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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创作中画面的形式美

2023-11-20薛奇

美与时代·美术学刊 2023年9期
关键词:油画创作形式美规律

摘 要:关于形式的理论,康德、罗杰·弗莱、克拉夫·贝尔、苏珊·朗格等都有过论断。康德认为美具有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无规律的合规律性;罗杰·弗莱认为“绘画等于纯形式”,而且他是贝尔思想的直接来源;克拉夫·贝尔认为绘画作品中的线和色彩以及特殊的组合形式之间的关系,能够引起观者对美的情感共鸣,从而形成“有意味的形式”;苏珊·朗格则认为艺术本性与形式关系密切,因为艺术本身就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以克莱夫·贝尔在其著作《艺术》中提出的“有意味的形式”观点为出发点,探索油画创作中画面的形式美及形式美的规律。

关键词:油画创作;形式美;规律

法国丹纳在《艺术哲学》的序言中说过:“在人类创造的事业中,艺术品好像是偶然的产物。我们很容易认为艺术品的产生是由于兴之所至,既无规律,亦无理由,全是碰巧的,不可预料的,随意的。的确,艺术家创作的时候只凭他个人的幻想,群众赞许的时候也只凭一时的兴趣。艺术家的创造和群众的同情都是自发的,自由的,表面上和一阵风一样变化莫测。虽然如此,艺术的制作与欣赏也像风一样有许多确切的条件和固定的规律,揭露这些条件和规律应当是有益的。”虽然形式美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时代的变更而表现出顺应时代审美的形式,但形式美在油画创作中自始至终都存在,任何画家都不能脱离形式语言法则的制约而创作出一幅惊世骇俗的油画作品。如何利用其规律创作出具有形式美感的油画艺术作品是本文讨论的主要问题。

一、画面中平衡和变化的形式美规律

创作时画面的平衡稳定是基础,但一幅画的画面亮点总在变化中出现,所以在稳定中寻求合理且具有形式感的变化是必不可少的。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美表现在数量比例上的对称与和谐,而和谐又起因于对立因素的统一。因此,画面中各形态要素变化的前提及变化后的结果,都必须处在一种均衡的画面氛围之中,即对立因素的统一。

對称总给人一种稳定、庄重、平衡的感觉,适合表现一些宏伟建筑和极具装饰性的场景。比如意大利画家拉斐尔·桑西的油画《圣母的婚礼》中,婚礼在广场上进行,约瑟正将戒指戴在玛丽亚的手上,场面宏大而又肃穆。其他人分别站在两边,形成对称构图,使得画面和谐、安宁且协调。还有一种与此不同的对称,是以一点为准,围绕其进行对称。比如意大利画家达·芬奇《最后的晚餐》,整幅画以褐色为主,光线由中心向四周环绕放射,烘托出画面的神秘和庄重感。再如中国佛教石窟或寺庙中的一些壁画,常以佛的形象为中心,围绕其分布其他形象,用来突出某一人物形象的主要地位。

在构图时,为了平衡画面,不使人感觉泄气或者重心偏移,需要主观地调和画面的节奏,将画面因素之间的大小比例及色彩、形状的对比等统一起来,实现视觉分量上的接近,最后再经营其位置,从而使画面平衡。这种平衡有别于绝对的对称平衡,其对称里包含了形象和布局的变化、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最后落实到画面和绘画技法上,呈现出预想的画面形式感。

二、画面节奏的形式美规律

绘画中的节奏不同于音乐中的节奏,其指画面中各种组成因素的大小、虚实、位置分布等有规律、有秩序地拆分和组合,产生在画框范围内游动的视觉感受,可进一步打动观者。油画的画面节奏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固定规律的节奏,即可以明显看出排列顺序的节奏;另一种是无固定规律的节奏,即需要结合画家情感及背景才能看出的节奏。

(一)有固定规律的节奏

此种画面节奏是画家运用重复的手法描绘对象和创作画作,从而给人以强烈的秩序感和工整的节奏感,如波普艺术的倡导者安迪·沃霍尔创作的《可口可乐》,整个画面中都是重复出现的可口可乐,打破了高雅与通俗之间的界限。在日本艺术家草间弥生的作品中,也是可以明显看出固定规律节奏的,她把波点艺术运用到极致,使得人们一提到波点的主题绘画,总是能第一时间想起草间弥生,这样的创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成功的。当然,这种重复不是完全粘贴复制的重复,其中也有一些小的因素变化,比如在形状大小不变的基础上改变其用色,或在用色无明显变化的基础上改变其大小,使画面看上去不空洞且耐看。

(二)无固定规律的节奏

无固定规律的节奏与给人秩序感和整齐感的节奏韵律不同,它不是形式、形象上的简单重复,而是画家根据自己的情感、想法或画面整体需要而打造的一种无特定规律的节奏。这种节奏可以是跌宕起伏的,也可以是平铺直叙的,可以是抽象的,亦可以是写实的。如西班牙画家毕加索的《格尔尼卡》,整幅画都是用几何形体构图,画面被分成三个部分,形体和形体之间虚虚实实重叠交替,每一个形象都被分割得支离破碎,表现出战争导致人民到处逃亡的混乱景象。画面看上去凌乱琐碎,其实乱中有序,精心设计。从左至右,画面被分为三个垂直的组合,中间的形象被稳定在顶部灯照射出来的三角形状的光线里。还有荷兰画家彼埃·蒙德里安的作品《红、蓝、黄构图》,画中的各个色块分别有其象征的含义:黄色象征阳光的四射运动,蓝色象征着天空的无限延展,红色则是搭配色。许多人认为蒙德里安的作品具有治愈功能,红、蓝、黄三原色和格子的叠加组合使画作具有空间的协调和秩序之美,中性的色彩和几何图案的和谐,使画面有一种轻快、明亮的律动感。

三、构成画面各因素的形式美规律

以上两部分的讨论是从油画创作的大感觉、大方向上展开的,除此之外,画家在创作油画时,还要把握住画面整体的均衡和节奏。这种画面的均衡和节奏必须从基本的、具体的组成因素出发来展开具体研究,那么组成画面的构图、黑白灰、形状、色彩等因素就是不可或缺的。

(一)构图规律

构图是绘画创作必不可少的一步,画家要通过构图先确定画面的框架结构,再运用点、线、面、色等来组织画面。在南齐谢赫的著作《古画品录》提出的“六法”中,“经营位置”也能体现出构图的重要性。常见的构图形式及其对应的形式感有:水平式(安定、有力量)、垂直式(严肃、端庄)、S形(优雅、有变化)、三角形(正三角平衡稳定,斜三角灵活)、圆形(饱和、有张力)、中心式(主题明确,效果强烈)、渐次式(有韵律感)等。

近现代油画家们在构图时,已经不仅仅是构成画面框架,确定形、色等的位置,还会进一步研究画面结构的构成形式,能够更好、更直观地表达画家的思想和感情。如西班牙画家委拉斯凯兹的油画《宫娥》,描绘了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的马德里皇宫内的真实一角,其构图的复杂性引起了无数评论家、哲学家的研究和鉴赏。再如俄国批判现实主义画家列宾的批判现实主义油画《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深刻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于人民的压迫,作品采用狭长的横幅构图表现纤夫队伍,利用沙滩的地形和河湾的转折,使纤夫们犹如一组雕像,被塑造在一座黄色的底座上,展现了画面宏伟深远的张力。画中的人物形象真实而深刻,其年龄及精神气质各不相同。背景颜色昏暗迷蒙,空间空旷奇特,使伏尔加河的氛围显得更加惨淡,给人以惆怅、孤独、无助之感,加强了人物的悲剧性。

(二)黑白灰规律

就绘画创作而言,在大的构图形式确定好以后,就要开始设计和布局黑白灰关系了。黑白灰的形成一般分为光的照射、固有色和主观处理。光的照射即受光面白、背光面黑,剩下的則为灰;固有色指物体的本来颜色,其具有一定的颜色区分;主观处理指画家根据画面需要、个人情感或者表达的需要,自主改变黑白灰的布局。在写实性的绘画创作中,可以通过强调光线照射地方的黑白灰对比,或者通过调整物体或空间的固有色深浅等方法,达到既合理又真实的黑白灰效果,既尊重其客观规律,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黑白灰关系体现在表现性或者抽象性的绘画中时,则有别于写实性绘画。表现性或抽象性的绘画里的黑白灰关系,是画家凭借个人审美、对形式感的需要、画面氛围情绪的需要,纯粹地表达感情的形式。“绘画等于纯形式”的首倡者是法国画家莫里斯·德尼,其在1890年就宣称:“一幅画,在成为一匹战马、一个裸女或某个小故事之前,主要是一个布满着按一定秩序组合的颜色的平面。”如赵培智的油画《瓦恰的行走》中,没有具体的人物、情节,也不用人物叙事,而是把人物作为某种整体氛围或精神情绪的载体来表现,人物之间的透视空间被弱化,前后物象被整合为冷暖或黑白调性的关系。

(三)形的规律

形是只有高度和宽度的二维视觉外像,包括形态的外轮廓、内轮廓以及形体各个部位的比例关系、透视关系等。画面中有正形和负形,正形即画面重心,负形衬托正形。正负形表现形式就好像胶卷的底片,表现客观存在的形之间的关系。油画创作中,画家会根据物象的实际形再加上自己的主观感受进行调整和精心设计。正形的分布不一定总处于画面的中心,其中的规律为正形往前突出、负形往后退,从而形成对比,突出重点。正负形不是相互孤立,而是相互作用的,既各司其职又成就彼此。形的高低、大小、前后的对比,通过组合来表现形式感。比如法国画家杜尚的油画《下楼梯的裸女》,运用抽象的线条和几何形状组合成画面,表现出一个女人正在下楼梯的动态感。其中几何图形的运用,使画面的形式感更强。在形的大小对比的同时,人们还能看出左右虚实的变化——越往右,人物越亮、越实。以及另一位法国画家勃拉克,他的作品《埃斯塔克的房子》,画中的房子和树木的外形都被其主观的简化为几何形状。他凭借自己的想象创造出一种新的空间表达方法,他将画中各种形象的外形进行分解再重构,画面空间也随之压缩。画面中形与形之间有时相互叠压,有时相互映衬。用房子之外的负形反衬房子的正形,形式感强。

(四)色彩规律

绘画作品表现出来的色彩与大众看到的自然界及人类社会中的色彩是有一定差距的。画家在创作时,会把客观的色彩进行主观改造,以达到创作的目的。也就是说,在不破坏画面整体调性的基础上,色彩的冷暖、色相、明度、纯度以及分布面积之间的关系会得到合理的布局,最终为画面整体服务,突出画家想要表达的重心。

根据不同的表现形式,色彩的使用大体可分成两类:一类是写实性的,这种表现方式客观地描绘所画对象,即对象的光源色、环境色和固有色几乎等同于实际所见。如19世纪下半叶俄国巡回画派的列维坦,他确立的“情绪风景”画通过自然状态表达人类的感情世界,打破了前期巡回画派在色彩运用上的局限性。当然,这里不得不说痴迷于外光写生的印象派。虽然他们不拘于事物客观具体的外形,但是他们对于外光色彩上的研究是绝对具有发言权的。比如法国画家莫奈的“干草垛”系列,不同时间段其色彩的变化是很明显的,甚至可以从他的组画中找到色彩变化的规律。其之后的新印象派代表画家修拉和西涅克更是从科学的角度表现了色彩的规律。另一类是画家完全基于自己的主观情感,把自己对于色彩的审美感知表现在画布上。此类型以塞尚为开端,他强调绘画的纯粹性,不考虑三维空间里色彩的客观呈现,而是主观地把画面平面化处理,重视绘画的形式构成。当然,这种类型的色彩也要表现出和谐美感,但往往表达色彩情绪是第一位,色彩美感是第二位。总的来说,色彩的形式美符合美的规律性,不管是客观再现上还是主观表现上,都有其内在联系和特定规律。

四、结语

本文用艺术理论结合笔者在创作油画时的亲身实践,总结研究油画创作中画面的形式美,并对油画创作中具体贯彻的形式美规律进行分析。虽然本文以克莱夫·贝尔的形式观为理论依据,但中心意思并不是强调审美活动的独立性和艺术形式的绝对化。“有意味的形式”可以说是艺术的一个不以时代变化而改变的永恒的美的特征,其可以为不同时期、不同文化的观赏者所识别和喜欢。阿恩海姆认为形式不是目的,其只是表达意义的手段,他还提出:“那种认为艺术要达到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平衡、和谐等类完美的形式关系的观点,只能把公众引入歧途,或者使公众远离艺术,甚至还会给艺术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如果一个艺术家创造一件艺术品的主要意图,就是获取平衡或和谐的形式关系,而不是顾及这种平衡要传达什么意义,他就会陷入无目的的形式游戏之中。”本文强调形式和内容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具有形式美的油画作品应该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主观情感和客观形式的统一。

参考文献:

[1]贝尔.艺术[M].马钟元,周金环,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

[2]杨祥民,王倩.“有意味的形式”与“有形式的意味”:反思克莱夫·贝尔关于艺术的定义[J].美术观察,2020(9):71-72.

[3]赛汗塔拉.油画语言的形式感与秩序感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21.

[4]蒋跃.绘画构图与形式[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5.

[5]黄应全.艺术即“表现性构形”:罗杰·弗莱形式主义艺术观重释[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86-94.

[6]丹纳.艺术哲学[M].傅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

作者简介:

薛奇,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油画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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