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进取,奋楫笃行,开创矿用产品检测新局面
2023-12-07供稿邢云峰路建湖采编
供稿/邢云峰 路建湖 采编/高 源
中心简介
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用起重运输设备检测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专业从事矿用起重运输设备安全标志检测检验的国家级检测机构,于2009 年获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机构资质证书,为安标国家中心签约委托的23 家检测检验机构之一。中心依托公司在物料搬运领域雄厚的技术实力,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质量方针,为客户提供客观、及时、优质的服务,为矿用起重运输类产品检测认证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心先后为德国JDN、美国GTA、德国Rosit、神华集团、山东能源、西北煤机、衡阳运机、安徽盛运、卫华集团、河南矿山、黄河防爆等百余家国内外企业提供检测认证服务,在安标认证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广泛的行业影响力。
开展重点工作
2.1 推动起重类设备纳入安标目录管理
我国多年来未把起重设备纳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范围内,而随着矿山生产机械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起重设备在矿山井下设备的安装、维修、拆卸等方面有广泛应用需求。中心在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后,就积极推动矿用起重类设备的安标认证,一方面积极组织起重类设备安标认证制度的宣贯,在起重机产业集聚区长垣等地组织召开宣贯会。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起重机产品配套件的安标认证,先后推动荣欣防爆、黄河防爆等企业取得了相关配套件的安全标志,为起重机生产企业整机取证奠定了基础。经过不懈努力,中心近年来陆续完成了多种类型的矿用葫芦和矿用起重机的煤安首次取证,逐步推动解决起重类设备矿山井下准入的问题。起重类设备安标业务不仅是中心业务的全新拓展,也是安标国家中心开展的新业务领域,得到取证企业和安标国家中心的高度认可。
2022 年3 月,为加强和完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适应矿山安全科技装备进步发展需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进行了修订。中心积极参与新目录征求意见各阶段的建言,提出起重设备纳入目录的种类及理由、依据、国内外案例等,并多次与新目录评审专家反复沟通交流,及时解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仅有起重机作为特种设备的管理范围、模式和经验,还有机械设备的非电气防爆问题在国内外其他行业的通行做法。在国家放管服政策大背景下,新的安标目录管理产品大幅缩减,而起重类设备被纳入2022 版新的《执行安标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这为起重类设备的安标认证和安全监察提供了明确的管理范围和法规依据。
2.2 大力拓展资质业务范围
中心是专业从事矿用起重运输设备检测检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客户提供矿用起重类和运输类设备的安标技术审查、检验和工厂评审服务。2009 年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后,开辟了公司全新的业务领域,经过近一年的准备,于2010 年6 月正式接受安标技术审查和检验委托任务,主要从事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托辊等输送类产品,经过十余年发展,中心全员在工作中不断学习进步,在积累中积极扩大检测范围,目前授权业务范围包括: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带式转载机、刮板转载机、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车、气动绞车、矿车、无极绳牵引车等提升运输类产品,以及防爆电动葫芦、气动葫芦、煤矿用液压葫芦、矿用各类起重机、起吊装置等起重类产品,涉及矿山井下的采掘、起重、提升、运输、非金属检测等领域。
2.3 积极开展非标产品认证
为了更好地服务矿山井下,提高采掘工作面作业效率,中心积极开展无明确执行标准,而具有特定实用功能的非标起重类设备的安标认证。这类新产品没有现成的认证规则,中心组织技术人员调研设计、生产、使用单位,认真分析设备的防爆性能、安全性能、安全保护性能及使用性能,研讨制定了产品技术说明书,对名称型号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技术审查重点和产品检验要求,为产品安标取证提供了依据。这类产品在矿山井下的使用,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极大提高了作业效率,在保障作业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液压支架调移装置高效解决了工作面液压支架安装、回撤、调移的效率和安全问题;液压起吊装置具有可伸缩起重臂,能完成起升、下降、回转、变幅及整机步进或连续行走等动作,能够适应矿山井下多种特定使用场合。此外还包括折叠式安装叉车、双臂液压吊装机、单轨吊巷道支护平台、煤矿井下液压吊装车等。在开展上述产品安标认证的同时,也培育了一批专业从事矿用起重运输设备的制造企业。
2.4 积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中心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安标国家中心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矿山安全生产。中心负责起草了矿用起重设备类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ABGZ-MANCA-2017-01),内容覆盖了矿山井下常用的起重设备,为我国矿用起重类设备的安全标志认证提供了依据。为全面落实2022 版管理目录,中心全面修订了矿用起重设备类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ABGZ-MA-NCA-2022-01)。为了解决起重类设备的矿安取证,中心负责起草了矿用起重设备类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ABGZ-KANCA-2022-01)。为了解决不属于安标目录管理的矿用手拉葫芦的取证,中心负责起草了矿用手拉葫芦安全认证规则(CMAC18-4351201-01-2023),为矿用手拉葫芦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提供了依据。2022 年,中心编写了《矿用柴油起重机安标管理方案与安全技术要求》,为新产品柴油机胶轮车起重机取证提供了依据。此外,中心作为检测机构专家单位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提供了专业支持。
2.5 努力开拓第三方委托检测服务
近年来,中心积极开拓第三方委托检测业务。近几年为大型矿山企业的物资采购中心提供第三方检测业务,对危险性较大的产品或产品的重要安全性能进行检测,为矿山用户重要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把关。如为神华下属公司委托的手拉葫芦产品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受到用户的高度认可,也间接推动手拉葫芦行业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此外,受中铁十六局集团下属公司委托,中心承接其研发生产的国内首台65T变频调速牵引机车检验任务,该设备是当时中铁研发的牵引动力及锂电池组容量最大的牵引机组,经过充分研究行业、企业标准要求及实际试验工况,与客户共同制定了委托试验大纲,并成功完成现场试验,对新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了验证,解决长大隧道施工中存在的电机车续航能力低、电池容量受限、充电耗时长影响正常掘进等问题,设备最终成功应用于现场。受山东黄金集团某金矿的委托,中心完成大倾角试验样机不同角度下起、制动加速度等参数及物料运行状态的试验研究,提出推荐角度为后来的大倾角皮带机在非煤矿山的应用提供了实践依据。
2.6 大力拓展矿安业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成立对非煤矿山的监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2022 年新版非煤安标管理目录发布,非煤矿山井下设备的矿安取证需求将持续扩大。中心根据政策变化积极推动起重类产品的矿安取证工作,受安标中心委托,负责起草了起重设备类产品矿安实施规则,中心内部组织编制了矿安产品检验规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模板,确定了技术审查的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加强人员培训;外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宣传和咨询服务,中心分别在5 月和9 月在起重机集聚区长垣和保定清苑组织了矿安业务宣介会,目前已经陆续完成了80 余个产品的矿安认证,覆盖矿用电动葫芦、矿用单梁起重机、矿用电动葫芦起重机、矿用桥式起重机、矿用门式起重机等产品,开创了中心矿安业务的先河,为今后矿安业务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2.7 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通过全过程管理,提高服务能力,高质量完成安标国家中心委托的检测检验业务。针对客户需求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从取证前期的产品类别、型号确定,到申请资料准备、网上系统平台提交申报,到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工厂评审、整改验证等取证整个过程,提供全流程的增值服务。
通过员工能力提升,持续提高服务质量。中心高度重视检测检验人员队伍建设,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活动常态化,能力提升和监督考核制度化,经常性开展风险教育和廉洁教育,推动落实技术审查员、工厂评审员、检验人员的主体责任,杜绝工作重大失误。通过严格控制时间节点,及时解答技术上和程序上的问题,赢得顾客满意,为后续的产品认证和委托检验业务积累客户基础。
未来展望
3.1 形成稳定的业务增长点
通过加大试验室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拓展资质范围,全力完成科正平三年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业务范围基本覆盖矿用机械大类产品,建立起相对稳定的检测检验人员队伍,拓展在用矿用产品检测评估业务,形成持续稳定的业务增长点。
3.2 为我国矿山安全保驾护航
矿山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福祉。我国“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提出,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协同推进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相关政策配套,分级分类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随着矿山智能化逐步推进,对矿山设备的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中心将持续跟踪矿用起重设备的发展动向,着力解决其安全检测检验难点堵点问题,为起重设备在矿山井下的安全使用提供支持,为我国矿山安全事业贡献力量。
矿用产品安全检测检验事关矿山安全,责任重大。中心十多年来,风雨兼程,初心不改,在学习中不断成长,今后将继续拓展新业务,持续提高服务水平,严控各类风险,不断开拓公司矿用产品检测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