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法院缘何判退货的买家败诉?
2023-12-20侗芷
侗芷
退回的花瓶都被使用过,店主很生气,直接选择拒收
吴东亮在北京市通州区经营家居饰品网店。一天,他到快递站取一批退货,是50只花瓶。吴东亮拿起花瓶仔细检查,还用卫生纸逐个擦拭花瓶内部,发现卫生纸上面有水渍,有的花瓶擦过后卫生纸都被水浸湿了。
整个检查过程,吴东亮都录制了视频。检查完花瓶后,他气呼呼地给退货人打电话:“花瓶你都用过了,怎么还退货啊?”对方坚称没有用过,只是试了试花瓶漏不漏水。吴东亮听罢又问对方:“你不是不喜欢花瓶的颜色吗?既然不喜欢,还有必要试吗?而且还试了个遍!”吴东亮越说越生气,最后直接告诉对方,50只花瓶他全部拒收,来回运费也要对方承担。
对方一听就急了,扬言要投诉,吴东亮说了句“你随便”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吴东亮将花瓶全部重新打包,委托快递员给客户寄回,并选择了货到付款。快递员很不理解:“好好的花瓶只是里面有点儿水,晾干不就行了,干吗非要拒收呢?”
吴东亮满腹委屈地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吴东亮的网店主要销售壁纸、花瓶等,已经五六年了,信誉一直不错。一天,一个名叫李艳的老客户给吴东亮发信息,说看中了他店里一款红色的花瓶,想订购50只,就按标价每只120元,但要保证5天内到货。
吴东亮当时库存不够,拒绝了李艳。李艳非要他想想办法,说有急用。吴东亮只好紧急联系供货商,好不容易凑够了50只花瓶。为了保证5天内到货,他让供货商直接将花瓶发货给李艳,自己也于当天给李艳发了货,50只花瓶的运费全部由他承担。
按照正常的物流速度,这批货5天内交付客户绝对没有问题。然而就在货物发出后的第5天上午,李艳突然给吴东亮打电话:“说好的5天全部到货,怎么还有十几只花瓶没有到啊?今天要是收不到货,我可要全部退货了!”吴东亮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挂了电话赶忙查询订单的物流状态,发现自己发出的十几只花瓶竟然滞留在距李艳300公里外的一个城市,打快递电话询问,对方说货运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那批货现在堆放在一个货运站。
面对突发状况,吴东亮立即委托货运站帮忙找车送货,以免被客户退货。为此,他又多花了300元运费。好在,50只花瓶最终都按时送到了李艳手上。
结果,没过几天李艳竟将花瓶全部寄了回来,要求退货。
客户利用规则钻空子,退货遭拒收后,竟将店主告上法庭
吴东亮仔细核算过,李艳这个订单除去运费,他根本不挣钱。李艳是在收到花瓶的第二天提出退货申请的,退货理由是花瓶颜色与展示图片不一致。吴东亮气得差点吐血,质问李艳为何不在收到第一批花瓶时退货,却要等到货物全部到达后再退。李艳没给出任何理由,一再强调她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搞得吴东亮哑口无言。
最终,吴东亮同意给李艳退货,前提是花瓶未被使用过。李艳一再保证,花瓶绝对没有使用过。
因此,收到退货后,吴东亮提货时才逐个取出花瓶仔细检查,以确认花瓶没被使用过。结果他发现,花瓶从外观上看都完好无损,但里面个个有水,明显被使用过。
吴东亮认为,花瓶被使用后就不能退货了,因为会影响二次销售。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紧接着,吴东亮的网店收到李艳的多次投诉,有通过电商平台的,也有一些是相关部门反馈的。吴东亮直接将接收退货时录制的视频发给了电商平台和相关部门。电商平台和相关部门经过调查了解后,均认为吴东亮拒收退货并无不当。
李艳投诉无果,遂将吴东亮起诉到了法院。
2023年9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李艳是一家婚庆公司的经理,庭审中讲述了自己购买花瓶并退货的前因后果。
一个月前,李艳接到一个紧急婚庆订单,当时离客户结婚典礼仅有6天时间。新娘特别要求每个餐桌上放一只喜庆的红色花瓶,里面要插上鲜花,并特意从网上找了个花瓶的样式让李艳参考。而新娘提供的作为参考的花瓶,正是吴东亮网店里出售的那一款。
客户预计待客50桌,需要50只花瓶。因时间紧迫,李艳决定,从网上购买50只符合新娘要求的花瓶,到货后单独将花瓶取出在婚礼上使用,将外包装保存好,待婚礼结束再将花瓶退货,反正网店都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这样既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又能省一笔钱。
买家承认在婚礼上给花瓶装水并插花使用,该行为势必影响花瓶二次销售,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应视为商品不完好,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条件
李艳算盘打得很好,但因为着急退货她没有将花瓶里的水弄干就装了箱,结果被吴东亮发现,以花瓶已被使用过、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收。
庭审中,李艳认为50只花瓶退回时完好无损,商品自带的标签和包装也保存完好,并不影响二次销售。因此,她认为吴东亮应履行退货义务返还全部货款,并承担因退货产生的快递费用。
针对李艳的说法,吴东亮辩称,李艳退回的花瓶均有明显使用过的痕迹,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条件。出于商业信誉的考虑,他无法将泡过水的二手花瓶再出售给其他顾客,这批花瓶对于他来说等同于报废,所以,他才按规定退回,商品运费应由买家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李艳虽然在收货后7日内申请退货,但根据商家提交的证据可以确认,退回的花瓶里都有水渍,买家也承认在婚礼上给花瓶裝水并插花使用,该行为并非检查商品的必要步骤,属于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势必影响二次销售,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应视为商品不完好,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条件。最终,法院驳回了李艳的全部诉讼请求,因退货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李艳承担。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