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影响研究
2023-11-29刘佳,王军
刘 佳,王 军
(1.成都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106;2.西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面貌焕然一新,但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逐渐凸显并愈发成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上的突出短板[1]。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2]。此后学术界围绕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涵特征、现实困境以及实现路径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与此同时,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快速提高,政府大力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相继出台多项政策。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2019 年中办和国办发布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2022 年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在此背景下,研究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农民共同富裕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既有文献,专门关注数字乡村建设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关系的文献尚不多见,但与之相关的研究则相对丰富。从理论视角来看,一些学者认为数字技术向农村渗透不仅有助于突破中国乡村治理面临的规则缺失、规则不适以及规则漠视等诸多困境,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而且能够凭借数据这一关键生产要素激活城乡闲置资源,通过发展智慧农业、精准基层治理和塑造文化自信等方式补齐乡村发展短板、赋能乡村振兴[4]。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数字技术嵌入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也可能产生数字化形式主义、“隐形工作”以及关系疏离等数字治理负担[5],而且生产工艺智能化使得低技能农民工和农村“留守老人”难以享受数字红利,进而导致数字鸿沟还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城乡发展差距[6]。此外,陈桂生、史珍妮(2022)还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双重维度剖析了数字乡村治理与共同富裕间的耦合关系[7]。从实证视角来看,一些学者考察了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消费升级的影响,认为数字乡村建设不仅能够通过新型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村居民提供更丰富多元的消费产品、塑造多层次农村消费市场[8],对中国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产生深远影响[9],而且能够催生音乐、游戏和短视频等数字化产品,丰富农民闲暇时光、提高其文化娱乐消费水平[10]。还有学者考察了数字乡村建设的增收效应,认为数字乡村建设能够显著促进农民收入增长[11],并从农业创业活跃的角度分析论证了数字乡村赋能农民增收的内在作用机理[12]。
综上所述,已有文献对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仍存在着作用方向不统一、作用机理不清、缺乏经验证据支撑等不足。鉴于此,文章的边际贡献在于: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影响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并运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构建涵括四个维度的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综合指数,从更宏观的维度验证数字乡村建设的整体共富效应;基于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双重视角,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考察了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作用机制。
二、理论逻辑与研究假设
1. 数字乡村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整体效应
第一,发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带动效应,破解乡村发展滞缓难题,从而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在经济学理论中,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经济长期增长的促进效应已成为普遍共识,而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其网络化、智能化和高成长性对带动农村打破发展停滞困境更具倍增效果。一是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全面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二是带动农村居民非农就业规模扩张,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工资收入差距。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能够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实现非农就业,获取非农劳动报酬,对缩小城乡居民和农民内部之间的工资性收入差距至关重要。
第二,发挥数字乡村建设的乘数效应,突破乡村发展瓶颈,从而加速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技术要素理论认为,技术进步能够与传统生产要素资源相融合提高生产效率,改变其相对比例关系与空间分布结构,从而实现整体效益提升。目前生产要素缺乏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主要瓶颈,城乡资源市场分割对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形成了严峻挑战。数字乡村建设能够依托数字技术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促使产品流、人才流与资金流等资源在信息流的加持下向农村地区聚集,为乡村发展提供充足资源。一是数字乡村建设有助于实现产品或服务数字化变革,构建农村多层次消费市场,从而丰富农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一方面,数字乡村建设能够凭借电商平台与现代物流体系激发农民网购行为,使得更多电子产品、便捷代步工具及其他提升生活品质的工业产品流向农村,丰富农民的物质生活;另一方面,宽带通信网络与移动智能设备也使文化娱乐消费走进千家万户,音乐、短视频和网络游戏等内容能够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二是数字乡村建设能够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促使农民在农村整体经济发展中受益。数字乡村建设使城乡居民能够在统一的数字平台上共享城市优质教育、医疗以及政府公共服务等资源,通过高效的信息传递压缩时空距离、增强城市优质资源对农村地区的空间溢出效应。这都将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渠道提升对农村的人力资本投资,实现农民增收。综上分析,文章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1:在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带动效应和数字乡村建设的乘数效应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现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2. 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制
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既需要从生产力维度积极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又需要从生产关系维度发挥农村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而数字乡村建设不仅能够赋能乡村产业振兴,而且有助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因此,农村产业发展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共同构成了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制。
(1) 农村产业发展
数字乡村建设能够驱动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首先,农村数字基础设施为外出务工求学人员返乡创业和城市企业入驻设厂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宽带网络、冷链物流等数字基础设施落地农村,很大程度上降低返乡人员开展农业产业化生产的前期固定成本,同时也能够为企业到农村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或开发乡村旅游等非农产业奠定必要的产业基础,农业产业化与非农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链条向前后延伸,从而实现农村产业规模化运营。其次,数字乡村建设能够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为乡村产业规模化与融合发展创造生产条件。数字乡村建设能够通过数字普惠金融和互联网平台等渠道促进多种优质要素资源在农村聚集,推动乡村产业逐步规模化运营,同时数据、数字设备等通用型生产资料还能实现使产业链不同环节之间相互延伸和无缝衔接,以此实现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最后,数字乡村建设有助于构建乡村产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营造高效的公共服务环境。数字乡村治理能够依托“互联网+政务”的模式,简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相关业务手续办理的流程,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高效的公共服务,破除产业融合发展所面临的行政壁垒,提高行政效率,从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乡村产业振兴能够加强农村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从生产的维度看,农村产业优化升级有助于提升农村经济发展质量,为农民农村稳步迈入“富裕”奠定产业基础。依托农业实现的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一方面能够在产业规模化运营中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从而提高当地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而且电商直播带货促进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升和农家乐、体验式农业等新型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也能够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另一方面还能够帮助农村居民以土地流转或土地、资本入股等方式获取财产性收入,从而多渠道助力农民创收、增加农民物质财富。此外,乡村文化产业振兴还能够充分挖掘传统民间工艺、民俗表演等文化内容,促进乡村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与相互交融,不断丰富农村居民的日常文化生活,从而实现农民的精神富足。从分配的维度看,乡村产业振兴有利于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村居民,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能增加农民的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实现收入来源多样化,致使较多收入处于下尾的群体逐步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从而缩小城乡居民之间和农民内部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收入水平整体上升的前提下使财富分配更加公平正义。
(2)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数字乡村建设有助于促进农村集体资本积累和集体功能发挥,赋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数字乡村建设有助于推进农村内部资本化并提高外部融资规模,从而促进农村集体资本积累。数字乡村建设本身是一个系统庞杂的长期工程,其建设不能依靠单个农户而必须通过村集体整合资源,以村集体作为一个完整的市场主体不仅能够在农村内部积聚农户的闲散资本,而且能够凭借更高的信用度和可抵押物价值从金融机构获取更多的外部融资,从而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积累。二是数字乡村建设同时还能以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依托促进农村集体功能发挥,进一步强化农村经济发展的集体性与共享性。数字乡村治理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维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农村集体对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力度,更好发挥村集体在农村宜居生活环境打造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村民对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既能够推进规模化经营“做大蛋糕”,也能够强化集体产权的共有属性使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首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开展规模化经营,由此通过协作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农村整体经济效益。农村集体通过将村社成员的抛荒耕地承包流转至村办合作社以实现耕地的集中规划与规模化经营,不仅能够改变小农户生产方式,促进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紧密协作,释放集体生产力,而且能够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规模化发展,形成农村产业发展的规模经济效应。其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强化农村集体产权的公有属性,促进经济发展成果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更加公平地分配。由农民个体创办的农业合作社往往存在“精英俘获”等现象,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助于将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产权牢牢掌握在全体村民手中,保障村民在村办股份制合作社中的知情权、表决权以及收益分配权等各项权益,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公平分配。最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助于对村“两委”增权赋能,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福利水平。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部分留存给村“两委”支配有助于增强治理主体的功能发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与公益事业发展,以此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综上分析,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2:内在机制分析表明,数字乡村建设能够通过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三、模型设定、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1. 模型设定
为验证数字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效应,文章构建如下基本模型:
酒款亮点:皮耶诺酒庄(Pierro)是澳大利亚玛格丽特河产区知名的红五星酒庄,致力于酿造种系纯正、富有个性、优雅精致的葡萄酒,首创玛格丽特河混酿品种先河。LTCf表示Little Touch of Cabernet Franc,是皮耶诺特色产品。这款酒的工艺为手工采摘人工精选果实,温和方式压榨,5℃冷浸,小批次分开发酵,法国橡木桶陈酿12个月。风格高贵典雅,优雅之下蕴含爆发力。此年份曾获得澳大利亚知名酒评家詹姆斯·哈利德(James Halliday)95分评分。
其中,COMPi,t表示省份i在时期t的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程度;DIGRUi,t分别表示省份i在时期t的数字乡村发展水平,CONTROL则表示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控制变量;μi、δt代表个体与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为了进一步检验数字乡村建设影响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制,研究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2. 变量选取
(1) 被解释变量
农民农村共同富裕(COMP)。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文章从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收入差距三个维度设置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综合指数,具体参见表1。基于此,在无量纲化的基础上,选用熵权法测算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综合指数。
表1 中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和数字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2) 解释变量
数字乡村建设(DIGRU)。《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从八个方面规划了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可将这八个方面的内容归纳为硬环境(数字基础设施) 和软环境(数字乡村治理) 两个维度。借鉴王军等(2021)[13]的做法,选取6 个指标构建数字乡村指标体系并进行指数测算。具体指标体系详见表1。
(3) 中介变量
(4) 控制变量
为更加准确估计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溢出效应,选取如下控制变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PGDP)、城镇化率(URBAN)、金融发展水平(FINA)、人力资本水平(HUM)、政府干预程度(GOV)、交通基础设施(TRAF)、区域环境状况(ENR)分别使用各省份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区城镇人口数与年末人口总数之比、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各省份人均受教育年限、地方政府一般预算内公共财政支出与地区人口总量之比、地区公路总里程与地区土地总面积之比、人均碳排放量加以表示。
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文章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网、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及各省份历年的统计年鉴,考虑到数据缺失的问题,研究剔除了西藏和港澳台地区,最终得以形成了2013—2021 年全国30 个省级行政区、270 个“省份—年”样本的平衡面板数据。
四、实证分析
1. 基准回归结果
表2 汇报了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列(1)表示在控制其他影响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因素和个体、时点双重固定效应下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作用,估计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且数字乡村建设水平每提升1 个单位将明显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水平提升0.39 个单位,这说明“数字乡村战略”的实施对加速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究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在农村地区展开本身就能打破乡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失背景下的经济发展“沉寂”状态,带动农村经济社会逐步活跃起来;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对农村经济社会的渗透能够充分发挥其对资源配置的集成与优化作用,通过颠覆性创新和创造性探索来挖掘农村特色优势,从而加快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列(2)、列(3)则分别报告了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乡村治理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整体来看两者均显著提升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水平;从作用结构来看,数字乡村治理带来的农村共富效应显然要大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因为数字基础设施作为一种技术构建过程在农村展开的时间尚短,而借助这些数字技术开展数字乡村治理则是持续改造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和优化农村发展环境的长期性过程,这无疑对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具有更重要的作用效果。综合上述分析,研究假设H1 得以验证。
表2 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基准回归结果
对于控制变量,可以发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进程以及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均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地区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环境优渥能够为推进地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提供充足的物质、资本等资源支撑,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速能够辐射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非农就业,是我国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主要战略举措。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和交通运输便利程度同样能够明显提高地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水平,原因在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牵头、联合更多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因此地方政府通过扩大财政扶持和兴建交通基础设施打通“最后一公里”,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对其他社会主体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和带头作用,从而为加速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集聚更多社会力量。然而,人力资本水平和区域生态环境却并没有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产生明显影响,这是因为农村优质劳动力流失导致农村人力资本长期处于较低水平,而且乡村旅游在多数地区发展仍然缓慢而使农村经济受环境的影响不甚明显。
2. 内在机制分析
为验证研究假设H2,文章基于中介效应模型进行了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制检验,结果如表3 所示。其中列(1)、列(4)汇报了基准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列(2)、列(5)分别报告了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结果显示数字乡村建设显著提高了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这是因为数字乡村建设不仅能够以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广泛渗透为依托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产业基础、生产要素条件以及公共服务环境,从而实现农村产业转型升级;而且能够全面整合内外部资源、促进农村集体资本积累,并在“集体资本积累——集体功能强化”的良性循环中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列(3)、列(6)则是分别将数字乡村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同时放入模型中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行回归,可以发现农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显著加速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原因可能在于农村产业发展不仅能够从生产的角度为农村经济总量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提供持续的内生发展动力,从而助力农民农村“富裕”,而且能够从分配的维度拓宽农村经济发展成果的共享范围,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规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从而通过“缩尾效应”缩小城乡之间和农村内部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仅如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同样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这是因为农村集体经济能够强化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共属性,有助于将集体经济收益更加公平地分配给全体村民共享,从而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综合上述分析来看,研究假设H2 得以验证。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文章立足于当下国家大力实施“数字乡村建设战略”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这一时代背景,基于全国省级数字乡村建设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综合指数,从理论和实证两个维度分析考察了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及其内在机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在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带动效应和数字乡村建设的乘数效应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现具有正向促进作用。数字乡村建设显著加速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进程,在考虑变量替换、剔除极端值以及内生性问题等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然成立。第二,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两个重要维度,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乡村治理均显著提升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水平,数字乡村治理带来的农村共富效应大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第三,农村产业发展效应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效应是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两条重要作用路径。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得到如下政策启示:第一,地方政府要以“数字乡村建设”战略为依托,着力补齐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充分激发各类主体、资源扶持数字“新基建”在农村落地的市场活力,同时要加速数字经济向农村地区的渗透与应用过程,全面推进智慧乡村、智慧农业等农村数字化生产力发展,积极培养既懂农业技术、又具备数字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水平提升。第二,以数字乡村建设为抓手,一方面根据农村特殊情况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构筑农村产业发展基础,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农村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以及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通过数字经济发展破除生产要素资源的城乡流动障碍,创造农村产业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同时还要依托电子政务构建农村产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面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内生发展;另一方面要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充分整合农村内外部资源,着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效益。与此同时,要强化集体经济的“共富”作用,通过乡村治理数字化变革,为农村居民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从而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第三,要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原则,对数字乡村建设相对滞后的区域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加速提升数字技术对东北地区农村的渗透深度与应用广度;同时还要加快推进数字网络在提升农村居民文化娱乐消费和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中的重要作用,不仅要借助大数据信息梳理整合农村特色传统文化并借鉴与之相关的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全面推进乡村文化产业振兴,而且可以拓宽VR、人工智能等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在网络游戏、短视频等形式上为农村居民的娱乐消费增添新的内容,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中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