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发挥与问题对策分析
2023-11-26高阳
摘要:微型消防站是灭火救援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它的作用发挥可以影响一场火灾的灭火救援行动展开,对于消防宣传和火灾原因调查也能起到关键性作用。但介绍了建设微型消防站的目标和意义,从微型消防站的标准和作用出发,客观分析了微型消防站目前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和原因所在,并提出了建议和对策,旨在进一步推动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
关键词:微型消防站;初战灭火;宣传培训
微型消防站设计之初,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一个消防站点,集防火、灭火、宣传和疏散于一身,实行24小时执勤值班制度,具备发现快、到场快、处置快等特点。2015年11月,还隶属于公安部时期的消防局就下发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1],要求除按照消防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微型消防站建设已经推广了七年多时间,但它的作用发挥还是没有达到预期。
一、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
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河北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等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为6人,需配备有灭火防护服、灭火头盔、手套、水带、水枪等器材装备,设有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同时,将微型消防站人员职责、训练内容和要求一并作了规定。
二、全县微型消防建设及人员构成分析
隆化县共设有重点单位75个,设有微型消防站71个,共有微型消防站人员365人,其中男性238人,女性127人;50岁以上有99人,50岁以下有266人;专职人员95人,兼职人员270人;正式人员338人,临时人员27人。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装备有水枪、水带、灭火防护服等共计18种5537件。从人员构成来看,微型消防站人员多为男性,但女性也占比达1/3,除了微型消防站队长是专职人员外,多数人员都是兼职人员。
三、微型消防站的作用
(一)分布广泛,有利于前期处置
目前,全国范围内每个县城都设有一个消防站,人员为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或者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但这一个消防站要负责几百、几千平方公里的灭火救援工作。尤其是乡镇单位发生火灾,消防站距离遥远,往往需要半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这时微型消防站就能很好解决路途远、距离长的问题。
(二)处置快捷,有利于控制事态
火灾发生的前15分钟,往往都处于火灾初期,火势较小,较容易扑灭。微型消防站在火灾初期能够第一时间到场控制火势蔓延,引导人员疏散,在消防队到场后听从消防队站指挥,辅助灭火或者保障供水。如湖南长沙电信大楼火灾、石家庄众鑫大厦火灾,都是在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的引导下,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宣传精准,有利于防患未然
由于微型消防站人员都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布局和员工更为熟悉,在消防宣传方面更是容易得心应手。针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常识掌握程度,因人施教,有计划、有目的、有内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四、微型消防站存在的问题
(一)微站人员不固定
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尽可能压缩人员工资待遇,企业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多数都是兼职,日常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事业单位的一些人员调动频繁,难以保证随时在岗在位。
(二)业务训练不系统
多数单位没有系统组织微型消防站人员开展训练,空气呼吸器佩戴、水带连接、灭火防护服穿戴等不熟练,每年组织的灭火疏散演练没有从实战角度出发,有的微型消防站人员穿戴好灭火防护装备后,行动迟缓。
(三)保障机制不健全
虽然有文件规定单位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资金投入到消防工作中,重点单位基本也都签订了消防设施维保协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未能落实到位。微型消防站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好多都是从网上自行购买,质量难以保证。加之部分微站人员没有值班奖金、补贴,一旦灭火救援发生受伤事故,也没有专项医疗资金保障。
(四)应急联动不及时
经过近几年的规范,虽然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了微型消防站的联动区域,也要求其购置了对讲机,由所在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度,但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日常检查过程中,随机抽调微型消防站人员到场,很少有能够达到“3分钟到场”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全国有多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生了火灾,本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到场处置效率比较低。
五、原因分析
(一)政策法规制度不健全,约束力不强
目前,微型消防站建设都是消防救援部门主动推行,从消防法和规章制度方面并没有对微型消防站建设进行详细规定,对微型消防站发挥作用一般、建设不达标情况没有处罚依据和标准,对消防制度执行严格、微型消防站发挥作用突出的没有奖励项目。
(二)单位负责人意识不强,重视程度较低
部分单位负责人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企业收益方面,对安全工作尤其是消防工作认识程度不高,实际投入较少。甚至认为本单位不会发生火灾,存在侥幸心理,日常培训和演练等制度流于形式,对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不够重视。
(三)人员成分复杂,管理难度大
微型消防站人员多数工资不高,岗位普通,但履行的职责却很重要,尤其火灾扑救更是具有一定危险性,部分人员积极性不高。从调查情况来看,这些人员的成分具备差异性,实际年龄以及社会阅历的差异也相对较大,多数来自不同岗位,微型消防站站长也不是正式岗位或职务,加大了管理难度。
六、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的建议
(一)健全政策法规,保证资金投入
学习借鉴《安全生产法》,从立法和制度层面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消防安全正常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微型消防站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如《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依照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限期未改可以给予停产停业处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限期整改并给予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投入也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做出强制要求。
(二)完善运行保障机制,激发人员热情
强化典型树立和荣誉引领,由消防救援机构设立奖项,对在灭火救援行动表现突出或者日常工作出色的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应不断完善微型消防站各项设施建设,推行保障机制,努力提升微型消防站人员待遇,设置微型消防站人員执勤值班补贴、训练奖惩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微型消防站队员的认同感和积极性[3]。
(三)紧抓科技风潮,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高精尖消防装备的配备也是提升微型消防站应急救援能力和灭火效率的关键所在。在面对突发火灾事件时,通过引入高科技装备,微型消防站能够更加从容应对。比如无人机技术的应用,配置无人机使得微型消防站能够在火灾初期进行实时空中监测,获取起火点、蔓延方向等信息,有助于消防人员快速制定灭火方案并采取行动;配备热成像设备,能够快速准确定位火源位置,尤其是在火灾初期,微型消防站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开展灭火行动,提高灭火效率,同时降低人员风险。
(四)强化培训演练,提升实战灭火能力
由当地消防救援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培训演练计划,以个人防护装备佩戴、消防水带水枪使用、火灾基础理论知识和扑救初期火灾注意事项等为主要内容,对所有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轮训。新入职微型消防站人员必须由本单位或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每年微型消防站人员组织开展灭火演练不少于2次,以此提升灭火救援自身能力素质。
(五)强化区域联勤联防,建立互救互助机制
在微型消防站工作体系中,强化区域联勤联防是构建高效应急响应体系的重要一环。通过区域联合、资源共享,微型消防站可以更迅速、有序应对各类灾害事件,提高综合防范和处置水平。首先,积极推行微型消防站区域联勤联防工作,意味着将不同地点的微型消防站纳入同一体系,实现资源互补和协同作战。根据地理位置远近,可以将相近的微型消防站划分为一个消防联防区域,通过通信设备建立紧密联系,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调度指挥。其次,建立统一的指挥调度机制是区域联勤联防的关键所在。通过消防部门指挥中心,对区域内的微型消防站进行统一调度,能够更好协调资源分配和任务安排,实现高效应急响应。最后,定期组织区域内的微型消防站进行紧急拉动和联合演练,确保联防联勤机制有效运行,逐步实现“一处起火、多点呼应、互救互助、协同配合”的区域联防体系目标[4]。
(六)强化防消一体,打造复合型微站队伍
在微型消防站建设中,强化“防消”合一的理念,打造多功能微型消防站是提高综合防范和灭火能力的重要措施。充分利用微型消防站的资源,既能在灾害发生时迅速响应,又能在日常开展防火宣传和巡查检查,将火灾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微型消防站人员除具备一定的灭火救援能力素质外,还应具备一定的发现火灾隐患、整改火灾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应注重防火巡查和隐患整改,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在火灾隐患尚未暴露之际即刻发现,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早发现、早整改,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可能性。
(七)协助火灾调查,助推隐患问题整改
火灾调查在防灭火工作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揭示了火灾起因和发展过程,对火灾事件进行还原和重构,有助于发现火灾蔓延规律,为今后的应急预案和灭火策略制定提供依据。同时,根据起火原因也可揭示日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有助于提高单位的整体安全水平。微型消防站人员往往是起火现场最先到达的人员,他们的所见所闻能够为火灾原因调查提供重要依据。如能尽量在不破坏现场的前提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灭火结束后辅助消防火调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还原起火现场,是微型消防站在火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体现。
(八)因地制宜,分级划分建站等级标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设有餐饮、商场、娱乐等多功能合一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如山东济南远大购物广场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湖北武汉梦时代广场总建筑面积近80万平方米。当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是依托于消防部门划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仅规定了最低设置要求标准。根据《河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5],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单层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设在建筑物地下室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就界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需要设立一个微型消防站。然而,对于一个经济欠发达小县城来说,上述歌舞娱乐场所无法保证设有6名工作人员。因此,建议根据消防站分级建设要求,按照重点单位使用性质、建筑面积、防火分区数量等设定微型消防站的数量和人员、器材配备要求,分级分类设计,如天津市2020年出台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6],依据自然村人口数量、重点单位是否设立消防控制室等划定一级、二级、三级微型消防站。
结语
总之,要想微型消防站切实发挥作用,既要从建设上下功夫,还要在质量保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值班、联动、训练、奖惩等机制,更好发挥微型消防站“一站多用、一专多能”的防消宣工作一体化优势,为整个消防工作的安全平稳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S].2015.
[2]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北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S].2015.
[3]田应忠.微型消防站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分析[J].科学与技术,2021.
[4]黎子进.微型消防站推广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对策[J].今日消防,2021.
[5]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S].2010.
[6]天津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S].2020.
作者简介:高阳(1984- ),男,汉族,河北博野人,本科,灭火救援专业初级职称,研究方向:灭火救援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