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及培育对策研究
2023-11-29■刘学
■刘 学
宿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一、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是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其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创新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宿迁市牢固树立“企业是主体”的工作理念,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政策,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的行动方案,紧盯源头培育、能力提升、优化服务等关键环节,加快推动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科技型企业群体,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做出了重大贡献。
1.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2019 年,宿迁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宿迁市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入选省“瞪羚”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给予奖励的实施细则》等文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本地发展壮大。2021 年,宿迁市先后出台“科技创新40 条”等政策性文件,极大地推动了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之后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宿迁市高新技术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培育梯队基本形成
围绕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建立覆盖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培强”全生命周期的梯次培育体系,构建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梯队成长机制。2021年,全市招引科技型企业238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684 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274 家、瞪羚企业等高成长科技企业21 家。
3.高新技术企业总量持续取得突破
2021 年,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75 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556 家,较2018 年增长了125.1%,总量上摆脱了全省末位。与连云港的差距从少于38 家到赶超107 家,与淮安的差距从少于71 家缩小到少于25 家。
4.稳居科技创新主力军
2021 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共投入研发经费40 余亿元,占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的近六成。拥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33 万件,户均24 件。9 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均是高新技术企业,9 家A 股上市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有7 家,占比77.8%。
5.经济贡献逐步凸显
全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356 家,以占规上工业企业15.46%的数量完成了26.38%的规上工业产值,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柱。
二、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存在的问题
1.企业发展层面
(1)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各县区发展不平衡
2021 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为3.7万家,苏北五市有4391 家,宿迁分别占全省、苏北五市的1.5%、12.7%,数量上整体偏少。各县区中,仅沭阳县和宿豫区高新技术企业超百家,泗阳县、泗洪县、宿城区基本持平,均不足百家。各功能区中,市经开区、苏宿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进展缓慢。
(2) 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增长后劲不足
产业结构层次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紧密相关,宿迁市传统产业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小、增长空间小。宿迁市高端家居、纺织服装、绿色建材、食品加工、酿造(酒)等传统产业企业占重点产业链企业总数的73.92%,企业主要产品与高新技术领域不相符,后期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概率较小。2021 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较2018 年翻了一番多,大部分有潜力、能培育的企业均已被挖掘、培育、申报,后续两三年内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空间将很小。
(3) 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主体地位不突出
宿迁市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中低端,企业创新能力相对较弱。知识产权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和核心支撑性不高,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差距较大,导致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率全省靠后,每年均低于全省10 个百分点左右。2021 年,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未通过企业369 家,其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企业315 家,占比85.37%。高新技术企业中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仅占51.62%,企业发展质量不高。
(4) 科创载体建设滞后,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培育难度较大
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招引重视程度不够,2021 年年底,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中规下企业占比35.97%,远低于全省60%的平均线。中小型科技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潜在力量,其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
各地科创载体建设滞后,由于用地等指标限制以及高质量考核导向,部分地方政府和开发区仍重“新上大项目”、轻中小微企业招引孵育,同时缺少创新空间布局,各类能承载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地的特色产业园、科技企业加速器、科创集聚区等载体建设滞后,科创企业育新苗的配套机制还不完善。
2.培育机制层面
(1) “培育链”有短板
科技金融体系虽然在宿迁市已经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是众多科技型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以及融资少等窘迫问题却难以在短期内解决,使得一些具备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时刻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同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为初步审核单位,市科技主管部门把握政策,充当形式审查者,市科技部门无法完整准确地掌握企业情况,也无法及时与企业沟通,传达最新申报要求及信息,从而难以有针对性地对全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有效辅导申报,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过率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 市场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申报过程中,企业作为“演员”,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则作为“评委”,其中间环节缺少充当“导演”角色的中介机构。当前市场上的中介代理机构鱼龙混杂,难以取得企业的信任,这不利于主管部门、企业和代理机构等各方形成企业认定的推进合力,让本应发挥巨大作用的市场机构形同虚设。作为政府一方,应充分鉴定第三方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为众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推荐合格的市场服务,刺激企业的申报热情。
3.制度监管层面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发展缺乏长效监督机制和调查制度
目前,国家层面已建立起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正常检查以及认定期间的复核机制,但是缺少申报前的监督检查机制,造成申报代理机构配合企业“粉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的现象出现,机构针对认定标准时常更改企业数据材料,让一些原本不符合条件、经营效益不良的中小企业违法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及财政补贴。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为三年,在此期间,政府无法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2) 财政补贴无差异化,方式不够灵活多样
当前对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补贴政策分为一次性50 万元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于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资金只占科研经费相当小的一部分,对于小微企业也只能起到一时维持经费的作用,由于缺乏长期支持政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中小企业后期的科研支出往往难以为继。对于土地、人才和信贷方面的政策支持则难以及时到位,使得一个地区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长久高效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无充足来源。
(3) 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
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着科研投入的使命,也时常面临研发无产出、无收益的局面,同时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不够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承担一定的研发风险。如果出现研发无法实现市场输出、科研无法实现成果转化的问题,高新技术企业的后续发展将困难重重。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研发投入动力,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创新环境,也不利于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对策建议
坚持发展数量与发展质量并举、做大增量与做强存量并重,紧扣关键环节,紧紧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各类科技创业载体建设,加大科技项目招引,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落实系列扶持政策;同时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激励引导科技型企业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主动对标、补齐短板、历练内功,使更多科技型企业尽早迈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壮大宿迁市创新驱动发展主力军;还要推动现有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
1.聚焦新兴产业,加大科技型项目招引
转变政府招商理念,强化产业选择,在做优做强传统产业的同时,更加注重新兴产业的培育,突出产业转型的方向和重点,围绕集成电路、有机新材料、膜材料、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激光装备、电子元器件等重点产业链,招大引强、招科引高。
2.建设科创载体,构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育体系
科创孵化载体建设是科技资源集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孵育、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工程。在土地供给量日益紧张的情况下,推动各开发区、高新区建设科技特色产业园,科学配置土地资源要素,以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综合体为核心平台,以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打造众创集聚区。将科创载体建设纳入全市开发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内容,推动各地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科创载体,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科技企业孵育链条,聚焦产业细分领域,集成创新创业要素,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大中小企业梯次并进的创新矩阵。
3.强化培育措施,推动企业达标申报
针对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以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为依托,推动企业改良创新核心技术,逐步形成自主创新产权。鼓励企业购买引进与其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相联系的发明专利,提高新技术企业产权积累度,不断发展自己的创新产品。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及培育库企业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技术改进,不断推动产品的技术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为企业与高校建立连接通道,做到常态化对接。此外,宿迁与苏州为结对帮扶城市,以南北两地共建园区为契机,推动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联通苏州,利用苏州专家库和成果库,让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库企业实时对接优质技术资源,让更多创新成果在宿迁落地。以人才招引为抓手,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企业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科技型人才,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利用宿迁和苏州共建的“科创飞地”优势,到科创资源集聚的苏州、上海等地招引人才,寻求合作契机,真正实现“科技孵育在苏州,成果转化在宿迁”,探索建立“离岸研发”基地。
4.加强内涵提升,推进科技型企业持续创新
发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稳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有效提升发明专利产出。提升研发机构建设水平,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加大引才引智、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力度。实施创新人才引培行动,加快科创型企业家、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5.完善科技政策,营造科技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科技型小微企业孵育、规下高新技术企业上规升级、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科技金融结合等关键环节,研究出台宿迁市新一轮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形成贯穿企业初创、成长、发展阶段的全链条、多层次的政策体系,扎实推动政策落地,助力企业“加速跑”。设立市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前端企业,建立激励创新、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宽容失败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投资基金投资失败容忍度。压实地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形成“发现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局面。
6.优化培育服务,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精准度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涉及科技、税务和财政三个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和服务指导,提高申报效率。同时,因申报前一年需认定为安全无事故期,因此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执法工作,保障企业无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申报环境。增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人员的业务指导频次,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工作,并针对申报未通过的企业开展专门的总结提升大会,以提高未来通过率。
7.探索差异化培育体系,采取多样化奖励政策
探索差异化培育体系和奖励政策,对急需资金的初创期企业给予更多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可以配合地方银行进行贷款优惠政策。对发展进入成长期而需要高层次人才的企业,除信贷等资金方面的支持外,还可以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对进入成熟期的大型公司,可提供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支持,力争形成创新产业链。通过差异化的补贴和奖励政策,让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得到最适宜的政策奖补,推动产业经济向创新经济跃升,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发展,实现“精准化”培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