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驱动机制
——以临西县为例
2023-11-20周丽娟焦昊
周丽娟 焦昊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1 问题的提出
二十大报告指出,大国小农依旧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带动2亿小农户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就必须要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着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以农民合作社为中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通过联农带农实现强农富农;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共享农业现代化成果。因此,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过程中农业社会化服务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现实水平能否达到我党各个报告中的要求,促成小农户向现代化转型,成为了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点。临西县作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之一,有丰厚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基础以及政策扶持的改革创新动力。临西县建立起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新模式以及农业保险与补贴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形成一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实现有机衔接的驱动机制路径图。我国农业工作今后的重点应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完善与创新上,以深入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作为主要手段,着重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上建设新型模式,深化农业保障机制和补贴制度改革,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效率与质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加快推动“大国小农”下的农业现代化转型。
2 文献综述
在现阶段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研究中,多数分析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较少总结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主体驱动有机衔接的机制。有基于全球视野和我国现代农业生产大方向上提出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过程中存在农业生产、农业经营、农业产业以及农业保护4个有待解决问题,该论断为研究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实现路径提供了科学性参考[1];现有的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研究内容中,大多是对某一组成部分进行研究分析。如,有研究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和绿色补贴2个方面对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挥着正向的推动作用[2];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重要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知识守门人”的视角分析,可以嵌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中发挥促进作用[3];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发展创新,而小农户对现代农业技术的采纳与利用仍然存在着不足现象,该问题仍然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有效地引导进而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4]。也有学者通过案例分析研究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产品的交易流通有着引领和带动的作用,以及作用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基于以上分析可以了解到现阶段对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研究,从宏观出发,分析其中存在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微观上研究具体农业措施对其影响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在研究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缺乏系统全面的分析,并给出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推动有机衔接中的驱动机制。本文从农业社会化服务4个重要组成部分出发,分析农业社会化中生产性服务、经营性主体、新型农业模式和保险保障政策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作用,并以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为例,分析其中驱动机制。
3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障碍
3.1 生产方式上的衔接障碍
现代农业的实现形式是以现代工业为基础并使用现代农业技术进行生产作业的。小农户在农业生产中,自身具有经营规模小和生产能力较低的特殊性,导致了小农户在进行生产作业时农业生产技术采纳率处于较低的水平,该现象也与多数农业生产技术创新是为土地经营规模较大的生产者服务有关。小农户的农业生产作业中农业科技投入程度处于较低水平,进而使得农业生产效率与现代农业所要求的水平差距较大。我国小农户受教育素质虽然得到了较高水平的提升,但是对于现代农业中所需要的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金融和市场知识储备,小农户个体不能做到高水准掌控,影响现代数字技术对农业生产现代化的推动。而且小农户在农机购买力上不足,在机械化农业生产上只能通过购买服务实现,而农机成本的增长也会消极地影响农业生产中机械化程度的提高。
3.2 生产科学经营上的衔接障碍
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新型农业主体在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中具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征,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尚处在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大,整体实力较弱,全产业链收益能力较低,联结带动小农户能力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没有很好地连接小农户,单纯地停留在表面吸纳其加入组织的工作中,并没有与小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小农户在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方面在现代规模农业中都不占优势,没有形成或优化农业经营中投入生产要素的模式。小农户所进行的农业产业结构水平较低,不能够充分调动利用农业生产资源。小农户所进行的农业生产并不能很好地延长农业产业链也受自身经营局限性影响,并不能很好地面向社会多方面的需求进行农业生产就定型了其农业的封闭性。小农户还未紧密连接市场,生产结构单一。小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大多数为自产自销,且受制于自然禀赋和科技水平等限制,往往凭借经验和运气进行生产机构调整;小农户也往往会与市场脱钩,对农产品品质方面的注重较低,流通手段和销售渠道不足。
3.3 生产新模式上的衔接障碍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促进了具有现代化特征的农业模式产生。小农户自身所耕种的土地规模具有细碎化的特征,以及小农经营的耕地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这些使其难以与新型农业模式衔接。绿色农业模式中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技术的要求都是现阶段我国小农户难以达到的水平,其中有机肥料、无公害农药、秸秆还田等绿色农业的硬性要求具有较高的生产资料成本、生产面积规模以及生产者绿色认知程度都是小农户在农业经营中难以满足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下数字农业与智慧农业在现代农业中占很大比重,而我国小农户在统计数据上显示距离有机衔接数字农业与智慧农业的受教育水平仍得不到满足,新型农民的教育与培养工作进展程度远远不及现代农业模式发展速度,使得小农户迈向现代农业生产中得不到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较好的衔接推动。
3.4 保险和保障上的衔接障碍
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加码加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下符合现代农业特征的政策也在不断推陈出新。从总体上来看,农业社会化服务下的政策更加侧重于补贴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且大都集中在产前阶段;具体来看,农业金融服务政策在现阶段仍满足不了农业现代化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中金融服务对于小农户这种征信白户的借贷服务存在不足;农业保险政策保障范围小,保障环节少,保障种类不全面,市场供给主体数量较少,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还未完善,小农户容易受到内外部因素的消极导向,其农业保险投保率水平较低。农业生产者补贴政策在补贴力度上仍需要加大。
4 临西县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驱动机制
作为国家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的临西县目前已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数量在1800家左右,其中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0多家、农业科技服务公司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农业服务专业户1505家,从业人员6000余人,服务小农户8.6万户,服务面积4万hm2次,截至2020年,临西县农作物耕地、播种、收割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以上,农业产业化率达到72.33%,在县域内基本实现了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小农户。
4.1 新型农业生产服务推动农业生产高效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始由延伸产业链向提供农业土地生产服务方向进行转变,表现形式主要集中在土地生产托管或半托管,农业机械服务生产,农业公共设施服务等。现阶段我国小农户获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产性服务手段越来越快捷高效,开展土地生产托管或半托管服务,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作物品种、生产技术、机械装备等新型农业生产要素,切实解决小农户生产作业方式粗放、生产效率低下等现状问题。2021年以来,临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河北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浅埋滴灌土地全托管服务,该生产服务通过铺设节水管道,实施精准灌溉农地,达到节约水资源和降低浇水成本的目的,服务多个乡镇小农户的农业生产。县供销社推行大面积土地托管,并积极顺应国家休耕政策,提供深耕土地服务以及有机肥供应。农业生产性服务通过为农户提供购买农机服务来促进农业高效生产,农户在粮食收获季节购买农机收割服务节约了人力收割的时间和成本,也节省了部分农户因农忙而耽误工作的边际成本。如,临西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针对区域内农作物生长问题,出动植保无人机等先进农业机械,开展防病治虫社会化服务。
4.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经营合理
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完善与创新过程中,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发展和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比小农户有着规模经营和市场竞争的比较优势,可以培育职业农民传播新型农业技术和科学农业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使小农户享受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服务,分享主体发展的红利,更好地迈向现代农业行列。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会促使小农户在农业生产中更加注重农产品质量,作业方式绿色环保,并为小农户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市场风险担保。临西县政府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通过园区示范、龙头引领、模式带动、特色培植等系列举措,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快技术装备推广,提升小农户生产的现代化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小农户进行现代农业生产提供了相互交流借鉴的平台,也对新型农业生产技术的传播和投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3 新型农业发展模式推动农业产业升级
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有效增强小农户的绿色农业生产意识,虽然生产意识转化为投入生产行为过程中有不可控因素。农民合作社通过规章制度可以一定程度上监督规范参社人员农业生产过程中施肥喷药的行为,并促使农民形成较强的绿色生产意识,最终转变为绿色生产行为。临西县农民合作社按照“六统一”管理,通过减少化肥施用量和农药喷用量,从而节约了农业生产成本,并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促进农民增收。县政府积极建设农业水利设施,推广高效节水灌溉,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积极促进绿色节水农业发展模式的建成,实现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赶超发展。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节水农业的建成完善。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等新型发展模式可以有效提升小农户生产效率和产出农产品质量,也使得农产品安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证。
4.4 新型农业保险保障推动农业保护合理
农业保险和保障补贴政策的出台和完善,有效降低了小农户农业生产的风险。农业生产风险的上升是随着农地经营规模扩大而产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往往有着较大农业经营规模,因此更注重农业生产风险的防范措施,也会带动传导给小农户生产过程。农业生产风险不局限于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帮助小农户降低风险,为小农户提供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治理病虫害的技术。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建立承包或订单农业,稳定农产品收购价格,解决销售渠道问题,降低市场风险。农业保险政策和生产补贴保障一定程度支持小农户稳定生产预期,增强农业产业抗灾救灾能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也促使了农业生产相关补贴政策和奖惩机制的衍生;绿色农业补贴政策可以引导小农户进行低碳农业生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减少农业机械化作业的投资成本;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了小农户面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和承受能力。社会化服务提供的农业种植保险以及农业奖保制度也对小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提供稳定动力。
因此,总结出如图1所示的传导机制图,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提供托管服务和农机服务,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合理扩大以及小农户农业生产的成本降低,使农业生产效率得到提高;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主体,影响小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对新型技术的采纳并运用到生产,并为小农户提供较为科学的市场导向,促进农业科学合理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还促进了新型农业模式的产生和发展,影响小农户的绿色生产意愿与行为,进而使得我国农业进行绿色转型以及规模化经营生产,使小农户进行农业产业的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使更多小农户得到联结,使农业生产面向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有能力应对,并积极进行补贴政策和保险措施的落实,使得农业生产风险降低,促使我国农业进行现代化转型。
图1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驱动机制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生产性服务更好适应农业条件
生产性服务更要着眼于现阶段小农户生产的土地细碎化和种植作物多样化,积极建设新的服务领域,拓宽服务渠道,以满足生产多样化的小农户的作业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政府部门积极引导农业社会化生产性服务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合理的服务类型与服务规模。开展对应的农业生产托管或半托管,并针对生产环节建立新型生产托管方式;做好生产环节服务的市场价格定位以及确保服务在小农户的覆盖范围。政府部门要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创新新型服务模式,以订单、合同、承包以及租赁作为主要实现形式。生产性服务要做到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生产性服务也要提供和满足小农户现阶段农业资源急需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绿色生产技术采纳、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搭建区域农业生产性服务信息共享平台,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结构不平衡问题。
5.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发展创新
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提高自身规范化水平,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规章。在农业生产区积极发挥合作社的带动和辐射作用,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开展农业规模种植和经营。农民合作社要利用自身对新型农业技术的采纳率和敏感性较高的优势,促进新型农业技术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层面推广下放,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性服务。相关部门应该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实行优胜劣汰的市场运行机制,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形成并壮大一批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加强示范试点的引领带动作用,并为小农户提供科学合适的农业经营方式。
5.3 新型农业模式更好联结小农户
政府部门和服务组织应大力投资发展绿色农业、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等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积极引进优良适用品种、先进机械装备。政府部门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当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开展农产品区域独特品牌培育建设工作,形成区域农产品名牌化,增加农产品附加值。适应现阶段现代农业发展潮流,在一定规模农地推广试行智慧农业、数字农业、设施农业等农业发展模式。促使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预售农业、品牌农业、电子商务等延长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有机衔接,保障农产品供应充足,形成利益统一的农业产业联合体。
5.4 农业保障补贴政策更好完善
农业机械的动力总量和作业规模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因此不能忽视现阶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挥的作用。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的绩效管理,适当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充分考虑到小农户自身经济状况,确保补贴到户的目标实现,让小农户切实享有到奖励与补贴,提升小农户在农机作业方面上与现代农业生产上靠拢的主动积极性。提高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农业保险的服务力度,提供农业保险覆盖到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过程中。政府部门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引导小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保费政策覆盖的品种范围和补贴比例,将受灾农田的恢复重建工作纳入到政府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下一轮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筛选条件,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