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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国宏观经济问题研究新进展

2023-11-26陈享光

当代经济管理 2023年10期
关键词:数字

陈享光,刘 越

(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2)

2022年我国经济学界对宏观经济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特别是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宏观经济新格局、宏观收入分配与共同富裕、化解疫情引发的宏观经济波动、数字经济与经济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乡村振兴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等问题研究有了新的进展。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宏观经济新格局

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宏观经济新格局,成为学界关注的重大课题。宋华和杨雨东[1]认为,产业链和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系优化升级的重点任务,要实现二者在网络结构、运营流程和价值要素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他们发现,我国产业链和供应链在全球体系中面临着增值能力不足、韧性仍需强化、产业数字化竞争加剧等严峻挑战。为此,一方面推进产业集群升级与产业集群间的协同体系建设,推动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运营规范和标准建设以及加强各类新兴技术和工具的创新应用;另一方面推进产业“新基建”和物流网络的建设与发展、构建国家层面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与韧性管理体系,同时注意解决数字安全与治理问题,为迈向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陈强远等[2]认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在于技术创新存在的“数量长足、质量跛脚”困境。他们搜集整理了科技创新政策文件数据,分析了中国技术创新政策的文本导向等特征性事实。通过理论模型构建,进行了理论机制的考察,研究发现,资源约束下的最有效机制设计必须把普适型与质量门槛选择支持型二者结合起来。为此建议:优化新技术涌现的激励政策体制机制,鼓励与激发筛选高质量的技术创新企业与机构;提高科技评估资源投入水平,加快科技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优化配置整体技术创新资源,推动技术创新部门间政策协调;改进科技激励政策机制设计,兼顾操作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刘晓光和龚斌磊[3]则尝试构建面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分析框架,从全要素生产率视角,重估中国1978—2017年间的生产函数变迁,分析各时期的增长源泉与其驱动机制。研究发现,曾经的40年里,中国宏观经济的劳动弹性具有两段式特征,表现出先降后升的总体趋势,其中资本和总的产出弹性是不断攀升的,具有要素质量增强和规模经济的特征。事实上,中国经济也绝不是原始粗放的要素数量驱动型增长。改革开放初期的要素无关型全要素生产率的总体优化,与改革深入以后的要素质量改进影响下的要素嵌入型全要素生产率改进都对经济增长做出重要贡献。为促进高质量增长,他们提出,第一,深化改革以解决中国经济面临的深层次结构性与体制性问题;第二,克服“投资恐惧症”,加大研发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力度,突破短板瓶颈;第三,推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着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第四,避免盲目追求服务业占比而“去工业化”。

冯娟[4]认为,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最终目的,根据马克思需要理论与社会再生产理论,社会需要与满足社会需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协同发展有助于我国高质量发展。推动高质量生产,塑造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竞争优势,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培育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完善高质量分配,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实现高质量交换,需要培育相应的载体、客体与主体,构建和完善新形态商品流通的条件,打通供需对接路径,改进商业服务水平,推进贸易强国建设;促进高质量消费,发展科学消费方式,加快中高端产品创新,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与优化消费环境;推进高质量开放,促进国内市场国际化以及国内国际市场高度融合。

杜运周等[5]认为,优化城市营商环境,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他们利用NCA等方法,考察了营商环境生态改善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多重路径。考察发现,市场环境的改善和人力资源质量的提高,能够有效推进城市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实现路径包括技术效率型、渐进创新型、政府轻推突破创新型的市场驱动等。且创新水平高的城市,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更好,法治水平、人力资源质量与创新生态都不尽优良的营商环境中,即便政府加大财政开支和公共服务力度,也难以高质量发展。为此,他们建议,一方面,要注意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和人力资源的作用,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地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多元均衡型高质量发展路径,促进动能结构、产业格局以及国家与区域间的协调。

吕炜和靳继东[6]研究了财政对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作用。他们认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发挥从根本上受制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包容性财政体制为地方竞争和经济增长提供了财政激励,财政体制的弹性空间确保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有效发挥,财政为“人”的发展与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保障。他们建议,一方面,坚持财政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资源汲取和配置的本源功能,重点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重点领域风险化解等重大政策实施;另一方面,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制度创新,不断增强优化配置国家公共资源能力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发展能力。

振兴乡村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王春光[7]注意到,城乡收入差距中非就业收入扮演着重要作用,尤其是财产性收入少是城乡收入差距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村民获得更多的非就业收入,与增加他们的就业收入一样,是通过乡村振兴来构建未来乡村的一个可能图景,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耿鹏鹏和罗必良[8]认为,农地确权这一举措背后,传递了深刻的产权清晰与预期管控的政策取向,在法制轨道上将土地权利固定下来。明确界定村社成员土地权利的享益边界,将诱导依赖于人情关系的传统乡村治理转变为依赖于契约的现代乡村治理。他们采用了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追踪数据,以搭建准自然实验的方法进行考察,研究表明,明确土地权利的政策,将消解中国乡村土地的人格化及其依托人际关系流转方式,推动农村土地的熟人间流转向市场化社会化流转转变。

二、宏观收入分配与共同富裕

孙豪和曹肖烨[9]利用国民收入核算数据,估算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比例关系,结合浙江省及部分发达国家治理收入不平等的经验,研究了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政策协调问题,并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计。他们认为,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发挥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作用。为促进社会共同富裕,需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优化分配,充分发挥初次分配在收入分配中的主导作用,将公平与不公平的分配做明显的区隔,做好公平分配秩序的制度供给,允许合理的收入差距,调节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同时,随着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家财力的提升,强化国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促进收入的公平分配,并注重增加民生性和保障性支出,设计激励相容的三次分配制度体系。

史新杰等[10]认为,机会不平等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主要障碍之一。他们运用2018年中国家庭收入调查数据进行了研究,说明机会不平等对收入分配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那些个体一出生就被决定的机会因素,也往往决定着其一生陷入中低收入陷阱的可能性。机会因素发挥作用的渠道主要是通过受教育的差异性来实现的,控制教育渠道后这一机制的贡献率有所下降,今后的机制研究还需要再更加重视健康状态这一重要的人力资源因素。他们建议,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致力于缩小城乡机会性差异;优化区域发展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重视代际传递问题,畅通社会上升渠道;关注农村老年群体收入,打通共同富裕薄弱环节。他们认为,机会平等是促进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因素,医疗、社保、精神等方面也可在更为全面的共同富裕指标体系下研究。

焦长权和董磊明[11]认为,民生保障建设是有效回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我国的民生保障体系存在不平衡发展的困扰。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主要民生支出,主要靠中央的转移性支付来保障的,中央的转移性支付在弥合民生保障的区域差距与城乡差距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中央政府牵头正在为大规模非正式用工的就业人员覆盖全面的基本医疗与养老保险,也主要依赖于中央政府的拨付款项。中央政府不断强化其在解决民生保障的不均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作用,多层级政府共同负责的新型民生保障体制也不断趋于完善。他们认为,为更好地促进民生保障建设推进共同富裕的实效,要继续改善民生支出机制,逐步提升民生支出效率;统筹定位民生保障建设,进一步优化民生保障体系的结构;高度重视家庭在民生保障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林淑君等[12]基于跨国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产业结构调整对生产要素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研究表明,基尼系数会随着工业比重的下降、服务业份额的上升而不断上升。工业比重的下降过程,同非技能密集型工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收缩过程而技能密集型服务业和资本密集型服务业扩张进程相一致。这一进程,使得高技能劳动和资本的相对需求攀升,低技能劳动和整体劳动力的相对需求弱化,也就使得技能溢价和资本收入份额攀升,从而使得收入差距拉大,要素分配格局恶化。据此他们建议:稳定工业比重特别是制造业比重,防止过早过快去工业化;改革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解决产业结构变革引发的结构性就业问题;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优化劳动力供给结构;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生活。

魏浩等[13]利用2002—2018年的中国家庭收入调查数据,考察了贸易开放对中国代际收入流动性的影响与机制。他们研究发现,我国的代际收入流动性受到贸易开放的影响,我国的贸易开放显著促进了代际收入向上流动,且进口开放比出口开放,更大程度地促进了代际收入流动性;从机制上来看,贸易开放主要经由推进代际教育与职业的向上流动等路径使得代际收入弹性降低,从而代际收入流动性提高;贸易开放总体上提高了中国的代际收入流动性,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他们认为,国家资助贫困家庭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能够缓解贫家后代改善自身人力资源的成本,有助于从源头上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许健等[14]认为,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演化,工业机器人的广泛应用势必对中国现阶段以及未来的劳动力收入分配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使性别工资差距呈现新特征。他们利用国际机器人联合会数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微观企业数据以及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数据进行了实证考察。研究发现,机器人应用普遍提高了劳动力工资,且对女性劳动力的工资影响显著大于男性劳动力工资的影响,从而使性别工资差距得以缩小;这种影响,在低技能劳动力人群、性别工资差距更大的领域,以及制造业表现得更突出,也能显著降低各省份的基尼系数,因而具有优化收入分配的效果。他们建议,一方面,充分把握与构建“三期叠加”的数字化就业政策环境;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数字经济下“性别红利”,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为提升女性劳动力营造更好的就业环境。

斯丽娟和郭海霞[15]通过测度中国城乡相对贫困与弱相对贫困指数并进行分解,探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问题。他们基于2002—2020年城乡收入五等分分组数据的研究发现,近20年来,在不同相对贫困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指数高于城镇,且城乡相对贫困状况没有缓解;中国农村弱相对贫困指数比城镇更高,并且城乡弱相对贫困指数正面临逐步下降,农村弱相对贫困指数跌幅显著高于城镇;贫困标准效应对城乡两种贫困指数的增加有推动效果,分配效应与贫困指数的变动同向;城乡融合背景下,农村人口流入城镇对舒缓农村的相对贫困较有效,但却易加剧城镇相对贫困状况。他们建议:破除要素流动障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增强发展的整体性;构建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收入分配体系,推进共同富裕。

三、疫情引发的宏观经济波动问题

新冠疫情对我国宏观经济造成了很大冲击,亟待解决疫情造成的宏观经济波动问题。陈靖等[16]认为,受新冠疫情的冲击,经济复苏期的城市就业市场具有分化特征,且具有规模效应。他们结合58同城和前程无忧网站等招聘网站数据,计量分析了经济恢复期国内城市的就业特征。研究发现,在人口规模越大的城市,就业冲击越小,就业市场恢复速度越快。一方面,扩张城市人口规模对城市产业的分化具有促进作用,差异化产业与就业岗位塑造的风险分摊机制,有助于规模更大的城市其就业市场受到更小的外部冲击;另一方面,更加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更有助于在外部冲击后为城市人口创设更有效的集聚和链接的条件,就能更加减缓对城市就业市场冲击。他们认为,提升城市人口密度,以及强化人口稠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有效城市化土地面积,有助于稳定就业,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白云丽等[17]认为,新冠疫情暴发致使全球劳动力市场遭受重创,新时期农业部门依然是农村劳动力的“蓄水池”。考察发现,新冠疫情刚出现的一年里,有将近两成的非农劳动力丢掉了工作岗位;对于继续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村劳动力,其工作时长和实际年工资收入均下降了5%以上。新冠疫情期间,农业的就业缓冲效应主要发生在耕地较多、有耕地转入家庭的劳动力方面,尤其是对年长、受教育较少以及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来说这种缓冲作用更为明显。农村劳动力稳定地参与非农工作,与其收入水平以及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直接关联。因此,要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在非农领域稳定就业问题,同时针对疫情精准施策,应对疫情对弱势群体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甄珍等[18]认为,新冠疫情引发了全球价值链(GVC)的破坏性结构重构,增强系统应对未来突发事件冲击的韧性成为重构的主要方向。研究发现,新冠疫情正促使传统GVC向更具韧性的商业生态系统演化,更具韧性的商业生态系统无论是在组分构建、系统运行,还是在系统韧性方面,都同传统GVC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促使众多产业对齐各自数字化建设的框架和规范,从而推动不同工业互联平台相互的跨组织创新,推进更加灵活的商业生态系统多渠道构建;另一方面,要利用好理顺企业数智化转型环境软硬件的契机,解决好更加灵活的商业生态系统的构建及其运行效率增进问题。具体提出实现路径包括:要推动系统组分的重塑、加大系统边界的开放、促进耦合逻辑的颠覆、加快业务架构的调整、实现治理模式的变更、进行功能目标的切换以及强调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改善等。

张志明等[19]利用多区域投入产出(MRIO)模型和国家间投入产出表(ICIO),考察了全球疫情扩散对我国产业链稳定的影响及影响机制。研究表明,全球疫情扩散使得主要疫情国家或地区的单位中间品出口以及单位最终需求萎缩等多重消极影响,会经由全球产业链的需求和供给两端传导到我国,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产业链的稳定;美国、俄罗斯以及印度等国的最终需求萎缩,更大程度上经由直接产业链联系机制威胁我国产业链。他们认为,要强化发展依托内需的国内产业链,对抗由于疫情导致的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制造业可能回流的危险,维护我国产业链与供应链安全;避免对进口美西方国家或地区高端零部件以及主要疫情地市场需求的极端依赖,应加速构建依托内需的高效性、自主性的国内产业链体系。

张正荣等[20]认为,新冠疫情对全球外贸稳定形成了重大冲击,加大了国际合作共建数字贸易体制的紧迫性。他们基于数字贸易体制的影响因素,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考察了“一带一路”沿线30个国家,发现数字贸易体制构建虽然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疫情冲击下的外贸稳定有重要作用,但其在疫情严重程度差异化、区域特征有别的沿线国家之间有所不同。一国受到疫情冲击越严重,在稳外贸方面就更加需要数字贸易体制。他们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数字贸易体制,完善数字贸易设施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建设,同时根据不同国家的情况在数字贸易体制共建中体现差异性和特殊性。

刘洪铎等[21]利用JHU-CSSE实时疫情统计材料和IMF-DOTS等制作了国别数据的月度面板,考察了2020年上半年疫情对全球贸易的冲击、福利影响及作用机制。结果发现,新冠疫情对国际进、出口贸易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主要经由放大供需冲击、增加贸易壁垒、诱发不确定性等机制来实现。他们提出,一方面,要合理综合地用好财政与货币政策组合拳,运用援助与激励方案以稳经济与稳预期,救援遭受疫情严重冲击的外贸行业企业;另一方面,加强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建设,健全其预警、判断、决策及防治协同机制,提升抵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徐丽鹤和张晓波[22]考察了中国的对口援助制度创新以及促进缓解新冠疫情下医疗资源不足以及降低疫情死亡率的问题。研究表明,针对突发应急事件,中国的对口援助制度不仅有助于缓解资源不足和配置低效问题,而且能够实现从纵向治理向纵横交错(中央—地方—地方)模式的快速转变,以应对突发严重危机赢得时间救治更多病例。其中,两大机制至关重要:一方面,地方晋升锦标赛的竞争机制,激励援助方政府官员积极作为,有力地动员属地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及时落实应急救援计划;另一方面,分散决策机制的形成,以及间接吸纳第三方监管,改善了地方官员在委托—代理过程中信息处理能力,从而可以极大地缓解突发状况下行政失能的矛盾。这种对口援助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虽不能够完全被其他国家复制,但为国际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经验参考。

四、数字经济与经济数字化转型

徐兰和吴超林[23]的研究发现,数字化转型正在转化为助力我国制造业提升全球价值链的重要机制,强调应当规范制造业以境内消费者为归依,以推动国内经济循环为动力的数字化转型;要以全球循环为增补,打造兼顾迎合全球消费者需求的产业价值链,推动从单一制造到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售后服务的全方位转变。江小涓和靳景[24]认为,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了经济的数字化转型和效率提升,尝试以数字技术促进分工与协作为主线,全面描述和深入分析数字技术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的机制,即服务分工、产业协同和数实孪生三项效应。贾利军和陈恒烜[25]也认为,中国制造产业的成长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期,当前的发展面临很多挑战,数字经济也正在转变成助力我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源泉。同时,田秀娟和李睿[26]的研究发现,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增长动能转换。

纪园园和朱平芳[27]认为,数字经济迅速崛起,已经成为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和实现中国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推动力。研究表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推动了产业结构升级,数字产业化水平是促进产业高级化的关键因素。数字经济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在我国的不同地区情况有所不同,具有明显的区域异质性,在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中的促进作用比在中西部更加显著。就影响机制来看,数字经济通过技术革命催生数字化产业加速进步,在生产领域推动生产效率提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同时数字经济催生了“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等新式商业形态,从而形成产业结构调整的倒逼机制。他们建议,加快算力中心、5G基站等社会化生产条件构建,特别要加强中西部薄弱环节的建设;推动数字经济由需求端向生产端拓展,加强数字经济与其他产业的快速融合;激励各地的企业积极参与数字经济,推动资源重组和配置效率的提高,促进产业链的整合。

李彦龙和沈艳[28]认为,数字经济的作用得到广泛认可,但同时存在着对数字技术发展是否会拉大数字鸿沟,是否会加剧数字平台垄断,是否会通过杀手型并购遏制创新等问题的担忧。他们结合省市级数据、市县灯光数据和上市公司数据,考察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他们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显著缩小了省内、地级市间和地级市内的经济差距,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促进创新和推动转型升级助力缓解区域不平衡。他们建议,应考虑加大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投入力度,同时利用大数据和新监管科技等强化监管有效性,使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促进创新和转型升级。

黄泽清和陈享光[29]提出,虽然数字经济条件下的人工智能存在数据筛查、算法更新以及非程序化工作分解等隐蔽环节,这些环节都需要劳动者参与,从而产生隐形就业效应,但我国在发展人工智能时应对资本权力有所节制,促使人工智能沿着人机协作的方向发展。李直和刘越[30]也认为,数字经济作为新型产业形态催生了大量新概念,元宇宙就是近来火热的概念之一,但也要警惕元宇宙概念宣扬的脱离物质世界与价值生产的倾向,更要注意与之相关的金融化行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侵蚀。谢富胜等[31]也认为,数字平台嵌入流通、参与分配的权力,实际上来源于数字平台企业“数字圈地”与“赢者通吃”的两个关键机制,其监管与治理的滞后也可能使消费者产生损失。谢富胜等[32]还强调,数字经济条件下的零工就业,意味着雇佣的非正式化与收入的不稳定化,女性被大量吸纳进入零工经济的同时,参与劳动力市场和家庭的方式也发生转变,性别工资差距可能随之变化。因此,应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中劳动者权益保护,促进“灵活安全”、共赢共享的零工就业的健康发展。

彭俞超等[33]认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流量思维是一种做大客户群体、占领市场份额并将这些客户资源变现的经营理念,基于这种流量思维形成了新的盈利方式,这种方式使得商家一方面得以利用价格与营销手段,扩充客户规模和市场支配程度,借此提升在供应链活动中占有的资金,另一方面也通过金融化投资获利。这种盈利模式必然对数字经济发展造成极大消极影响,不仅不利于整体行业盈利水平的提高,而且会提高行业总体的财务成本。他们认为,对数字平台过分控制供应链内资金的行为必须有所限制,以维持供应链内部上下游企业的健康运转,谨防供应链资金断裂风险;与此同时,要避免上市公司非主营业务的过度金融化,利用监管科技、大数据等方法加强对上市公司金融投资的金融监管。

陈梦根和张鑫[34]构建了数字经济效应的测度和分析框架,考察了2002—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的体量与结构,根据增长核算理论解析了数字经济视域下的生产率。他们发现,我国数字经济的体量总体扩张,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实际增长率。在这一时期,源自资本要素和源自非资本要素的数字经济增长率显示出不同的趋势,前者呈现上升趋势,后者则呈下降趋势。他们认为,为加强数字经济的监管,应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的核算体系,着力推进产业部门的数字普惠共享,强化数字化软硬件的共同建设和协同发展。

鲜祖德和王天琪[35]的研究以国家统计局的分类为标准,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测算了中国数字经济核心行业体量。他们的研究表明,数字经济核心行业快速发展,尤以数字技术应用业以及数字要素驱动业发展最为迅猛,中美两国数字经济差距有缩小趋势。张红霞[36]运用我国时间序列投入产出表实证考察了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和结构。研究表明,我国数字经济的分布具有明显的空间异质性,且数字经济的最终产品规模保持稳定迅速的增长。数字行业产品比重强于数字化产品,并且数字化产品体量也在不断扩大,数字化产品的产业间分布具有广泛性和集中性。陈梦根和张鑫[37]提出了一个数字经济要素投入核算框架,并利用该核算框架测度了我国数字经济要素投入的内在结构。

五、强化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强化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是我国宏观经济和宏观金融面临的重大课题。黄泽清和陈享光[38]认为,核心国家对外围国家的产业和金融控制,在把外围国家纳入全球生产网络和全球循环中的同时,造成外围国家从属于核心国家金融化资本积累的从属性金融化。具体而言,发达国家的“双重长臂外包”战略实施把外围国家纳入其控制的生产体系,同时也刺激了金融市场的畸形发展,强化了核心国家在全球生产网络和全球金融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借助对货币资本、借贷货币资本、虚拟资本的全球扩张和金融化杠杆,推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化资本积累和循环。应在避免从属性金融化的基础上提升国内金融发展的水平。就我国而言,一方面,需要在改善供给结构基础上进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强化我国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需要在健全工业体系、审慎管理国际资本流动的基础上推进资本项目的适度开放。

陈勇兵等[39]认为,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当前“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基本盘”的关键之策。他们利用相关数据实证研究了地区金融发展及其地区创业活动的影响。研究表明,组建城商行促进了地方企业数量的增加,金融活动越活跃、越有潜力的地方,城商行的创业促进效应就越明显。这主要是由于城商行设立使银企间信息不对称得到缓解,使当地行业比较优势得以发挥,从而促进了创业活动。他们认为,为引导社会资本高效进入实体经济,提高金融服务的直达性和公平性,需要充分发挥银行间比较优势,调整和优化金融系统结构;同时能够针对不同情况为不同项目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地方金融机构要根据本地需要开展特色金融业务,提高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

李青原等[40]以资管新规的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考察强化金融监管的实体经济效应。研究发现,资管新规实施后,金融化程度较高的企业投资显著增加,强化金融监管抑制了企业“脱实向虚”;资管新规积极的实体经济效应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高管有金融背景的企业及民间金融发展水平和影子银行水平较高的地区,而压缩金融投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是资管新规发挥这种效应的两个作用机制。他们建议,一方面,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有整体思维,必须制定集中统一的强监管政策并严格执行,尽可能填补监管漏洞,减少投机套利行为;另一方面,还要持续压缩金融机构的表外资产规模,引导资金投向表内标准化资产,压缩其金融投资和降低其整体经营风险预期,多措并举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实体投资的相对收益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吴文锋和胡悦[41]研究了地方金融资源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之间的关系,剖析了地方金融资源风险转化为地方财政风险的原因及传导机制。研究表明,地方金融资源与投资者的隐性担保预期正相关,地方金融资源稳定性与金融市场回应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预期负相关,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引起地方金融风险向地方财政传导。他们建议,第一,发挥国家金融稳定监管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地方财政金融风险的治理;第二,贯彻落实“红橙黄绿”区域分层和分类处置政策时,充分考虑地方债务风险的空间差异性和时间波动性;第三,为增强地方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应强化二级资本债的可抵押性以及专项债转增地方商业银行资本等举措;第四,改革和完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动隐性债务显性化。

胡滨[42]强调,金融科技的兴起对于金融监管构成了重大挑战,经验导向的金融监管规则已不能适应金融有效监管需要。金融科技具有颠覆性创新性质导致隐性契约不完全性带来的剩余权利空间急剧扩大,并且难以基于监管者的传统经验来加以处理。通过监管双方之间动态的谈判过程,并且难以基于监管者的传统经验来加以处理。通过监管双方之间动态的谈判过程,监管沙盒可以避免创新者在资源投入和信息披露上的激励扭曲,从而诱导出对于社会福利更优的金融创新。他们认为,需强化中国版监管沙盒的机制设计,集成监管职能的同时构建中国化监管特色的监管沙盒机构实体,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以监管沙盒的精神实质推动中国的金融改革与发展。

陈享光和汤龙[43]则以2007—2018年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匹配了全球并购交易分析库的跨国并购数据和全球绿地投资数据库的绿地投资数据,研究实体企业金融化对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问题。研究发现,实体企业金融化水平的提高会显著增加其对外直接投资的概率和规模,这种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以及变现能力强、金融资产占比高的企业中效应更为显著,但会受到经济周期影响。过度金融化的企业也更有动力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来降低过度金融化对其创新和生产率的负面影响。他们建议,健全境内外投融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企业资信评级机构建设,完善信贷保障机制,引导企业跨境资本运作,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结构完整、功能完善的金融服务。

六、乡村振兴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张旺和白永秀[44]运用了熵权法测算了我国2010—2019年30个省份乡村振兴情况,运用Dagum基尼系数及分解法说明其总体差异及形成差异的原因,采纳Kernel密度函数估计法考察其分布动态演进情况。研究表明,第一,我国乡村振兴总体水平不高,但表现出逐步提升的趋势,四大区域乡村振兴水平从东到中到东北再到西部呈现从高到低顺序;第二,中国乡村振兴水平总体差异主要来自区域间差异;第三,全国与四大地理分区的乡村振兴水平总体在提高,内部差异程度在降低;最后,各省份乡村振兴水平存在鲜明的空间集聚。他们建议,东部可对脱贫攻坚政策“退出和新增”,制定专属乡村振兴的扶持政策,而对绝大部分没有实现跃迁的省区需要“延续和优化”“延续和新增”两种政策导向,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徐雪和王永瑜[45]采纳熵值法测度2011—2019年3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乡村振兴程度综合指数以及五项子指数,分析了我国乡村振兴的区域差异动态演进和空间相关性。总体来看,其研究结论与张旺和白永秀的研究基本相似,得到了相同的区域分异特征等基本判断。然而,全国的子指数变化趋势分异,尤以乡风文明指数为最高,产业兴旺指数为最低,但都表现出平稳提升的态势。他们认为,要立足于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充分激活各类要素;同时要缩小乡村振兴水平的区域差异,积极促进区域乡村振兴协调发展。

姚领和谢家智[46]构建了一个贫困脆弱性测度模型,考察了我国农户家庭的贫困脆弱性的形成和测度问题。研究发现,贫困脆弱性取决于人们的福利水平及风险冲击与风险应对能力的对比;缺乏风险应对能力是贫困脆弱性的根本原因,风险冲击只是贫困脆弱性的外因。风险应对能力提升不仅能够提升福利水平,而且能够缓解福利波动,从而能够降低贫困脆弱性。农户的家庭内部风险无疑同贫困脆弱性相关,贫困脆弱性随着农户家庭内部风险的增加而提高,与之不同,外部风险增大反而使贫困脆弱性更低。同时,事前防微杜渐比事后临时应对更关键,就农户的贫困脆弱性而言,增加发展机会较优化能力更关键;伴随着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衔接转换,风险脆弱性逐步成为我国农户能否稳定脱贫的重要影响因素。

贾男和王赫[47]研究了脱贫农户返贫风险。研究发现,享受政策关照的脱贫农户其复原力显然更强,“脱贫不脱政策”显然有助于减少返贫风险。不过这一效应具有群体异质性,女户主家庭、文化程度不高的家庭乃至边缘易致贫农户效应更明显。这一政策主要是借由放松农户外在约束、调整农户内在偏好等机制来减轻其返贫风险的。他们认为,应建立健全高返贫风险人群识别监测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逐步扩大普惠金融覆盖范围,加强对长期内可能出现的“福利依赖”效应的监测。

赵普等[48]利用西南民族地区的调查数据,对规模性返贫风险的水平、原因和结构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西南民族地区脱贫后依然存在返贫风险,因为这些地区还存在诸如产业基础不稳固、自然条件不佳以及脱贫群众发展意识淡漠等突出问题;西南民族地区规模性返贫风险由多种因素构成,包括产业因素、能力因素、经济因素、政策因素、自然因素、文化因素及家庭因素等,其中产业因素最为重要。他们提出,需要建立和强化产业防线,守住规模性返贫底线;重视能力提升,加强返贫人口自力更生教育;筑牢经济基础,打造易返贫地区经济系统安全网;优化政策体系,加强防止返贫致贫政策制度保障等。

赖德胜等[49]利用2012—2020年期间全国县域数据,通过交错双重差分回归,研究了撤乡并镇对乡村振兴的影响和作用机制。研究表明,撤乡并镇通过两种作用机制促进了乡村振兴,一是撤乡并镇调整和优化了行政区划从而形成的发展逻辑促进了乡村振兴,二是撤乡并镇强化了乡村治理并通过治理能力的提升促进了乡村振兴。这两种作用机制短期内有竞争,发展和治理螺旋推进而非并行;撤乡并镇的政策红利释放在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地区更为明显,而民族自治地区由于政策的力度和范围小以及时间短也就还不突出。他们建议,一方面,将撤乡并镇作为一种政策手段,推动行政区划的优化调整,破解行政壁垒,放大市场范围和功能,促进地区竞争和经济效率提高;另一方面,降低生产要素的流动性障碍和内耗,推进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要素流动,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提高农业的规模经济和组织化水平。

曾湘泉和郭晴[50]认为,互联网技术推动数字金融快速发展,缓解了融资约束,降低了创业成本,促进了我国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和乡村振兴。数字金融发展使得返乡农民工进入非农领域就业的概率提高,进入农业领域的就业概率下降;数字金融显著促进返乡农民工的机会型创业、标准就业与非标准就业。数字金融的发展由于降低了融资与创业成本,推动返乡农民工实现农村地区的机会型创业,创造出更多就业岗位,也提高了返乡农民工收入。他们建议,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扩大数字金融的覆盖面,拓展数字金融的领域;提高返乡农民工群体互联网使用、金融素养等人力资本水平;创造条件释放返乡农民工在创新与创业领域的潜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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