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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实现碳中和运行的关键路径与方法研究

2023-12-07冀赛赛路斌韩琳

生态经济 2023年12期
关键词:降碳数据中心核算

冀赛赛,路斌,韩琳

(生态环境部 机关服务中心,北京 100006)

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始于工业化早期的19世纪70 年代,发展至今已对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形成挑战,由此国际社会形成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并于2015 年12 月在第21 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了《巴黎协定》,目标是在21 世纪末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 ℃之内,并为把温升控制在1.5 ℃之内而努力。现已有189 个国家和地区加入该协定,其中近130 个国家承诺在2050 年前后实现碳中和。英国于2019 年6 月在《气候变化法》中明确2050 年实现碳中和目标;美国于2021 年2 月签署行政令重返《巴黎协定》,并承诺2050 年前实现碳中和;德国于2021 年5 月宣布将实现碳中和的时间提前至2045 年,成为20国集团中计划最早实现碳中和的国家;欧盟于2021 年6月通过了《欧洲气候法》,明确各成员国在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并于9 月启动了一项研究和创新资助计划,目标是在2030 年前建立100 个“气候中立和智慧城市”(欧盟成员国城市为主),以探索和开拓通往未来的更健康的城市发展道路;日本于2021 年10 月宣布力争2050 年实现碳中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积极践行《巴黎协定》,承诺在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目前,全球已有54 个国家实现碳达峰,约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40%,不丹和苏南里两个国家已实现碳中和。

公共机构运行也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已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重视公共机构的节能责任,要求政府机构率先使用符合能效标准的节能产品,并定期对公共机构进行能源审计。美国政府专门设立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联邦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还在能源部组建了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局,以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工作。意大利政府出台了新建/改(扩)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德国政府为推进公共机构的温室气体减排专门编制了工作指南。

2019 年我国公共机构能源消费量约1.8 亿吨标准煤,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7%,换算成碳排放量约为3.99 亿吨,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5%[1]。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运行,对“双碳”目标实现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本文在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系统探究了不同范围碳排放的减排路径,为公共机构的节能降碳实现碳中和提供思路和方法。

1 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现状

2020 年,我国公共机构数量约158.6 万家,能源消费总量约1.64 亿吨标准煤,人均综合能耗329.56 千克标准煤[2]。从图1 可以看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以电力和原煤为主,其次是外购热力,天然气、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的消费占比相对较低。电力主要用于建筑空调、照明、数据中心及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等方面,原煤主要用于冬季锅炉供暖,汽油柴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消费,天然气主要用于热力采暖(生活热水)与食堂炊事等。

图1 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占比

2 碳排放核算方法

公共机构要实现碳中和运行,首要工作是进行碳排放的核算与统计。开展碳排放核算是制定碳中和规划的重要环节。通过核算碳排放数据,可以分析碳排放结构,识别最大的碳减排潜力领域,从而提出相应的碳减排策略。

2.1 设定核算边界

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核算对象为公共机构法人主体所拥有或管理的建筑及车辆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3]。参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4]、《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5]等,对公共机构温室气体进行核算包括以下范围:一是直接排放,指化石燃料(包括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剂泄漏的排放;二是间接排放,指外购的电力热力在其生产与传输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外购电力主要用于建筑空调与照明、数据中心及办公设备等的运行,外购热力主要用于冬季采暖、食堂炊事等方面;三是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指除能源消耗外的其他间接排放,包括职工日常通勤、旅差出行、举办大型会议、废弃物处理等产生的碳排放,详见表1。

表1 公共机构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来源

2.2 识别碳排放源

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6],可初步核算现有的电力、原煤、热力、天然气、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等能源品种,对排放源按照上述核算范围进行分类。

2.3 计算碳排放量

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已开展十余年,具有良好的数据基础。因此,在核算范围一和范围二产生的碳排放时,可以采用基于计算的排放因子法进行核算。收集公共机构运行数据,包括电力、热力、燃油、燃气等消耗量,通过排放因子计算范围一和范围二产生的碳排放量;通过活动水平数据,如旅差出行方式、纸张消耗等,计算范围三产生的碳排放量,三者相加,可以核算出公共机构运行产生的碳排放总量。

3 碳中和关键路径与方法

公共机构实现碳中和运行需要从碳减排和碳抵消两个方面着手。针对范围一、二、三的碳排放,提出以下减排关键路径,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碳行动提供参考。

3.1 取消直接排放

直接排放指因直接使用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取消公共机构直接碳排放的主要方式是进行能源转型,即将直接使用化石燃料的设备转换为零碳设备,如以冬季供暖电锅炉替代燃气(煤)锅炉,将燃油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将炊事使用的天然气(或煤炭)炊具电气化,将空调直燃机、采暖(生活)热水锅炉等非燃气化等,从而逐步取消汽油柴油、煤炭、天然气等燃料的直接使用。同时应积极推动低全球变暖潜能值(global warming potential,GWP)制冷剂(如自然工质、HFOs 等)的使用,尽量避免使用高GWP值的HFCs 类制冷剂,严格执行制冷剂回收利用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3.2 减少间接排放

对于公共机构而言,间接排放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外购的电力热力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二是开展各项活动产生的碳排放。减少间接排放主要有以下路径与方法。

(1)发展绿色建筑。建筑领域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建材生产和建筑运行两个阶段。2018 年全国建筑全寿命周期碳排放占全国能源碳排放总量的51.2%[7]。公共机构建筑约占建筑总面积的19%,其碳排放占建筑总排放的38%[8],公共机构建筑能源消耗总量大,是建筑领域碳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冯国会等[9]对某案例建筑进行了碳排放核算,结果显示建材生产运输、建设施工、建筑运行和拆除处理阶段的碳排放量分别占建筑全寿命周期碳排放量的51.3%、1.3%、47.3%和0.1%。

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10]。建筑环境是公共机构去碳化进程的核心,通过发展绿色建筑可以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遵循被动技术优先、主动技术优化的绿色低碳设计理念,着眼建筑的整体运行性能,完善建筑运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即“双控”)考核标准,做好新建/改(扩)建建筑的绿色低碳规划设计;二是本着建设室内环境健康、室外环境友好建筑的原则,做好建筑技术的选用工作,如在新建/改(扩)建建筑或既有建筑改造时,选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绿色低碳建材、高能效低GWP值空调设备、低功率照明器具、智慧照明控制系统、能量回收利用设备、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积极履行环境公约承诺,尽量降低建材生产运输及建筑运行维护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三是积极拓展建筑产能技术运用范围,推动电梯能量回馈、可再生能源等技术的运用,如风电、光伏、光热、热泵(水源、地源、空气源)等,以降低电力热力的外购量,进而减少间接碳排放;四是建立建筑能源消耗审核认证制度(建筑能效证书),开展办公建筑能耗认证达标行动,有外租办公面积需求的机构,应优先承租绿色办公建筑,以推动公共机构建设低碳、零碳建筑;五是注重建筑的建设质量(包括土建施工质量与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质量等)及维护保养,以精准的能源资源消耗监控和设备设施智慧运维延长建筑使用寿命,进而减少新建建筑数量,降低建筑建设运行碳排放。

(2)绿化数据中心。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是机构信息系统运行的物理载体,是机构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2021年,全国数据中心能源消耗达到2 16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6%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35亿吨,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14%左右[11]。相关研究显示,数据中心单位面积的能源消耗约为传统办公楼的40 倍[12]。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数据中心机房的能源资源消耗还会继续增加,数据中心的绿色化显得尤为重要。

绿色数据中心指在全寿命周期内确保信息系统及其支撑设备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前提下,使能源利用最大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提高终端设备能源利用效率。数据中心的能耗主要包括终端设备、制冷系统、照明系统和供配电系统等,其中终端设备和制冷系统占数据机房能源消耗的80%以上[13]。对于终端设备,可选择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的服务器或其他存储设备,淘汰高能耗的IT 设备。同时,应优化资源配置,运用虚拟化等技术,提高服务器资源利用率,合理控制终端设备数量。二是开展能量回收再利用。数据中心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热量过剩,过剩的热量可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如办公室的供暖、预热生活热水和数据中心附近的其他设施等,从而进一步降低数据中心能源消耗比。三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BERTOLDI 等[14]的研究表明,位于高温高湿地区的数据中心需要更多的能耗来维持各种设备设施的稳定运行。当室外温度较低时,热量将会从室内向室外流动,制冷系统将会消耗更少的能量来维持室内温度。因此可选择自然条件适宜、可进行自然冷却的地区建设数据中心,或在适宜季节将室外冷空气引入数据机房,以降低数据中心能源资源消耗。四是完善绿色数据中心评价体系。电能利用率(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PUE)[15]是衡量绿色数据中心的一个重要指标,但PUE 值未考虑数据中心利用绿色清洁能源、水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建议补充可再生能源利用率(renewable energy ratio,RER)、水资源利用率(water usage effectiveness,WUE)、碳排放利用率(carbon usage efficiency,CUE)等指标构建绿色数据中心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应将数据中心内部能耗与环境影响相联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碳排放。

(3)推进绿色采购。2020 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6 970.6 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 的比重分别为10.2%和3.6%,其中,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566.6 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5.7%,优先采购环保产品813.5 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5.5%。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的政策功能,应秉持减污降碳的理念,完善有利于政府绿色采购的政策。

绿色采购是指在采购活动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等,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的行为。通过考虑产品全寿命周期碳排放、采购需求绿色化、优化评审方法、完善绿色采购绩效评价等,突出反映政府采购商品的绿色程度和低碳深度,具体为:一是考虑产品全寿命周期碳排放。目前我国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重点关注最终产品的绿色属性,还没有深入到供应商内部对生产过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等方面进行跟踪监测。政府绿色采购不应局限于对最终产品的绿色标准和要求,而应覆盖产品全寿命周期,充分考虑产品在原材料选取、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碳排放,让碳中和理念贯穿绿色采购全过程。二是采购需求绿色化。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将绿色采购要求落实在采购需求文本编制中,通过对产品技术指标、合同履约管理、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节对供应商进行约束,体现政府采购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支持,如要求所购产品在设计、原材料获取和生产加工设备等方面要符合减污降碳的节能环保要求,采用可降解的包装材料,使用新能源车进行运输,废弃物可回收再利用等。三是优化评审方法。在采购过程中,应在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合同约定中增加后评估条款,把产品的全寿命周期污染物排放、碳排放及环境治理成本等体现在评价指标中,并增加相应的权重,体现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的政策导向。四是完善绿色采购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绩效评估机制,对各采购单位的绿色采购行为进行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政府绿色采购的效益。同时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绿色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减污降碳的政策目标在绿色采购中得到真正落实。

(4)践行低碳出行。员工日常出行也会产生大量的碳排放。在通勤方面,一是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降低私家车出行强度。二是鼓励共享出行。袁志逸等[16]的研究表明,共享出行可能使得每公里碳排放减少10%~94%。据某机关绿色骑行活动第一个月的数据显示,员工一个月通勤骑行总里程达4 万千米,按出行替代燃油车计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0 吨,还同时减少了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若按此数据累计,一年将减少120 吨二氧化碳排放。在旅差方面,一是路途较远的旅差出行,应引导员工优先选择乘坐高铁。陶玉国等[17]的研究表明,在所有交通工具中,飞行的碳排放量是最高的,尤其是短途空中旅行,每名旅客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是铁路的3 倍。吕晨等[18]对不同交通工具满载时单位客运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如图2 所示。二是乘坐飞机旅行时应购买碳中和额度或其他碳减排项目,或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等也可抵消自身出行所带来的碳排放。如乘飞机旅行2 000 千米,那么就排放了278 千克二氧化碳,为此需种植3 棵树来抵消。三是在旅差出行期间,应优先选择绿色饭店或绿色旅游饭店食宿。

图2 不同交通工具满载时单位客运周转量CO2排放因子对比

(5)推行绿色低碳办公。公共机构办公运行中的能源消耗主要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照明、空调末端等的电力消耗;资源消耗主要是水、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等方面的消耗。绿色低碳办公可以减少能源资源的浪费:一是加快办公自动化向办公数字化的转型,提升办公效能;二是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降低室内照明使用强度;三是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室温适宜时不使用空调;四是有效使用电气设备,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下班后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五是减少纸质资料的印发,推行无纸化办公,实行纸张双面打印、复印,充分利用垃圾分类契机切实提升废纸回收率,降低造纸碳排放;六是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提倡使用可替换内芯的笔、充电电池等其他可循环利用的物品;七是积极践行绿色邮递,自觉落实快递减量化、包装绿色化、使用循环化等措施。

(6)精细管理资产。一是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在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为此应优化设备配置,实施网络打印等措施减少设备配置数量;推进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精准化维护保养,合理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等,有效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二是提高固定资产级联利用率。对于不再满足当级使用要求的办公设备,可以通过资产划拨或捐赠的方式转移至对性能要求相对较低的部门中继续使用。三是以满足日常办公需求为原则,慎配高性能设备。四是推进资产管理数字化。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维护保养档案,实施“公物仓”运作模式,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调剂解决各单位资产需求,力争做到共享共用、物尽其用。

(7)限塑减污降碳。塑料主要源自不可再生的化石燃料,在其全寿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会产生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还对诸如土壤、水体和空气等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危及全球生态安全。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报告[19],1950—2017 年,全球累计生产塑料约92 亿吨,回收利用率不足10%,约有70 亿吨成为塑料垃圾。2022年3 月联合国第五届环境大会续会通过了旨在推动全球治理塑料污染的《终止塑料污染决议(草案)》,目标是在2024 年底之前完成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议。

据统计,2018 年全球塑料产量约3.59 亿吨,其中我国约占30%。《2021 年碳中和背景下PET 瓶可持续发展报告》显示,2020 年中国PET 瓶消费量达949 万吨。PET 作为塑料中的一种,在生产和处置过程中均会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都提出要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推动塑料回收利用及替代使用可降解塑料,是碳减排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的塑料污染治理采取了“减源头、控末端、促循环、防泄露”等措施,构建了覆盖塑料制品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模式。公共机构作为塑料的消费端,可通过绿化自身需求的方式来推动供应侧生产减排、流通侧运输减排:一是积极开展限塑减塑行动,减少非必要的塑料包装材料,如倡导干部职工开会时自带水杯或由会场提供可重复使用的非塑料水杯,以减少塑料瓶装的消耗等。二是尽量采购使用再生PET 材料制成的瓶装饮用水。根据美国塑料回收协会(APR),生产1 千克原生PET 塑料树脂大约需要排放2.23 公斤二氧化碳,而生产1 千克再生PET 塑料树脂只需要排放0.91 公斤二氧化碳,仅为原生PET 塑料树脂的41%。三是推动使用轻量化瓶。轻量化瓶能够有效减少PET 材料消耗和能源消耗,同时还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效能提升,是重要的减塑方式。四是积极参与塑料回收循环再生项目,严格遵守垃圾分类投放要求,增强塑料容器的重复利用率。

3.3 开展碳排放抵消

公共机构的碳抵消活动通常是指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通过购买经认证的碳补偿额度或开展相关活动来抵消自身在运行中多余的碳排放量,主要包括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碳、参与碳交易或购买林业碳汇抵碳等。

(1)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一是投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公共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使用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等技术,就近建设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设施,建设太阳能充电桩等,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以“削峰”减碳。二是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可再生能源证书又称绿证,是由认证机构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核发的证书,购买绿证相当于获得了使用绿色电力的声明权,公共机构可通过购买绿证来抵消等量化石电力所产生的碳排放。

(2)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碳交易指在碳市场内交易多种碳排放权产品。生态环境部于2021 年1 月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交易市场建设正式开始。在北京市开展的碳排放交易试点中,将800 多家重点排放单位(含100 多家公共机构)纳入管理,交易产品包括北京市碳配额(BEA)、中国核证减排量(CCRE)等。截至2021 年6 月份,北京碳交易市场各类碳排放产品累计成交6 874 万吨,成交额19.74 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 年7 月16 日开市,至当年的12 月31 日共运行114 个交易日,累计碳排放配额(CEA)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 亿元。目前的碳交易仍针对重点排放单位,公共机构为实现碳抵消,应全面核查本单位碳排放数据,适时主动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中,为相关市场主体的绿色低碳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

(3)购买林业碳汇。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中和工作涉及碳排放和碳吸收两端,实现碳中和需要减排与增汇双轮驱动。研究表明,森林生态系统储存了约1.5 万亿吨碳,维持着全球植被碳库的77%和土壤碳库的39%,年吸收量约占陆地生态系统年固碳总量的三分之二,具有巨大的增汇潜力[20]。目前,北京、上海、重庆、广东、天津、湖北和深圳等7 个碳交易市场已将林业碳汇纳入碳交易体系,公共机构或员工个人可通过银行转账、在线购买等渠道购买林业碳汇。购买碳汇的资金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森林保护等增加碳汇的项目,产生的碳汇额度可用于抵消减排指标。如一个有1 000 名员工的公共机构,按60 元/(人·年)的碳汇额度(或称绿化费)计算,可购买60 000 元碳汇,北京目前碳汇交易价格约为40元/吨,每年可累计抵消1 500 吨碳排放,平均每人可抵消1.5 吨碳排放。

(4)用好“峰谷”电价差额。公共机构的运行费用主要源于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在推动机构碳中和运行过程中,提升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十分必要。为此,对于实行“峰谷”电价结算的公共机构,可通过 “谷”电蓄能方式(如冰蓄冷或水蓄冷等)降低机构能源费用支出,进而将节省的“峰谷”电价差额资金用来购买绿证或碳汇以抵消间接碳排放。

4 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能源利用效率、示范引领机制等方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依然存在政策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碳排放核算方法不统一、绿色低碳理念不深入、综合管理能力不足、市场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双碳”目标的提出,对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建设。

(1)完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从国际经验来看,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及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如欧盟发布了约400 部相关的法律法规,构成了完备的节能环保法律体系;日本颁布了《合理用能法》《绿色采购法》等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法律框架与实施细则。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应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立法先行,完善诸如旨在强化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的能源资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及用于推动减污降碳的政府绿色采购评价标准等制度体系。在改善建筑环境方面,应法定公共机构建筑建设运行性能标准,强化建筑运行性能核验监督,建立能源资源消耗审计与信息公开机制,促使公共机构在新建/改(扩)建办公建筑时落实绿色低碳目标要求。在绿色数据中心方面,应完善数据中心电能利用率(PUE)、可再生能源利用率(RER)、碳排放利用率(CUE)、水资源利用率(WUE)等考核指标,构建绿色数据中心评价体系。在政府绿色采购方面,在依靠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基础上,应建立用以专门指导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法规,加快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建设,并纳入《政府采购法》的修订范围,以需求侧减排驱动供给侧绿色低碳转型,如法定政府采购制冷空调设备的能耗等级下限等,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减污降碳绩效评估机制,开展环境绩效定量评估,探索绿色服务的优先采购方法,进一步完善绿色采购的监测系统与环境履约监督机制。同时,还应完善财税金融的扶持政策,发挥市场节能资金的引导效应,保障节能降碳工作高效推进。

(2)完善碳排放核算方法。“十四五”时期,全国公共机构将组织开展碳排放量统计核算。开展碳排放统计需要大量的数据基础和统一的碳排放核算标准。目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中设定的统计科目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科目没有完全对应,需要补充完善相关温室气体类型方可进行排放核算。除了能源活动及外购电力、热力所产生的碳排放外,其他排放如制冷机组的制冷剂泄漏、员工通勤、旅差出行、举办大型会议等活动造成的碳排放尚未计入其中,这些方面积累的基础数据也比较薄弱。且国内还没有统一的针对公共机构运行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各地区碳排放核算指南对核算范围、核算边界、碳排放因子等要求不一,大部分公共机构还未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建议相关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编制科学统一的公共机构运行碳排放统计核算指南。公共机构可参考现有可获得的能源消耗数据以及国际国内碳排放核算计算方法初步核算碳排放量,为制定碳中和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3)加强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建设。当前大多数公共机构没有设置专门负责本机构节能降碳运行的工作岗位,相关工作多安排在办公室等综合管理部门,相关工作难以深入开展。鉴于多数公共机构从事节能降碳工作的是非专业技术人员,存在对岗位工作认知初浅、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通常只能开展一些基础性数据统计工作,对如何开展好节能降碳工作缺乏长期规划和专业性安排。对此,公共机构应提升对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视程度,依法建立集能源使用管理与碳排放核算于一体的国家节能降碳监管体系,在试行的能源管理师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国家“注册能源管理与碳排放核算师”制度。注册能源管理与碳排放核算师可作为国家能源利用与碳减排政策的践行者、机构能源消耗与碳减排核算的政策执行者,可先在公共机构中试行、推行,实行资质管理、开展年审培训,以便从事能源管理与碳减排核算的一线工程师们及时了解全球能源转换新趋势、国家能源管理新政策、生态环境履约新难点、污染防治与碳减排新问题、高能效新技术与新装备,通过各自岗位的能源效率管理与碳减排实践,落实国家环境履约承诺,推动能源管理与碳减排政策实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宣传绿色生产生活理念、实现机构运行减碳降耗目标。

(4)提升市场化运行与服务水平。推进市场化节能降碳服务机制在公共机构的运用,不仅能降低机构碳排放,还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现行的合同能源管理是基于市场的能源管理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能源支付费用为目标,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是一种“节能改造式”服务。随着人们对公共机构建筑运行能效的日益关注,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内涵与外延都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扩展:一是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向能源管理与碳排放核算师参与建筑方案设计前移,从建筑体形设计着手,将建筑体形系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围护结构与自然采光规划、低GWP 制冷剂高能效空调设备选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提出基于计算机模拟的数值建议 ;二是参与建筑能源消耗系统设备投入与运行管理,以为建筑供冷(或供暖)的方式,通过绩效目标差来赢得投资回收与利润回报。这种全流程的服务方式也可以运用在建筑大修改造过程中。当然,亦可分段服务,逐步建立起全流程服务体系。此外,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降本增效诊评服务,挖掘节能降碳的增效减排潜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5)加强绿色低碳理念宣传教育。一是开展绿色低碳理念宣传。公共机构应研究编制碳中和课程培训教程,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线上线下的培训教育,宣讲公共机构碳中和路径与方法,强调对需求侧减排的行为干预与政策设计,以增强干部职工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自觉性。二是将“碳足迹”理念嵌入工作生活过程。构建生活用品生产、绿色低碳出行、工作生活消费等行为的“碳足迹”标签制度,通过日常工作生活的碳排放核算,提请公众重视简约适度、减污降碳,如减少航空旅行和高碳出行、转向素食化的饮食结构、摒弃“用过就扔”的一次性消费习惯,促进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三是以党政机关为代表的公共机构应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发挥好面向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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