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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库建设及管理优化的思考
——以中国科协奖项评审工作为例

2023-11-20宋泉昆

中国科技产业 2023年9期
关键词:专家库科技人才中国科协

周 磊 宋泉昆 陈 松

(1.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北京 100081;2.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 430071)

0 引言

建设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构建人才评价体系的基础性工程,是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职责所系,是服务科技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有效举措,是提升科技人才奖项评审工作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必然要求,专家库建设对科技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1]。

本文结合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工作实际,聚焦“联系和服务”,按照分类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可靠、动态更新、开放共享的原则,科学把握专家库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科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专家入(出)库、专家信用和监督评价等管理工作,优化评审专家库建设,完善专家遴选、入库、抽取、评审、评价等流程,分析研究了专家库体系构建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结合评审工作实际,初步提出了专家库建设及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有关改进举措,以期为专家人才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1 所开展工作情况概述

1.1 制度先行,规范管理

为规范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3],参照《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实际,制定《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管理办法》。

1.2 明确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1)自愿选择,自愿退出,独立客观。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通过随机抽取和指派产生,自愿选择是否参与评审工作,自愿要求退出专家库。专家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具有独立发表评审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按照中国科协财务管理要求,专家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获取劳务报酬。

(2)严守纪律,公平客观,定期维护。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客观、独立、公正进行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不得侵犯被评估的知识产权。接受评审邀请的,应对评审行为进行承诺,保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责任。原则上不得无故缺席评审等活动;不得委托他人代评。本人专业能力不能胜任评审时,主动提出退出此次评审活动。评审专家应及时在系统中更新个人有关信息,原则上每年至少登录专家库维护信息一次。

1.3 严把专家入库标准

(1)政治标准鲜明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学风道德优良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学术水平达标

对于入库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必备条件,并且要求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明确要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不同等级的完成人顺序也进行规范(比如: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要求为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应为第一完成人)。

(4)熟悉科协业务工作

结合中国科协业务工作实际,按照理工农医和交叉学科划分。中国科协有215 个全国学会,对于担任全国学会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积极投身世界一流期刊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创中国”、科技人才举荐等科协重点工作。

1.4 专家入库方式多措并举

专家入库采取公开征集、定向邀请和交换共享三种方式。

(1)公开征集。定期面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高校科协,各有关企业科协等单位公开征集评审专家。

(2)定向邀请。针对国家荣誉获得者、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国际)重要奖项获得者、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科技企业技术负责人、创投界知名人士、权威科技媒体负责人、文艺界知名人士和社科领域知名专家等,进行定向邀请。

(3)交换共享。通过签订共建共享协议,与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等部委,全国学会、地方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科协组织建立评审专家交换共享机制,择优扩充和丰富专家资源。

1.5 专家抽取和评审遵循回避原则

评审专家抽取时自动回避与奖项申报人同名、有提名关系、有合作关系、有师生关系、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评委应对需要回避的候选人(团队)主动回避。回避范围为:候选人(团队)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拟制血亲关系亲属)、与候选人(团队)有密切关系的师生(存在研究生师生关系、师从同一研究生指导教师)、合作伙伴、候选人(团队)的提名专家,以及其他存在利益冲突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专家等。

2 专家库建设与管理中的挑战

通过专家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基本已经能保障中国科协日常奖项的评审工作。目前,基于专家库已顺利完成了第二十四届和第二十五届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典赞·2022 科普中国”活动、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评审等奖项评审及2022年度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工作。此外,专家库也能满足日常专家的抽取和查询等基础性工作,极大地提升了评审工作和日常工作的效率。虽然专家库的建设已为中国科协专家数据库信息的原始积累奠定了基础,但基于中国科协后续评审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评价导向的变化,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也同样面临新的挑战和难题。

2.1 系统中专家信息尚不全面,整合梳理难度较大

由于专家来源不一,不同途径征集或者入库的专家在系统的数据信息资源不够全面,不利于全方位的搜索、挖掘、整合专家资源。数据信息的集中管理有难度,专家库建设因不同奖项评审中遇到的特殊性进行调整,数据信息建设的主体多为因奖项的特殊性边建边用,不同奖项的字段呈现出相互独立的状态导致系统中各个维度、字段的数据建设主体较多,缺少统一有效整合,随着奖项增多加大了数据搜集、整合的难度。

2.2 缺少对数据及时进行动态管理机制

专家的工作单位信息和职务是在动态变化的,数据抓取的渠道有限,专家库中的字段信息多为人工导入,增加人力成本的同时,对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质量产生一定影响,部分字段信息未能实现与其他内部平台的互通、互联、互动,使得数据应用受到限制。

2.3 专家数据的应用有待深化

目前,专家库的主要应用场景是奖项评审时的专家抽取。中国科协的奖项评审专家的抽取主要是基于学科,缺乏基于研究领域、专家行为信息等多维度的智能抽取。应设计基于专家回避、专家行为分析和评价、学科、研究领域等多维度的评审专家抽取匹配机制,满足评审系统在专家抽取、回避、匹配等全流程的业务需求。

3 优化举措

针对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库建设进程中存在的挑战,结合中国科协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几方面优化举措。

3.1 加强专家信息保密工作,提升评审公平性

专家库的保密工作是科技人才奖项评审工作的基本保障[4]。专家个人信息应准确、完整、全面,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拟入库的专家需通过科研诚信审核、舆情检索、资格审查后方可入库。推荐单位负责专家推荐、信息审核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及时组织专家登录系统对本人信息进行定期核对、补充。对在库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对反复指定同一专家、高频使用专家、专家打分离散度较高等异常情况,将使用技术手段进行鉴别;对违规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3.2 探索专家行为评价,完善动态进出机制

建立专家标签体系,包括行业领域、科研领域、学科和研究方向、人才类型等,支撑分类评价所需的抽(选)取、智能指派等。对专家进行评价和画像,有利于专家库专家的动态进入和退出[5]。所有科技人才奖项评审工作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从专家评审质量、参与评审积极性、评审公正性、评审结果准确度等方面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计入专家信用记录,作为后续评审专家邀请的参考依据。专家信用管理实行等级评价并作为专家信用等级动态管理依据。信用等级较差的,将列入“黑名单”,取消专家资格,并取消参与中国科协各项科技奖励活动资格。

3.3 采取随机分步抽取方式,提升抽取的精准度

明确专家抽取条件、专家结构、回避要求等抽取方式,通过语义分析、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方法,由系统随机抽取一定规模的专家,并通过系统邀请,减少人工干预。接受邀请的专家将由系统进行指派。开展专家活跃度评价、影响力评价和小同行标识匹配,支撑服务专家抽取工作。第一步,划分评审学科组,如果学科组内人数较多,可以进行适当分包(即更小粒度的分组)。第二步,针对每个学科组,在专家库的相应学科中,使用规定的智能抽取算法(计算机程序),随机抽取若干专家(考虑各组抽取专家数量的均衡性),作为评审专家。第三步,对抽取出的专家,进行信息复核和舆情检测,如有不合适的专家,及时进行补充抽取和替换,形成评审专家初拟名单。

3.4 专家库采用实名制分级权限管理,追责有据可依

根据使用部门或单位申请,对每位使用人员单独设置使用权限。使用人员须妥善保管帐号和密码,不得借用和转让,并对使用本人帐号下的所有操作负责。获得专家库相关权限的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泄露专家信息,不得纵容或从事影响评审客观、公平、公正的言行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处理。

3.5 优化专家退出进入机制,提升荣誉感

一是对已入库专家发放评审专家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通过系统向在库专家推送国家科技战略规划制定、科技前沿信息、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政策、评审结果(投票准确率)等信息。积极创造条件,推荐专家参与学术、科普、智库、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创中国”等中国科协重要活动。二是专家入库实行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定期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专家进行信息确认与更新。入库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专家本人应及时、主动登录专家库系统更新信息。专家连续2年未登录专家库或未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确认的,专家资格将进入冻结状态,相关情况将及时通知专家本人。

(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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