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东部地区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3-12-19文斌兴
有效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青海省东部地区是全省人口和耕地最为集中的区域,近年来农民工就业呈现规模逐步增大、省内就业增多、务工人员平均年龄提高等特征,同时也存在县域就业水平不高、就业渠道不够通畅、专业技能水平较低和劳动权益保障有待提升等问题,建议通过扩大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提升农民工劳动技能、打造特色劳务品牌、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数量和质量。
农民工是中国城乡二元体制下伴随经济社会转型而产生的庞大社会群体,是当代“三农”问题发展变化的重要指征,农民工群体的出现和壮大深刻改变了中国农村传统的经济模式和社会结构,同时也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青海省尤其是东部地区城乡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农民非农就业逐步扩大,农民收入结构日趋多元,外出务工成为越来越多农民的增收渠道,而务工收入也逐渐成为普通农民家庭收入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以海东市互助县为研究区域,选取南门峡镇西山根村与东和乡新庄村为研究个案,抽取120户进行问卷调查,并选取40户进行深度访谈,对农民外出务工的特征进行分析,探究农民工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乡村振兴背景下有效促进和保障农民工稳定就业的对策建议。
农民工就业的主要特征
1、农民工总量持续增长
青海省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农民工总量达到88.1万人,比2013年末的72.3万人增加15.8万人,增长21.9%,年均增速2.2%。本文调查样本中120户家庭的总人口数为492人,至少1人外出务工的107户,占家庭户的89.2%,共有外出务工人员238人,约占调查家庭总人数的48.38%。其中1人外出务工的家庭有35户,2人外出务工的家庭58户,3人外出务工的家庭19户,4人及以上外出务工的家庭8户,分别占调查家庭的29.17%、48.33%、15.83%和6.67%。总体而言,接近九成的家庭中有外出务工人员,由此可见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当前农民增收的重要方式,也是城乡人口流动的主要形式。
2、流动方式以省内流动为主
互助县现有18-45岁的劳动力约15万人,2022年全县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10.53万人次,实现转移就业收入8.32亿元。其中跨省转移就业1.72万人次,省内跨区转移就业3.87万人次,就地转移就业4.95万人次。本文调查显示,238名外出务工人员中,跨省流动就业的26人,省内就业的212人,分别占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的10.92%和89.08%。就具体地点而言,省外就业主要集中于山东、广东、江苏和西藏等省份,省内就业的主要集中于西宁市、海东市以及海西州等市州,互助县内就业则主要集中于县城所在地威远镇。
3、农民工平均年龄有所提高
本文调查中外出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41.3岁,其中18-35岁的107人,36-49岁的92人,50岁以上的39人,分别占调查总人数的44.96%、38.66%和16.39%。青海省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全省50岁以上农民工占比从2013年的9.0%增长到2021年的18.8%,提高了9.8个百分点。随着少子化和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新进入市场的青年农民工数量不断减少,而返乡就业和就近就业的高龄(50岁以上)农民工数量却在不断增加,从而总体上造成了农民工平均年龄逐渐增大。
4、女性农民工占比逐渐增大
本文调查中120户家庭全部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为147人,占总人数的61.76%,女性91人,占总人数的38.24%。青海省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女性农民工比重为36.2%,较2013年的29.9%提高了6.3个百分点,增幅较为明显,外出务工人员性别差异正在缩小,而且随着更多女性农民工从家庭走向外出务工,带动了青海农牧区就业人口比例的提高。在建筑业、制造业等传统行业,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等级相对较低,但是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民工尤其是女性农民工提供了更广阔的就业空间和更多的工作岗位,务工收入的性别差异不断缩小。
5、具有专业技能者比例较低
据互助县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全县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的劳动力占11%,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8%,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仅占2.53%。本文调查中238名外出务工人员学历和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其中文盲19人,占比为7.99%;小学文化程度的58人,占比为24.37%;初中文化程度的110人,占比为46.22%;高中文化程度的39人,占比为16.39%;大学文化程度的12人,占比为5.04%。相关研究显示,在劳动力人群总体中学历与职业及收入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当前农民工群体的整体学历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比重仍然较低,具有专业技能的农民工数量更是严重不足。
6、从事的行业结构较为单一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逐渐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2022年全国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人员比重为47.8%,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比重为51.7%。本文调查涉及的238名农民工中,从事能源、化工、食品等生产行业的46人,占比为19.33%;从事建筑业的133人,占比为55.88%;从事餐饮、运输、销售等服务行业的52人,占比为21.85%;從事其他行业的7人,占比为2.94%。总体而言,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7、以中短期灵活务工为主
海东市是青海省最大的农业区,粮食和蔬菜产量均占全省一半左右,农业生产仍然是大部分农民家庭的经济来源之一,尤其是脑山和浅山地区,外出务工农民仍有大量土地需要耕种,依据农时安排务工活动的特征十分明显,即农忙时返乡耕作,农闲时外出务工,加之受到省内产业结构和建筑业施工周期影响,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也相对较差。本文调查涉及的238名农民工中每年务工时长在3个月以下的42人,占比为17.65%;务工时长3-6个月的137人,占比为57.56%;务工时长7-9个月的34人,占比为14.29%;务工时长10个月以上的25人,占比为10.5%。
8、务工收入成为家庭重要保障
2022年青海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456元,本文调查涉及的238名农民工中年务工收入1万元以下的34人,占比为14.27%;1-2万元的38人,占比为15.97%;2-3万元的40人,占比为16.81%;3-4万元的47人,占比为19.75%;4-5万元的35人,占比为14.71%;5-6万元的29人,占比为12.18%;6万元以上的15人,占比为6.3%。另外,本文调查的120户家庭中,外出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70%左右,外出务工也已经成为海东地区农民重要的生计和生活方式。
农民工就业中存在的问题
1、县域就业水平不高
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深入推进,县域就业成为劳动力市场变动的新特性,是各级政府“稳就业”“保就业”的重点工作,也是推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55%的农民工在县域内就业,2021年海东市农民工监测数据显示全市就近就地劳动力转移人数占劳动力输出总人数的34.3%。调查发现,离县城越远的乡镇的农民县域就业的比例越低,外出务工的成本和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风险越高。
2、就业渠道不够畅通
一是农民工就业渠道相对单一。熟人和朋友介绍、自己寻找等方式依然是当前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主要途径,存在就业质量不高、与企业需求匹配度不高等问题。二是就业信息不够畅通,年龄稍大的农民工不会或较少使用信息网络,面向农民工群体的招聘网站等平台不够丰富,新生代农民工即使使用现代信息网络,也难及时获取最新并适合其需求的用工信息。三是组织输出成效不明显,农民工组织输出主要采用输入地与输出地直接进行劳务对接的形式,输出成效不太明显。
3、权利保障有待提升
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中在快递、房屋中介服务、微商、网络主播等行业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庞大,岗位不稳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自身利益难以有效保障。一方面是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及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寻求帮助。另一方面企业用工行为也不够规范,在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解除过程中随意性大,不遵守法定程序,加之就业竞争压力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4、专业技能水平较低
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未受专业技能培训,综合素质普遍较低,只能从事单纯的体力劳动,劳动力素质与用工企业要求不相符现象较为突出。随着青海省发展目标与定位进一步明确,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一优两高”和“四地”需要更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靠以往单纯出卖劳动力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品质改善的需求。因此,加强更为科学、有效、实用的农民工培训已经成为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5、欠薪问题时有发生
欠薪问题是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老大难问题,仅互助县2022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受理并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就有41件,涉及劳动者3109人,涉及金额1.248亿元。工程建筑行业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对于建筑工地拖欠工资纠纷屡禁不止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主要还是层层转包、管理不规范所引起的,需要进一步从建筑行业管理的源头进行治理,推进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进一步落实。
有效促进和保障农民工就业的对策建议
1、持续扩大农民工就近就地稳定就业
一是发展富民产业。依托“五个示范省”建设发展特色产业,立足乡村资源,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掘乡村多元价值,通过富民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以项目建设拓展就业岗位。在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时,尽量吸纳更多当地农民工参与建设,促进就地就业增收。三是大力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培训、农村创业项目孵化等方式推动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
2、提高农民工择业就业能力
伴随着产业结构升级的新常态,农民工的技能素质提升迫在眉睫。高技能的人力资本回报不仅有助于农民工实现城市融入,也对其返乡创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能力提升,建立专项资金,依托企业、职业技术院校等平台,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做好传统行业培训项目的同时,开展乡村旅游服务、农村电商、农业经理人培训,特别注重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弥补其流动性大、劳动年限相对较短的劣势。
3、积极打造推广特色劳务品牌
深入挖掘全省生态、资源、文化和人力资本优势,依托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健全完善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和培育机制,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和相关制度,加大对重点产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示范县的支持力度,加快出台《青海省劳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扩大劳务品牌技能和经营人才规模,培育劳务品牌优势和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青绣绣娘”“青海拉面”“互助家政”等特色劳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区域农民工高质量就业。
4、有效促进农民工市民化
有效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和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关键。一方面是进一步推进城市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逐步解决农民工群体在流入市(县)的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子女教育等问题,为农民工的市民化转型提供便利。另一方面是鼓励和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出台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通过购房补贴、契税减免、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在城市稳定就业,居留意愿较强的进城购房农民予以支持。
5、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方面,要多管齐下根治欠薪,持续探索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稳步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不断优化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同时也要坚持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在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另一方面,要推动农民工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积极落实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为农民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提高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6、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民工选择不外出或者外出务工后返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无法彻底融入城市生活,这一方面反映了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生活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农村是农民最根本的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因此,要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公共服務水平,让农民工有更多主动回乡建设的条件和机会,为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问题提供物质保障,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家园。
参考文献
[1]周大鸣:《中国农民工研究“半世纪”:基于个人的调查与经验》,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7)。
[2]夏柱智:《有进有退: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载《文化纵横》,2022(04)。
[3]李超海:《年龄-劳动-技术视野下的农民工代际划分与就业选择》,载《中国青年研究》,2022(7)。
[4]佟大建、金玉婷、宋亮:《农民工市民化:测度、现状与提升路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载《经济学家》,2022(04)。
作者简介
文斌兴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人口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