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正义视角下城市生态游憩空间的合理性布局
——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主城为例
2023-12-09朱妙园华红莲孙秋雁汤恩萍
朱妙园,华红莲,孙秋雁,汤恩萍
(云南师范大学 地理学部,云南 昆明 650500)
0 引 言
资本主导的空间扩张是非常尖锐的力量,蕴含着极强的剥蚀性,引发了城市生态环境的退化,导致空间的断裂和分配不公,进一步加剧与日俱增的城市居民生态游憩需要和城市生态游憩空间服务供给不匹配之间的矛盾[1].目前,新人本主义空间正义观下城市生态宜居空间的创建成为城市规划及建设的焦点,因此,打造高质量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公平公正地进行分配满足游憩利用成为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布局研究的重要内容.生态游憩空间在城市扩张中属于稀缺资源并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与居民身体健康、社会福利等关联,其可获取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分配的公平和公正[2].面对城市中较少的游憩空间资源与较高的生态人文需求之间的现实矛盾,引入空间正义视角审视城市生态游憩空间的布局具有现实意义.
“空间正义”理念的嵌入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视角和理论基础.基于对不正义空间表现的审视,窥察、判别和消减植根于空间和空间过程的不正义[3],Higham与Korpilo从城市生态旅游需求视角,采用基于网络的PPGIS对游客的游憩行为进行分类[4-5],Zhang和尹铎等人通过主成分分析检验居民对景观要素和城市绿地属性的偏好,量化居民对城市绿地的娱乐需求[6-7],形成城市绿地规划体系.在国内,孙琨等人以人口特征和生态游憩意愿为切入点对不同生态游憩空间的配置需求进行比较研究[8-9];王甫园等人利用空间分析和两步移动搜寻法评估廊道和斑块对的连接度[10-11];杨晓俊等人则叠加生态学相关理论,构建生态压力指数分析游憩空间布局[12],以实现城市生态游憩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服务价值的提升.综上,国内外学者对城市生态游憩空间的研究集中于居民游憩行为、产品服务价值评价、资源配置等方面,在空间布局合理性方面的研究尚有一定成果,但讨论较多的空间主要集中在工业区、旅游地、街道社区等,对城市生态游憩空间的研究和讨论较少.本文以曲靖市麒麟区主城为案例研究地,基于“空间正义”理念,关注居民日常生活的主体需求,通过对案例地的生态游憩空间布局合理性进行分析,以期为城市规划中生态游憩空间的布局提供分析脚本和分析维度.
1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1.1 城市生态游憩空间
城市生态游憩空间是城市空间文化的有机部分,是休闲文化与游憩活动的物质载体与场所,其空间属性具有“休闲”文化的印记[13].目前,关于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尚无公认的统一定义,且存在与多个概念交叉及概念模糊的问题,比如游憩空间、绿色空间等.国外主要是对“绿色空间”进行定义,早在1898年,霍华德在其著作《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中就提出了著名的“田园城市理论”[14],他在该书中描绘了城市与乡村生态空间结合的理想城市,学术界由此开启了生态城市建设与规划的热潮,随后提出“城市绿色空间”这一概念,认为它是环境中提供任何植被的场所,以供居民休闲游憩并为自然界的物种提供生境[15].我国学者吴必虎最早对城市游憩空间进行了定义,认为其是指在城市和近郊区域的具有休闲游憩功能的开敞空间,可以实现城市居民的游憩、观光、社交、健身等需求[16].王甫园等人则将城市生态空间定义为城市内人工或自然的植被及水体等生态单元所占据的并为城市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空间[17].综上,综合考虑“城市游憩空间”“城市生态空间”和“绿色空间”,将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定义为:城市内或城市近郊具备良好自然生态且能为居民提供休闲游憩功能的开放空间.
1.2 空间正义理论
空间正义,源于马克思对资本支配的空间生产导致的空间非正义现象的全方位批判,是社会理论“空间转向”的一种产物,即社会正义的空间维度[18].罗尔斯在《Justice》一书中用纯粹抽象的社会契约演绎其“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确定其为正义论的首要价值,目前关于空间正义理论的研究尚未完善,但也被学者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19].Gordon最早使用“空间正义”这一概念,但他所认为的空间正义适配范围狭窄,仅注重分配性[20].地理学者大卫·哈维在其《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一书中,从空间视域对资本进行批判,对社会正义与城市化的本质进行探讨,发现之间的交叉关系突出,于是空间正义理论进入地理学研究领域[21],其核心观点认为区域(城市)发展与规划应将空间公正思想引入到社会空间研究中[22].随着城市的发展与扩张,区域(城市)社会空间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不公正的空间结构,即不同的尺度与空间类型下城市社会资源分布的不均衡,由此引发了空间不平等和非正义,并力图通过重新审视与重构将公正价值融入其中以改变不公正现状[23-24].本文引入空间正义视角是因为城市游憩空间是一个正在被当下社会所逐渐重视的研究对象,但对其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全面,特别是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还十分薄弱[25].空间正义“以人为本”的哲学基础体现人的自由性、平等性、多元性、和谐性等伦理价值,能对空间资源的平等分配、空间伦理意识的创新等具有启示意义,能够对分析提升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布局的公正度和合理性提供审辩视角.
1.3 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布局的公正性反思
在城市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空间非正义现象是资本扩张引起的空间割裂和空间分化导致,人类所理想的空间公正可能很难实现.但是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建立相关标准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等空间的公正性进行评价,使城市居民在享有、功能、可达等方面的达到相对公正和平等[26-27].公正性意味着所有社会价值、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都应平等地分配[28].但每一个社会进程的发展过程都是非均衡的,地理空间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公正也是一种普遍现象[29].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生态游憩空间的公正性主要体现在:城市生态游憩空间与居住区之间遵循平等自由原则、最多受惠原则和差异原则,供给与城市人口分布相匹配,突出其服务和功能能够覆盖和满足城市不同功能区居民的生态游憩需求,且各类生态游憩空间在空间布局上具有“类型互补、相互嵌套”的特点[30],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做到空间资源分配的平等,实现人民群众的生态游憩空间利益[31].
2 研究方法及思路
基于空间正义理念,关注空间范畴内主体的生存质量及存在意义,以居民日常生活的生态游憩服务“需求导向”切入,选取生态游憩空间服务半径覆盖率、居民交通耗时及出行距离、居民游憩满意度四个指标,以曲靖市麒麟区主城为例,采用GIS网络分析辅以问卷调查分析其主城生态游憩空间布局的合理性.选取可达性作为衡量指标,以到达游憩空间的距离和时间作为量化指标进行分析[32].
2.1 文献分析
基于SCI和CNKI数据库,重点分析2007—2020年空间正义研究领域对“城市生态空间”关注程度的变化,检索获得1426篇论文,根据研究主题筛选出论文87篇.通过比对空间正义与不正义、空间布局、服务格局、可达性进行归纳和梳理,获得生态游憩空间公平性研究的4个评价指标,为构建评价体系提供依据.
2.2 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目的主要以获取曲靖市麒麟区主城内不同性别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的居民对生态游憩地布局现状的满意度信息,调查通过问卷星平台共发送收集答卷115份,有效答卷102份,由SPSS平台进行问卷信度分析为0.902,表明问卷数据有效.
2.3 GIS空间分析
GIS空间分析是地理学时空分析的重要方法,运用ArcGIS将研究地的生态游憩地边界矢量化,利用缓冲区分析法、叠合分析法对城市生态游憩空间的可达性和服务格局公平性进行分析,以探讨其布局合理性.
3 研究区概况、数据来源与处理
3.1 研究区概况
曲靖市,云南省辖地级市,位于云南省东部,处珠江源头,素有“滇黔锁钥”“云南咽喉”之称,是滇中城市群的核心区,辖1市3区5县,2022年最新的统计数据中,云南省曲靖市建成区总面积达到10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104.6万人.根据我国住建部的划分,曲靖市成功晋级II型大城市,为云南省第二座大城市[33].研究中曲靖市麒麟区主城主要指麒麟区,其作为曲靖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及市政府所在地,拥有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和全国科普示范区等荣誉称号.研究范围以该区的主城(商业、商务、医疗、教育中心)为主,包括除东山镇和茨营乡在外的10个乡镇.近年来,在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背景下,麒麟区土地成为极盛经济价值的重要资产和稀缺资源,政府的土地批租制度、开发商资本的介入加剧了麒麟区建设的用地竞争,“圈地运动”中生态游憩空间因商业价值不足被漠视和挤占.因此,麒麟区人口密度的增加与生态游憩空间及服务需求矛盾愈发突出.
3.2 数据来源与处理
研究数据来源主要分为两部分:(1)遥感影像数据:研究区2020年生态游憩空间数据均基于分辨率为2.17 m的Google卫星数据,通过91卫图助手下载后提取,并通过ArcGIS对数据手动矢量化,从而获得生态游憩空间、居民区以及道路数据,经实地调查进行修正.(2)城市居民游憩感知数据:通过实地考察与问卷调研获取麒麟区不同性别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的居民在各类生态游憩空间的游憩行为及其公平性感知和满意度信息.
利用ArcGIS软件对遥感影像数据进行处理得到城市生态游憩空间的空间分布及其连接道路,通过空间缓冲分析研究区服务格局及可达性可视化分析;针对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获取的数据,利用Excel提取居民交通耗时及出行距离数据从而进行居民公平性感知满意度分析.
4 空间正义视角下麒麟区主城生态游憩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
4.1 城市生态游憩空间类型划分及评价指标选取
结合麒麟区的实际情况,将麒麟区主城的生态游憩空间划分为城市生态公园、城市广场绿地、社区绿地、风景区四大类,如图1所示,以此为基础对麒麟区主城城市生态游憩空间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研究.
图1 麒麟区生态游憩空间现状布局
在实现生态游憩空间合理性评价的同时,保证评价结果的覆盖面,因此选取游憩空间服务格局、游憩空间可达性和居民游憩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
(1)游憩空间服务格局:借鉴岛屿生物地理学中的“物种-面积”经验模型[34],选择“服务半径覆盖率(X1)”作为其评价指标,即生态游憩空间的服务半径越大,覆盖的服务范围越大,其服务格局也就越完整;反之则越差.
(2)游憩空间可达性:可达性最早由Hansen提出,指城市居民从某一地点达到目的地点的交通便利程度[35].作为衡量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合理性的重要指标之一,若可达性较好,则说明该城市为居民提供的交通服务系统越好,游憩空间的服务半径也就越大;反之则越低.因此,选取“居民交通耗时(X2)和居民出行距离(X3)”作为游憩空间可达性的评价指标.
(3)居民游憩空间公正性感知:城市居民对生态游憩空间公正性感知情况是衡量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布局公正性的重要尺度,对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有重要影响[36].感知评价则更为复杂,难以进行统一标准的量化分析.因此,研究选取“居民游憩满意度(X4)”作为该分析的评价指标,通过问卷调查获取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满意度高则表明居民对城市生态游憩空间的布局较为认可,居民公平性感知满意度高;反之则低.
4.2 城市生态游憩空间服务格局合理性分析
基于对麒麟区主城各类生态游憩空间的实地调研,结合问卷调查中“关于18~60岁居民前往生态游憩空间的惯常交通方式”的调查结果,其中选择步行出行的占比最高,达30.32%,因此选取“步行平均距离”作为确定各类生态旅游空间的核心服务半径,根据不同交通将其划分为三级,分别是核心服务半径(步行平均距离)、中间服务半径(电动车和公交车平均距离)、边缘服务半径(自驾车平均距离),如表1所示.
表1 各类生态游憩空间服务半径
根据表1中确定的各生态游憩空间服务半径,在ArcGIS软件中运用缓冲区分析对研究区矢量数据进行可视化处理,得到麒麟区主城生态游憩空间的服务半径覆盖图,如图2所示.由表1和图2(a)可知:(1)社区绿地的服务对象集中于周边居民区,服务半径较小,服务覆盖范围小,一些较大的社区绿地因其面积大,游憩承载力高,所辐射的服务范围也较大,但其总体服务覆盖率不高.(2)城市生态公园(图(b))与风景区(图(d))因其空间内自然景观丰富,游憩资源质量较高,规划面积大,总服务面积覆盖了75%左右,但研究区西南方并未覆盖.(3)城市广场绿地(图(c))和社区绿地一样,资源服务对象集中于周边社区,服务半径介于社区绿地和城市生态公园之间,仅少许交通便利的广场服务半径可达到最高值,但服务覆盖面积受限于广场的面积大小,总体服务覆盖面积较小.
图2 研究区各类生态游憩空间服务半径
综上,结合各生态游憩空间服务半径的叠加分析,可知(1)麒麟区主城生态游憩空间的服务辐射区域集中在主城中心、西北方和东南方,覆盖面达到了70%,而西南方覆盖面几乎为0.(2)核心服务面积在中心的覆盖率小于50%,难以满足其中心人口高密度所需的游憩需求;外围区虽然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但生态游憩空间面积大,人均生态游憩面积远高于中心城区居民,加上其交通通达度较低导致生态游憩空间可达性较差,生态游憩服务为未有效服务居民.
空间正义的平等原则要求,区域内所有人都能公平地享受空间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且对区域内某元素的“空间形态”享有平等的支配权[36].结合表1和图2可知:(1)麒麟区主城居民对于生态游憩空间服务的获得存在明显差异.(2)主城中心居民对各游憩空间服务的获得率远远高于主城边缘居民,而西南方居民获得率近乎为0.
4.3 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可达性分析
根据问卷调查获得城市居民理想中居住地到生态游憩空间的距离,划分为4类:< 500 m,500 m ~ <1 000 m,1 000 m ~ <2 000 m,≥2 000 m,因此,研究将可达性分为4个等级,根据此标准计算各可达性等级在问卷调查结果中的占比,如表2所示.
表2 生态游憩空间可达性统计结果
在实地调研结合问卷调查中发现麒麟区主城生态游憩空间的分布格局存在以下问题:(1)人口密集的主城中心仅零星分散着几个面积较小的生态游憩空间,面积大且质量高的大型游憩空间分布在主城中心外围,造成居民生态游憩需求的可达性时间大幅度增加,如图3所示.(2)主城中心居民前往各类生态游憩空间的可达时间耗时较长,交通系统通达性及便利性较差,13.83%的居民出行耗时小于10分钟,34.22%的居民耗时10~<30分钟,耗时30~<60分钟的占33.17%,耗时1~<2小时和≥2小时的分别占比14.19%和4.6%,如表3所示.
表3 麒麟区主城居民可达生态游憩空间的交通耗时
图3 生态游憩空间与居民区分布
通过对研究区居民居住地与惯常生态游憩空间的距离调查可知,距离小于1km的占比23.53%,1~3 km的占比39.22%,4~6 km的占比24.51%,大于6 km的占比12.74%.综合考虑居民的交通耗时,超过70%的居民前往生态游憩空间的行动距离超过1000 m.对比可达性等级标准可知,研究区内生态游憩空间的空间可达性较差,城市交通系统有待完善.同时,从空间正义的开放性原则出发考虑,其空间可达性差,表明区域内的流动性差,居民到访游憩空间的频率受到相应限制,其服务功能未能有效辐射及释放.
4.4 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居民公平性感知满意度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获取居民对生态游憩空间设施、服务、休闲的满意度数据分析可知:居民惯常在社区绿地和城市绿地广场进行散步,在风景区以观光游览为主,城市生态公园则兼顾散步、运动、观光等,游憩行为与生态游憩空间类型供给相关,呈现出的游憩行为差异受到游憩空间类型供给的限制,如图4所示.
图4 居民游憩行为统计结果
根据居民生态游憩空间感知评价统计结果可知:各生态游憩空间所提供的服务类型较为单一,且存在服务重叠的情况.对于不同片区的居民来说,其基本的散步需求能在周边生态游憩空间得到满足,但更高层次的观光、运动、疗养等生态游憩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居民对生态游憩空间内部的基本服务及设施满意度高达70%,但对生态游憩的空间布局不满意度高达82%,如表4所示.综上,从日常生活中的生态游憩需求出发分析,结合图3可知,现阶段麒麟区主城居民对生态游憩空间的整体布局较为不满,其布局的公平性及合理性欠佳,主要因为大型生态游憩空间距主城区较远,交通设施不完善,造成居民出行困难,享受生态游憩服务的经济成本增加,需综合考虑城市居民游憩需求以更好增进居民福祉.
表4 居民生态游憩感知评价结果
5 结论及讨论
建设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对于塑造高质量城市生活环境及城市居民健康有重要意义[37-38].随着时代的发展,空间正义有了更多内涵,正义在社会空间中的渗透日益延伸,正义的评判标准更加符合信息时代和城市化时代.基于“空间正义”的视角为城市规划及建设中关注“以人为本”的逻辑主线通过“正义”的空间布局得以展现,从而提供“有温度”的分析脚本.分析结论表明:(1)麒麟区主城生态游憩空间布局和结构欠佳,边缘过剩而中心不足、供需不匹配,居民对生态游憩空间内部的服务及设施满意度达70%,但对空间布局不满意率高达82%;(2)麒麟区主城居民对于生态游憩空间服务的获得存在明显差异,服务辐射范围集中于麒麟区主城中心城、西北方和东南方,覆盖范围可达70%,西南方覆盖几乎为0.(3)生态游憩空间服务半径与主要居民区距离较远,形成服务“空白区域”,交通通达度较低且可达耗时长,导致区域内流动性差,居民到访游憩空间的频率受到限制;(4)麒麟区主城中心生态游憩服务面积的覆盖率小于50%,难以满足其高密度人口生态游憩所需,公共服务性与居民生态游憩需求矛盾突出.研究结论对提升城市生态游憩空间配置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强化区域的休闲服务功能、推动空间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