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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行状创作变迁与发展

2023-11-26

中国民族博览 2023年14期
关键词:墓志时期书写

吴 强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行状是古代社会中为死者撰写生平的一种文体,一般由死者的亲人朋友为之书写。明代的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中将行状解释为:“盖具死者世系、名字、爵里、行治、寿年之详,或牒考功太常使之议谥,或牒史馆请编录,或上作者乞墓志碑表之类皆用之。”[1]自汉代丞相仓曹傅胡干作《杨原伯行状》,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尤其是齐、梁两朝,行状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文体。行状的书写目的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到了宋代,“牒考功太常使之议谥”即请谥、“上作者乞墓志碑表”即乞碑志、“牒史馆请编录”即补史,成为行状创作的主要目的。[2]行状的发展除了受当时社会的礼仪制度、文化发展、社会风气等因素的影响,还要受到民族文化自身的影响。辽朝作为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遵循北方少数民族习俗的同时,也大量地吸取了汉族文化,形成了辽代独特的文化,辽朝行状的书写也兼具汉族文化与本朝传统。为了更加深入分析辽朝行状的发展,本文拟对辽代行状的创作演变和缘由进行探讨。

一、辽代以前的行状发展

两汉时期是行状发展的萌芽和初步发展时期。汉代通过察举制进行选人、用人,要求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人才并向中央推荐,行状作为当时人才的评价表,行状成为察举制选士和授官的工具。陈直在《汉书新证》中说道:“这里的“行”为品德,“义”为仪表,“年”为年龄。”[3]即选官时还要看“行、义、年”的书面材料。东汉时期政论家王符曾在他的著作《潜夫论·实贡篇》中对汉末的选举说道:“公卿刺史掾从事,茂才孝廉且二百员,历察其状,德侔颜渊、卜、冉,最其行能,多不及中。”[4]可见在汉代的考选制度的运行中,状作为参考评选的重要凭证。另外,行状也作为对官员的表彰和考核之用。《后汉书》中记载了一段陈珍为后汉东平王宪王刘苍孙刘敞上给皇帝的行状,“敞丧母至孝,国相陈珍上其行状。”[5]相国陈珍为其上行状虽未得到皇帝嘉奖,但由此可见,行状可用于官员向有关部门陈述状主为人品行或事迹,以求得表彰之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行状发展的发轫时期。在此时期,行状的写法与诔文记述功德相似,主要起到议谥、述德的职能,但又有所区别。此外行状也开始兼具一些为墓志书写提供材料的作用,但还不是主要作用。汉魏时期,诔文趋于繁荣,诔文是在丧葬仪式上歌颂亡者的事迹功业,由此寄托哀思,相当于今之悼词[6]。而到了两晋时期,如古经书中所提到的由诔文来议定谥号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由诔文来制定谥号的功能已经让位给行状。魏晋南北朝时期行状议谥、述德的功能逐渐走向朝堂,逐渐成为门阀家族维护自身权益的工具。

唐宋时期是行状发展的定型时期。行状主要为议谥、作传和为墓志铭提供材料。在此时期出现了大量的行状文章并且还涌现出了许多以韩愈、柳宗元为首的行状大师。唐宋时期对于名士的看重以及对撰写行状之人品行的重视。只有哲人君子能够成为行状撰写者,能够尽可能公允的记录人物逸事,此外,这一时期的行状还具有补史和辨诬的作用。由此见行状在此时有助于为人物立传提供更详实的材料,更有助于传文的贴近事实与公允。

而在宋代,行状的创作目的也逐渐偏向于乞碑志。宋代规定“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薨,本家录行状上尚书省考功,移太常礼院议定,博士撰议,考功审覆,判都省集合省官参议,具上中书门下,宰臣判准,始录奏闻,敕付所司,即考功录牒,以未葬前赐其家”。[7]请谥的数量相对不变,那么乞碑志的行状数量明显有所增加。在可明确创作目的的行状中,以请谥为目的的行状占26.5%,而以乞碑志为目的的行状占61.7%。由此可见,乞碑志已成为宋代行状创作目的的主流。[8]并且在行状的篇幅上,宋代也开始呈现长篇大作。随着篇幅的增加,在描述人物事迹时就有了更加深入详尽的描写。

二、辽代的行状发展

辽代的行状主要沿袭了唐宋时期的行状创作目的和写作格式。辽代的行状随着时代演进和文化发展,书写对象也逐渐呈下移的趋势。这主要源于吸收了宋代风气而造成的结果。这一时期的行状虽然也兼议谥和编录的作用,但更多的是乞墓志碑表的作用。

行状作为墓志书写的原始素材,首先通过内容、篇幅来对墓志写作产生重要影响。在墓志“十三事”中,讳、字、姓氏、乡邑、卒日、寿年、子、葬日、葬地等要素,无论是请人代写还是家人自己记录,只能据实描述,不能自行发挥和拓展,是极为重要的内容。但族出、行治、履历等却有一定的发挥空间。尤其是履历,由于素材来源不同,所描述的人看事物的角度不同,以及知情程度不同,人物履历的书写会有不同,因此,也会影响到墓志的详实程度、语言风格、以及篇幅的长度等方面。而行状作为墓志书写的原始素材,它的履历等方面会更加的丰富和详实,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撰写行状时,会尽可能向了解状主之人征录不同方面的内容。二是状主事迹被写成文字,即被固定下来,有利于墓志撰写者反复推敲并加以补充完善。此外请名士书写的行状会被书写者收录到自己的文集当中,流传之中也会被学习揣摩。行状内容在达到详实的同时,篇幅也随之增加。

行状为墓志提供素材,还表现在体现了状主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中国古代的人物传记,偏好选择有为官履历的传主,具有一定的官本位思想。以官修史书为例,通常记录的对象是具有较高官职的人物,官职低的不予立传。[9]墓志本身就带有为墓主“铭功表德”的作用,它在状主的选择上官本位思想更浓郁。所以在中国史书上,人物传记中获得高官厚禄者占有的比重最大。所以在行状的创作中,撰者更加偏向于记述官员的生平事迹、为官经历以及能够体现出人物性行品德的事迹,注重记录人物的为官经历以及行业德行。辽代作为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进行统治的同时也吸取了大量汉族文化,所以在已发现的行状和墓志中,传主身份是为官者的占大多数。如《赵德钧妻种氏墓志》结尾中写道:“京,门吏也。孝子太尉,虑泯芳猷,俾扬实録。”[10]由于行状功能和使用的下移,辽代的平民也会使用行状来乞墓志。但这个数量极其稀少,只有5 方,其中部分会介绍状主的品德和生平。这5 方平民墓志分别为《马审章墓志》《姜承义墓志》《程延超墓志》《龚祥墓志》和《刘承遂墓志》,从这5 方墓志中可以清楚地发现要么墓主的子孙有官员的存在,要么拥有大量的财富。不难看出辽代平民使用行状来乞墓志应具有较高条件,即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或者拥有大量财富。此外还有一类就是状主为女人,在辽代的行状和墓志中也占有一定数量。除《陈国公主墓志》《秦晋国大长公主墓志》《秦国太妃墓志》等这一类的皇室女子之外,还有普通官员妻子和平民女子。相较于其他汉族王朝,辽代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在生活生产、政治军事、文化素养方面均有鲜明特色。辽代是以游牧民族契丹族为主建立的政权,在原来的“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中决定了女性占据了很大比例的经济生活。此外贵族契丹女性还会参与到辽代的政治决策和军事行动中,使得辽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契丹女性除了基本的骑射教育之外,还要接受道德教育和家庭“姆教”。[11]

三、辽代行状的格式书写

辽代行状一出现,便处于唐宋行状写作高度成熟的情况下,受到唐宋行状发展的影响,其行状格式也与唐宋时期行状大为相似。但全面且结构化的突出特点是辽代行状写作的整体特点。其一,对于世系的书写,徐师曾认为行状:“盖具死者世系、名字、爵里、行治、寿年之详,或牒考功太常使议谥,或牒史馆请编录,或上作者乞墓志碑表之类皆用之。”[12]由此可见,世系是徐师曾所认为的撰写行状的重要内容之一,且在行状中必不可少。在北宋之前,世系的书写位置有两种情况,一种位于文前,另外一种是位于文内。北宋以后,由于重视文人、且儒学思想盛行,出现较多值得尊重的名士,因此,以乞碑志为主要目的的行状数量有所增加。在此背景下,世系写于文内的行状篇数随之有所增加。辽代的行状也主要应用于请托碑志,世系的书写也常书于文内。不同阶级的行状书写呈现不同样式,但是终辽一朝,官方意味越浓厚,行状的内容和格式越稳定。

其二,婚娶子女的书写。黄宗羲在《金石要例》“行状例”中写道:“行状为议谥而作与求志而作者,其体稍异。为谥者须将谥法配之,可不书婚娶子姓,柳州状段太尉、状柳浑是也;为求文者,昌黎之状马韩、柳州之状陈京、白香山之状祖父是也。”[13]辽代的行状多以求文,书写婚娶子女也几乎成为了定例。但辽代行状关于状主婚姻家庭子女方面的撰写,多受到性别、婚姻状况和撰写人自身的情况影响。在辽代女性为状主的行状中,撰写时会将丈夫的生平与父祖同列,以此来彰显身份。若个别状主无婚姻或者无子嗣也会在文中写明。此外,家庭成员在文中的顺序会依撰写人的个人习惯安排,并无严格要求。

其三,个人情感的书写。在辽代的行状结尾处大都存在表现个人情感的句子。有对状主的怀念感叹之情。还有一些为表示自己是受到状主家属的多次请求才写的此行状。这类的情感表达多次出现,这些情感表达无固定格式,多由撰写者按照个人习惯进行书写。

四、辽代行状发展缘由

契丹辽国从早期的“逐水草而居”的国家转变为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国家,其文化也逐渐学习汉族传统。北方契丹文化与中原汉族文化的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辽代文化。在行状写作上充分继承了唐宋时期高度成熟的行状风格,同时也根据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加以发展,最终形成了辽代独特的行状书写。

首先,在文化上主张“华夷同风”,努力学习中原地区文化。契丹建国之后,主动吸收汉族文化,确立了“尊孔崇儒”的国策,大量采用汉族士人并培养大批精通中原地区文化的管理人才。礼仪方面,建国之前契丹族还处于原始军事民主制阶段,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礼仪制度。在阿保机时期,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时仪法疏阔,知古援据故典,参酌国俗,与汉仪杂就之,使国人易知而行。”[14]辽代才开始学习并采用中原地区汉族礼仪传统。至圣宗时期,中原地区汉族礼仪成为了辽代主要的礼仪制度。在丧葬习俗上除了墓葬形制、埋葬方式等进行“汉化”,作为墓志书写材料的行状也受到了唐宋的影响。除了基本的内容选择和格式书写等部分之外,辽代行状加入了更多本民族的特点,此外辽代行状也有重视具体情况的阐明等特点。

其次,辽代文明程度有所提高。辽代民族文化程度较为落后,而当本民族接触到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时,辽代人能认识到中原地区文化的先进性以及可取之处,能主动的吸收和学习中原地区文化,甚至形成了“学唐比宋”的风气。在发扬中原地区优秀文化的同时,辽民族也注重对于自己民族文化的保护和继承,因此整个民族的文化程度得到了提高,且具有丰富的民族特色。辽代中后期以后,儒家文化已经深入人心,使辽人也有通过墓志、传记等名垂千古,故行状也极大地发展。

综上所述,辽代的行状吸收了中原地区汉族文化,并且在唐宋时期行状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契丹本身习俗,其模式或与宋代相同,或由宋代萌发,形成了独具特色且较为成熟的行状。从创作目的上看,已经从议谥、述德转变到以乞求墓志碑表为主;从状主身份上看,书写对象也逐渐下移;官方行状的写作风格虽然具有结构化的特点,但非官方行状较之有更多个人发挥空间。中国古代的行状也可以反映出古人在传记文学理论上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对于行状的作者身份、写作目的、所记载人物身份、格式书写等都有了更多考量,行状的发展也是中国古代文化进步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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