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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下信息化产业发展研究

2023-12-10赵庆涛

消费电子 2023年8期
关键词:一带一带一路数字

代 行 赵庆涛

引言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全球化的深入,信息化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信息化产业涵盖了信息技术、信息产品和服务、信息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创新性等特点。“一带一路”战略,旨在构建以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为特征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这一战略为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广泛的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也为我国信息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

一、“一带一路”战略对信息化产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一)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我国与沿线国家加强了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推动了跨境光缆、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等项目的落地,提高了信息网络的覆盖率、质量和安全性,为信息化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1]。

(二)拓展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空间

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对信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长。我国信息化产业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多样化、高质量、低成本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满足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需求,增强了我国信息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如我国电信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移动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服务,这为数字经济和智慧社会的建设提供了支持[2]。

(三)促进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

创新是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我国与沿线国家加强了科技创新合作,共同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为解决各自面临的发展问题提供了新方法、新思路、新方向。如通过与沿线国家合作建立了数字丝绸之路联盟,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教育、医疗、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得以全面深入,这需要得到相关行业人士的高度重视。

(四)增强信息安全保障和治理能力

信息安全是信息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近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持续开展信息安全合作,共同应对网络攻击、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等威胁,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安全、开放、合作,这使得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3]。

二、我国信息化产业发展现存问题分析

(一)信息技术创新、标准制定存在欠缺

信息技术是信息化产业的核心和基础,其创新能力和标准制定权直接影响着我国在全球信息化竞争中的地位和话语权。然而,目前我国在信息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创新能力不足、标准制定权缺失等。我国在信息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相对较低,尤其是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方面的投入不足,导致了我国在一些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的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原创性和自主性。此外,由于很多重要的国际标准都是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或参与制定的,这使得我国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和依赖,难以形成自主的技术体系和产业生态,这一现状未来必须设法改变[4]。

(二)各地数字发展战略存在同质化问题

数字发展战略的目的是提高数字化水平,增强数字竞争力,实现数字转型和创新。但结合实际调研可以发现,我国各地数字发展战略存在同质化问题,即缺乏差异化和特色化,如各地数字发展战略的目标、内容、路径和措施过于相似,缺乏针对性和创新性,难以体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潜力。此外,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监督和反馈机制缺失等情况也大量存在,这对信息化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制约。

(三)信息化产业人才和团队建设存在不足

信息化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撑和引领力量,也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虽然近年来我国信息化产业发展速度较快,但信息化产业人才和团队建设仍存在一定不足,如信息化产业人才结构不合理且质量不高,信息化产业人才培养、引进、流动、激励机制不完善,信息化产业创新团队数量少、规模小、水平低等,由此,我国信息化产业人才的平均教育水平、专业技能水平、创新能力水平和信息化产业创新团队的平均规模、专业结构、合作模式、创新成果等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和优化[5]。

(四)数字惠普领域发展相对缓慢

数字惠普是信息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方向,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在数字惠普领域取得了一定成就,如推进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智慧农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项目,制定《数字中国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政策等。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数字惠普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数字鸿沟仍然较大、数字安全风险突出、数字文化建设滞后等,如一些偏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还没有享受到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和福利,一些网络平台和企业存在滥用数据、垄断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行为等,这对数字惠普的全面发展和普惠共享造成了一定制约,必须得到重视。

三、基于“一带一路”战略的信息化产业发展优化策略

(一)加强信息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

为解决我国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信息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欠缺问题,提升我国在全球信息化竞争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可采用如下措施:第一,增加信息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应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我国应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资源和市场需求,开展跨国界、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研究,共同攻克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的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同时,应该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和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社会需求相结合,提高科技创新的效率和效益。具体实践需要建立健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机制,建设科技合作平台和示范项目,促进科技人员、项目、资金、设备等要素的流动和共享,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援助力度,拓展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市场开发,以此增强我国在全球信息化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第二,积极参与并引领信息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和机构的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标准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国际标准体系。同时,应该充分发挥自身在5G通信、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市场规模优势,主动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和利益的标准方案,推动形成以我国为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具体需要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化能力建设,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化合作机制,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和机构的决策和管理,以此提高相关国家和地区对中国标准的认知度、接受度,促进标准的互认、互用、互通,降低技术贸易壁垒,进而提升中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信息化产业发展奠定更为坚实基础。

(二)实施差异化的数字发展战略

为解决各地数字发展战略存在同质化问题,提高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必须优化实施差异化的数字发展战略,具体要点如下:第一,充分发挥各地区在资源、产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化优势。应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的总体部署,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如东部沿海地区可以依托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开放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在线教育等领域的创新发展。中西部地区可以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加强农业、旅游、文化等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东北地区可以借助工业基础雄厚和科技人才密集的优势,加速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大数据分析等领域的应用推广,提高工业生产效率和质量。第二,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和趋势的研究和预测。各地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需求和特点的数字发展目标和路径,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和动力。如通过建立数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论坛、开展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国内外数字经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前沿技术,分析我国各地区在数字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制定科学合理的数字发展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明确各地区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应该承担的角色和责任,激励各地区根据自身条件进行差异化创新。第三,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的系统规划和协调机制。应设法实现各地区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如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等,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规范健康可持续。也可以通过建立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机构、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加强项目对接合作等,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资源支撑,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协同高效有序,最终实现各地区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三)培育信息化产业人才和创新团队

信息化产业人才和创新团队是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数字经济创新的重要力量。为优化我国在信息化产业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建设,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建立健全信息化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可通过加强信息技术教育的21基础建设、改革信息技术教育的课程设置、完善信息技术教育的评价机制等,提高信息技术教育的覆盖面、适应性和针对性。同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推动信息技术教育的国际交流,促进信息技术教育的多元融合等,提高信息技术教育的开放性、多样性和创新性。此外,还应加强与信息化产业的对接服务,并推动信息技术教育的实践应用、成果转化等,夯实人才培养基础。第二,完善信息化产业人才引进政策。本文建议通过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提供便利的签证政策、增加灵活的工作政策等措施,为引进更多人才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同时,进行精准人才需求分析,并提供合理的人才薪酬待遇、增加有效的人才保障措施,为引进的优秀人才、稀缺人才提供适合的岗位和发展空间。第三,科学制定信息化产业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差别化薪酬分配、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等,为人才提供公平的评价和奖励。这一过程可结合设立专项基金、提供优惠贷款、扶持重点项目,以及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举办表彰活动等措施,更好激励杰出贡献人才和先进典型人才,进而更好助力信息化产业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发展。第四,全面促进信息化产业创新团队发展。应设法增加信息化产业创新团队的数量,扩大团队规模,提高团队水平。具体实践需要设法加强对创新团队的组织培育、政策支持、资源配置,聚焦创新团队的领军人物和核心成员的选拔培养、引进吸纳、激励留用,并加强对创新团队的专业结构和合作模式的优化调整、创新探索,这能够全方位助力创新团队建设和发展,更好为信息化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和创新动力。

(四)注重数字普惠和民生

为了更好地实现数字普惠和民生,我国应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缩小数字鸿沟,提高数字普及率。我国应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在偏远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提高网络覆盖率和质量,降低网络使用成本,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公共网络服务。同时,应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数字教育和培训,提高该群体数字素养和能力,使其有效使用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真正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和福利。第二,加强数字安全保障,维护数字秩序。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网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网络攻击、数据泄露、个人隐私侵犯、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这一过程需要加强对网络平台和企业的监督管理,防范数据垄断、市场不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损害等不良行为,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三,拓展数字惠普领域,增进数字惠普效果。通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可在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智慧农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领域推进数字惠普项目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效率、质量,以及公平性、安全性。这一过程应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数字惠普合作,分享经验、技术、资源、平台等,在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进而更好为建设数字中国和数字世界做出贡献。

结论

“一带一路”战略对信息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既提供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我国应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战略所创造的条件,优化自身的信息化产业发展,解决现存问题,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影响力,具体实践需要聚焦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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