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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3-11-25万依云

国际商务财会 2023年20期
关键词:税种税收环境保护

刘 丹 万依云 王 培

(1.琼台师范学院 2.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一、引言

美好的生态环境是让人向往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快速发展,但片面追求GDP效益导致环境恶化不断加剧,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一直在致力于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方式,正逐步建立绿色、低碳的美好家园。近几年来,为了构建绿色发展、尊重并保护自然的生态环境体系,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税收法律及政策条例,我们称之为“绿色税收政策”,特别是在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的颁布,通过立法的形式强调了国家对环境治理的决心与态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当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用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以绿色税收抑制企业高耗能、高污染行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党的十九大确定坚持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提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持续走好绿色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党的二十大为国家复兴的擘画出新蓝图,奠定了高质量绿色税收发展的根本道路,同时为我国的绿色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绿色税收体系

绿色税收是以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各税种和实施措施的总称,对产生污染行为、资源浪费现象的纳税人征税,对环境保护企业、环保技术与产能转型的纳税人实行税收减免。

(一)绿色税种发展过程

在我国,绿色税收开征较晚。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重心在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和提高发展积极性,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我国的税收体系中没有与环境保护直接相关的税种。改革开放后,经济迅速发展,重污染、高耗能的产业迅速发展,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环境问题首次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问题。资源税、城建税等与绿色环保相关的税种相继设立并开征(见表1)。

表1 绿色税种发展过程

21世纪初,绿色税收政策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以条例的形式出现。虽然没有形成具有强制性的法规,绿色税收概念也没有明确提出,但形成了初步的“绿色”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制进一步改善,如环境保护税立法、资源税和消费税改革、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加入环保行为税收优惠,“绿色”不断增强。“十三五”以后,我国税制逐步呈现出多策组合、多税共治的较为健全的绿色税制体系。

(二)绿色税收体系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构建更加系统和法制化的绿色税收体系,积极推动税收双向驱动——即反向税收限制约束和正向优惠激励,“多策组合”及“多税共治”,力图建立开发环节、生产流通环节、处置环节全覆盖的绿色税收体系。目前,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情况为:环境保护税作为绿色税收体系的主体,资源税作为重点,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作为辅助税收。我国现有的绿色税收体系覆盖了资源开采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和排放五大环节。我国的绿色税收体制按征收目的可以分为环境保护型、资源占用型和行为导向型(见图1)。

图1 绿色税收体系

三、绿色税收体系助力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是传统发展的创新模式,以经济社会低碳、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为途径,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绿色发展的理念是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价值取向,主要原则是绿色低碳循环,基本抓手是生态文明建设,途径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效率、和谐和可持续性。绿色发展需要在双重约束,即资源承载力约束和生态环境容量约束下,将我国的发展路径逐渐转变成经济、环境、社会同步可持续发展。

绿色发展具有势不可挡的势头,已被大多国家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的绿色发展是在考虑生态和资源环境两者综合状况下提出的。2020年9月,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关于2030年和2060年前达到“双碳”的承诺,标志着低碳生活和绿色发展将成为未来的主流,也是经济社会一场重要而深刻的系统变革。

我党在二十大明确提出了“推动绿色发展”的时代课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利于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的税收政策体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好地助力“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努力发挥“多政策配合、多税种联动、多环节覆盖”的绿色税收的调节功能。

(一)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的影响机制

绿色税收体系在助力绿色发展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通过税收调控,可以达到控制污染,降低排放和资源不合理占用的目的;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税费成本,鼓励企业寻求促进产能升级、提升绿色创新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绿色发展之路。绿色税收体系通过两个方向同时调节,可以引导企业转变产业结构、不断革新技术,积极主动寻求发展。在碳达峰方案中,我国明确表示:为更好地发挥税收体系助力绿色发展的作用,我们要建立健全不同税种间相互协调的绿色税收体系,落实和完善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提高(见图2)。

图2 绿色税收体系

1.约束性税种影响机制

(1)约束资源不合理占用

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税种对占用国土资源和矿产等的个人及单位征税,一般采用从价计征,将税费负担与资源价格有机结合,起到直接调节作用。这不仅仅限制了资源使用的不合理,还进一步促进了个人及单位对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从而约束了纳税人对于资源使用的不合理。

(2)约束污染排放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在我国范围内正式实施,针对固体污染物、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关键性污染源采用不同的征收方法,并制定出了不同的征收标准。根据环保税法的相关规定,大气污染物主要采用每污染当量1.2~12元的幅度税额征收环保税,水污染物按照1.4~12元的区间征税,而固体污染物则按照分类的方式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按每吨5~1000元不等征税,噪声污染就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税,上限税额达到11 200元。《环境保护税法》制约着企业行为,特别是增加了重污染企业税费负担,企业为降低成本将减少污染排放。

(3)约束消费者行为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等税种通过增加购买成本,抑制消费者对高排放、高污染消费品的购买,鼓励消费者购买污染相对小的产品,从而改变消费方式。

2.激励性税种影响机制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对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可以促进企业生产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促使重污染企业调整自身生产结构、优化内部治理,进而激励企业绿色转型。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创新转型、技术革新,有效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二)绿色税收体系助力绿色发展现状

根据国税总局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绿色税种总额达5929亿元(包括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占税收总额的3.7%,较2012年提高约2个百分点。

1.新能源产业发展增速加快

根据国税总局增值税发票的公开数据,2019年电力总销售收入中清洁能源发电(含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等)的电力销售收入比重为31.2%,2022年为34.4%,占比有所提升;包括新能源整车、光伏设备、锂离子电池等的绿色产品制造业,总体销售收入每年增速超过40%,其中新能源行业尤为突出,为79.4%,环保绿色技术服务业为30.9%,节能行业为34.9%。

2.污染排放大幅下降

我国于2018年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GDP污染物排放当量从2018年的1.16降至2022年的0.73,下降幅度达到37%。

3.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深化

全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覆盖领域持续拓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所属行业从2020年的390个增加到2022年的422个;工业企业2020年的减免税金额为561亿元,2022年减免税金额为854亿元,增幅52.2%;

4.绿色税收助力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

绿色税收通过价格机制,直接或间接影响要素价格、设备价格、产品价格、技术价格,最终影响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的转型。2016年12月,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开启新时期,环境保护税正式立法。十三五时期,我国构建基本绿色税收体系,通过税改绿色转型,实现绿色税收体系的多层次、多税种,我国主要发展理念逐步转变为绿色发展。十四五期间,面临国内国际复杂的形势,税收绿色发展继续推进和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四、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绿色税收体系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与较早就建立起绿色税收体系的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环保税的探索起步较晚,税收制度也不完善,甚至于我国在2016年之前仍缺乏为环保而单独设立的税法。目前,我国的一系列绿色税收政策配合其他政策一起,积极地保护资源和环境,但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绿色税收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1.绿色税收体系不完备

虽然我国多项法律都涉及到环境保护税收,但绿色税收的征收范围、主体税种、征收标准和绿色税务协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绿色税收目前不足以满足“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绿色税收收入占我国总体税收收入比重还很小;相对于治理污染和减少排放的高成本,我国绿色税收的税率标准偏低,经济效益原则下,企业法人减排治污的积极性不高;在税务协作方面,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等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顺畅、分工不够明确,导致协同配合不足。

2.理念渗透有待加强

企业和居民对绿色税收概念的了解不够,绿色税收理念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绿色税收对于企业而言有一定的约束力,更深入了解绿色税收有利于企业注重自身对环境的影响,应在关注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关注绿色发展;居民对于绿色税收的认识较为模糊,也影响着绿色税收的落实。

(二)相关配套政策不健全

为使我国绿色税收政策更好地运行下去,其他措施的积极配合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国绿色税收体系不够健全,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配合不紧密。首先,充足的资金投入与技术支持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前提,而我国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因为税收结构的不合理性,与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相比仍然显得乏力,再加上财政投入无法得到保证,总体都偏低,导致没有达到明显的治理效果。其次,由于经济与法律制度缺乏有效配合,致使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对绿色发展的积极影响作用不足,缺乏法律保障导致缺乏实施的可行性。综上所述,由于征收范围狭窄、税率不高、计税依据不合理等,导致绿色税收体系没有有效发挥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最终由于主体税种的缺失导致环保资金不足,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进程。

五、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优化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需要通过持续完善绿色税收体系,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增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

(一)数字赋能,提高协同治理水平

当今的大数据时代使得信息的获取更加便利,运用大数据优势推动智慧税务建设,逐步形成共同参与逐步部门协同的智慧绿色税收格局。

1.创新税收共治新格局

推动部门间业务联动,打破信息孤岛。税务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环保、水利等多部门协作,信息联通,打造完整数据链条;创新绿色税收体系的新模式,深化部门间的联合管控,联合激励和惩戒等协作措施,借助有关部门的管理力量和专业技术,逐步打造多部门联动的体系。

2.完善税收评价体系

税收评价体系作为一种等级评价预警机制,与绿色税收挂钩,基本原理为在纳税人发生超标排放时,评价体系会发出警信号,提示风险存在。根据整合的资源数据,实行名单管理,定期向环保部门传送税收黑名单。

3.加大税务宣传

围绕“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鼓励公众参与,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不断宣传,使纳税人关注环保、低碳、减排等理念。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录制视频课程等方式,进行税务辅导,不断加深纳税人对于绿色税收体系的认识。

(二)完善税制,助力可持续发展

1.推进企业绿色低碳生产方式

加大对绿色产业扶持,协调绿色税收体制。对于没有纳入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适度征税;鼓励更多企业参与碳交易,实行差别化税收优惠;继续优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中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方面的优惠,完善配套制度。

2.推进居民低碳生活方式

首先,优化汽车的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根据车辆排量实施差别征税,可以设置累进税率;其次,推进消费税改革,对于高能耗、高污染或高档消费品扩大征收范围,引导人们绿色消费;最后,排量和用途不同的车,税率差距可适当扩大。

3.推进低碳保护机制

一是加快水的生态环境改善,推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二是不断探索绿色税收的征收范围;三是对于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进行提高。

(三)与国际接轨,构建全球环境体系

降碳减排是各国共同的责任,积极参与到国际规则的制定中,按照不同国家的情形,有区别的共同承担责任;积极推进构建全球命运共同体,借鉴其他国家税收制度,参考有益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绿色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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