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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审计:关键问题与优化路径

2023-12-08王芳孙以萱

会计之友 2023年24期

王芳 孙以萱

【摘 要】 开展乡村振兴审计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有效实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的重要途经。文章在厘清乡村振兴审计基本要素的基础上,通过对审计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和各省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的乡村振兴审计问题,从全国和地方两个层次总览乡村振兴审计实践的现状,发现审计机关介入时点滞后、审计深入程度有限、“屡审屡犯”现象频发的问题,由此提出及时介入开展事前审计,强化审计“防未病”功能、加大审计深入程度,实现审计成果共享和加大问责整改力度,降低“屡审屡犯”频率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 乡村振兴审计; 政策落实跟踪; 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整改; 研究型审计

【中图分类号】 F23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3)24-0013-07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随着乡村振兴政策的不断推进,国家对乡村振兴政策推进落实中公共资金的投入力度也逐步增加。但是由于利益偏好、信息不对称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很可能出现政策制定不符合中央精神、政策落实程度与既定目标之间存在差距以及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等方面的问题。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有义务保障国家公共资金安全、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相关政策有效落实。审计机关进行乡村振兴审计是保障国家资金安全、推动政策落实、推进“三农”问题解决的重要力量。依法对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与评价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基于此,在梳理我国乡村振兴审计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总结乡村振兴审计基本要素,分类整理审计署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公告和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问题清单,结合对审计人员的访谈,发现乡村振兴审计实践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路径。

二、文献回顾

乡村振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政策。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审计机关陆续推进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审计署也首次在2019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中提到“乡村振兴”。因此,关于乡村振兴审计的国内相关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乡村振兴审计通常融合政策跟踪审计和资金专项审计。本文梳理乡村振兴审计的代表性文献,进一步探究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状况。

(一)乡村振兴审计

目前,“乡村振兴审计”这一概念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已被广泛提及,如“国家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研究”课题组[1]、徐英杰[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通过国内文献检索,本文发现目前国内学者关于乡村振兴审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审计的研究,二是审计助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研究,三是乡村振兴审计的创新性研究。“国家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研究”课题组[1]以乡村振兴审计的重要意义为切入点,结合政府审计经济监督的职责,在产业发展等六个方面提出乡村振兴审计应当关注的重点和内容,并提出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等具体实现路径;徐英杰[2]从审计质量的角度探究乡村振兴审计的优化路径;李涛等[3]提出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国家审计免疫预警、监督问责和纠偏修正的三项功能定位;扶贫审计与乡村振兴审计一脉相承,李兆东等[4]基于乡村振兴战略梳理了扶贫审计目标、主体等五个基本要素,构建了扶贫审计的理论研究框架。

(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作为公共政策的乡村振兴政策通过分配社会资源、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等方式实现社会有效治理。开展公共政策审计是国家治理的根本要求[5],公共政策审计要求政府审计机关对公共政策执行的全过程进行评估[6]。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本质上是政策跟踪审计。2021年《“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出,要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对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能够预防各级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揭示乡村振兴政策推进落实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级地方政府及时整改,进而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因此,有必要加强乡村振兴审计。

现有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文献主要研究以下方面:一是国家审计在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发挥的作用研究。李晓冬等[7]提出国家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中的逻辑机理及构建实现路径。刘国城等[8]从功能定位和实现路径的角度探究国家审计该如何促进乡村振兴政策落實。杜静然等[9]进一步分析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作用机理,即政策制定阶段的审计预防治理、政策执行阶段的审计揭示治理及政策效果阶段的审计评价治理。二是相关审计评价标准的研究。淄博市审计局课题组等[10]以公共政策评估标准的视角切入,提出从形式、事实、价值三个维度来构建政策跟踪审计评价标准。李晓冬[11]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受众这一维度,旨在评价相关受益群体对乡村振兴政策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近年来,国内学者已对乡村振兴审计理论方面做出诸多有益的探索,但总体来看审计实践及问题研究仍有待补充。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是乡村振兴审计的重要抓手,现有文献关于审计实践的研究也较多集中在对审计署发布的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工作报告的研究。不过乡村振兴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开展的预算执行审计中也包含了乡村振兴审计的重要内容。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审计机关官网2019—2021年公布的乡村振兴审计结果公告以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系统梳理乡村振兴审计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优化国家审计推动乡村振兴政策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三、乡村振兴审计基本要素

自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审计机关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审计。根据经典审计理论,结合各审计机关官网搜集到的新闻动态及相关公告,本文将从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审计类型四个方面透视目前乡村振兴审计开展情况[12]。

(一)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审计机关通过对审计客体开展审计工作意欲达到的效果,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乡村振兴审计总体目标是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即实现乡村振兴中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乡村振兴审计具体目标是指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三方面目标的实现。根据各级审计机关开展的乡村振兴审计工作来看,主要从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三个维度来展开,因此结合审计目标,每一方面的审计内容都需满足这三方面审计目标的要求。

1.真实性目标

乡村振兴真实性目标侧重于关注财务信息,即关注相關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存在造假、舞弊的情形。我国每年有大量的资金用作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如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10省本级2021年共安排帮扶资金522.1亿元”。面对如此巨量的资金,审计机关有保障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职责,应当对各项目建设、政策落实、相关资金发放中涉及资金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合法性目标

合法性目标关注相关项目的推进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乡村振兴审计最重点关注的目标。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实现都应当满足合法性目标的要求。第一,政策落实方面,重点关注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程序是否合法,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相关方案编制是否滞后;第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是否合法、资金划拨是否合法、补贴发放是否合法、结余资金是否及时上缴;第三,项目建设方面,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3.效益性目标

乡村振兴审计效益性目标重点关注相关资金使用、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具体而言,资金使用方面重点关注划拨资金是否已得到充分利用,是否存在资金滞留、闲置、结余未上缴的情况;政策落实方面重点关注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达到既定目标,政策最终落实程度与既定目标之间的差距有多大;项目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建设缓慢、项目建设未完成、相关设施及项目建成后闲置未使用的情形。

(二)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涉及的基本问题是“审计谁”。经典审计理论认为“在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将一定的资源交付代理人,并要求代理人使用这些资源来履行特定职责,代理人对委托人承担了经管责任”。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制定乡村振兴这一重大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需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自然环境、资源条件等制定本地区相关配套措施并上报财政预算指标。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指标分配、划拨乡村振兴资金,从而促进乡村振兴这一政策有效落实。在乡村振兴这一政策落实过程中,涉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各级政府,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负有经管责任,成为乡村振兴审计客体。

(三)审计内容

根据经典审计理论,审计内容的核心问题是“审计什么”[12]。本文通过对审计署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及各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的梳理,发现乡村振兴审计主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发展、涉农资金管理、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审计这五个方面开展。从本质上来看,乡村振兴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对各级地方政府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三方面内容的审计。第一,政策落实方面是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政策制定是否科学合法,政策效率效果进行审计。如各省级审计机关积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健康扶贫专项审计调查”。第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是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效益性,对资金管理、划拨等流程的合法性进行审计。例如对涉农资金管理合法性和真实性,惠农惠民补贴发放合法性,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性的审计。第三,项目建设方面是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管理是否合法进行审计,如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进度的审计。各级审计机关积极推进以“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审计。如山东省审计厅乡村振兴审计“以政策、资金、项目为主线,深入揭示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见效的体制机制问题与制度漏洞,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四)审计类型

自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乡村振兴审计,为乡村振兴政策进一步落实和提质增效产生积极作用。总体上看,各级审计机关通常开展了两种类型的审计工作,即乡村振兴政策跟踪落实审计、涉农资金专项审计。

1.乡村振兴政策跟踪落实审计

我国大部分各级审计机关将乡村振兴政策跟踪审计纳入到预算执行审计范畴中,并将审计结果反映在“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这一模块中。审计署和部分审计厅每季度开展的重大政策跟审计中也有涉及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部分,如辽宁省2022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公告披露了乡村振兴审计重点内容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因此,政策跟踪落实审计是乡村振兴审计中重要的审计类型。

2.涉农资金专项审计

涉农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关乎国家资金的安全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涉农资金进行审计。由于资金专项审计与政策跟踪审计有重叠之处,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往往将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审计结合,整合审计资源,实现一果多用。如海南省2021年初对该省2018—2020年度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2021年度海南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工作报告中也参考了2018—2020年度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的审计相关数据,实现审计结果一果多用。

此外,各级审计机关开展乡村振兴审计通常运用多种审计技术方法,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效。如黑龙江省大庆市审计局将研究型审计贯穿于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全过程。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同时借鉴以往乡村审计项目经验,全面了解掌握当前行业发展现状和区域发展特征。合肥市审计局根据农业农村工作特点和乡村审计特点,创新技术方法,运用数字化审计模式,深入挖掘数据,进行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关联分析,进而促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四、乡村振兴审计结果

(一)样本来源

从中央层面来看,审计署从2019年开始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从扶贫政策审计到脱贫攻坚审计,再到乡村振兴审计一脉相承。《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6号》是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结果公告,自2019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下称“审计结果公告”)起,扶贫政策审计模块变更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审计”,2020年第二季度审计结果公告中该模块则变更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相关审计”。本文搜集审计署披露的公告中“乡村振兴”部分,共搜集到8份相关的审计结果公告。从地方来看,各审计厅(局)已陆续将乡村振兴这一重大政策落实措施情况纳入到年度省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范围中。由于2019年及以前年度中涉及到乡村振兴审计的审计报告不多,不便于横向比较,因此本文搜索了31个审计厅(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下称“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除不涉及乡村振兴审计的5份报告,共收集到26份相关的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本文以2019—2021年度的8份审计署重大政策审计结果公告和2020年度的26份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为依据,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总结目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实践开展情况。

经过文本筛选、关键词提取等方法,参考郑小荣等[13]的统计模板,绘制表1和表2。本文根据审计结果公告列出的问题清单,将乡村振兴审计存在的高频问题按照审计对象分成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这三类问题,并将每一大类问题根据审计目标的不同进一步细化分类,共总结为11项小类问题。

(二)乡村振兴审计结果

自2019年起审计署陆续对乡村振兴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并且已经将乡村振兴审计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推进。

1.政策落实方面

审计署的8份公告全部披露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政策落实与要求之间存在差距、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不到位以及后续政策扶持乏力等。部分政策执行方对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响应度不够,重点任务措施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的方案规划、主体责任划分不到位。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为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以及质量不达标等。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资金使用状况直接反映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审计结果公告中所反映的问题一般以涉及金额大小来判断其重要性。如何合法合规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直是审计机关重点关注的问题。绝大多数的公告都指出了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如“惠农补贴”每年都会出现大量资金不合规使用的情况,诸如资金闲置、挪用、超范围发放等。统计发现涉及金额呈逐年下降趋势,说明资金利用方面整体向好。

3.项目建设方面

项目建设缓慢、管理不规范和绩效不佳已成为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涉及人居环境整治、道路改建、农业科技园建设等项目。此类项目关乎农村人口生活质量、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关系到“三农”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则会延长项目建设周期,易造成烂尾等问题。项目绩效不佳则说明项目建设实际状况与目标有一定差距,相关的公共资源、公用设施、公共资金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

五、乡村振兴审计实践存在的问题

审计结果公告中反映出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审计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功能还有进一步发挥的空间。审计机关介入滞后和揭示治理能力不足、审计深入程度有限和评价问责功能受限、“屡审屡犯”现象频发这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

(一)审计机关介入时点滞后

吕劲松等[14]认为政策的制定环节尤为重要,这关乎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审计机关在乡村振兴政策制定阶段介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相关政策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但是已统计的8份审计结果公告并没有揭示政策可行性、政策制定程序合规合法性等方面的问题,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中提及方案编制不科学、高标准农田选址不科学的频次也较低。因此可以合理怀疑审计机关在公共政策制定这一阶段参与程度不高,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审计机关介入时点滞后。审计具有滞后性效应,现实中很多审计机关往往是在项目结束之后实施事后审计,这就使得审计机关更侧重于关注项目、政策推进落实所产生的效率效果、既定目标完成度,以及在相关项目、政策推进落实中涉及到的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因而忽略了前文提到的政策合理性与科学性两项事项的关注程度。

此外,审计机关介入时点滞后,审计机关很难在各地方政策制定阶段对相关政策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提出审计意见,也无法对相关政策制定的程序中不合规的问题发挥预先干预功能,导致审计预防治理功能缺失。这一方面无法保障相关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也会使得审计机关无法“防未病”,如农村厕所建造、农村道路建造等关乎农村人民生活质量的项目,一旦建造过程、原料采购环节出现问题,这将极大程度影响公共资源的利用程度,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倘若审计机关在政策制定环节开始乡村振兴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现并整改项目推进缓慢、方案制定不科学、规划编制滞后粗糙等问题,从而保证政策的科学、合理和有效落实。

(二)审计深入程度有限

乡村振兴审计深入程度不足则很可能会出现审计浮于形式和表面的情况,无法揭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然而通过审计结果公告统计汇总的问题清单来看,审计机关在审计深入程度方面仍有待加强。审计问题主要集中在全覆盖审计推进不足、项目建设关注不足以及问题原因探索不深入这三方面。

第一,审计覆盖面有待拓宽。审计署每季度只能抽取部分地区进行乡村振兴审计,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也是对部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部分地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并且以目前日益紧缺的审计人力资源来看,实现全覆盖审计也困难重重。第二,从审计内容来看,乡村振兴审计涉及内容范围虽然广泛但是深入程度不高,这一点体现在推进项目建设等方面关注不足。剧杰等[15]认为尽管当下审计内容已有所扩展,但对资金审核与查验仍旧是乡村振兴审计中的重点,仍旧未突破传统审计业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最能直观反映出各级政府在推进乡村振兴政策中存在的问题,问题的严重程度能够通过涉及资金金额的大小直观地反映出来,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衡量标准复杂或者难以用具体的数值去衡量,因此难以反映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缺乏对问题原因的深入探究。目前审计机关侧重于对问题的揭露,而对问题表象之下潜在的深层次原因分析总结力度不够。只有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审计机关才能提出更加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从而避免“屡审屡犯”现象的发生。

(三)“屡审屡犯”现象频发

一方面,“屡审屡犯”现象频发,共性问题突出。通过问题汇总,发现乡村振兴审计中发现共性问题较多,不论是审计署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纵向比较,还是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横向比较,都主要集中在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推进这三个方面。具体来说,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违规使用和项目推进缓慢这三个具体问题出现频次最高。另一方面,缺少问责整改文字描述。审计结果公告中对于相关问题的整改描述较少,对于相关责任方责任的界定与追责也较为缺乏。如审计署2020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中第八部分“初步整改情况”中说明“追回各类违规发放或骗取套取的财政补助等资金3 194.44万元,盘活闲置资金和下达资金4.32亿元,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对象补发或补缴各类资金495.84万元”。通过初步整改情况说明,信息使用者只能得知在资金方面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是无法得知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整改情况。此外,审计结果公告中只有初步整改情况,后续的跟踪整改情况也无法了解。

审计机关有义务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后续审计,客观评价政策落实的效率、效果和影响,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关主体责任认定并责令整改。如果审计机关问责功能发挥有限,责令整改不到位,各级地方政府就很可能不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很难针对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因此,以后年度审计时以往年度审计存在的问题很可能依旧存在,“屡审屡犯”现象频发,一方面会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无法保证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效率、效果和影响。

六、优化乡村振兴审计的路径

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已在我国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三条优化路径。

(一)及时介入开展事前审计,强化审计“防未病”功能

公共政策凝结了社会公众的愿望和利益,因而公众愿望和利益得以实现是公共政策的目标和价值诉求[5]。不管是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还是资金专项审计两种审计类型,目前乡村振兴审计仍旧以事后审计为主,预防功能缺失。这主要表现为乡村政策及项目的科学与合理性缺乏事先的审核,事前调研、监督、评价和审核工作不到位。审计机关可以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制定、项目规划及资金筹集与安排这三方面提前介入,从而加强乡村振兴审计“防未病”功能建设。在乡村振兴政策制定阶段,审计机关介入能及时发现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问题并督促采取纠正措施,能在源头上促进政策的科学合理性,弥补制度方面漏洞,促进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在项目规划方面,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对相关项目进行调研、监督与评价,重点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成本效益、预算管理等进行事前审计,合理保证相关项目的可行性与目标的完成度。项目规划中存在不科学不合理情况的应当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及时调整相关内容,确保项目的科学合理性。在资金筹集与分配安排方面,审计机关应当进行事前的监督与评价,促进资金安排的合理性与帮扶的精准性,以发挥资金最大的效益。

(二)加大审计深入程度,实现审计成果共享

研究型审计的全面推广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审计工作也不再局限于项目本身,深入“下潜”审计工作成为必要。第一,继续推进审计全覆盖进程。建议推进村级审计全覆盖,融合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共预算资金审计,实现审计资源成果共享,发挥人力、物力最大效益,以弥补当前审计人力资源短缺的现状[4]。第二,拓展审计评价维度,重点开展资金审计的同时提高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关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这要求全方位关注农业农村发展。建议关注乡村振兴战略中重点项目,如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水资源、水环境管理治理现状,生态环境保护程度,乡村人民幸福指数等,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同时从多个维度揭示反映当前政策落实的程度,与既定目标之间的差距等。第三,深入挖掘问题原因。对于审计中已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不能仅停留在问题表面,而是有必要向下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本溯源,弄清楚问题、原因之间的作用机理。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对未发生此类问题的单位起到预防作用,从宏观方面对国家相关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供建议与对策。

(三)强化问责整改力度,降低“屡审屡犯”频率

审计机关应当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问责并重的理念,实现审计评价问责功能。一方面,建议审计机关建立问责机制。对相关领导干部不作为的行为进行定责与追责,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对相关领导干部的履职行为的评价和定责,督促其在职责范围内履职尽责,降低相关领导干部的不履职、不作为的机率,最终提高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落实效果。另一方面,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后应当持续进行后续监督,建议设立专门的小组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并进行评价和再监督,若再次发现问题则责令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通过后续的监督整改工作,督促政府机关及时弥补制度上的漏洞,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从源头上减少“屡审屡犯”现象。此外,提高整改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提高审计整改结果和问责情况结果公开的程度,进而提高社会公众的信赖程度,有利于促进相关政策与项目的落实及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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