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身份是否产生于强大的科技实力
2023-12-18张诚信
张诚信
(1.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00;2.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0 引言
通常认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主要差异之一是科技实力的强弱。根据中国中学地理教材介绍,发达国家科技水平高,以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发展中国家则以资源和资源加工型工业为主[1]。但是,现实中却存在许多反常案例,一些发达国家的科技并不 “发达”。例如,新西兰高度依赖农牧业,大部分出口产品是乳制品、羊毛等加工程度较低的农牧产品;葡萄牙以纺织、酿酒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支柱,其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缺乏抗风险能力,在金融危机和新冠肺炎疫情打击下,甚至需要欧盟复苏基金的援助;希腊以旅游、侨汇和食品加工为主要收入来源,其科研能力和高端制造业同样落后。上述发达国家不是通过出口初级产品换取工业制成品,就是在产业链下游负责组装和粗加工。相比之下,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实力不容小觑:中国拥有完整的工业体系,在5G通信、高速铁路、航空航天和清洁能源等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印度在软件、航天和生物制药等领域颇有建树,能发射月球探测器和建造航空母舰;巴西在航空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巴西航空工业公司是全球最大支线客机制造商[2];伊朗和巴基斯坦能自行生产主战坦克和战斗机,伊朗还能独立发射人造卫星;土耳其研发的TB-2无人机批量出口欧洲;南非开发的Ubantu是全球主要开源操作系统之一。与前一组国家对比,后一组国家的科技实力不但不处于劣势,还可能占据压倒性优势。
然而事实却是,新西兰、葡萄牙和希腊被认定为发达国家,中国、印度、巴西、伊朗、巴基斯坦、土耳其和南非被认定为发展中国家。这不由地引发以下思考:发达国家身份和强大科技实力之间可能并不存在预想的必然联系。一个国家的发达国家身份是否产生于其强大的科技实力?这是本文希望探讨的问题。本研究旨在检验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某种固有印象的准确性,获得对全球科技发展格局的新认识,同时反思当前国际主流的国家分类方法。这对于如何借鉴这种分类方法以服务于中国发展需要意义重大。
1 既有研究回顾
既有研究普遍认为,发达国家拥有强大的科技实力,这是其区别于发展中国家的一大基本特征。刘永佶[3]指出,发达国家是技术先进和生产力水平高的国家,通过输出产品、资本和技术来换取落后国家的初级产品和廉价劳动力,形成了 “中心-外围”的世界体系。张杰等[4]提出 “结构性封锁”概念,即发达国家凭借科技实力的巨大领先优势控制全球产业链的高附加值部分,同时将发展中国家限制在低附加值环节的状态和过程。王志刚[5]用沃勒斯坦世界体系论的 “中心-边缘”结构层次来形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差异,认为发展中国家仍处于依附状态,且这种依附更多体现在科技上。傅晓岚[6]预测,随着第四次科技革命的临近,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实力差距可能被进一步拉大。
一些国内学者以中国为参照,通过论证中国科技实力弱于发达国家来证明中国不是发达国家,从而隐含了发达国家科技实力更强大的假设。刘世锦[7]认为,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尚未改变,因为中国主要从事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活动,而非发达国家高附加值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生产活动。马莹[8]认为,中国之所以还是发展中国家,是因为中国的科技实力和发达国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许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并以 “中兴事件”为例予以证明。邱毅等[9]认为中国科技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这决定了中国的发展中国家身份,还指出在33项技术领域中,中国有20余项落后于发达国家。
一些学者通过计算来证明。Wagner等[10]采用每百万人科学家和工程师数量、研发投入占GDP比重和每百万人拥有高等院校数量等指标对全球1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实力进行测评,结果前35名都是由国际组织认定的发达国家。Archibugi等[11]采用每百万人拥有专利数、每百万人发表科研论文数量和理工专业就读人数占总人口比例等指标对全球162个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实力进行测评,结果前38名都是发达国家,中国、巴西和印度等发展中大国的得分和排名不但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和吉尔吉斯斯坦、多米尼加和加蓬等小型农业国或资源出口国处在同一水平。Gonzalez等[12]分析中国、巴西、印度和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科研实力变化,后者以美国、欧元区15国和韩国等发达国家作为基准。比较结果显示:在每单位GDP专利产出数、每单位GDP论文被引用次数等指标上,9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有所缩小。国内学者张久琴[13]也采用类似指标证明中国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实力存在差距,认为科技创新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远小于发达国家。
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实力差异,上述文献提供了诸多观察视角和研究方法,并就发达国家身份与强大科技实力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达成共识。但是,论证中存在如下疑点和疏漏。
(1)将 “发达国家”简单视为整体,忽视了具体发达国家的特殊性。一些文献认为发达国家一概具有 “技术先进”和 “生产力水平高”等特征。诚然,发达国家中的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和法国的科技实力确实名列前茅,但无法代表全体。葡萄牙、希腊、新西兰、卢森堡、马耳他和圣马力诺也被认定为发达国家,却不能与前者一概而论。无论是掌握的技术能力、主导的行业标准还是产业链的完整度,后一组国家远达不到国际先进水平。例如,葡萄牙电网的技术和运营均由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提供[14]。在此案例中,技术先进和被依附的是发展中国家,技术落后和依附于他国的反而是发达国家。
一些文献将中国等单个发展中国家与全体发达国家对比,认为前者科技实力还达不到 “发达国家水平”,以此表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异,这不准确。毕竟,让一个国家和一个国家集团对比自然容易让前者处于劣势。有文献指出,除了输电等少数领域,中国在绝大多数领域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原文未提供资料来源。但在作者提及的输电领域,中国是唯一实现特高压输电技术应用的国家,被国际同行誉为 “毫无争议的领先者”[15]。如果必须在所有领域超过所有发达国家才算是与之 “不存在巨大差距”,而忽视单个发达国家能力有限的事实,就无法客观反映科技实力的真实分布。
还有文献认为,中国在许多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他国,所以不是发达国家。但实际上,没有一个国家能掌握全部核心技术。 “受制于他国”是许多发达国家的常态:日本大量进口波音和空客公司的商业飞机,德国和法国租用美国的全球导航系统服务,美国F22隐身战机的加工离不开瑞士斯达拉格公司的机床。 “中兴事件”仅反映了中国与美国在半导体产业上的差距,不代表中国的半导体产业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实际上,在荷兰、美国和日本之外,只有中国能自主研制附加值最高的半导体设备——光刻机[16],连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工业强国都做不到,更不用说其他发达国家,但这些国家并没有因为光刻机技术相对落后而不被认为是发达国家。由此观之,强大科技实力不一定是发达国家的基本身份特征。
(2)科技实力的计算方式存在巨大误差。许多文献通过数据统计来证明发达国家的科技实力更强,但由于大量采用人均和比例类指标,其计算方式有待商榷。
首先,这种算法低估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实力。在某些测算中,中国、印度和巴西等工业和科技大国的科技实力竟不如新加坡、卢森堡、塞浦路斯和马耳他等产业结构非常单一的国家。更大的问题在于,许多计算结果甚至不符合全球科技实力分布的基本格局。现有研究多次采用各种人均和比例指标,而美国在这些指标上排不到世界第1位,所以经常得出美国科技实力并非世界最强的结果。例如,2019年美国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仅3.02%,同期日本3.20%,德国3.19%,比利时3.17%,韩国更是高达4.64%[17];美国每百万人科研人员数量长期低于瑞士、芬兰、丹麦和新西兰等国,排不进全球前15名[18];2021年,在 《专利合作条约》框架下美国申请了59431件专利,日本、韩国和以色列分别为50267、20728和 2124件,相对于四国人口,美国的人均专利数也低于这三国[19]。然而,美国事实上仍是科技实力最强大的国家。这种算法不但导致美国的科技实力排名甚至低于许多中小国家,还导致其他科技强国的排名也严重失真。例如,在Archibugi等的科技实力测评中,瑞典居世界首位,美国弱于以色列,法国低于新西兰,日本不及挪威,这与现实情况存在极大出入。需要指出,美国虽是发达国家,但美国的科技领先地位并不意味着所有发达国家都必然具备强大科技实力。如前所述,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代表不了全体发达国家。
既然上述测评结果存在较大误差和缺陷,那么就不能将其作为论证依据。因此,需要寻找更合理的研究和统计方法。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假设
现有研究普遍认为发达国家身份来源于强大的科技实力,而本文的研究问题和文献综述质疑这一点。本文假设:国家科技实力的强弱与该国是否被认定为发达国家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
2.2 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被全球性国际组织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身份本质上是国际承认的结果,有的国际组织和机构承认某国是某类国家,有的则不承认。196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讨论国家间财富再分配问题时首次使用 “发达” (developed)和 “发展中” (developing)的说法。1964年,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正式提出 “欠发达国家” (less-developed countries)概念。1968年后, “发展中国家” (developing countries)取代 “欠发达国家”而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联合国文件中[20]。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逐渐采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二分法来标记不同国家的身份。然而,时至今日,仍不存在一个统一且被广泛接受的划分标准。世界贸易组织甚至表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并无明确分类标准,成员国可以选择保留或放弃自己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身份,接受或排斥其他成员国对它们自己身份的主张,这就是 “自选法”[21]。
当前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进行划分的全球性国际组织和机构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统计署、联合国秘书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成员划分为40个 “先进经济体”和151个 “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22]。联合国统计署在 “标准国家或地区代码 (M49)”中区分了发达和发展中国家。近年来,这份名单经历了微调:2018年以色列和塞浦路斯被移至发达国家组别,2021年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决议,韩国也被调到这一组别。目前,联合国统计署将52国认定为发达国家,将141国认定为发展中国家[23]。联合国秘书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划分了42个发达经济体和151个不发达经济体,后者又被分成转型经济体、发展中经济体、燃料出口国和最不发达国家[24]。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则将152个联合国成员国列为发展中国家[25]。当然,这些组织机构并未说明划分的依据和标准。本文将统计各国被上述4个全球性国际组织机构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取值范围是[0,4],数值类型是整数。
(2)核心解释变量:科学技术实力。除了学界的现有研究外,一些组织机构也发布了类似科技实力测评的报告。自2007年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每年都发布 《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彭博社也曾发布 “彭博创新指数”。但是,这些报告同样因为大量采用人均和比例指标而出现了巨大误差:自有统计记录以来,美国不但长期排不到世界第1位,甚至还曾跌出世界前10位,反而是瑞典、新加坡和丹麦等中小国家经常排名首位或超过中国、日本、英国和法国等体系完整的工业国[26-27]。这与前述研究存在同样的问题,不适用于核心解释变量的取值。
为了更准确地衡量科技实力,需从基本概念入手。 “科技”全称是 “科学技术”,之所以组合起来,是因为两者联系紧密。科学是通过观察和实验对世界运行规律进行系统性研究的活动,技术则是对前者的应用[28]。科学和技术贯穿理论与实践两大层面,互为促进:科学为新技术发明以及生产效率进步提供知识来源,技术则为证明科学原理和解决科学问题提供实践方案[29]。据此,本文从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两个维度来搜集数据。在明确检索范围后,还要找到合理的统计口径。
首先,科学技术的基础和本质是知识而非具体实物。被消费和使用数次后,各种具体的生产生活资料会折损甚至消失,但知识可以多次复制,而且不同知识不能随意互相取代、叠加或平分,而是各具异质性,要经过特定搭配组合才能形成可靠的解决方案。其次,当一个国家科技实力越强,该国离前沿和未知领域就越近,科研的投入产出比率将不可避免地下降,因为可应用的成熟技术原理越来越少,失败风险增大。这两个基本特征决定了在科技实力测评中总量指标比人均和比例指标重要得多,后者缺乏实际意义[30]。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一些既有研究大量采用人均和比例指标后,算出了某些中小国家的科技实力强于美国这种误差极大的结果。最后,还要兼顾科技的增量和存量——有的国家处在知识创造的快速增长阶段,但缺乏原始积累,有的国家拥有深厚的原始积累,但缺乏增长后劲[31]。
西班牙埃尔卡诺皇家战略与国际研究学院 (Real Instituto Elcano)就是从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两个角度衡量科技实力的。它采用科研论文发表和被引用量、专利数量、知识产权收入等总量指标,并兼顾增量和存量[32]。结果显示:美国始终排名首位且遥遥领先,排名世界前8名的国家是七国集团成员国加上世界第一大工业国中国,不含新加坡和新西兰等结构单一的中小国家,从而更接近实际情况[33],如图1所示。本文也将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计算核心解释变量。
图1 2019—2021年Elcano全球科技实力前10
在基础科研方面,笔者用各国每年发表在 《科学引文索引》 (Science Citation Index)收录刊物中的论文数量表示增量[34],用各国获得诺贝尔科学奖 (物理、化学、生理学或医学奖)的数量表示存量 (自颁发第一年累计)[35],理由是 《科学引文索引》的刊物会定期发表最新研究成果,而诺贝尔科学奖通常表彰几十年前的、经过了时间检验的研究成果。在技术应用方面,本文用各国在 《专利合作条约》框架下的专利申请量表示增量[19],用各国每年的知识产权收入表示存量[36]。理由是:专利从申请、获得授权到市场应用是一个过程,由于专利具有保护期,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创造收益,知识产权收入就体现了过往专利的积累。由此得到了4个分指标并为每个分指标赋100分。若一国的某个分指标在所有国家中最高,就得100分,然后其他国家按照占前者分值的比例获得相应分值。每个国家的核心解释变量取值是上述分指标分值相加的结果,取值范围是[0,400]。
(3)控制变量:人均GDP、服务业占比和分配平等性。在核心解释变量以外可能还存在影响被解释变量及两者关系的一些因素。某些其他变量也被认为会对发达国家身份的认定产生影响,本文据此设置控制变量:人均GDP、服务业占比和分配平等性[37-39]。其中,人均GDP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银行,少数缺失值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库填补[40-41]。服务业占比用各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表示,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42]。分配平等性用最富裕10%人口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表示,数据来自世界不平等数据库[43]。
2.3 模型构建及分析思路
本文旨在验证发达国家身份与强大科技实力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在假设情境中,国家之间的变量值存在差异,随着时间推移,每个国家的变量值也会变化。这同时涉及横向个体序列和纵向时间序列,构建面板回归分析模型是更合适的选择。本文抽取150个主权国家作为观察对象,并将观察时间段定为2010—2021年。根据假设和变量,构建如下模型:
Frequencyit=β0+β1ScienceTechit+β2lnPGDPit+β3Service_Proportionit+β4Equalityit+Year+Country+ε
式中,i表示国家,t表示年份,科技实力 (ScienceTechit)为核心解释变量,表示第t年i国的科技实力,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 (Frequencyit)为被解释变量,表示第t年i国被几个全球性国际组织及机构认定为发达国家,人均GDP (lnPGDPit)、服务业占比 (Service_Proportionit)和分配平等性 (Equalityit)均为控制变量。由于人均GDP单位是美元,计量数字明显高于其他变量,为处理异方差问题并增强正态性,对其取对数。Year和Country分别为年度固定效应和国家固定效应,ε为随机扰动项。由于所有变量的取值都是定量数据,本文使用Stata17统计软件做线性回归分析。
如果发达国家身份确实产生于强大的科技实力,那么从逻辑上可以推导:一个国家科技实力越强,被全球性国际组织和机构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就越高,或者说就越有可能被认定为发达国家。在这种情况下,科技实力对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的显著性p值至少应小于0.1,即在10%水平上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若p>0.1,则说明显著性不存在,两者之间无显著相关性,假设成立。
3 实证结果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
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1。表1中,被解释变量平均值是0.9983,表明每个国家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接近1,说明发达国家具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科技实力最大值是美国的400,最小值为索马里的0.0018,差距极其悬殊,但其平均值小于10,说明各国科技实力普遍偏弱,集中于中低分区间。相比之下,各国人均GDP的差距相对较小,平均值超过了最大值的1/10。从服务业占比看,全球似乎正迈向服务业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各国服务业占比平均值已经超过50%。从分配平等性看,各国最富裕10%人口的收入占比平均值已超过45%,而最小值也占到最大值的40%左右,似乎表明全球分配不平等现象的加剧。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3.2 回归分析结果
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在单变量回归中,科技实力对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的回归系数在1%、5%和10%水平上均不呈现显著性。列2~5中,控制变量、国家固定效应、年度固定效应和双向固定效应依次被加入分析,但科技实力依然没有对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产生至少10%水平上的显著影响关系。
表2 回归分析结果
3.3 稳健性检验
为了增强分析结果的说服力,本次依次通过替换模型中的核心解释变量数据、替换部分控制变量数据和修改被解释变量的计算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
首先,替换核心解释变量数据。本文采用其他专业机构测算的科技实力来替换本文计算的核心解释变量值,该机构就是前文提及的西班牙埃尔卡诺皇家战略与国际研究学院,其计算方式符合科学技术的定义。结果显示,在5种情境下,新替换的核心解释变量数据 (ElcanoST)对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依然未呈现至少10%水平上的显著性。这表明在替换核心解释变量数据后,分析结果依然稳健,见表3。
表3 稳健性检验-替换核心解释变量数据
其次,替换部分控制变量数据。人类发展指数被认为是比人均GDP更全面的衡量指标[44],因此用人类发展指数替换人均GDP数据。本文也替换了分配平等性的数据,用最富裕1%人口的收入占比来表示[45]。分析显示,在更换了新的控制变量数据以及控制国家固定效应、年度固定效应和双向固定效应后,科技实力对于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不产生任何显著影响,结果依然稳健,见表4。
表4 稳健性检验-替换部分控制变量数据
最后,修改被解释变量的计算方式。用百分比表示的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概率。一个国家最多被4次认定为发达国家,那么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概率就是100%,以此类推。结果显示,在5种情境下,科技实力依然不会对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概率产生显著影响,结果依然稳健,见表5。
表5 稳健性检验-修改被解释变量的计算方式
4 结论与思考
通过回归分析,本文发现在各种条件下科技实力均不会对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产生显著影响关系。经过稳健性检验后,分析结果保持一致。由此可见,发达国家身份与强大科技实力之间的确不存在必然联系:一国科技实力越强,并不会越容易被认定为发达国家;反之,一国科技实力越弱,其获得发达国家身份的概率也不一定减小,两者间不存在显著相关性。上述分析结果使人们对发达国家的身份特征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发达国家身份并非强大科技实力的代名词。
在大部分条件下,甚至人均GDP、人类发展指数、服务业占比和分配平等性等其他变量不会对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尤其是在最严格条件控制下即加入控制变量和双向固定效应后,这几个变量也没有呈现出至少10%水平上的显著性。为补充说明,对人均GDP、人类发展指数、服务业占比和分配平等性 (最富裕10%人口收入占比)这4个控制变量进行单变量回归分析,发现其对被解释变量 (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的显著性p值分别为0.554、0.490、0.953和0.872,均大于10%,即不存在显著性。
造成上述影响关系的原因是什么呢?由于对发达国家的认定含有主观因素,又不存在明确的标准,本文以为,这可能主要取决于这些组织机构内部人士的想法,而且这些想法还不统一。学者很难透视这些想法,更难以从这个角度深究成因。但是,也许是这种分类方法本身导致了反常的影响关系。正是由于分类具有很大随意性,令两个类别都被纳入许多不符合组内整体特征的极端值,或者说每个类别本来就没有需要严格遵循的整体特征,导致各国的变量数值分布未呈现应有的规律性。将所有变量数据序列纳入分析后,就频繁得到无显著性的结果。本文认为,作为最常用的国家分类方法之一,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二分法存在缺陷。由于缺乏指向性和目的性,它已经难以客观准确地评价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和能力,其实用价值已经被削弱。
一方面,全球性国际组织和机构不能提供明确的划分标准,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身份正成为大国博弈的工具。近年来,中国不断重申其发展中国家身份,这与美国不断逼迫中国放弃这一身份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2023年3月27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全票通过了 “不把中国视为发展中国家”法案,旨在阻止中国继续在世贸组织框架下享受优惠待遇[46]。与中国不同,巴西早在2019年就放弃了在世贸组织中的发展中国家待遇,并计划加入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经合组织,这可能是时任博索纳罗政府向西方靠拢的信号[47]。随着科学意义的丧失和政治意味的增加,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二分法可能将失去其作为一种客观评价尺度的作用,并逐渐被其他分类方法取代。在评价一个国家的科技实力或其他某项能力时,应切忌预先代入其 “发达”/ “发展中”的身份,从而影响判断准确性,而应进行具体分析。
中国依然认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这一分类方法,继续坚持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定位,并常以发达国家作为比较和参考的对象。据测算,中国整体科技实力已居世界第2位,但离美国还有很大差距,而美国已将中国视作头号竞争对手,不断制裁中国的高科技企业。中国人均GDP和人类发展指数均已达到世界中等偏上水平,但中国面临发展不平衡问题。当前,中国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际上通行的国家分类方法值得借鉴,但不应迷信和盲从,重要的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服务于国家发展利益,并优先解决好国内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