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弱势议题“一边倒”现象生成机制与反思
——微博平台男性弱势议题可见性分析*
2023-12-06燕道成蒋青桃
燕道成,蒋青桃
(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一 引 言
近年来,随着女权主义运动的兴起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女性弱势事件多次引爆舆论,女性弱势境遇从隐匿走向被看见,进而被重视,“Girls Help Girls”(女孩帮助女孩)成为现实。同时,在反复的公开讨论中,公众逐渐达成共识:女性要打破枷锁、勇于发声,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与之相反,当男性遇到同类事件,却很难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反思。如淄博烧烤热期间,淄博卖鸭货小哥在工作时受到女顾客的性骚扰,微博上鲜有人指出不妥,也很少将其上升到性骚扰和权利层面。不难发现,关于性别议题,网络空间呈现出“一边倒”的特点,即“女性弱势”议题相比于“男性弱势”议题更容易引爆舆论。实际上,女性弱势议题和男性弱势议题既存在同一性,又具有差异性。从同一性来看,女性弱势议题和男性弱势议题都涉及权利问题,理应抛弃性别偏见,回归到人本身;从差异性来看,女性弱势议题和男性弱势议题关涉不同性别,两者的可见程度和讨论度会受到性别因素的影响。那么,应如何理解微博平台上性别弱势议题存在“一边倒”的现象?网络空间中男性弱势议题为何容易被忽视和遮蔽?这种注意力上的“一边倒”会带来怎样的现实后果?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又应向何处探寻性别议题公共领域的建构以及性别解放的路径?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二 文献综述
相较于女性弱势议题,男性弱势议题的可见性和讨论度偏低,大多数研究聚焦于女性群体,为这一群体摆脱结构性伤害出谋划策。事实上,男性弱势议题与女性弱势议题同样值得关注,讨论男性弱势议题并不是反对女性主义,而是认识到性别不应该成为人与人之间的误解之源与交往之困,性别议题并非一成不变,也不是万恶之源,而是人们认识自我、认识他人的一种视角。
(一)性别弱势与性别压迫:男性处于弱势=男性受到性别压迫?
艾丽斯·M.杨(Iris Marion Young)认为性别压迫主要是由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系统性地生产出来的,这种压迫深植于从未被质疑的那些规范、习惯和象征,隐藏在制度规则的前提假设以及遵守这些制度所带来的集体后果当中。[1]59作为性别研究的重要内容,性别压迫揭示了处于弱势地位的性别群体面临着的结构性压力,以及弱势性别群体与优势性别群体之间的关系。女性受压迫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也是女性主义研究不可回避的议题。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出发,将性别压迫与阶级压迫、女性解放和无产阶级解放联系起来,认为阶级压迫与性别压迫同时发生。[2]72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概念,如贾格尔(Alson M Jaggar)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性别压迫现象看作父权制社会的一种表现,强调资本主义制度与父权制相互结合,造成了当代女性受压迫的现状。[3]183关于阶级压迫和性别压迫的关系,上野千鹤子运用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二元理论,进一步阐释了阶级压迫与性别压迫的关系,构建起“家庭-市场”“生产方式-再生产方式”“父权制-资本制”一一对应的完整的二元理论体系,阐述了近现代父权制与资本制的辩证关系及对女性双重压迫的运作机制。[4]父权制被视为性别压迫的工具,而性别压迫这一实践又反向强化了父权制的文化根基。长期以来,女性主义者将矛头指向父权制,探讨父权制如何压迫与剥削女性,形成了大量的理论成果,指导女权运动。
那么,男性是否也受到性别压迫?关于这一点,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持肯定意见的学者否认男性与父权的对应关系并尝试拓宽性别压迫的界限,如澳大利亚社会学家瑞文·康奈尔(Raewyn Connell)指出男性与“霸权”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一些使用新荣格主义方法的学者则强调权力并不仅仅造成肉眼可见的伤害,男性气质制造的精神创伤更应当被关注,由此扩大了性别压迫的外延。[5]持反对意见的学者则认为男性所遭受的并非性别压迫,而是一种压力和限制。他们认为压迫是一张系统性关联着的力量和障碍网络,受压迫者是作为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而受到压迫且处于双重困境中,进行任何选择都会招致惩罚、责难或剥夺;男性性别气质是为了取得和维系男性的特权和利益所设置的,尽管它会让男性感受到压力和障碍,但该障碍并不与其他障碍和力量处于系统性的关系中,不构成对男性具有压迫性的结构。[6]男性气质所制造的精神创伤与其说是一种性别压迫,毋宁说是性别压迫的反噬。因此,从压迫的结构性力量来看,男性并不会受到性别压迫,其处于弱势地位、遭受不公的待遇,不属于性别压迫。由此可知,分析男性弱势议题的可见性,需要从性别规范、性别偏见等理论中获取资源。
(二)网络空间内性别弱势议题的研究
互联网并非性别中立[7],网络空间作为现实世界的投射,再现着现实中的性别问题,网络空间中的性别境遇一直以来都备受学界关注。在言论自由的外衣下,社交媒体上谩骂、威胁和侮辱女性等性别歧视和暴力事件此起彼伏。[8]与此同时,女性在职场、新闻报道和舆论氛围中也遭受着性别差异和性别暴力,这些与网络的匿名性、传统性别规范和性别观念有关。[9]媒介作为中介因素,影响着人们的性别观念和性别认知,董扣艳从技术和社会结构角度分析了网络空间中父权制意识形态的生成机制,探究了父权叙事背后不平等的性别权力关系。[10]可以说,网络空间并未给女性带来自由平等的体验,相反,父权制的余威仍然影响着女性的生存境遇。大部分研究着重关注女性弱势群体的境遇,分析父权制对女性的压迫并寻求解放的可能,尽管有学者认识到传统性别规范、性别观念等制度性因素会影响男性气质的多元化[11],但其尚未触及男性性别境遇这一层面。另外,虽有研究认识到“女性弱势”的议题相比于“男性弱势”的议题更容易引发网民的关注,其却主要是从女性经济地位提高、平台为女性发声提供场所及议程设置三个方面分析[12],未涉及更深层的制度性因素,反思程度和论证深度有限。男性弱势议题可见度与文化环境、社会氛围及人们的性别认知状况息息相关,必须结合政治、经济及文化等异质性力量深入分析,厘清背后的生成机制及危害。
鉴于此,本文将从习性约束、权利隐身及情感收编三个方面,结合互联网语境对男性弱势议题可见性分析,探究政治、经济与文化力量如何作用于人们的认识。
三 微博平台中的性别议题:设置女性弱势议题与突出性别对立
从报纸到电影、电视再到社交媒体,大屏与小屏间的互动、官方意见场与民间意见场的持续对话,使得性骚扰、性别歧视、性虐待、家庭暴力等性别议题频繁出圈。作为一种热敏话题,性别议题具有“易燃易爆”的特质,因而往往被降格为社交媒体平台引流的工具。微博平台上这种现象更为突出,主要体现为设置女性弱势议题与突出性别对立,女性弱势议题被频繁聚焦,在这种拟态环境的影响下,现实恐慌和矛盾将被进一步放大和加剧。
(一)设置女性弱势议题
从2012年上海女权主义者的“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到2014年厦大性骚扰案,到2015年郜艳敏事件、周国平“女性美”微博再到2018年的“米兔”运动,性别平等、反对性别歧视和性别暴力等性别议题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并在微博上引发了大量的讨论,使得女权意识深入人心。近两年发生的“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唐山打人案”“女子取快递被造黄谣”“某高校男生P图造女生黄谣”“女孩升职被同事造黄谣陷抑郁”“男子直播打骂奔现女网友”等事件,持续性地引发公众对女性境遇与女性权利的讨论。女性弱势议题的频繁出圈除了源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求,也部分暴露了平台的引流逻辑。监管和商业逻辑渗透在微博整个发展过程中,也影响着性别议题的可见度。2013年网络净化行动之后,为了兼顾“政治正确”与“商业正确”,微博开始“淡化公知声音,发展垂直内容”。与此同时,随着具有消费能力的女性用户的增加,女性话语权的提升,以及女性意识的觉醒,女性声音、女性议题逐渐成为微博上的重要话题。[13]《2022主流社交媒体平台趋势洞察报告》显示,微博女性用户分布高于男性[14]。据QuestMobile《2023“她经济”洞察报告》,截至2023年1月,移动互联网女性群体活跃用户数近6亿[15],女性在移动互联网中的高渗透率可见一斑。为了争夺女性用户的注意力,与女性相关的话题随之不断增多。与经济力量同时崛起的是女性话语权和女性意识,她们在表达意见的同时,也在寻求自身权利保护、推动女性权利保护进程。可以说,女性弱势议题可见性不断攀升的背后部分缘于商业主义的渗透,女性话题成为被消费的对象,平台通过制造话题挪用女性主义、打造舆论声势,收割流量。
(二)突出性别对立
性别对立的二元思维渗透在各类性别议题中,挑起性别对立成为微博吸引用户眼球的常见方式。从热搜词条来看,如将“如果不能在大城市定居,是选择趁早回去还是死撑?”这一访谈提炼为“专家建议女生30岁就回乡结婚”;又如“杭州姐弟先后被狗咬,姐姐未打疫苗脑死亡,弟弟及时打疫苗无大碍”这一词条模糊事件经过、渲染重男轻女,微博热搜上充斥着男女对立的词条与内容,挑动着网民的敏感神经。在浅阅读模式和性别对立的惯性思维下,这种突出性别特征、模糊事件原貌的热搜不仅会扰乱公众认知,更容易滋生对立情绪。性别对立的惯性思维只有在真相大白时才被短暂性打破,进而引发新闻反转或舆情反转。而当同类事件发生时,性别对立的情绪又被挑起和激发,陷入被反复利用的陷阱中。
突出性别对立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公众注意力,导致舆论失焦,最终可能造成注意力的“公地悲剧”。以“苏州一女子杀夫藏尸冰柜案”为例,公众讨论主要聚焦于“婚姻给男人带来了什么”“这个女人到底遭受了怎样的对待才能作出如此的举动”“不管男女杀人都不对,不要进行性别对立”“肯定是男方的过错”等方面,其中性别对立成为最大的舆论聚焦点。[16]“终于女杀男”“一日夫妻百日仇”“性别一换,评论过万”等激进言论也体现了部分网民性别对立的固化思维,而这件事情所反映的生命安全议题、婚姻议题却被忽视。
微博为女性弱势群体提供了自我赋权的工具,同时又制造和加剧了性别对立和性别冲突。尤其是在后真相的语境中,嘈杂的舆论环境下情绪先行、理性后置现象愈发突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成本与日俱增,影响着不同性别之间的沟通和交往。
四 男性弱势议题的可见性:被忽视与被包容
相较于女性弱势议题,男性弱势议题在当前的网络空间中多被忽视和包容。如同时期发生的“苏州大学一学生恶意P图造女生黄谣”(2023年3月17日被曝)与“女子杀夫藏尸冰柜案”(2023年3月19日被曝),同样涉及性别弱势议题,在关注量上却天差地别(见表1)。前者在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持续性关注,与该事件相关的多个话题接连冲上热搜榜;而后者却未获得如此广泛且持续的关注,也鲜有人关注事件的后续情况。数据悬殊的背后,折射出男性在弱势性别议题中可能会面临低关注和低同情的境遇。男性处于弱势地位虽然并不等同于男性受到性别压迫,但仍有必要对造成此情况的结构性因素和力量进行分析。
表1 各性别弱势议题关注量
同一性和差异性是哲学的两个重要概念和思维取向,从柏拉图到笛卡尔的整个西方哲学史传统都被同一性思维所主导,直到德勒兹在《差异与重复》一文中充分尊重和倡导差异性,才颠覆了同一性的思想霸权地位。[17]作为一种思维取向,同一性和差异性同样体现在性别议题中,如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对男女同一性的追求经历了从“追求同样的平等”转变为“在差异中求平等”,这一转变也体现了人们对同一性和差异性认识的深化。从同一性和差异性来看,男性弱势议题可见性低可以从同一性遮蔽差异性、差异性压制同一性中得到答案,其最终目的是规训人的行为。具体而言,在男性群体内部存在以同一性遮蔽差异性的行为规范,即以男性性别规范统合越轨行为,取消个体差异性;在男性与女性群体之间则存在以差异性压制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以男女有别的思想压制双方在权利方面的同一性。从本质上而言,这种对同一性和差异性的利用都是对性别规范的操演和征引,最终强化了双方存在差异这一假象,进而影响双方情感层面的沟通和认同。
(一)习性约束:性别规范与性别偏见的内化
布尔迪厄(Bourdieu)认为,习性是个体行动者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持久的、可转换的潜在行为倾向系统,而个体的行动会受到习性引导。[18]80-81不同性别的群体之所以有着不同的行为表征和社会评价标准,正是因为受到习性的约束。正如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所言,性别是一种“操演”,是由一整套的文化预期所形成的特征,性别具有差异性、生成性和流动性[19]48,183,一切性别主体都必须征引特定的性别规范才能形成,没有先于征引的主体。[20]因此,性别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个体的性别认知与态度、社会的性别规范与性别偏见也是在特定文化背景下建构出来的。
男性弱势议题受关注度低,出现被忽视与被包容的现象和男性性别规范与性别偏见有关。在父权制文化下,男性性别规范主要表现为:男性更多承担命令、控制、维护秩序等社会职能,而女性更多是服从于男性。[21]这意味着男性被赋予了更多的期望,公众在既有的认知范围内会偏向于认为男性更有能力应对和处理不公遭遇,即使男性处于弱势地位,人们也很少将其与孤立无援、弱小无助这类形象相联系。同时,在男性性别规范的规训和“多数无知”效应的影响下,男性很少曝光自身的弱势境遇,也很少关注身边男性的不公境遇。因此,社会对男性弱势议题的关注远远低于女性弱势议题。除此之外,性别偏见也是影响公众认知的重要因素。性别偏见包括善意性别偏见与敌意性别偏见,前者主要是通过爱护、欣赏、照顾等态度和行为支持和保护女性遵从传统性别角色的行为,后者主要是通过贬损、敌对、厌恶等态度和行为反对女性的反传统性别角色行为。[22]不仅女性会遭受性别偏见,男性也会遭受性别偏见,如男性要更加坚强与独立、男性不能哭等角色模式,都是对男性的性别偏见。男性性别偏见与女性性别偏见同样是建构的产物,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维护男性的特权和地位。当社会公众对男性持有这种性别偏见时,难免会出现男性弱势议题被忽视甚至被包容的情况,如淄博卖鸭货小哥遭顾客上手一事中,部分网民认为“男生被摸一下又怎样?又不会吃亏”“没事吧,这也能叫性骚扰,又不是女的,怎么这么矫情”,诸如此类的言论便是对男性的固有偏见。
(二)权利隐身:对人格尊严权的忽视
性别弱势议题之所以能够引发广泛关注与持续讨论,是因为它不仅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涉及权利及公平正义等公共议题。从权利层面看,男性弱势议题中存在明显的权利隐身现象,即相应权利被忽略和遮蔽。“张雨绮家暴案”中网民将持刀家暴的张雨绮美化成洒脱的女汉子;在“淄博卖衢州鸭货的帅哥遭顾客上手”事件中,由于围观人数过多,店主只能无奈关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发现,女生拍男生宿舍没事,男生拍女生宿舍却被骂……针对这些事件,公众的讨论偏向娱乐化,男性的人格尊严权未得到相应的重视。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而人格尊严在人格权编中处于首要地位,保护人格权就是要维护人格尊严。[23]《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法典》还强调了身体作为感知者免受冒犯性接触的权利,将免受性骚扰的权利归为身体权,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充分保障个体的精神完整权和形式完整权,体现了对个体人格的尊重。[24]然而,“终于有女人打男人了”“男人被摸一下又怎么了”“男人被拍隐私照又不会怎么样”等戏谑性言论消解了性别议题的严肃性,也暴露出公众对男性人格尊严权的淡漠,导致舆论失焦与泛娱乐化,最终难以形成高质量的反思与讨论。即使存在理性声音,如“无论对男性还是对女性都不应该这样做”“善恶真的不能打性别牌”“男性的权益也应该得到保障”等呼吁停止性别对立的言论虽能获得部分网民的赞同,但总体上声量较为微弱。当权利隐身、情绪先行,男性弱势议题更难引发公众的关注与思考。
(三)情感收编:制造对立情绪、迎合情感定向
愤怒是当代中国“情感公众”的重要特质,是推动公众参与的力量。[25]在性别弱势议题中,愤怒依然是重要的情感动力。基于流量逻辑,微博会利用公众的愤怒,以标签化、污名化的方式建构“他者”形象,强化冲突。性别弱势议题中存在着明显的“我们”与“他们”二元框架,这种框架影响着公众认知和情绪表达,强化了对“他者”的贬低与仇视。“他者”意味着异己的,即“大写他者”对主体的压迫,他者与主体之间存在对抗关系。[26]在性别对立的二元框架下,事件主体是对立和不平等的,媒体和公众不断建构和传播“他者”形象,继而强化对立情绪。除此之外,关于性别弱势议题,公众往往存在一定的“情感定向”——行为体习惯性地将情感价值附加在其他行为体、理念、符号与事件之上。[27]情感定向影响着人们的认知与态度,面对性别对立这类公共事件,公众习惯性地投射出正面或负面情感,生发出怨恨、愤怒与不满等情绪。在性别弱势议题中,当事件主体被贴上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标签后,当事人被符号化为某一群体,个体间的冲突由此演变为群体间的对立。
由于微博主要用户是女性,女性面对女性弱势议题时会代入性别身份,容易将男性视为他者。此时,女性受欺负、受压迫的记忆和情绪被唤醒和传染,在正反馈效应下引发大规模的关注与讨论。微博作为营利性平台往往会利用这种对立情绪和情感定向,将其收编为商业符号,以此赚取注意力、收割流量。如部分热搜故意突出性别标签,极端女权主义和伪女权主义恶意挑起性别对立却一度受到微博的默许。相较于男性弱势议题,女性弱势议题更能够引发公众的愤怒,也更容易受到消费主义的影响,因而可见性更高。
简言之,男性弱势议题可见性受到同一性性别规范和差异性性别规范的影响,当男性处于性别中的弱势地位时不仅很难言说,而且容易被忽视;当自身境遇被遮蔽、权利处于隐身状态,男性弱势议题便更难进入公众视野。除此之外,相较于女性弱势议题,男性弱势议题的情绪唤起效能较低,商业化程度有限,从而进一步阻碍了男性弱势议题的曝光和传播。
五 现实结果与反思
性别弱势议题“一边倒”现象的出现离不开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共同作用,社会允许女性变强、允许女性在社交媒体上曝光自己的弱势境遇,却很难包容男性示弱、很难重视同等状况下男性的权利,实际上仍然是对“男强女弱”这一脚本的再现和复刻。个体被裹挟在这种文化环境中,难以形成正确的性别认知和权利认知,长此以往可能会加剧性别对立、影响性别平等,破坏性别议题公共领域的形成。
(一)性别烦恼:性别建构与反噬
男性弱势议题被忽视和被包容现象可能会进一步带来性别烦恼和性别困扰,即因为身处于某一群体而不得不承受相应的压力。巴特勒认为社会性别是流动的,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并不是一一对应的,生理上的女性并不一定是社会上的女性。[19]22这意味着男性和女性的性别身份是流动的,不应该将其视为永恒不变的,性别僵化的结局是再次建构性别的界限、强化性别对立。因此,将生理上的男性作为固定不变的“他者”,简化性别冲突与性别矛盾,其实是对男性-女性这一二元社会性别结构的认同和固化。可以说,对男性弱势议题的忽视和戏谑是对父权制文化下的性别规范和性别偏见的操演和征引,是对性别持续不断的建构。除此之外,尽管男性不会受到性别压迫,但不可否认的是,男性同女性同样面临着社会性别规范的压力和束缚。男性被规训和询唤为固定特征的人群,对性别身份加以妥协,内化并操演着父权制性别规范的同时,也终将受到反噬。当性别成为限制自身自由表达和自由发展的障碍,会加大个体形成正确性别认知的难度,阻碍个体形成性别认同。值得注意的是,当男性与女性都基于各自的立场强调自身的不公境遇,忽视彼此之间的同一性时,将阻碍情感共鸣的形成及性别平等的实现。
(二)权利撕裂:权利失衡与破坏
对男女差异的过度强调,在群体间的交往中以差异性压制同一性,忽视男性弱势议题和男性权利,带来的是权利失衡与被破坏。人格权是对社会全体成员的保护,但在男性弱势议题中男性人格权被忽视甚至遭到威胁,这无疑是对法律的漠视、对个体生命政治治理的破坏。“终于有女人打男人了”这类言论背后的逻辑仍然是二元对立的,关注的焦点仍是男女对立、男女地位孰高孰低。女性所遭受的性骚扰、性暴力,在男性身上同样会发生,但当公众陷入二元对立的思维惯性时,作为事件主体的人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某一性别群体,对个体的同情消失不见,对某一群体的对立情绪取而代之。性别弱势只是表象,个体权利与个体命运更值得关注。当男性的权利被威胁乃至被破坏时,每一个“他者”都无法置身事外,只有当每个人的人格权不受任何身份限制且受到同等重视,权利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从现实状况来看,关于性侵男童与性侵女童行为的法律惩处力度不同引发了大量的争议和学术讨论,也体现了人们对权利平等的期盼和愿景。通过差异性压制同一性奉行的是“男强女弱”思维,其表面上是对女性的关怀和帮助,实际上是固化传统的性别关系,这种对同一性的忽视最终也会导致权利的失衡,影响公平正义的实现。
(三)公共性缺席:阻碍性别议题公共领域的形成
社会性别二元框架根深蒂固,影响着人们对性别的正确认知,性别规范、性别偏见、性别压迫等性别议题的讨论应该基于更理性、更自由的讨论环境。微博虽然给予了开放、平等的商谈环境,但在工具理性导向下存在着对主流意识形态及市场趣味的迎合[10],过于追求大众化、娱乐化也意味着微博放弃了其作为公共领域的话语权。[28]在男性弱势议题中,主流意识形态仍然影响并制约着人们的认知,如在“淄博卖衢州鸭货的帅哥遭顾客上手”一事中,虽然有官方媒体出面批评了顾客行为,但其矛头主要聚焦在网红经济乱象而非男子的身体权,这说明官方媒体的报道框架受到传统性别规范的影响。在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下,个体突破性别规范、打破性别枷锁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大大削弱。与此同时,微博上部分极端女权主义和伪女权主义恶意挑起性别对立、制造冲突,构建“他者”形象,将个体情绪转化为集体情绪,加剧性别之间的矛盾,同样影响着公众的理性认知。在“一点即着”的网络环境中,道德征讨遮蔽了权利问题、极端情绪阻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连接,在强大的思维定式和情绪氛围下,性别议题公共领域的构建可谓道阻且长。
简言之,在群体内部对同一性的过度强调、在群体之间对差异性的放大对男女双方而言都是一种压力和制约,对“我们”的严格划定、对“他们”的贬低仇视将遮蔽彼此之间的同一性,不仅不利于性别解放与平等、权利平等,也影响着性别议题公共领域的形成,阻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理性交往。
六 结 语
巴特勒在后续的研究中有意识地向政治伦理学转变,强调一种共同体的关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及肯定他者生命存在的他者伦理学。[29]无独有偶,福柯(Foucault)的治理理念也经历了从外向内的转变,即从关注权力机构对自我的治理转向关注个体如何通过系列自我技术处理与自我、他人的伦理关系,关注个体的伦理实践。自我技术,即“通过自己的力量或他人的帮助,进行一系列对身体、灵魂、思想、行为、存在方式的操控,以此达成自我的转变,以求获得某种幸福、纯洁、智慧、完美或不朽的状态”[30]54。按照这一观点,性别规范可视为外在的权力规训,但个体仍然具有通过自我技术以创造一种“生存艺术”来对抗权力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便潜藏在个体对人类同一性的坚定把握、对虚假差异性的彻底怀疑之中,同时也蕴含在自我性别认同、关怀他人的行动之中。性别弱势议题“一边倒”现象,启示着我们应进一步思考性别与生命之间的关系。对此,必须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把握个人困境与社会议题之间的关系,把握自己所处时代与历史的关系。[31]6哈贝马斯(Habermas)的对话伦理要求参与者能够进行角色承担,即每一位参与者能够站在他人的立场,而实现这一点需要借助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即同情、共情。[32]可见,情感交流在公共讨论中并非只会带来负面效应,相反,其在某些情况下能够带来新的答案。因此,在性别议题的讨论中,要打破“他者”思维,突破性别限制,在强调差异性的同时,认识到彼此的同一性,形成“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的意识,将个体生命与他人生命、将个体解放与人类解放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