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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与梅洛-庞蒂:论触感的双重性
——基于莫兰、卡曼与阿莫克研究的反思*

2023-12-18周振权

学术研究 2023年10期
关键词:庞蒂双重性梅洛

周振权

梅洛-庞蒂多次前往鲁汶胡塞尔档案馆阅读胡塞尔遗稿,并宣称胡塞尔提出的触感双重性概念对他的思想发展具有关键作用。阿莫克(Meirav Almog)对此的看法是,胡塞尔这一概念对梅洛-庞蒂的意义之所以非比寻常,是因为这个描述颠覆了我们对事物和世界的理解,并且导致了感性本体论的复兴。①Meirav Almog, “From Husserl to Merleau-Ponty: On the Metamorphosis of a Philosophical Example”, The European Legacy, vol.21, 2016, p.526.尽管梅洛-庞蒂承认胡塞尔这个概念对他的哲学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但他是否真正以胡塞尔的概念来发展自己的哲学却值得怀疑。通过回顾和分析胡塞尔和梅洛-庞蒂的相关文献,以及辨析他们各自的触感双重性概念,本文将论证:梅洛-庞蒂对胡塞尔的触感双重性概念的继承是表面的。这种表面性体现在一方面他通过继承同一个现象学术语继承它的历史效应,另一方面却用自己赋予的新含义改造了身体现象学。

一、胡塞尔的“双重性”与梅洛-庞蒂的“交织”概念

对于以下辩题——梅洛-庞蒂触感的双重性概念是否与胡塞尔的相一致,莫兰(Dermot Moran)的观点是:梅洛-庞蒂继承了胡塞尔的触感双重性概念,并把这种关系扩展到本体论中,克服了笛卡尔的二元论。②Dermot Moran,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ment: Intertwining and Reflexivity”,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ed Subjectivity, R.T. Jensen, D. Moran, eds., Switzerland: Springer, 2013, pp.288-289.通过溯源,莫兰发现,胡塞尔对梅洛-庞蒂的影响在于他在《观念II》中通过双手触摸的例子所提出的触感的双重性概念。胡塞尔使用交织(Verflechtung)来表达双重感觉(double sensation)——在感觉着(sensing)和被感觉(sensed)之间的交织(intertwining)。往更早回溯,胡塞尔在1907 年的《事物与空间》第47 节就提到了这个词。①Dermot Moran,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ment: Intertwining and Reflexivity”,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ed Subjectivity, p.289.在莫兰看来,相对于胡塞尔的触感的双重性概念,梅洛-庞蒂更多地使用“交叉”(chiasm)、交织(intertwining)或交叠(interlacing)可逆的(reversed)来诠释。这种交叉或交织在最高的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在场与不在场、现在与过去、可见与不可见之间深刻的本体论关系。②Dermot Moran,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ment: Intertwining and Reflexivity”,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ed Subjectivity, pp.291-292.

莫兰举出很多胡塞尔使用交织(intertwining)一词的文献依据,以表明胡塞尔在许多场合也使用这一术语表达每一种经验的两面性。他认为,胡塞尔的交织概念不仅仅覆盖了表达与意义、物理与活的身体的关系,而且也覆盖了自然与文化、精神主体与精神世界的产品之间的关系,这都是梅洛-庞蒂的在场与不在场、可见与不可见的交织的思想来源。莫兰总结,胡塞尔版本的现象学作为在自然与文化的构成的所有层面上追踪交织的形式,被梅洛-庞蒂更深地发展为关于存在本身的阐释。对梅洛-庞蒂而言,可逆性和双重感觉现象是所有感觉样式的特征,也清晰地描述了他后来称之为肉(flesh)的和感觉行为的交叉(chiasm),重叠(overlapping)或混合、纠缠、反转(inversion)甚至变形(metamorphosis)。③Dermot Moran,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ment: Intertwining and Reflexivity”,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ed Subjectivity, pp.299-300.

总体来看,莫兰更倾向于通过胡塞尔的文本把他的双重性概念诠释为与梅洛-庞蒂具有一致性,并肯定了梅洛-庞蒂对此概念在本体论领域的扩展。梅洛-庞蒂把这种双重性转变为身体间性(intercorporeality)和肉身交互之触(flesh-touch-flesh),以提供一种新的本体论,并以此替代主体—客体二元论(subject-object dualism)。莫兰得出结论,梅洛-庞蒂受了胡塞尔的交织(Verflechtung)的启发,并把交织概念放在完全新的语境中思考。④Dermot Moran,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ment: Intertwining and Reflexivity”, The Phenomenology of Embodied Subjectivity, p.303.

卡曼(Taylor Carman)认为,胡塞尔的手稿《观念II》对梅洛-庞蒂造成了深刻的影响,尤其是一只手摸另一只手的例子。胡塞尔之所以强调只有触觉能构成身体,是因为触觉具有视觉和听觉所没有的独特性。正如卡曼从胡塞尔那里归纳的那样:我不能把视觉所看到的东西定位于我的眼睛,也不能把听觉所听到的东西定位于我的耳朵,但我能把触觉所触及的事物定位于正在触摸事物的我的身体中。胡塞尔的身体现象学可以断定为一种触觉定位的优先性理论,即触觉的双重性为我们的身体意向性奠定基础。所以卡曼把胡塞尔的主张解读为:身体的意向的反身性(reflexivity)唯一取决于触觉的双重性,即身体唯有在触觉中原初地被构成。对胡塞尔而言,身体属于作为主体的我,并作为感觉定位的场所、感觉的载体、连接物质世界和主体世界的中介。通过触觉唯一的双重性、意向的具身化,身体才能进入我们的经验,即出现在感觉(sensing)和被感觉(sensed)的一致中。⑤Taylor Carman, “The Body in Husserl and Merleau-Ponty”, Philosophical Topics, vol.27, no.2, 1999, pp.211-213.

在卡曼看来,当梅洛-庞蒂提到“双重感觉”(double sensation)时,他的立场好像很接近胡塞尔,但他从这种经验的描述中得出的结论又完全不同于胡塞尔。尽管梅洛-庞蒂对双重感觉的描述与胡塞尔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梅洛-庞蒂却不认为双重感觉是构成身体的基础。因为在他看来,身体不是通过我的主观感觉定位来确认的准客体,相反,把感觉归咎于我自己,已经预设了我对我身体的认同。⑥Taylor Carman, “The Body in Husserl and Merleau-Ponty”, Philosophical Topics, vol.27, no.2, 1999, p.223.如此说来,卡曼认为,梅洛-庞蒂把身体本身看作优先于主体感觉的本体。我对我的身体的认同才使得我的身体的感觉成为可能。所以,在梅洛-庞蒂看来,并不是双重感觉构成了身体,相反,是预设了身体,双重感觉才得以可能。卡曼所诠释的梅洛-庞蒂把触感的双重性与身体的构成的奠基顺序做了完全的颠倒。尽管卡曼认为胡塞尔与梅洛-庞蒂根据双重感觉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但他却肯定他们对双重感觉的理解具有相似性。可以说,在这一点上,他比较接近莫兰的立场。

与其他学者一致,阿莫克也认为,胡塞尔对梅洛-庞蒂的影响可以说主要来自“左手摸右手”的例子,但阿莫克把胡塞尔触感的双重性更多地理解为一种反身性。他发现胡塞尔的出发点——身体(body)是经验时空中物体必不可少的要素。在“左手摸右手”的例子中,胡塞尔感兴趣的是身体的独特能力:当身体在触摸着时,它感到在它之上或之中的触感。这种反身的触感(reflexible touch)不同于其他触觉经验的地方在于,它对活的身体(living body)[Leib]的构成具有关键作用。这个例子表明,身体的构成以双重的方式(反身的方式)进行:作为客体的同时,身体也作为主体。①Meirav Almog, “From Husserl to Merleau-Ponty: On the Metamorphosis of a Philosophical Example”, The European Legacy, vol.21, 2016, p.526.因此阿莫克主张,胡塞尔手的例子对梅洛-庞蒂转向现象学的本体论起了决定性作用,而这也反过来影响了梅洛-庞蒂对胡塞尔思想的解读。

阿莫克提出,与胡塞尔相同,梅洛-庞蒂在手的例子中也发现了触感的反身性;与胡塞尔不同,梅洛-庞蒂认为,通过触觉的反身性(tactile reflexivity),具身自我(embodied self)得以构成,即被触的感觉且同时正在触着的感觉确立了作为感觉着的东西(perceiving thing)的身体(body),即一个“主体—客体”(subject-object)。这个主体—客体并不是在简单并列意义上的主体—客体,也不是主体或客体反转他们的位置,因为这些解释都将落入“主—客体”区分的窠臼中,这正是梅洛-庞蒂要去克服的。笔者认为,应当算作梅洛-庞蒂的贡献的正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连字符,即肉身的自我所居的中间地带,它位于连接主体和客体的连字符之中。②Meirav Almog, “From Husserl to Merleau-Ponty: On the Metamorphosis of a Philosophical Example”, The European Legacy, vol.21, 2016, p.529.阿莫克认为,胡塞尔的触感双重性概念为他的肉身的本体论构想提供了理论支持。梅洛-庞蒂一直致力于寻求一种新的哲学语言、一种新的本体论,这种本体论能够在结构上使主体与客体在它们最深层的意义上成为非二元的关系,并且这种本体论能够成功地超越笛卡尔主义而又不落入过分简单的一元论。③Meirav Almog, “From Husserl to Merleau-Ponty: On the Metamorphosis of a Philosophical Example”, The European Legacy, vol.21, 2016, p.528.总的来看,阿莫克认为,梅洛-庞蒂还是在胡塞尔原意上使用触感的双重性概念的,但是他使用新的语言把这一概念做了扩展,并在本体论上引起了革命。④Meirav Almog, “From Husserl to Merleau-Ponty: On the Metamorphosis of a Philosophical Example”, The European Legacy, vol.21, 2016, p.527.

尽管莫兰、卡曼和阿莫克在细节上各有侧重,但基本分享了同一个观点,即梅洛-庞蒂所理解的触感的双重性与胡塞尔的相一致,但梅洛-庞蒂比胡塞尔更具有革命性,他把这种改造过的双重性运用于本体论领域,发展出新的本体论。

二、胡塞尔与梅洛-庞蒂:触感的双重性

要考查以上三位学者的观点是否切中问题的靶心以及是否为其主张提供了可辩护的理由,回到胡塞尔和梅洛-庞蒂关于此问题的相关文本的梳理和分析中是必要的。本文将依据相关文本和学理依据,在概括和对比梅洛-庞蒂和胡塞尔观点的基础上,回应以上三位学者的主张。

在梅洛-庞蒂所引用的一段胡塞尔原文中,胡塞尔对触感的双重性做了如此解释:“当我正在触摸左手时,我有触感,这意味着,我不仅感觉,而且知觉到,我具有一个软的、如此形状的、滑的手的显现。右手具有展示着的运动感觉和表象着的触感,这种感觉把左手客体化为物的特征。但是当我触摸我的左手时,我也获得了在左手中的一系列触感,他们在左手中被‘定位’,但它们不是构成着的特征(如手或物理事物的空间性及滑度)。”⑤Edmund Husserl,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Zweites Buch,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1, S.144-145.以上是胡塞尔对触感的双重性所进行的一种现象学的描述,即从第一人称体验出发描述当我的右手触摸左手时的体验。对于如何理解这种双重的第一人称体验,胡塞尔以两个条件句予以说明。他说,如果我不考虑左手本身的触感,那么我就仅仅把左手看作物理事物。但如果我考虑这些触感,左手就不再是物理事物,它成为身体(Leib),它在感觉。胡塞尔还对上述意思做如是表达:“被触摸的(berührten)手的每一个显现着的空间位置都具有这种触感(Berührungsempfindung),当它正好在这个位置被触摸”,反之亦然。①Edmund Husserl,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Zweites Buch, S.144-145.换言之,对同一个意识而言,在被触感所构成的空间位置上,正在进行着的触觉也被体验到,或者在正在进行着的触感上,被触感构成的空间位置也被体验到。正是这种双重性使得身体物体(Leibkörper)②胡塞尔对身体(Leib)、身体物体(Leibkörper)和物体(Körper)做了区分,只有身体物体才由触感的双重性所构成(在第三节会详细分析)。成为可能,兼具主体与客体的特征。

胡塞尔还在另一处区分双重把握(Doppelauffassung)和双重感觉(Doppdelempfindungen),指明触感的双重性特征在于双重把握:“在触觉领域中,我们有触觉上被构成的外部客体,也有如此被构成的第二客体—身体(Objekt-Leib)。例如,正在触摸着的手指;此外我们有正在触摸着手指的手指。这里存在着一种双重把握:同一个触感觉,既被理解为外部客体的特征,又被理解为身体—客体(Leib-Objekt)的感觉。当身体一部分对其他部分而言,同时成为外部客体,我们就有双重感觉(每一个有其感觉);并有双重把握作为物理客体的其中一部分身体的特征。”③Edmund Husserl,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Zweites Buch, S.147.胡塞尔始终强调,是同一个触觉,既被理解为外部客体的特征,也被理解为身体—客体的感觉。正在触摸着手指的手指,一方面被理解为外部客体,另一方面也是正在感觉着的主体,这是双重把握。只有双手相互触摸,一只手对另一只手同时成为外部客体,才有双重感觉或两个感觉(数目上是两个),而对于每一个感觉,都有双重把握。例如,胡塞尔说:“这同一个压力感(对放在桌子上的手而言),一方面被理解为对桌面(应该说是同一张桌子的一小部分)的感知,并且在‘另一注意方向上’被理解为手指的压力感。物体表面的冷和在手指中的冷感也是如此。对于手与手的接触而言,我们也有此类感觉,只是更复杂而已,我们有两个感觉,并且每一种都可被双重地(doppelt)理解或经验。”④Edmund Husserl,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Zweites Buch, S.146-147.这就说明了,在“左手摸右手”的情况下,才有两个感觉,且每一个都可被双重地把握。

对于同一个例子,梅洛-庞蒂有着和胡塞尔完全不同的分析。他说:“据说,我们的身体被认为是给与我‘双重感觉’的东西:当我用我的左手触摸我的右手时,右手(作为对象)也有这种特殊的性质——感觉着(sensing)。我们刚才已经看到的那样,两只手绝不是在同一时间被触摸和触摸着。当我的两只手压在一起,我不能像感知两个并置的客体那样,把两种感觉种类感知为共在的,而毋宁是感到一种含混的/两间性的(ambiguous)安排,两只手交替地在触摸和被触摸功能之间转换。对心理学家而言,双重感觉意味着,从一个功能到另一个功能的过渡中,我能够确认,被触摸的手将随后是正在触摸的同一只手。”⑤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Donald A. Landes, tran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Taylor & Francis Group, 2012, p.95.从梅洛-庞蒂的论述中,特别是从最后两句话中,我们可以获悉,他并不赞同胡塞尔所提出的触感双重性内涵,甚至没有提及胡塞尔所提出的双重把握,相反,他把双重感觉看作一种过渡或转换,认为其不是同时而是相继出现的。可以看出,梅洛-庞蒂把胡塞尔的双重性概念转义地解读为他自己所改造过的概念,这意味着,梅洛-庞蒂对触觉的双重性的理解与胡塞尔有明显的不同。对梅洛-庞蒂而言,触感的双重性质只是表示触觉体验的可过渡性或可逆转性。在另一处,梅洛-庞蒂延续了他的这种理解:“当我的右手触摸我的左手,我意识到它是一‘物理之物’,但同时,如果我愿意,一件奇怪的事将发生:我的左手也开始感知我的右手,它变成身体,它在感觉(es wird Leib, es empfindet)。……因此,我触摸到我能触摸,我的身体完成了‘一种反思’。在我身体里,透过我的身体,不仅存在一种由感觉者到被感觉者的单方关系;而且这关系被逆转,被触摸的手变成能触摸的手”。①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Philosopher and His Shadow”, Signs, Richard C. McCleary, tran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4, p.166.虽然以上描述更接近胡塞尔的看法,但他仍然强调双重性应被理解为两种感觉间的可逆转性。可以说,梅洛-庞蒂对胡塞尔的触感双重性概念做了自己的改造,后来他更是用含混性(ambiguity)或模棱两可来刻画这种性质。

以上对胡塞尔和梅洛-庞蒂关于这个例子的原文的梳理和概括表明,胡塞尔主张的是同一个感觉在体验上的双重性和把握上的双重性,而梅洛-庞蒂则把双重性理解为交叉、过渡、逆转的特性。从以上的文本看,梅洛-庞蒂并未接受胡塞尔关于身体物体构成的双重性的概念。

三、身体物体:双重立意或双重构成

无论是莫兰把胡塞尔和梅洛-庞蒂共同持有的双重感觉概念理解为交织或交叉,还是卡曼和阿莫克把双重感觉理解为反身性,他们都认为胡塞尔和梅洛-庞蒂分享了同一个概念。对胡塞尔与梅洛-庞蒂做一致的解释有一定的根据:其一是术语的一致性;其二是使用例子的一致性;其三是梅洛-庞蒂多次到鲁汶阅读胡塞尔的《观念II》手稿,并引用了相关段落。但如果深入内涵看,他们之间存在巨大的分歧。

首先,梅洛-庞蒂与胡塞尔所理解的触感的双重性内涵不同。有着深厚心理学背景的哲学家梅洛-庞蒂,对胡塞尔关于左右手互摸例子的诠释从一开始就带有自己的学科背景的影响,②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p.95.这表现为他把胡塞尔现象学意义上触感的双重性诠释为心理经验意义上的概念。这从以下引文中可得到印证:“我的左手总是触不到我的右手正在触摸东西的感受,因而我从来达不到这种并存;这种并存总是在正要实现时消失,总是只有其中之一会出现;或者我的右手正处在被触摸状态,可这时它对世界的把握被中断了。”③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Claude Lefort, eds, Alphonso Lingis, tran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147-148.自我不能同时以同样的强度注意一个以上的对象,这是心理学的一个归纳性的规律。但无论如何,梅洛-庞蒂在此显示出他预设了经验心理学方法的某些合理性。可以看出,他们之间不仅仅在对双重性的理解上有分歧,而且在对现象学的方法的理解上也有很多的不同。意识是在客观时间上同时具有这两种把握,还是这两种把握交替出现,对此胡塞尔并不认为这会改变对触感的双重性的理解。因为,对于感觉着的意识而言,双重把握在时间上不管是同时还是次第出现,都不影响其在性质上所具有的双重性。换言之,经验上出现的时间顺序不影响在逻辑上把握的事物的本质。胡塞尔想要辨明的是:右手摸左手的例子是感觉者和被感觉者能在同一个空间位置被定位的一个特例。能感觉和被感觉在逻辑上是可重叠的,不管在时间上它们是如何的。梅洛-庞蒂所理解的触觉角色的可过渡性和可转换性只是切中了触觉在事实上的实际性,却没能切中其在逻辑上的可能性。

无论是把触感的双重性看作可过渡的,还是看作可逆性的,都否认了触摸感觉和被触摸感觉在同一个定位点中的同一性。当然,同时承认触摸的感觉和被触摸的感觉是同一个,又承认这两种感觉的性质是不同的,这看起来似乎是悖谬的。在同一个事物中两种对立的性质何以并存?这种悖谬对梅洛-庞蒂而言无法用常规的方式理解。他独创地提出了以模糊性(ambiguity)④梅洛-庞蒂运用含糊性(ambiguity)表示一种处于两者之间的双重性状态。或可逆性来理解这样的奇异性质,但梅洛-庞蒂始终没有同情地阅读胡塞尔的文本。对胡塞尔而言,触感的双重性并非模糊的,它的清晰性在于,这是对定位于同一个空间位置上的感觉的双重把握,这才决定了身体物体的一种奇异性质,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梅洛-庞蒂从胡塞尔提供的例子中得到了自己独特的触感双重性概念,发展出了自己的本体论(ontology)。

其次,他们分析这个例子的目的不同。从以上列举的文本上看,通过“左手摸右手”这个例子,依据触感的双重性,胡塞尔要阐明的是身体物体(Leibkörper)的构成,而不是身体(Leib)的构成。对胡塞尔而言,触感的双重性正是身体物体的本质特征。而对梅洛-庞蒂而言,他更倾向于通过触感的这种特殊性扩展他的肉的本体论。因此,本文不同意莫兰的观点,即梅洛-庞蒂所使用的术语早已存在于胡塞尔的术语中,胡塞尔已经在他的生活世界概念中体现了某种肉的本体论的主张。本文更同意阿莫克的观点,即梅洛-庞蒂倾向于通过胡塞尔所首创的触感双重性概念,反转传统哲学对自我与世界、主体与客体关系的理解。

以上观点在这一段文字中又可得到进一步的支持:“我们在此可以马上选择一个特殊的例子,即通过身体(Leib)而在空间上被感知到的物体(Körper)正是身体物体(Leibkörper)本身。因为身体物体确实是从外部被感知到的,即便存在着这种限制,即不能毫无疑问地把它视为如同其他在事物的关联中的事物之一。存在着物体的部分,无数次被触知却没有被看见。我们可以先不管这些限制,而从可被触摸和可被视见的部分开始。我可以像其他事物一样观看和触摸身体物体,并且其显现具有和其他事物的显现一样的关联”。从以上陈述可以看出,胡塞尔通过左右手的讨论以澄清身体物体这个特别的概念。而他自己的定义是:“通过身体而在空间上被感知到的物体正是身体物体本身”。①Edmund Husserl,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Zweites Buch, S.144, 145.换言之,身体物体的构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既是正在感觉着,也是正在被感觉。因此,胡塞尔的触感双重性概念旨在指明一种正在感觉着的物(empfindenden Dinges)的存在,即这种“既……又……”的双重性。②Edmund Husserl,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Zweites Buch, S.151.

而梅洛-庞蒂要重视胡塞尔所提供例子的原因,我们可以从以下引文中找到线索:“如果当我的右手触摸可触物时,我的左手能够触摸到我的右手的触摸,如果左手能够触摸到右手正在触摸,如果左手能够将右手的触摸转向自己的话,那么为什么在我触摸另一个人的手时,我不能在那只手上触摸到和我在自己手上触到的同等的感觉呢?”③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p.141.如此看来,梅洛-庞蒂还是试图通过左右手这个例子来达到这种扩展,即从同一个个体的左右手的触感的可逆性和可过渡性扩展到不同的个体之间的身体间性(intercorporeity)。④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p.141.他自己的表达是:“构成我身体统一的普遍性为什么不能向其他身体开放?既然协同性在每一个有机体内都是可能的,为什么在不同的有机体之间就不存在这种协同性?”⑤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p.142.梅洛-庞帝把感觉的可逆性从只限于同一个意识的体验扩展为不同肉身之间的联系,并认为这种协同和联系是自然之光(natural light),不仅仅照亮我的肉身(flesh),而且照亮所有肉身。⑥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p.142.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能够表明,肉身不是两个实体的合并或组合,而是通过其自身而可设想的一个终极概念”,⑦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p.140.那么他把身体现象学向身体本体论发展就具有了合理性。所以他提出:“不能从实体、身体、精神出发来思考肉身,因为那样的话肉身是矛盾的单元,而应该,我们说过,把它看作是存在的一般方式的元素和具体标志。”⑧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p.147.可以说,梅洛-庞蒂已经把胡塞尔的双重性改造成自己的含糊性或可逆性,并把具有这种特殊性质的“肉”提升到本体论的地位。

最后,胡塞尔和梅洛-庞蒂在方法论上不同。胡塞尔从先验现象学的立场和方法论出发对触感进行现象学描述。尽管梅洛-庞蒂受到胡塞尔的方法论的影响,但他却不同意胡塞尔的出发点和方法论。根据哈拉克(Jan Halák)的观点,梅洛-庞蒂注意到胡塞尔对身体的描述和他所依赖的概念框架相冲突。胡塞尔哲学内部的冲突所造成的障碍正是梅洛-庞蒂的起点,这也正是他的洞见。而梅洛-庞蒂的目标正是发展一种能够使我们结合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视角的概念框架,梅洛-庞蒂试图以这种结合为其哲学的出发点。①Jan Halák, “Merleau-Ponty on Embodied Subjectiv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ubject-Object Circularity”, Acta Universitatis Carolinae Kinanthropologica, vol.52, 2016, pp.29-30.如果哈拉克对梅洛-庞蒂的方法论的描述是正确的话,那么胡塞尔必然无法同意梅洛-庞蒂对他的方法论的这种逆转式发展。

胡塞尔通过现象学的还原,从第一人称体验出发描述触感觉的体验,根据这些体验说明身体物体、物体的构成。现象学的态度不是先把身体的物理性质肯定下来,而是要阐明这种物理性质在主体中的构成性条件。②Edmund Husserl,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Erstes Buch, M. Nijhoff,1976, S.66-67.我们从最明见的被给予性开始,从那些最亲知的第一人称体验开始,以便排除自然态度的哲学思考的干扰。③Edmund Husserl,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Erstes Buch, S.51.从对触感的双重性的诠释中可以看出,梅洛-庞蒂不能同意胡塞尔现象学还原的方法,他并不认可把自然态度和现象学态度分开,也不认为存在彻底的还原,正如他所宣称的那样:“关于还原最重要的教训,就是彻底还原的不可能性”。④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p.lxxvii.因此,他也就能接受纯粹和不纯粹的“之间”状态。尽管梅洛-庞蒂受益于以追求自明性为特征的胡塞尔现象学,但他的哲学旨趣却与胡塞尔大相径庭:“哲学家被打上这样的标记:他同时拥有明见(evidence)与含混(ambiguity)的意识。在大哲学家那里,含混有助于确立确定性而不是对此构成威胁,因此应该区别坏的和好的含混。”⑤Maurice Merleau-Ponty, In Praise of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 John Wild, James Edie, John O’Neil, tran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3, pp.4-5.相较于胡塞尔,梅洛-庞蒂认为,回到含混性、不透明性才更属于现象学,而这恰恰与胡塞尔的回到原初性、实事性、自明性相对立。对胡塞尔来说,最终的基础只能是先验的主体性,而梅洛-庞蒂认为,先验主体性仅仅在主体间性的交错中运作。

四、结论

不可否认,莫兰、卡曼和阿莫克对胡塞尔与梅洛-庞蒂的触感双重性概念做了相当精深的研究。当他们揭示出梅洛-庞蒂所发展的具有深远影响的本体论在胡塞尔的触感双重性概念中具有其起源时,似乎表明以上学者从细微处把握到了哲学发展的逻辑。但如果再细致地斟酌胡塞尔与梅洛-庞蒂的相关文本,则不得不慎重地对以上学者的观点做进一步的考虑。经过对以上学者观点的检验以及对相关原始文本的考察,可以辨明的是,以上学者的观点并不能够得到学理和文本上的支持。一方面,梅洛-庞蒂的本体论在胡塞尔那里确有其起源;另一方面,这种起源并不表明梅洛-庞蒂对胡塞尔的直接继承,相反,梅洛-庞蒂虽然受到了胡塞尔的启发,但却通过自己独特的阐释和改造而发展了一种与胡塞尔完全不同的身体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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