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与朱熹的历史变易思想
2023-11-29汪高鑫
汪高鑫
关键词:易学;朱熹;阴阳流行;阴阳无始;阴阳对待;历史变易思想
朱熹是宋代著名史学家,一生勤于治史,撰有《资治通鉴纲目》《八朝名臣言行录》和《伊洛渊源录》等史学名著,并有大量的史学文论散见于《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语类》中,这些撰述在历史教育学、历史编纂学和历史文献学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重要成就,钱穆评论说:“抑其史学精卓,亦旷世无匹。”①同时,朱熹又是宋代著名易学家,一生勤于治易,撰有《周易本义》《易学启蒙》《太极图说解》《通书解》等易学名著,并有大量的易说散见于《朱子语类》和《文集· 杂著》中。朱熹易学思想基本倾向是“注重义理但又不废取象说”,或者说是“站在义理学派的立场,吸收象数学派的某些观点,以补其不足”①。易学体系结构主要有三大支柱:“一是从象数方面,直从伏羲画卦到康节《先天图》为一路。一是从卜筮方面,直从文王周公爻辞到后世《火珠林》《灵棋课》之类为第二路。一是从孔子《十翼》到濂溪、横渠、康节论阴阳为第三路。”②即象数易学、卜筮易学和阴阳易学。朱熹的史学与其易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史学为其易学提供了实证,易学则成为其史学的哲理基础。以往学术界对于朱熹的史学与易学分别都有较多的讨论,而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则鲜有关注。③本文并非对朱熹的易史之学及其相互关系作出全面论述,仅从其易学变通思想之于历史变易思想的影响作出探讨。朱熹认为“《易》只是阴一阳一”④,阴阳变易具有“流行”与“对待”二义,前者指阴阳相互转化,后者则指阴阳之位不变。同时,朱熹认为“阴阳流行”无始无终,具有循环变易特点。以下分别从朱熹“阴阳流行”“阴阳无始”与“阴阳对待”的易学思想出发,具体探讨其历史变易论、历史循环变易论和纲常伦理不变论之历史变易思想。
一、“阴阳流行”与历史变易论
朱熹认为《易》之本质是讲“阴阳流行”,即阴阳互变。他从“《易》只是一阴一阳”的易学观点出发,肯定“天地之间,无往而非阴阳”,⑤事物皆有其对立的阴阳两面;而事物的变易即是这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亦即阴阳互变。朱熹认为《周易》之卦爻象的变化,“不过只是一个阴阳奇耦,千变万变,则《易》之体立。若奇耦不交变,奇纯是奇,耦纯是耦,去那里见《易》?《易》不可见,则阴阳奇耦之用,亦何自而辨?”⑥这里所谓阴阳奇偶,是指奇偶两画,正是其“千變万变”,成就了六十四卦象,亦即《易》的变易。而“阴阳流行”的本质则是“气化”,阴阳是气,阴阳流变即是气的进退消长。朱熹说:“‘阴阳’虽是两个字,然却只是一气之消息,一进一退,一消一长,进处便是阳,退处便是阴;长处便是阳,消处便是阴。只是这一气之消长,做出古今天地间无限事来。”⑦ 作为理学家,朱熹还将理(道)纳入到阴阳之气的讨论之中。
他说:“《易》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便是兼理与气而言。阴阳,气也;‘一阴一阳’,则是理矣。犹言‘一阖一辟谓之变’。阖辟,非变也;‘一阖一辟’,则是变也。盖阴阳非道,所以阴阳者道也。”又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是气,不是道,所以为阴阳者,乃道也。”⑧这就是说,理(道)是指之所以形成一阴一阳之变易的道理,而阴阳本身乃是气,它们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与范畴。朱熹进一步通过对“变化”二字的阐释,揭示出《易》之“阴阳流行”存在的两种形式:渐化与顿变。他认为,“变化”之“化”,指的是“渐化”;“变化”之“变”,则指的是“顿变”。用今天哲学的语言来讲,“化”是量变,“变”是质变。朱熹说:“变是自阴之阳,忽然而变,故谓之变;化是自阳之阴,渐渐消磨将去,故谓之化,自阴而阳,自是长得猛,故谓之变。自阳而至阴,是渐渐消磨将去。”①又说:“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尽。盖化无痕迹而变有头面。逐渐消缩以至于无者,化也……其势浸长,突然改换者,变也。”②朱熹的“变化”论,显然是继承了张载的思想,张载即认为“变言其著,化言其渐”③。这样的“变化”论,揭示了事物变化的过程与规律:事物的发展过程是从“渐化”到“顿变”的过程;事物“渐化”的积累,最终必然会发生“顿变”,这是事物变化的规律使然。
朱熹从“阴阳流行”的易学思想出发,提出了系统的历史变易论。首先,“理气妙合”的历史起源说。朱熹认为,世界的起源与历史的发生,都是“阴阳流行”的结果。朱熹说:“天地初间只是阴阳之气。这一个气运行,磨来磨去,磨得急了,便拶许多渣滓;里面无处出,便结成个地在中央。气之清者便为天,为日月,为星辰,只在外,常周圜运转。地便只在中央不动,不是在下。”又说:“天以气而依地之形,地以形而附天之气。天包乎地,地特天中之一物尔。天以气而运乎外,故地榷在中间, 然不动。使天之运有一息停,则地须陷下。”④在此,作为自然主义哲学家,朱熹对于地球的形成与世界的起源作出了自己的哲学猜想,从而提出气化万物的思想。在谈到人的产生时,朱熹认为也是气化的结果。当弟子包杨问:“生第一个人时如何?”朱熹明确回答说:“以气化。二五之精合而成形,释家谓之化生。如今物之化生甚多,如虱然。”⑤这里所谓“二五之精”之“二五”,是指阴阳二气与金木水火土五行。阴阳与五行之间的关系是气与质的关系,“阴阳是气,五行是质。有这质,所以做得物事来。五行虽是质,他又有五行之气做这物事,方得”⑥。朱熹将人之初生比作人身上长出的虱子,认为都是阴阳之气与五行之质合而成形的。有了开始“气化”而成的一男一女,以后人类的繁衍就好比草木一样,靠着种子萌发而生,这叫“形化”。朱熹说:“既有此两个,一牝一牡,后来却从种子渐渐生去,便是以形化,万物皆然。”⑦朱熹出于构建理学体系的需要,提出《易》有阴阳,却又说太极生阴阳,太极为万物本源;同样,他论说世界起源与历史发生,也既讲气聚成形、气化万物,却又以理在气先,“气之所聚,理即在焉。然理终为主,此即所谓妙合也”⑧。在探讨理、气、形三者关系时,朱熹明确说道:“天道流行,发育万物。其所以为造化者,阴阳五行而已。而所谓阴阳五行者,又必有是理而后有是气。及其生物,则又必因是气之聚而后有是形。故人物之生,必得是理,然后有以健顺仁义礼智之性;必得是气,然后有以为魂魄五脏百骸之身。周子所谓‘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者,正谓是也。”⑨这里的“无极之真”是理,阴阳五行之气聚成形,“无极之真”之理也就寓于气之中了,而大千世界与人类即是这理与气“妙合”的结果。由此来看,朱熹论说世界起源与历史发生,是以易、理结合的视角加以关照的。
其次,质文互变的历史变易规律论。质文互变说早已有之,汉儒董仲舒对此有过系统的论述,《春秋繁露》说汉朝“承周文反之质,则化所务立矣”①,即是主张汉朝当以质政接续周朝文政;《汉书》本传也说:“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②董仲舒以质(忠)对应文,视其为两种相反的政治。朱熹继承了董仲舒的质文互变论,只是辨析更加详细。他以忠、质、文对应夏、商、周三代政治:“忠、质、文。忠,只是朴实头白直做将去;质,则渐有形质制度,而未及于文采;文,则就制度上事事加文采。然亦天下之势自有此三者,非圣人欲尚忠,尚质,尚文也。夏不得不忠,商不得不质,周不得不文。”③这段话一是对忠、质、文之含义作出阐释,二是认为夏、商、周分别实行了忠、质、文三种不同的政治。朱熹论历史变易,又常常直接以质、文对应。在朱熹看来,“质,则渐有形质制度”,“忠则浑然无质”,二者虽然有差别,却都属于同一形态的政治。而文则不同,“质与文对”,质文是一种对应关系。④
朱熹通过深入考察周秦以来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肯定了历史变易具有质文互变的规律:
周末文极盛,故秦兴必降杀了。周恁地柔弱,故秦必变为强戾;周恁地纤悉周致,故秦兴,一向简易无情,直情径行,皆事势之必变。但秦变得过了。秦既恁地暴虐,汉兴,定是宽大。故云“: 独沛公素宽大长者。”秦既鉴封建之弊,改为郡县,虽其宗族,一齐削弱。至汉,遂大封同姓,莫不过制。贾谊已虑其害,晁错遂削一番,主父偃遂以谊之说施之武帝诸侯王,只管削弱。自武帝以下,直至魏末,无非划削宗室,至此可谓极矣。晋武起,尽用宗室,皆是因其事势,不得不然。⑤
这段话从质文互变的观点出发,认为周、秦、汉的治政演变呈现出从周之“柔弱”转为秦之“强戾”再到汉之“宽大”的过程,而制度演变上同样呈现出从周行封建到秦行郡县、从汉行封建(实为郡国并行)到汉以后“划削宗室”、再到晋朝“尽用宗室”的局面。这样的治政与制度变化,明显呈现出质文互变的规律。朱熹尤其重视对于秦汉政治变易的总结,认为“秦之所谓损益,亦见得周末许多烦文缛礼如此,故直要损其太过,益其欠处,只是损益得太甚。然亦是事势合到这里,要做个直截世界,做个没人情底所为”⑥。这是肯定秦改变周制有其必要性,虽然损益过甚,却也是“事势合到这里”。说到汉朝,认为“虽未尽变亡秦之政,如高文之宽仁恭俭,皆是因秦之苟刻骄侈而损益其意也。大纲恁地宽厚,到后便易得废弛,便有强臣篡夺之祸。故光武起来,又损益前后之制,事权归上,而激厉士大夫以廉耻”⑦。指出汉朝改秦政严苛以“宽厚”,结果出现了王国之乱,才又有了光武“事权归上”“激厉廉耻”的改革。谈到宋朝的历史变易,朱熹说:“本朝监五代,藩镇兵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都收了。然州郡一齐困弱,靖康之祸,寇盗所过,莫不溃散。亦是失斟酌所致。又如熙宁变法,亦是当苟且惰弛之馀,势有不容己者,但变之自不中道。”⑧这里讲了两件事,一是北宋开国后,有鉴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之祸,而实行了集中兵权、财权等于中央的做法,结果造成地方“一齐困弱”,面对靖康之祸,只能是“莫不溃败”;二是王安石熙宁变法,旨在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这是大势所趋,却因变法“不中道”,最终并没有改变宋朝的困局。从朱熹所论秦汉以至当代政治演变来看,确实呈现出了质文互变的规律。
朱熹的质文互变论,其间也蕴含有“渐化”与“顿变”的思想,或者说呈现出“渐化”与“顿变”两个阶段。朱熹以质、文相对,视其为相反、对立的政治。然而质政的形成,本身就经过了从忠到质的过程,亦即从“朴实浑然”到“渐有形质”的过程,这个阶段可以被视为“渐化”的过程。经过质政到文政的“顿变”,也就预示着一个新的“渐化”过程的开始,亦即文政从适宜的政治到弊端丛生的政治之过程,最终通过新的“顿变”又回复到新的质政。以此对照秦汉以来的历史,即是呈现出了这样一个从“渐化”到“顿变”的过程。如周代经过数百年“柔弱”文治的“渐化”,“顿变”而为秦的“强戾”之政;秦朝经过“一向简易无情”的“渐化”,“顿变”而为汉代“宽大”之政;汉朝经过汉初分封“渐化”为亡国之祸,从而出现了汉武帝以后“划削宗室”的“顿变”;武帝以后经过长期宗室虚弱的“渐化”,出现了晋武帝“尽用宗室”的“顿变”;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渐化”,促使宋代立国收权于中央的“顿变”;宋代地方空虚、积贫积弱的“渐化”,促成王安石改革的“顿变”;而王安石改革“不中道”后的“渐化”,最终导致“靖康之耻”的“顿变”。由此来看,一部北宋以前的中国历史,其实就是在“渐化”与“顿变”中延续的。
再次,“通其变,使民不倦”的历史变易原则论。从上述质文互变论可知,政治改革确非易事,往往会出现救一弊又生出一弊。朱熹说:“因言措置天下事直是难!救得这一弊,少间就这救人之心又生那一弊。如人病寒,下热药,少间又变成燥热;及至病热,下寒药,少间又变得寒。”①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朱熹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任何立法皆有弊端。朱熹说:“大抵立法必有弊,未有無弊之法。”②所谓治政文质互变规律的呈现,即是“救一弊又生出一弊”的必然结果。二是法治需要与人治相结合。朱熹说:“若是个人,则法虽不善,亦占分数多了;若非其人,则有善法,亦何益于事!且如说郡县不如封建,若封建非其人,且是世世相继,不能得他去;如郡县非其人,却只三两年任满便去,忽然换得好底来,亦无定。”又说:“今世有二弊:法弊,时弊。法弊但一切更改之,却甚易;时弊则皆在人,人皆以私心为之,如何变得!”③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推行善法、施行善政呢?朱熹明确认为,“使民不倦,须是得一个人‘通其变’。若听其自变,如何得?”④朱熹所谓“得一个人”,自然不是普通的人,而是“刚健大有为之君”“刚明智勇,出人意表之君”⑤,认为只有这样的圣君,才能做到“通其变,使民不倦”。朱熹从解析《易传》入手,认为上古君王都是这样的“通其变,使民不倦”的圣王,像“‘黄帝尧舜氏作’,到这时候,合当如此变。‘《易》穷则变’,道理亦是如此。‘垂衣裳而天下治’,是大变他以前底事了”。又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天下事有古未之为而后人为之。”⑥朱熹接受了《易传》的历史观,肯定上古历史的发展是圣人“通其变,使民不倦”的结果。以古说今,朱熹对宋代政治不知变易提出批评:“‘通其变,使民不倦’,今变而不通,民皆倦了,故鼓舞不动。国初缘藩镇强,故收其兵权,置通判官;故已无前日可防之弊,却依旧守此法,可谓不知变也。”⑦然而,世道常变,明君不常有,为了不使“救一弊又生出一弊”的现象出现,朱熹提出,“为政如无大利害,不必议更张。则所更一事未成,必哄然成纷扰,卒未已也……故子产引《郑书》曰:‘安定国家,必大焉先’”⑧。朱熹将“通其变”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圣贤身上,显然是一种英雄史观、圣贤史观,却也具有一定的积极因素;而“使民不倦”的历史变易原则,则是其重民思想的具体体现。
综上所述可知,朱熹认为“阴阳流变”是《易》之本质属性,“阴阳流变”的具体表现是阴阳互变,而阴阳互变存在着由“渐化”到“顿变”的过程。朱熹从《易》之“阴阳流变”的思想出发,提出了系统的历史变易论:肯定万物由“气化”而成,人类历史的起源经历从“气化”到“形化”的过程,而理在气先,历史的起源是理与气“妙合”的结果;揭示了历史发展呈现出质文互变规律,而质文互变又是一个从“渐化”到“顿变”的过程,历史盛衰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强调历史变易不仅在于立法,更在于得人,只有圣人才能“通其变,使民不倦”,圣贤史观中又蕴含了重民思想。
二、“阴阳无始”与历史循环变易论
朱熹认为,《易》之“阴阳流变”是无始无终的,因而是一种循环变易。在解释《周易·系辞上》“生生之谓《易》”时,朱熹说:“阴生阳,阳生阴,其变无穷。”①肯定阴阳互生,循环不已。针对程颐所言“动静无端,阴阳无始”,朱熹反复阐释说:“今以太极观之,虽曰‘动而生阳’,毕竟未动之前须静,静之前又须是动。推而上之,何自见其端与始!”“说道有,有无底在前;说道无,有有底在前,是循环物事。”②又说:“程子曰:‘动静无端。’盖此亦是且自那动处说起。若论著动以前又有静,静以前又有动,如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这‘继’字便是动之端。若只一开一阖而无继,便是阖杀了。”朱熹进一步以四时变化解说“阴阳无始”,说:“且如四时,到得冬月,万物都归窠了;若不生,来年便都息了。”③并借用《乾》卦“元亨利贞”四德来阐述万物生长循环规律,如梅花生成过程,即是“梅蕊初生为元,开花为亨,结子为利,成熟为贞。物生为元,长为亨,成而未全为利,成熟为贞”。果之实自然又可复生。同样,谷物的生成也呈现出这样的循环性,“谷之生,萌芽是元,苗是亨,穗是利,成实是贞。谷之实又复能生,循环无穷”④。由此朱熹总结说:“阴阳本无始,但以阳动阴静相对言,则阳为先,阴为后;阳为始,阴为终。犹一岁以正月为更端,其实姑始于此耳。岁首以前,非截然别为一段事,则是其循环错综,不可以先后始终言,亦可见矣。”⑤阴阳只是气,“阴阳流变”的本质即是“气化”。因此,阴阳无始无终、循环反复的变易特点,亦即是气的运行特点。所以朱熹说:“气运从来一盛了又一衰,一衰了又一盛,只管恁地循环去。”⑥
从阴阳之气的循环变易易学思想出发,朱熹认为历史发展也呈现出一治一乱的特点。战国时期的孟子认为,自尧舜以来至春秋战国的历史发展呈现出“一治一乱”的规律。朱熹通过集注《孟子》,对这一思想作了继承。孟子视“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为一乱,朱熹也说“此一乱也”;孟子说“禹掘地而注之海”而“使后人得平土而居之”是一治,朱熹也说“此一治也”;孟子说圣王殁后“暴君代作”,至商纣为一乱,朱熹也说“自尧舜没至此,治乱非一,及纣而又一大乱也”;孟子视周公兼夷狄为一治,朱熹也说:“此一治也”;孟子说春秋是“世道衰微,邪说暴行有作”的乱世,朱熹也说“此周室东迁之后又一乱也”;孟子视孔子作《春秋》而使“乱臣贼子惧”为一治,朱熹也说“愚谓孔子作《春秋》以讨乱贼,则致治之法垂于万世,是亦一治也”;孟子借用公明仪之言说他那个时代是“邪说诬民”“人将相食”的乱世,朱熹也说“孟子引仪之言,以明杨墨道行,则人皆无父无君,以陷于禽兽,而大乱将起,是亦率兽食人而人又相食也。此又一乱也。”孟子以继承大禹、周公、孔子“三圣”自居,以“正人心,息邪说”为己任,期望成就新的治世,朱熹也说:“孟子深惧而力救之。”⑦由上可知,朱熹是完全认同孟子关于上古三代历史发展之“一治一乱”说的。对于秦汉以降的历史,朱熹认为也呈现出“一治一乱”的现象。他借邵雍《经世吟》之语说:“羲轩尧舜,汤武桓文,皇王帝霸,父子君臣。四者之道,理限于秦,降及两汉,又历三分。东西俶扰,南北纷纭,五胡、十姓,天纪几棼。非唐不济,非宋不存,千世万世,中原有人!”由此感慨道:“盖一治必又一乱,一乱必又一治。夷狄只是夷狄,须是还他中原。”①这段话一方面表明朱熹具有严格的夷夏之别意识,以及视夷夏为治乱标准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另一方面从历史盛衰之变而言,朱熹认同邵雍的三代以前之皇王帝霸历史演变说,肯定秦汉以后的历史呈现出盛衰之变的规律。
朱熹论历史治乱循环不但有小循环,还有大循环。朱熹说:“大底有大底阖辟消息,小底有小底阖辟消息,皆只是这道理。”②他借用邵雍象数学,把历史循环用一定“数”来划定:
因举康节元、会、运、世之说: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为一元,一元有十二会;一万八百年为一会,一会有三十运;三百六十年为一运,一运有十二世。以小推大,以大推小,个个一般,谓岁、月、日、时皆相配合也。如第一会第二会时尚未生人物,想得地也未硬在。第三会谓之开物,人物方生,此时属寅。到得戌時,谓之闭物,乃人物消尽之时也。大率是半明半晦,有五六万年好,有五六万年不好,如昼夜相似。到得一元尽时,天地又是一番开辟。③
朱熹接受了邵雍提出的宇宙年谱说,将宇宙形成与人类历史变化过程以一元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为一个单元,认为“有五六万年好,有五六万年不好,如昼夜相似”。也就是说,自开天辟地以来的历史,存在着一个盛衰之变,兴盛五六万年,衰败五六万年。这是历史大循环。“到得一元尽时,天地又是一番开辟”,则是说历史“一元”周期结束之后,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周期,这种历史大循环体现了“动静无端,阴阳无始”的循环原则。
朱熹依据邵雍构建的宇宙年谱理论,将其用来解说中国历史,认为自尧舜以来至宋代的历史也呈现出好与不好两截,视三代以前为王道政治,是天理流行的好的一截;汉唐为霸道政治,是人欲横流的不好的一截。朱熹说,三代圣王“致诚心以顺天理,而天下自服,王者之道也”④,由此造就了太平盛世。与此不同,汉唐推行霸道政治,讲究“智谋功力”, 汉高祖、唐太宗等人做事“都是自智谋功力中做出来,不是自圣贤门户来,不是自自家心地义理中流出”⑤。在《答陈同甫》书中,朱熹说:
老兄视汉高帝、唐太宗之所为,而察其心果出于义耶?出于利耶?出于邪耶?正耶?若高帝,则私意分数犹未甚炽,然已不可谓之无。太宗之心,则吾恐其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直以其能假仁借义以行其私,而当时与之争者才能智术既出其下,又无有仁义可借,是以彼善于此而得以成其志耳。若以其能建立国家、传世久远,便谓其得天理之正,此正是以成败论是非,但取其获禽之多而不羞其诡遇之不出于正也。千五百年之间,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⑥
这段话一是明确认为汉高祖、唐太宗行事并非出于“天理之正”,而是出于“人欲之心”,相比较而言,汉高祖私欲还“犹未甚炽”,而唐太宗则无一念不是出自于人欲,“汉高祖私意分数少。唐太宗一切假仁借义以行其私”⑦,也就是说,汉唐盛衰也有个逐渐衰落的过程;二是认为历史评判不能“以成败论是非”,换言之,评判历史的标准是“天理之正”,这显然是一种道德史观;三是认为秦汉以来“千五百年之间”的历史,虽然其间有过小康,然而圣王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朱熹所言“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即是朱熹道统论中提倡的儒家道统。在朱熹看来,三代之所以是天理流行的盛世,除去代有圣王统治,还有儒家道统的传承,这是一个治统与道统合一的时代。朱熹肯定儒家道统传自尧、舜、禹上古圣君:“道统之传有自来矣。其见于经,则‘允执厥中’者,尧之所以授舜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者,舜之所以授禹也。”①这“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十六字”经,便是道统的具体内含。认为三代社会是一个道统相传的社会,“若成汤、文、武之为君,皋陶、伊、傅、周、召之为臣,既皆以此而接夫道统之传,若吾夫子,则虽不得其位,而所以继往圣、开来学,其功反有贤于尧舜者”②。“夫子之所以传之颜渊、曾参者此也,曾子之所以传之子思、孟轲者亦此也”③。也就是说,三代传承道统的不但有圣君如成汤、文王、武王,贤臣如皋陶、伊尹、傅说、周公、召公,还有“不得其位”“其功反有贤于尧舜者”如圣贤孔子,并由孔子传道于颜渊、曾子、子思、孟子。正是圣君、贤臣、圣贤积极传承这一道统,才成就了上古三代美好政治。与三代相比,朱熹认为汉唐历史只有治统,不传道统,传承治统的君主都是“无一念不出于人欲”。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圣教不明,异端邪说并起的衰世。当然,朱熹也承认汉唐君主“固有因其才智做得功业”者,只是这些人“无人知明德、新民之事”④。朱熹还用“暗合”一词来形容汉唐君主行事之“合理”者。他将三代帝王喻为“金”,认为“汉祖、唐宗用心行事之合理者,铁中之金也”,他们“虽或不能无暗合之时,而其全体却只在利欲上”⑤。这种急功好利的霸道政治,则是导致汉唐统治不能长治久安的根本原因。
朱熹以邵雍宇宙年谱“一元”为一个历史盛衰周期来解说中国历史的盛衰之变,以上古三代对应一元中好的一截,以汉唐对应不好的一截。也就是说,自上古三代至汉唐的历史,经历了一个由盛转衰的过程。当然,邵雍论一元之“数”与中国历史发展之“数”存在着很大的误差。朱熹只是借用了邵雍之“数”来说明历史盛衰之理,我们没必要纠结于“数”的绝对对等关系。对此朱熹本人有明确说明。当人问及邵雍数学时,朱熹回答说:“且未须理会数,自是有此理。有生便有死,有盛必有衰。且如一朵花,含蕊时是将开,略放时是正盛,烂漫时是衰谢,又如人,即其气之盛衰,便可以知其生死。”又说:“康节当时只是穷得天地盈虚消息之理,因以明得此数。要之,天地之理,却自是当知,数亦何必知之!”“盖理在数内,数又在理内。康节是他见得一个盛衰消长之理,故能知之。”⑥这就清楚地解释了康节之“数”只是说明历史盛衰之理,人们不应该机械地去理解这个“数”。
当然,朱熹论中国历史大循环并没有止步于汉唐,自上古三代至汉唐只是历史发展之“一元”,即一个盛衰变易周期。朱熹说:“到得一元尽时,天地又是一番开辟。”⑦又说:“只是相将人无道极了,便一齐打合,混沌一番,人物都尽,又重新起。”⑧对应历史发展,这个“又是一番开辟”“重新起”的王朝即是宋朝,历史将进入一个新的循环周期,即重新步入了一个新的治世。然而,现实中的宋朝却是一个没有实现大一统的统治力虚弱的王朝。前文论历史变易,朱熹就批评宋朝不知变。不仅如此,朱熹对宋朝政治还多有批评。有人说:“太祖受命,尽除五代弊法,用能易乱为治。”朱熹明确表示:“不然。只是去其甚者,其他法令条目多仍其旧。”①针对宋初改革导致的“三冗”之弊,朱熹也提出了批评,认为“冗官”是个历史问题,历代设官“只管添,只管杂”②,宋初分权改革只是加重了“冗官”现象,“本朝建官重三叠四,多少劳扰”③;认为宋朝“养许多坐食之兵……如州郡兵还养在,何用”④,至于冗费,则是冗官、冗兵造成的,冗官、冗兵问题解决了,冗费问题自然也就随之解决了。朱熹甚至认为,即使是北宋最盛时期,也只是维持一个苟安的局面:“如庆历元祐间,只是相共扶持这个天下,不敢做事,不敢动。被夷狄侮,也只忍受,不敢与较,亦不敢施設一事,方得天下稍宁。积而至于靖康,一旦所为如此,安得天下不乱!”⑤由此可见,朱熹一方面依据历史盛衰循环之理,肯定宋朝是步入新的盛世的开始;另一方面,为了实现历史复兴的伟大理想,朱熹通过对现实政治提出批评,是期望宋朝能够成为真正强盛的国家,从而进入一个新的真正的历史盛世周期。
综上所述可知,朱熹通过阐发程颐“动静无端,阴阳无始”易学思想,肯定《易》之“阴阳流变”具有循环特性。以此解说历史,他认为上古以来的中国历史发展即呈现出一治一乱的循环规律,认为历史发展不但有小循环,还有大循环。他接受了邵雍“宇宙年谱”说,以“一元”为一历史盛衰周期,“一元”结束之后,便是新的历史周期的开始;认为宋代以前的中国历史即为“一元”,其中上古三代即是天理流行的盛世,汉唐则是人欲横流的衰世,而上古三代盛世的缔造是圣王公心、道统相传的结果,汉唐衰世是帝王私欲、道统不传的结果;认为宋代是开辟历史新纪元的时候,只是做得不够好,只有通过端正君心、励精图治,才能使其真正步入新的历史盛世。
三、“阴阳对待”与纲常伦理不变论
朱熹论“阴阳流行”“阴阳无始”,旨在阐发《易》之变易特性。同时,朱熹认为《易》变还具有“阴阳对待”性,“阴阳对待”与“阴阳流行”共同构成《易》之二义。朱熹将《易》之“阴阳流行”与“阴阳对待”看作为一种动静关系,“天地之间,无往而非阴阳,一动一静,一语一默,皆是阴阳之理”,这种“一动一静,互为其根”⑥。用哲学的语言来说,“动”体现了事物的变化性,“静”体现了事物的稳定性。朱熹易学重视阐发“阴阳对待”,旨在强调《易》之阴阳之位的不变性。在解释《乾》《坤》二卦时,朱熹说:“《乾》《坤》阴阳,以位相对而言,固只一般。然以分言,《乾》尊《坤》卑,阳尊阴卑,不可并也。以一家言之,父母固皆尊,母终不可以并乎父。兼一家亦只容有一个尊长,不容并,所谓‘尊无二上’也。”⑦这就是说,从阴阳相对而言,二者相互对待,缺一不可;而以阴阳相分而言,则“《乾》尊《坤》卑,阳尊阴卑”,阴阳之位是绝对不变的。朱熹以家庭关系做比喻,以父母比作阳和阴,肯定父亲作为一家之“阳”即家长的“尊无二上”地位是不可变的。这里的“分言”以“对待”为前提,其实是讲阴阳对待中二者所处的地位关系。在解释《系辞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时,朱熹说:“‘天尊地卑’,上一截皆说面前道理,下一截是说《易》书。圣人做这个《易》,卑高便是贵贱。圣人只是见成说这个,见得《易》是准这个。”又说:“贵贱是《易》之位,刚柔是《易》之变化,类皆是《易》,不必专主《乾》《坤》二卦。”⑧朱熹视天尊地卑为天经地义的道理,认为圣人效仿天道作《易》以《乾》《坤》喻天地,旨在体现尊卑贵贱之理。并进一步说,阳尊贵、阴卑贱是《易》之阴阳之位所决定的,而刚柔则是体现《易》的变易性,这种阴阳之位与阴阳变易并不只是体现在《乾》《坤》二卦上,乃为《易》之普遍性特点。在解释《系辞下》“刚柔者,立本者也”一句时,朱熹进一步说明刚柔阴阳的定位与变通的关系。他说:“刚柔者,阴阳之质,是移易不得之定体,故谓之本。若刚变为柔,柔变为刚,便是变通之用。”又说:“‘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趋时者也。’便与‘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是一样。刚柔两个是本,变通只是其往来者。”①这就是说,刚柔的本质乃为阴阳,阳为刚,阴为柔,这种刚阳、柔阴之位是不变的,这是“定体”,是“本”。至于刚柔转化,则是《易》之变通性的体现。
很显然,朱熹的《易》之“阴阳对待”说阐释了《易》之不变性的一面。他以这一易学思想解说中国历史,认为社会纲常伦理就如同阴阳之位一样,是亘古不变的。首先,以人伦纲常等同于天地阴阳刚柔。朱熹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是以气言;‘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是以质言;‘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是以理言。”认为天有阴阳,地有刚柔,人有仁义;阴阳是气,柔刚是质,仁义是理。也就是说,天的阴阳之气、地的柔刚之质与人的仁义之理,分属天地人之秉性与本质,只是以仁义对应柔刚,朱熹又补充说:“‘阴阳’、‘刚柔’、‘仁义’,看起来当曰‘义与仁’,当以仁对阳。仁若不是阳刚,如何做得许多造化?义虽刚,却主于收敛,仁却主发舒。”②这只是对仁义对应关系所作的调整,其体现阴阳之理并没有改变。朱熹以阴阳、刚柔与仁义相对应,来说明天地人三者的本质属性,即是将人类社会的仁义道德上升到了天地阴阳、刚柔的高度。在朱熹看来,天地有阴阳、刚柔,人世则有仁义道德。于是乎,仁义道德也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了。
其次,纲常“大体”“亘古亘今不可变”。朱熹将历史分为“大体”与“小体”,认为文物制度是“小体”,而纲常伦理是“大体”,历史变易是“小体”变易,纲常伦理之“大体”是亘古亘今永远不变的。他说:“所因,谓大体;所损益,谓文为制度,那大体是变不得底。”当学生问“三代所因者不易,而所损益可知,如何”时,朱熹回答说:“此所谓‘不易也’,‘变易也’。三纲、五常,亘古亘今不可易。至于变易之时与其人,虽不可知,而其势必变易,可知也。”③这段话包含三层含义:一是认为历史有变易也有不易,这与《易》含不易与变易、“流行”与“对待”同理;二是认为历史“其势必变易”,然而三纲五常是天经地义、亘古亘今不变的;三是认为人们可以从历史的必变与不变特性中,知晓历史发展具有的因革损益特点。朱熹还进一步认为,纲常伦理是天做的,而文物制度是人做的,所以前者不变、后者可易:“所因之礼,是天做底,万世不可易;所损益之礼,是人做底,故随时更变。”④这里“所因之礼”指的是三纲五常伦理道德,“所损益之礼”指的是文物制度。
再次,历史变易“亦是要扶持个三纲、五常”。朱熹主张文物制度要“随时更变”,需要“损益”。如前所述,他对历代变易及其规律作了详细论述。然而,文物制度的变易,也必须要以扶持纲常为目的,“所谓损益者,亦是要扶持个三纲、五常而已”⑤。朱熹又说:
纲常千万年磨灭不得。只是盛衰消长之势,自不可已,盛了又衰,衰了又盛,其势如此。圣人出来,亦只是就这上损其馀,益其不足。圣人做得来自是恰好,不到有悔憾处。三代以下做来不恰好,定有悔憾。虽做得不尽善,要亦是损益前人底。虽是人谋,然大势不得不出此。但这纲常自要坏灭不得,世间自是有父子,有上下。羔羊跪乳,便有父子;蝼蚁统属,便有君臣;或居先,或居后,便有兄弟;犬马牛羊成群连队,便有朋友。⑥
朱熹认为,历代文物制度改革,其实都是以扶持纲常为目的,只是三代圣人改制扶持纲常做得好,汉唐改制扶持纲常做得不好,然而“纲常自要坏灭不得”,制度改革无论好与坏,纲常都是永远存在的。朱熹特别以秦为例,肯定纲常的永恒不变性。他说:“三纲、五常,虽衰乱大无道之世,亦都在。且如继周者秦,是大无道之世。毕竟是始皇为君,李斯等为臣;始皇为父,胡亥为子。三纲、五常地位占得大了,便是损益亦不多。至秦欲尊君,便至不可仰望;抑臣,便至十分卑屈。”“始皇为父,胡亥为子,扶苏为兄,胡亥为弟,这个也泯灭不得。”又说:“如秦之继周,虽损益有所不当,然三纲、五常终变不得。君臣依旧是君臣,父子依旧是父子,只是安顿得不好尔。”“秦将先王之法一切扫除了,然而所谓三纲、五常,这个不曾泯灭得。如尊君卑臣,损周室君弱臣强之弊,这自是有君臣之礼。如立法说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皆有禁之类,这自是有父子兄弟夫妇之礼,天地之常经。自商继夏,周继商,秦继周以后,皆变这个不得。”“且如秦最是不善继周,酷虐无比。然而所因之礼,如三纲、五常,竟灭不得。马氏《注》:‘所因,谓三纲、五常;损益,谓质、文三统。’此说极好。”①这几段话集中阐明了如下思想:其一,纲常伦理是“衰乱大无道之世”也不可变易的,历史上商继夏、周继商、秦继周皆是如此相因不改的;其二,秦朝以“大无道”“酷虐无比”著称,是历史上最不善于损益改制的王朝,然而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礼依然存在,依然“泯灭不得”,只是其扶持纲常“安顿得不好而已”;其三,秦朝扶持纲常“欲尊君,便至不可仰望;抑臣,便至十分卑屈”,从纲常上体现出了高度集权政治的特点。
最后,由纲常不变而提出历史变易可知论。《论语·为政》记载有“子张问十世可知”,孔子回答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②孔子从三代礼仪制度的损益规律,提出了历史变易可知论。朱熹继承了孔子的损益观,也从纲常伦理的不易特性来肯定历史变易的可知性。在朱熹看来,既然历史变易只是文物制度,纲常伦理亘古不变,而且文物制度的变易也是为了扶持纲常,由此他认为历史变易之“势”是可以知晓的。朱熹说:“圣人所谓可知者,亦只是知其相因者也。如四时之运,春后必当夏,夏后必当秋;其间虽寒暑不能无缪戾,然四时之运终改不得也。”③这就是说,历史变易之所以可知,是因为三纲五常具有相因相袭的特性,就如四时运行一样,其间虽然也会出现“缪戾”的反常现象,而四时之运是终究不会变的。为何能从纲常伦理的相因性得出历史变易的可知论?朱熹认为,所谓损益,皆是奉行“损其馀,益其不足”的原则,“盖有馀必损,不及必益,虽百世之远可知也。犹寒极生暖,暖甚生寒,虽不可知,其势如此,可知也”④。他以三代损益为例,说:“三代之礼,大概都相因了。所损也只损得这些个,所益也只益得这些个,此所以‘百世可知’也。”⑤从朱熹的历史损益论可知,历代纲常伦理的扶持虽然存在好坏之分,然而即使是纲常扶持得不好的时候,那也不会泯灭,它只是纲常相因承袭过程当中出现的“缪戾”罢了。由此可见,所谓历史变易之所以可知,这是由纲常伦理的相因与不易性所决定的。
综上所述可知,朱熹易学强调“阴阳对待”是《易》之大义,肯定阴阳之位永不变易。从这一易学思想出发,朱熹认为三纲五常即是体现了“阴阳对待”,是万古不易的。在朱熹看來,人具三纲五常,如同天有阴阳、地有刚柔,是天经地义的。朱熹主张历史变易,但却认为历史变易只是变易文物制度之“小体”,而纲常伦理之“大体”是不可变的,并认为文物制度的变易也需要以扶持纲常为目的,从中国历史来看,虽然历代纲常扶持有好有坏,但即使如暴秦“大无道”,也“泯灭不得”。朱熹还依据纲常不变性特点,进而提出历史变易可知论。朱熹的“阴阳对待”论肯定事物的稳定性,有其哲学意义,然而却从中引申出纲常不易论,历史观具有浓厚的道德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