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傻瓜吉姆佩尔》与《尘埃落定》的叙述视角
2023-12-20杨斯涵
[摘 要] 美国作家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的小说《傻瓜吉姆佩尔》与中国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都以独特的叙事艺术塑造了带有民族特性的“傻瓜”形象。两位作家在文本中均采用了“傻子”视角,并且以第一人称回顾的方式进行叙述,读者也因作者的视角转换得以窥见“傻瓜”形象的独特魅力。不同的是,阿来笔下的土司家二少爷却同时能以全知视角讲述故事,这一视角越界现象与作者的写作目的有关。本文旨在比较两部作品在人物形象刻画、视角运用上的相似性与不同之处,体会作者如何利用视角变换来塑造两位痴傻者形象的同时,梳理辛格与阿来塑造的“痴傻”人物形象的差异性,由此揭示出差异背后根植于作者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宗教意识与民族渊源。
[关键词] 傻子视角 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 文化差异
[中图分类号] I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7-2881(2023)21-0037-04
1978年,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其授奖词为“他的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既扎根于波兰人的文化传统,又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他在短篇小说《傻瓜吉姆佩尔》(Gimpel the Fool)中就运用了独特的叙事艺术塑造了一个圣愚式的人物形象。小说译介到中国后,这个圣愚式的人物影响了中国当代许多小说家。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藏族作家阿来在其作品《尘埃落定》中同样以“傻子”这一独特的视角展现了土司制度必然走向衰落的命运。严家炎在颁奖词中写道:“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小说视角独特,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轻巧而富有魅力。”由此可见,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两位作家却都凭借独特的叙事艺术为人称赞。在《傻瓜吉姆佩尔》与《尘埃落定》中,两位作家都采用了“傻子”视角,因其视角的特殊性,故事被附上了似真似幻的色彩,带给读者无尽的阐释空间。
一、在痴傻中通向神圣
里蒙·凯南在《叙事虚构作品》一书中阐述了叙述者的可靠与不可靠,而“不可靠的主要根源是叙述者的知识有限,他亲自卷入了事件以及他的价值体系有问题”[1]。她特别指出福克纳笔下的班吉就是一位“白痴”叙述者,他的思维模式异于常人,读者在聆听“白痴”所讲述的故事时仿佛也被笼罩在一团迷雾之中,他们的叙说通常是不连贯的、模糊的、非理性的。同样被称为“傻子”的吉姆佩尔与土司家的二少爷都是痴傻的,他们的痴傻却是神圣的、大智若愚的,这与作者所采用的视角的变换与话语引导的方式有关,作者借此引导读者窥见“傻子”身上特殊的愚痴。
在《傻瓜吉姆佩尔》一书的开头,叙述者便这样讲道:“我是傻瓜吉姆佩尔。我不认为自己是个傻瓜。恰恰相反。可是人家叫我傻瓜。我在学校的时候,他们就给我起了这个绰号。”[3]不难看出,作者在这里采用了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意味着文本中存在两种不同的叙述眼光,一种为叙述者“我”目前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种为回忆中的“我”在过去经历事件时的眼光[3]。已然知晓结局的当下的“我”在面对过去种种经历时,叙述的语气是较为冷静的,叙述者也在讲述故事时有意划分自我与世俗之人之间的界限。众人嘲笑吉姆佩尔傻就在于他“容易受骗”,但吉姆佩尔是因为生理上的痴傻而不能分辨出事实与谎言吗?在众人哄骗吉姆佩尔娶一位不贞洁的女子为妻时,吉姆佩尔的第一反应是拒绝。但在一番自我安慰之后,他将这件事情当成了人生中必要的劫难。所以,在会堂司事的老婆将埃卡爾“既是寡妇又是个离婚的”事实公之于众时,故事的叙述者对于过去的情景进行了评判:“这对我是个倒霉的时刻。可是我能怎么办呢,难道从婚礼的华盖之下逃走吗?”[2]吉姆佩尔的意识是清醒的,他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但自我调节让他逐渐屈从于他人的谎言,甚至在埃卡尔生下了一个不属于他的孩子时,大家在教堂中大笑,但吉姆佩尔也仅仅以当时毫无办法来解释这一切。读者通过叙述者的语气可以感受到吉姆佩尔任由众人欺骗时的无奈,他能清醒地陈述过去所发生的事情,但他的痛苦并不来源于自己的选择,是镇子里的人们一步步地捉弄使他跌进了深渊,即使在他想要反抗时总有信仰的声音对他进行劝说。在叙述者的引导下,读者感受到吉姆佩尔并非懦弱无能也并不是个“傻子”,他只是忍受着他人强加在他身上的苦难,他将一切当作是上帝给的“负担”。
读者能与吉姆佩尔产生共鸣也与第一人称视角的运用有关。第一人称视角能使读者跟随主人公的眼光,感受主人公的心理,看到当时所经历的一切。例如,在吉姆佩尔回家撞见埃卡尔与其他男人私通时,叙述视角就聚焦在吉姆佩尔身上:
唉,我讨厌这种鼾声!我讨厌透了。我走到床边,事情忽然变得不妙了。埃卡尔身旁躺着一个男人的模样的人……我想,为这样一点点小事情为什么要使一只小燕子受惊呢。[5]
当下的“我”已然知晓埃卡尔的不忠,但过去的自己仍然被蒙骗,所以在当时经历这一切的吉姆佩尔看来,他不愿意相信也不敢确认,他只能恍惚感觉到自己妻子旁边酣睡的是一个男人模样的人,甚至在后来他还怀疑自己看到的只是幻影罢了。视角的变化让读者仿佛跟着吉姆佩尔经历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一方面感受到他内心想要揭穿这虚伪的婚姻事实、摆脱“愚蠢”,融入公众生活的愤慨,另一方面也认人体会到他竭力坚守自己的原则想独自承受不堪的无奈。在多重视角的转换下,读者不仅明白吉姆佩尔具有清晰陈述的能力,同时会不自觉地同情不断遭受欺骗的叙述者,这种拉近读者与叙述者距离的叙事策略同样呈现在人物话语的不同表达方式之中。例如当结婚不到四个月的埃卡尔即将生产时,镇上的人们本就将他们的婚事当成笑柄,而这件事又成为他们的笑料。面对众人的耻笑,吉姆佩尔质疑道:“她是不是产得太早了?”作者巧妙运用了直接引语,而在埃卡尔进行所谓的辩护时,作者又使用无引号的间接引语:她说,她有一个祖母,怀孕也是这么长时间,她像她的这位祖母,就像这一滴水同那一滴水一样[2]。在这里,间接引语的运用一方面有效地节省了叙述的时间,使得行文更加流畅,另一方面,以吉姆佩尔的转述的形式告诉读者埃卡尔的原话,虽没有对其言语真实性做出评判,但这番陈述巧妙地制造了叙述者与读者的距离。就在间接引语与直接引语的对比中,一个“傻瓜”的言语显得更加有力,在微妙的反衬之下读者也更容易偏向吉姆佩尔。作者通过叙述艺术塑造了这样一位性情温和、愿意相信他人的“傻瓜”形象,他就像是一位摒弃了世俗的圣愚者在俯视着镇上的人们,甚至叩击读者的灵魂。
二、徘徊在智愚之间
《尘埃落定》同样采用了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作品以似傻非傻的口吻讲述着土司制度消亡之前发生的事情。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的“傻子”身份几乎是所有人默认的事实。但几乎与吉姆佩尔一样,叙述者立马就对“傻子”的称号进行了反驳:因为“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我就只好心甘情愿当一个傻子了”[4]。在叙述者的陈述下,“我”并不是一个傻子,读者从叙述者对于聪明人的态度中也能感受到一种对寻常认知的颠覆,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描写聪明哥哥的话语中。在麦其土司拿到了珍贵的罂粟种子后,其他土司都打起了种子的主意,父亲正为此焦头烂额。而叙述者在描写哥哥献策时透露出讽刺的态度:聪明的哥哥在这个问题上充分暴露出了聪明人的愚蠢。他能从简单的问题里看出别人不会想到的复杂[4]。有意思的是,前文中关于给不给邻居种子的问题已经做过讨论,但没有人在意“我”所说的“风也会把他们吹过去”,保卫罂粟的独家种植权是没有必要的,罂粟花吹向所有土司的领地只是时间问题。“我”再一次旁观哥哥与父亲的对话,叙述者在间接的转述中穿插着对过去事情的评价,并且以幽默的语言模糊了常人思维中的“聪明”与“傻瓜”的定义。可以看出,这里的傻也并非一般我们所言的非理性或者含糊不清的意思。土司家二少爷在行动中显得更像是一位智者,他能在玉米几乎要把官寨撑破时提出免除赋税的建议;他在北方守堡垒时运用炒麦子的方法使得拉雪巴土司的饥民最终臣服在他的慷慨之下;他甚至能将封闭的堡垒开辟为独特的边境市场。他在这一系列行动中显得有勇有谋,相较于文中的聪明人,他更像是处于权力中心但又避免纷争的旁观者。
这一种旁观倾向为叙述土司家族的历史提供了条件。读者不难发现,文中的“我”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同时,也能以上帝视角知晓一切事实。如在《尘埃落定》中出现“捉奸”情节时,作者巧妙地变换了叙述视角:
我穿着紫衣,坐在自己屋子里,望着地毯上一朵金色花朵的中心,突然从中看到,塔娜穿过寂静无人的回廊,走进大少爷的房子。大少爷正像我一样盘腿坐在地毯上。[4]
“我”作为限知叙述者本不能看到自己不在场时发生的事情,但这里的叙述者视角却看到了塔娜与哥哥的通奸行为,在后文中更是向读者一字不漏地诉说着两人之间的对话。这时的二少爷好似一位能俯瞰众生的上帝,他的目光能不受身体的约束在哥哥、父亲的房间里随意进出。因此他也看到在哥哥与自己的妻子通奸时,父亲也在与三太太互相撕扯。他还能直接感知到父亲的内心所想,感受他“灼热的欲望”。类似的情节因为不同视角的运用给予读者不同的心理体验。在《傻瓜吉姆佩尔》中,读者在第一人称视角下能深切体会到吉姆佩尔在面对不忠之事发生时的忐忑心理,但在《尘埃落定》中运用全知视角并不让读者贴近人物,而是客观地展现荒唐的场面,男女间的交合与接踵而来的地震瞬间在读者视野中敞开,个人记忆的洪流与土司大地尘埃落定的预言梦幻般地融合在一起。
三、民族记忆的呼唤
两部作品的主人公并非典型的“白痴”叙述者,叙述视角的变换跟随着作者的写作目的而有所变化。吉姆佩尔是一位虔诚的犹太教徒,他的“痴傻”源于对信仰的坚持,作者借助这一形象传达出独具犹太民族特性的宗教意识,尤其是作品中的来世意识与死后复活观。
如今的犹太人依然相信在特殊的来世里,所有的人将会在弥赛亚的领导下和谐地生活[5]。犹太先知弥赛亚的来世之夢中就建构了吉姆佩尔所幻想的世界,在那里“狼将与羊羔居住在一起”,所有的人都不互相伤害。吉姆佩尔的前半生受尽磨难,他经历欺骗、遭到埃卡尔私生子的毒打,人们将他视为可以欺侮的对象,他在后半生终于离开了弗拉姆波尔,四处流亡。自从公元70年罗马军队入侵耶路撒冷后,犹太民族开始了他们的流亡历史,作者辛格作为美国的犹太作家自1935年离开波兰迁居美国,这何尝不也是一种流亡呢?吉姆佩尔是犹太民族精神产物的同时也来源于作者内心对民族记忆的呼唤。犹太民族精神气质中固有的“行动观念”恰恰是吉姆佩尔一次次选择永远相信世人的原因。对犹太人的虔敬来说,其核心的东西不是信仰而是行动[6]。如果不坚持善行自己就无法进入天堂,所以在恶魔引诱吉姆佩尔对一切进行报复时,埃卡尔在梦中唤醒他,表明自己已为不忠付出了一切代价。在犹太教伦理观念中,承认个人罪责才能得到真正的救赎。所以文中埃卡尔曾两次乞求吉姆佩尔的原谅:一次是在生孩子难产时,埃卡尔大叫着乞求吉姆佩尔的饶恕;第二次则是在埃卡尔得肿瘤去世前,她对吉姆佩尔坦言了在婚姻中不忠的事实。最终为吉姆佩尔宣告正义的不是以直报怨的世俗原则,而是死后的审判。除此之外,埃卡尔的托梦也与犹太教教导中所言的死者的复活有关。在吉姆佩尔流亡数十年后,他依然在梦中见到了埃卡尔,只是在那里,埃卡尔如同圣徒一般,她的口中不再有谎言。在吉姆佩尔看来,他将世俗世界的经历当作一场苦修,他希望能获得永生。他相信所有不公正会受到重新审判,作恶的人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吉姆佩尔不断忍受苦难与舍弃世俗的原因。但这种幻想世界是否存在呢?作者用“傻子”视角进行叙述使读者感受到吉姆佩尔的虔诚,这一叙述视角却让人无法判断他所言的真实性,但是读者可以选择相信,选择像吉姆佩尔一样在信仰中完成自我救赎。
《尘埃落定》中不仅存在多重视角的交织,同时作者赋予了二少爷全知全能的权力。阿来创造了属于个人的文学意义上的故土,是他“作为一个原乡人在精神上寻找真正故乡的一种努力”[7]。这部作品虽然不同于全景式的史书,但仍带有历史的厚重。阿来尽力追寻着一种“民族中的普遍历史”,因此作品除了借土司二少爷的视角来叙说外,还有一双面向过去的眼睛,读者借以看到了土司制度的权力划分、久远历史、刑罚制度等属于一个遥远部落的集体记忆。正如每个民族初始的创世神话所体现的人们把握自然、描述自然的方式是多样的,可以说,神话带有远古人们的思维方式。在小说中,世界的产生归因于神,“神人说了一声‘哈就有了虚空,神人对虚空说声‘哈就有了水、火和尘埃”[4]。这里的神人大抵是可以被称作是造物主的存在,正如中国古代神话的盘古,但不同于盘古死后身体化为了自然万物,神人只需要通过言语就可以创造世界。
中国五行说中的“土”元素表现为创世神话中“微粒”,也就是阿来笔下的尘埃。阿来作为藏族作家,他笔下的世界必然与藏族的世界观有着渊源。尘埃是飘浮不定的,风一吹,世界便颤颤巍巍地摇晃起来,麦其土司二少爷眼中的世界何尝不是如此呢?每当“我”睁开眼睛看到窗子上光柱里的尘土时,总免不了要问“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样的问题,在他无数次预言式的话语中,大地是摇晃的,地面上吹满了尘土。渺小的个体、曾经大地上稳固存在的一切化为尘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麦其土司和太太去世时,在“我”眼中,他们的灵魂上天去了,一部分又坠落下来化为了尘埃落在了大地上,什么也不曾存在过。作者以“傻子”的视角切入,为这首挽歌增添了神秘与诗性的色彩,但同时也在历史书写中构建了民族的神话。
艾萨克·辛格与阿来都塑造了“傻子”形象,他们都用了独特的视角,二者却根植于不同的民族文化土壤。作为两个回望着过去的叙述者,辛格笔下的吉姆佩尔带有犹太圣徒的影子,他的“愚痴”恰恰体现出他对信仰的忠诚。辛格借助人物表现他所耳濡目染的宗教意识,吉姆佩尔也因此成为带有犹太民族特性的人物,经久不衰。阿来笔下的二少爷则随着尘埃被永远留在了过去,他的叙述声音却敲击着读者的心灵,每一位读者都得以了解藏族的历史、文化。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辛格与阿来却有着共同的为文之道,他们将个人的记忆投射在整个世界文化的背景中,思考人类面临的共同命运。
参考文献
[1] 里蒙-凯南.叙事虚构作品[M].姚锦清,等 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2] 辛格.傻瓜吉姆佩尔[M].万紫,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3] 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
[4] 阿来.尘埃落定[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5] 黄陵渝.犹太教学[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
[6] 布伯.论犹太教[M].刘杰,等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
[7] 阿来.阿来散文[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
[8] 中央民族学院藏族研究所.藏族研究译文集 第一集[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藏族研究所,1983.(特约编辑 孙丽娜)
作者简介:杨斯涵,上海师范大学,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