕社会性别理论、生计框架、赋权理论、社会网络等视角展开,此外还包括一些新兴的交叉学科研究视角,如女性主义经济学、空间理论等,其中既包括“大而全”的定量分析,从宏观视角、群体视角对妇女贫困的基本特征(杜洁等,2020)、就业特征(潘明明等,2021)、影响因素(许庆、刘进,2015;范红丽、辛宝英,2019)以及政治参与行为(郭君平等,2016)进行刻画和测量;又包括“小而精”的定性研究,从微观视角、个体视角探讨妇女减贫路径(李小云等,2019)、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赋权路径(张欢欢、陶传进,2020;杨宝强、钟曼丽,2022)、产业扶贫中农村妇女的行动逻辑(刘继文、良警宇,2021)、产业扶贫对农村妇女社会空间的再生产(陆继霞等,2020)、集体产权制度下的妇女权益保障(惠建利,2018)等。

然而,不足之处在于,面对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妇女发展的一系列丰富实践,其中观层面的类型学分析却仍囿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传统的粗略分类,缺乏基于性别平等意识的专业的范畴区分。若任其混淆,不加以辨析,则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妇女的发展帮扶十分容易陷入“需求满足陷阱”——对可能抑制妇女发展的眼前之需进行重复建设,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同时延迟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的挖掘和满足,阻碍性别平等进程。

摩塞的“实用性—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理论能够提供并补充一个中观层面简明的类型分析框架,通过对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妇女发展实践归类,区分出当前哪种需求满足占据主导,敦促政府及时平衡政策重心,规避农村妇女发展陷阱,有效实现发展目标,促进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文的主要研究问题是:乡村振兴战略实践在妇女就业、妇女医疗健康、妇女素质提升、妇女参与家庭建设等方面为妇女发展提供支持,那么,根据摩塞对社会性别需求的分类,这些实践具体满足了中国农村妇女的哪种需求?在本土情境下,如何区分农村妇女的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和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满足上述需求的过程中存在何种问题?对此系列问题进行探讨,有助于科学地理解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妇女发展实践的有效性,为未来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政策设计奠定学理基础,实现更具针对性、可持续的促进两性平等的妇女发展政策制定。

二、理论基础及其本土化应用

(一)理论基础:社会性别需求理论

20 世纪80 年代初,英国伦敦大学发展学院(Development Planning Unit, DPU) 的卡洛琳·摩塞与卡林·利维(Karen Levy)在发展干预实践中探索出一套可操作的社会性别分析框架(Moser Gender Planning Framework),关注妇女的三重角色、社会性别需求以及女性参与发展(WD)/社会性别与发展(GAD)政策路线三项内容,旨在更好地衡量妇女发展状况、提供改善策略和促进妇女平等发展(马奇等,2004)。

1985 年,英国社会学家马克辛·莫利纽克斯(Maxine Molyneux)提出“妇女利益”(women's interests),并将其区分为——实用性性别利益(practical gender interests)和战略性性别利益(strategic gender interests)(Molyneux,1985),首次对妇女的不同利益进行区分和澄清。摩塞认为,与作为目标和结果的“利益”相比,“需求”更加关注利益的过程,是实现利益的手段。摩塞从发展规划的应用视角出发,将“利益”和“需求”进行分离,将莫利纽克斯指出的“优先关注的利益”转化为“满足利益的手段”,提出社会性别需求的概念,并将其区分为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和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Moser,1989)。这一转化将结果导向的“利益”具象为可观测的“需求”,为第三世界妇女发展干预提供实践工具,并推动性别分析向性别规划转变。

需要说明的是,莫利纽克斯并没有对两种“利益”进行直接定义,而是援引尼加拉瓜政府改善妇女生存状况的官方行动中关于卫生、教育、住房和食品补贴等基础性保障的条款来呈现实用性利益;同时,从女权主义的内核举例说明战略性利益的内容(Molyneux, 1985)。摩塞在分析框架指出,在大多数低收入家庭中,妇女承担生育照料工作、涉农生产性工作和社区管理工作(组织和分配有限的资源),为妇女提供综合战略时需要考虑妇女的这三重角色(Moser,1989)。基于此,摩塞对第三世界低收入妇女进行观察后,总结认为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是回应妇女在特定环境中显而易见的需求,包含:水的供应、保健、挣钱养家的机会、住房及基本服务的提供、食物的分配这五项基本内容。摩塞结合莫利纽克斯对女权主义内涵的理解,认为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包含:挑战基于社会性别的劳动分工;减轻家务劳动和照顾孩子的负担;取消各种制度化的歧视,比如偏袒男子的法律条文及法律制度;提供生育保健,给妇女生育选择权;反对男性暴力的措施(Moser,1989)。

除了提出并分辨社会性别需求,摩塞还强调了两种需求之间的关系: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是传统性别不平等结构之下的需求,因而它的满足不一定能够推进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的满足,反而有可能加深和固化当前的性别不平等结构,使得妇女沉浸在实用性需求之中,无法察觉自身的战略性需求(Moser,1989)。简而言之,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和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并非线性发展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亦相互分离。摩塞对社会性别需求的辨析,恰是笔者认为当前中国农村妇女研究应当关切和警醒之处,亦是本文借助摩塞社会性别需求理论审视中国乡村振兴实践满足妇女何种需求的出发点和旨趣所在。在中国乡村振兴场域,摩塞社会性别需求理论亦和乡村振兴建设及可持续发展契合。

一方面,摩塞社会性别需求理论是立足发展中国家妇女生存现状提出的分析方法,两类需求的衡量指标均源自摩塞对第三世界农村妇女生产生活所需的最基本要素的观察与统计,其指标建设具有一般性,同样符合中国欠发达地区农村妇女的基本特征和发展需求;另一方面,摩塞的“实用性—战略性”二元分析视角能够梳理已有的农村妇女发展实践,明晰不同实践发挥的差异化作用,为妇女发展政策制定提供新的切口,真正落实巩固农村妇女发展成果,提升妇女发展能力。

(二)本土化应用:乡村振兴战略情境下的社会性别需求识别表格

在本土情境中援引摩塞社会性别需求理论,应当率先考虑中国农村实际发展状况及此背景下的农村妇女需求特征,进而改编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需求特征表格,回应如何区分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中国农村妇女社会性别需求这一问题。

1.中国持续性减贫实践下的基本公共服务完善

与摩塞考察时“发展中国家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日渐短缺”的背景不同,21 世纪以来,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致力于解决城乡发展差异下的“三农问题”,对农村进行了接续性建设。从2005 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做到基础设施到村到户和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2017 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覆盖并强化道路、饮水、通信、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上述农村建设成果已基本覆盖摩塞当时提出的除“挣钱养家的机会”以外的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内容。

2.中国农村妇女需求新特征

伴随乡村的持续建设,农村妇女需求并不止于满足“眼前之需”,其需求呈现多元化(王金玲、姜佳将,2013)、升级(张琦、李顺强,2021)、关注自我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2022)和社会参与积极性上升(李娜、东波,2020)等特征。在产业振兴号召下,创新创业融入市场经济已成为妇女增加经济收入、提升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

这一过程中,妇女面临两方面现实困境,一方面,多维赋权不足,如农村妇女在创新创业中往往面临行业资本和技能门槛(王伊欢、任彤,2021),需要针对性的金融支持和智力支持。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妇女所需的政策支持依次为小额贷款项目、提供创业与就业信息、提供实用技术培训(陈健、吴惠芳,2020)。同时,男性对农村妇女创业主导权的争夺也亟须社会文化的改观支持(聂召英、王伊欢,2021)。另一方面,“走出家门”的同时,绝大多数妇女依旧承担繁重的家庭照料任务,处于双重剥夺境地,需要相应的家庭支持和社会政策支持(熊瑞祥、李辉文,2017;周佳民,2020)。

对于乡村振兴场域内的妇女发展困境,众多学者一致认为,整体社会从立法、政策制定与执行、社会环境优化(陈宁,2020)、妇女能力建设(张欢欢、陶传进,2020;段塔丽等,2020)等环节创造性别平等发展的条件,是从根本上解除社会性别关系对女性发展的束缚的有效办法(蔡生菊,2016;陆杰华、汪斌,2020)。

3.乡村振兴战略情境下的社会性别需求识别表格

考察中国农村建设成效以及农村妇女的需求现状,本文对摩塞社会性别需求的部分指标进行变更,形成符合乡村振兴情境的社会性别需求表格(见表1)。

对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进行扩充。“水的供应”扩充为“农村基础设施全覆盖”,主要包含通水、通电、通路这三个基本生活要素;“保健”扩充为“农村基础医疗服务全覆盖及针对性项目支持”,在立足医疗保险全覆盖和使用的基础上,为农村妇女提供“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治疗的机会;“赚钱养家的机会”扩展为“增加就业机会”,强调实现就业以及获得技能培训;“住房”扩展为“改善居住环境”,涉及危房、厕所及其他居住设施的改造升级;“食物的分配”扩展为“提升生活标准”,这一生活标准并不做定量的衡量,但是应当包含食物、衣物、生理用品及其他妇女生活必需品。

对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进行改编。原始指标依旧能够提供坚实指导,因而本文仅对关键词进行改编。“挑战劳动性别分工”强调对妇女自主创业的相关支持以及领导力培训等能力建设;“减少家庭照料负担”关注妇女在家庭照料方面的负担减轻;“消除制度性歧视”聚焦于土地流转过程中凸显的“外嫁女”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以及妇女参政的问题;“完善生育保健,提升妇女生育选择权”关注妇女生育相关医疗保健设施提供和妇女生育权的宣传;“反对男性暴力”聚焦于反家暴的宣传等制度性支持。

综上所述,社会性别需求识别表格立足摩塞社会性别需求理论的“实用性—战略性”二维要义,结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扩充尽可能基础和全面的指标,可以用于初步区分乡村振兴实践中农村妇女的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和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

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妇女发展的三重实践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各级政府和妇女团体等社会组织投入大量性别资源,在妇女就业、政治参与、素质提升、健康与生育、权益保障等全方位予以支持。余文通过典型案例回顾乡村振兴中丰富的妇女发展策略及实践,并对这些差异化策略实践进行类型化建构,认为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主要通过三重实践路径满足妇女的社会性别需求:实用高效型、战略应答型及混合提升型。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通过网络资源获取研究素材,包括政策文本、新闻报道、期刊论文等。主要对全国妇联和相关政府部门网站进行检索,寻找全国性公开案例。案例选取的标准,一是要尽量多地覆盖表格指标内容,如厕所改造、技能培训、创新创业等,确保反映某类“妇女需求满足情况”在乡村振兴战略实践场域中发生的普遍性;二是为保证案例的代表性,采取“详略得当”的原则选取案例,力求突出案例所示类型的内在逻辑。例如,就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而言,指标“基础设施全覆盖”“基础医疗服务全覆盖及针对性项目支持”对应的实践具有整体性、同质性,以汇总形式归类。而战略性需求的五项指标具有复杂性、异质性,挑战性别不平等权力结构,则拓展为案例进行典型展示。

(一)实用高效型:创新形式下的实用性需求满足

实用高效型实践是基层政府或妇女团体基于上级政策要求形成的绩效追逐下的一种需求满足类型。创新形式意味着上级政府对解决妇女问题的目标较为明确,聚焦于生产生活的特定领域,执行主体只需要根据绩效目标去统合资源,进行形式创新来引导村庄妇女参与。因而此类实践路径虽然具备创新能动性,但是往往以实用性需求为主,其特征可以总结为三点:政策要求的实用性导向,执行主体的绩效化操作,妇女实用性需求的满足。

引导妇女参与“乡村治理”是实用高效型实践呈现的重要场景,一个重要的形式就是积分制。积分制是近年来乡村治理的创新形式和推广模式,通过民主商议将村庄事务标准化,引导村庄多主体执行任务获得积分,参与奖励兑换和村庄评比,激发村民等主体参与乡村治理。2021 年,为鼓励妇联组织更加充分发挥作用,中央农办协同全国妇联等4 部门发布《关于推介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通知》遴选7 个典型案例①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妇联关于推介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通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JJTZ/202104/t20210425_6366580.htm.,供各地学习借鉴。在政策要求上,积分制强调“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身边事入手,将勤劳致富、庭院干净整洁、家风好等量化为积分指标,鼓励群众和家庭以自强、善行换积分”,致力于满足妇女在村庄中的实用性需求。在明确的积分制形式以及治理方向指导下,地方政府严格执行上级政府要求,围绕文明家庭、人居环境以及脱贫增收三大主题开展积分活动,并以物资和荣誉两种形式激励妇女参与(见表2),高效达成绩效的同时也回应了妇女的“眼前之需”。

表2 部分积分制典型案例主要项目内容

积分制突破传统的治理模式,将村庄事务细化分配和管理,基于妇女的现实需求分配资源,回应妇女在村庄生产生活的现实需要,的确调动了妇女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然而,通过整理案例也可以观察到,虽然地方移植积分制,但是主要内容并没有超越实用性需求内容,长期来看,存在形式创新溢出效应递减的风险。

(二)战略应答型:性别制度下的战略性需求回应

战略应答型实践是挑战当前社会性别制度回应农村妇女长远需求的一种需求满足类型。因战略性需求呈现历史性的性别不平等与发展中的性别不平等交织的特征,兼之地域生产生活实践和性别文化的差异,满足战略性需求所涉议题复杂、挑战难度大、攻克周期长。回应战略性需求,往往需要借助公共权力和强制力推进,例如法律修订、政策法规改革、意识形态宣传。

以“取消制度性歧视”为例,农村集体利益分配主要围绕土地和集体成员身份展开,而外嫁女因农村重男轻女思想及婚嫁迁移等因素,受到新老集体的双重排斥,常需诉诸法律维护其集体权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土地流转成为村庄转型发展的新动力,妇女土地权益保护亦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任何村(居)民自治条例、决议等地方性政策规定,都应当依法制定,不得违法剥夺妇女合法权益”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https://www.gov.cn/xinwen/2018-12/30/content_5353493.htm.。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则要求细化和完善妇女集体成员资格确认保障原则及成员身份被侵害的救济途径,均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农村妇女维权行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http://data.people.com.cn/rmrb/20221220/15.。

例如,2022 年,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公布了一起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案例。

B 市W 县甲镇政府依据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五统一”服务的意见》,收回本镇X 村两名外嫁女(户口迁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嫁入”村镇亦未向二人分配土地。因案件争议复杂,且W 县其他乡镇也存在类似“外嫁女”百余人,2021 年11 月,B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上述可能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在听证会上,B 市妇联依据相关法律强调,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对“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保护。听证代表合议后,也一致认为收回“外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应予纠正。最终,B 市人民检察院建议甲镇政府纠正违法行为,建议B 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调查,解决类似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经协商,甲镇政府返还申诉二人原有承包土地,并逐年支付该土地统一发包的承包费用,其间土地由X 村实行规模化连片经营管理,申诉二人享有土地的收益和流转等权益。同时,甲镇政府废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五统一”服务的意见》。

上述案例表明,由于历史遗留等复杂原因,地方政府在土地相关权益分配方面依然存在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法律规范的革新与细化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带来了新依据、新章法和新行动,体现公共权力对农村妇女战略性需求的回应,推动难题解决的同时彰显重要示范作用。

(三)混合提升型:经济参与下的能力建设把握

混合提升型实践是基于农村妇女参与乡村经济发展的一种需求满足类型。“混合提升”是指农村妇女通过就近上岗和创新创业实现就业增收的同时获得能力提升,主要表现为以就业增收为核心,以能力建设为辅助,实用性需求满足和战略性需求满足混合的特征。在社会性别需求表格中,涉及农村妇女参与经济的内容分别包括实用性“增加就业机会”和战略性“挑战劳动分工”,余文将围绕四个农村妇女参与经济的案例进行辨析。

长久以来,农村妇女承担家庭再生产角色以及农业及相关副业的生产角色,这一传统家计生存框架不仅束缚妇女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时抑制其发展潜力。针对这一情况,党和国家坚定性别平等基本国策,通过一系列政策指示引导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例如,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https://www.gov.cn/zhengce/2018-02/04/cont ent_5263807.htm.。同年,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持续深化“巾帼脱贫行动”充分发挥妇女特色产业的带动作用②全国妇联下发意见要求: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http://www.women.org.cn/art/2018/2/13/art_19_154401.html.。2021 年,全国妇联印发《“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将农村妇女培训纳入政府普惠性培训、制定专门的培养计划、鼓励支持女企业家、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返乡创业等行动措施③“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http://www.cnwomen.com.cn/2021/08/19/99230336.html.。从现实案例来看,在上述政策号召下,围绕妇女就业创业,农村妇女有四种混合需求满足路径(见表3)。

表3 混合型需求满足的四种路径、特征和效应

在产业就业方面,一种情况是开发就业岗位,结合农村妇女无法外出就业的现实困难以及企业、社区、产业基地的生产特点与用工需求开发弹性岗位,为有家庭照料需求的妇女提供时空自由的灵活岗位。例如,安徽省黄山市各区县借助“妈妈岗”引凤还巢,回引在外带娃宝妈陪读群体返乡,让她们好就业就好业,助力乡村振兴。另一种情况是进行生产技能培训,通过生产技能培训实现妇女就业增收,提升其发展自信心。对此,贵州凯里市妇联召集知名绣娘开展苗绣“传帮带”培训活动,为易地扶贫安置点有就业需求的妇女带去技艺,并推荐技术熟练的绣娘到企业工作。

在创业就业方面,一种情况是推动金融赋能,通过金融帮扶解决农村妇女创业融资困难。例如,山东省日照市妇联联合多家金融部门和银行机构,推出“鲁担巾帼贷”“巾帼创业贷”“木兰贷”等系列产品,为妇女提供资金支持,并配置乡镇“金融辅导员”开展创业妇女融资需求调查和咨询等服务,以帮助更多农村妇女实现创业梦想。另一种情况是进行能力建设培训,随着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创业者的能力要求不断提升,特别是“互联网+”等电子商务经济在农村兴起,农村妇女创业面临能力瓶颈。对此,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启动“巾帼电商培训”,根据“不同人群、分层次、分阶段”培训电商运营技能,进一步拓宽妇女创业就业空间,实现个人增收和事业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妇女在经济参与过程中实现混合需求的满足。一方面,妇女通过产业发展创造的便利岗位或者创新创业实现就业增收,满足实用性需求;另一方面,妇女向生产者角色转变,在参与生产活动中学习生产技能,实现能力建设,挑战了传统劳动性别分工,进一步满足其战略性需求。总体来看,乡村振兴战略带动的社会全要素参与为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和综合发展提供契机,有重要的溢出效应。

四、三种需求满足路径的比较和挑战

基于社会性别需求视角,前文呈现了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妇女发展差异化的实践路径。而进一步比较上述三重实践路径的短期和长期效益可以发现,当前妇女发展需求满足进程还存在如下特征与挑战。

首先,从短期效益来看,实用高效型实践和混合提升型实践在指标上容易实现,战略应答型实践较难实现“数据突围”。一方面,实用性需求与农村妇女的物质需求联系紧密,容易被政策制定者捕捉量化,也更容易被地方操作执行,获得数据绩效;另一方面,相比于实用性需求强调公共服务供给,战略性需求构因复杂,其满足通过挑战传统性别制度以回应现实阻碍,政策执行牵涉多方利益主体博弈和协调,重在推进法律法规和社会观念的革新。总体来看,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妇女需求满足,政策注意力分配不同,但易聚焦于实用性需求的满足。

其次,从长期效益来看,实用高效型实践溢出效益递减,战略应答型实践和混合提升型实践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和反复风险。实用性需求依托形式创新与指标细化获得明显短期效益,但也表现出指标单一,指标重复实现以及指标内容与妇女长远发展关联不足的特征。长远来看,一方面,潜藏着创新能动性溢出效应递减的风险,难以调动后续妇女的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容易异化妇女需求,使得农村妇女卷入“形式治理”,同时掩盖其能力建设、全方位赋权和长期发展等深层次需求的表达与满足。而战略应答型和混合提升型实践虽然均涉及挑战性别制度,通过法律革新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但是也存在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反复风险。这是因为,农村地区不平等的性别文化依然盛行,变革并非一时之功,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虽然起到示范作用,但是在具体应用上还面临的挑战,因而农村妇女权益保障依旧充斥着不确定性。除此之外,虽然上述战略提升型实践案例并未详述提升妇女生育自主权、反男性暴力、减少家庭照料负担三项内容,但家庭场域内的性别不平等依旧普遍且具有隐蔽性,家庭内部分工对妇女的压迫依然未得到妥善监管,需要依靠国家法律完善和社会观念进步来推进。

最后,从性别平等来看,三重妇女需求满足路径均在物质、精神和制度层面推进了性别平等,但仍需警惕现有成果固化劳动性别分工的风险。摩塞指出,虽然实用性需求较为紧迫且容易满足,但实用性需求的满足亦可能抑制妇女的战略性需求成长,两种需求的非线性发展依然挑战当前的性别平等成果。特别是实用高效型实践和混合提升型实践中,实用性需求的满足依然存在固化妇女的社会性别角色的现象,例如,积分项目围绕“文明家庭”“美丽庭院”等家庭场域展开工作,积分兑换中的荣誉评选刻画“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等形象,不断强调妇女的家庭角色和伦理关系,加剧了“女性气质”认同,固化传统的劳动性别分工。与此同时,在混合提升型需求满足中预防妇女陷入家庭照料和生产活动双肩挑的压力叠加困境以及收入“补贴家用”的经济窘境。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依据摩塞社会性别需求理论的“实用性—战略性”二维视角,制定符合本土情境的社会性别需求表格,进而又通过典型案例类型化构建乡村振兴战略实践满足农村妇女需求的三重路径,研究表明:实用高效型实践发挥主要作用,战略应答型实践发挥重要示范作用,而混合提升型实践是乡村振兴过渡阶段重要的实践类型。最后,本文亦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不同实践类型的长短期效益和潜在风险挑战。

未来,为了更好推进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迎接不同需求挑战,亟须在政策实践中融入如下几点考量。

首先,夯实实用高效型政策实践,并进行动态化调整。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围绕农村基础公共服务展开,满足农村妇女的基本生存需求。而农村妇女自我意识觉醒、需求升级还在成长阶段,这意味着要密切跟踪农村妇女的需求变化,动态化调整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的指标和内容,积极回应农村妇女现时需求,引导农村妇女逐步发展。

其次,把握混合提升型政策实践,推进农村妇女赋能。混合提升型需求满足是一种重要的过渡类型,通过发挥经济活动全要素参与的优势,为农村妇女进入生产领域,融入市场经济,提升竞争能力创造条件。未来,应当抓住这一需求满足类型的窗口期,在乡村产业升级背景下,注重妇女复杂劳动技能培训和能力建设培训,推进农村妇女综合赋权,提升农村妇女提升竞争能力,开发农村妇女战略价值。

再次,重视战略应答型政策实践,自上而下优先示范。当前农村发展并不十分充分,满足农村妇女战略性需求的条件不足,特别是,当前农村妇女依旧面临农村传统性别文化束缚,自我觉醒进程缓慢,没有意识到或者顾不上个人的发展需求。因而,需要关注农村妇女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自上而下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重视妇女参与乡村建设机制的培育,有序引导农村妇女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等议题中来,破除性别壁垒,锻炼妇女领导力,将农村妇女从沉重的家庭照料工作中解放出来;维护农村妇女生育权,反对男性暴力,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在生育和婚姻中保持自由、平等的状态,促进农村妇女健康发展。

最后,审慎实用性需求固化劳动性别分工风险,增强战略性干预视角。培养一批具有社会性别视角,拥有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发展干预工作者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干预工作者应当秉持社会性别视角来看待农村妇女的发展需求,兼顾农村妇女的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支持,帮助农村妇女开发资源以提升其在个人、社会及政治层面上的能力,而非局限于眼前的特定历史阶段和现实环境的帮扶或者干预任务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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