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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为他立了块“贪官遗臭碑”

2023-12-07

文萃报·周五版 2023年48期
关键词:流芳立碑南县

官员离任,树碑立传,古即有之。然而,有一名官员却创下了离任树碑的一个纪录:首开民国时期立“贪官遗臭碑”之先河!虽然其人已去,但恶吏其名其事,却永远钉在歷史的耻辱柱上!

许良安,曾是国民党军统特务,1943年3月被任命为云南省路南县(今石林彝族自治县)县长。到任后,他不问民间疾苦,却展露贪官本性,借助手中权力,鲸吞抗战田赋,巧立名目征收酒税、巡查费,借下乡巡视之名勒索旅费……他巧取豪夺,横征暴敛,短短几个月时间,就搜刮民财数百万元之多,全部纳入个人囊中。同时,他还动用当地警察,镇压反抗他横征暴敛的民众,枉捕中学教师,10 余名爱国青年受到迫害。

据碑上所记,许良安任职不到两年时间,极尽敲诈盘剥百姓之能事,其赃证查有实据者,竟达48件,仅路南百姓列出的5件人所共知的贪污事实,总额就已达国币(即法币)150余万元!种种恶行激起了路南全县人民的愤怒,在民众的巨大舆论压力之下,为平息民愤,云南省政府不得不下令撤销许良安路南县县长一职。

许良安违法扰民的倒行逆施,给路南县造成的损失难以估算,却只得到了撤官销职的惩罚,远不能安抚民心、以儆效尤。所以许良安离任后,路南百姓余怒未消,纷纷上书要求为贪官许良安“立碑”。政府看民意难违,只好同意了百姓的请求。于是,1944年1月,路南民众为许良安立了近现代史上第一块“贪官碑”——路南县贪官许良安遗臭碑。

这块碑高1.71米,宽0.63米,落款为“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日,路南县各机关暨全体民众立”。此碑已被当地进行保护。碑文很长,节录如下:

古无有为贪官立碑者,有史,自路南始。夫流芳遗臭,皆由人为,分道扬镳,亦各有别。其人而为流芳也,则碑从而芳之;其人而为遗臭也,则碑从而臭之。其碑同其所以利民害民者则各异。路南县长许良安者,实我邑空前绝后之贪官。去不有迹,何以惩前,臭即永遗,允堪毖后……然其在县一切卑污阴险劣迹,实有足以遗臭万年者,若不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众愤而戒后人也。爰为之记。

碑文中还罗列了许良安的一些贪污事实。真是论述有理有据,斥骂痛快淋漓,直抒民意,直达民声!

与许良安一起刻在石碑上的,还有他的爪牙鹰犬李国钧、许恒安、满云程、魏光祖、潘小巫等人。

(摘自《文史博览》 钱国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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