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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视角下推动科技协同创新的探索与建议

2023-11-16金晓艳

华东科技 2023年10期

文/金晓艳

一、前言

自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在经济、科技、环保等领域的联系日益紧密。尤其在科技领域,作为中国重要的科技创新动力源之一,长三角地区在推动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组织跨区域协同攻坚等方面不断发力,出台多项政策举措。本文深入分析了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的优势资源和现有举措,聚焦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对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二、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的现实基础与优势资源

当前,长三角区域在整体创新能力建设方面处于全国前列,便利的交通、不断增长的科研投入等优势为扎实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提供了强大支撑。

(1)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长三角地区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尤其在交通运输方面,已基本形成机场、港口、铁路和高速路网等相交织的快速交通骨干网络。以高铁网络建设为例,长三角地区已经形成全国最为密集完善的高铁网之一,域内城市群基本实现交通3 小时畅行无阻。[1]便利的交通助推了长三角区域“同城效应”的不断放大,这对加快长三角区域内人员往来流动、优化域内产业发展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2)科研投入持续增长。近年来,长三角区域研发投入显著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 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长三角区域R&D经费投入为8324.6 亿元,较2011 年的2475.9 亿元增长了236.2%(详见图1)。从R&D经费投入强度(R&D 经费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看,2021 年,上海为4.21%,江苏为2.95%,浙江为2.94%均高于全国2.41%的平均水平,仅安徽以2.34%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长三角地区持续在长周期及高强度的研发中加强投入,为长三角地区原始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持。

(3)高端人才不断积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地区对高端科技人才吸引力不断增强,2016-2020 年,长三角地区人才净流入占比从4.7% 提升至6.4%,逐年稳步增加且始终高于其他城市群,其中上海、苏州、杭州、宁波、南京等城市位列2020 中国城市人才吸引力排名前十。尤其是上海,《2022“理想之城”全球高水平科学家分析报告》显示,随着上海人才枢纽地位逐步凸显,2012-2021 年,上海高水平科学家人数从2940 人增加到11215 人, 增幅281.46%,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地区正逐步成为全球高水平科学家的集聚地。

(4)产业基础坚实有力。随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加速,区域产业基础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尤其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长三角地区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并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中芯国际、科大讯飞等。2021 年,长三角地区以三个30%领跑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18.22 万件,全国占比略超30%;高新技术企业8.6 万家,全国占比高于30%;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先导产业规模全国占比均超过30%。长三角地区坚实的产业基础为科技创新带来了旺盛的市场需求,也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升级提供了丰富的机遇。

(5)创新主体积极活跃。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的科技创新中心之一,创新主体活力持续增强。一方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加大了R&D 投入。据《2021 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榜单和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前1000 家创新状况报告》显示,长三角以近4 成共391 家入围企业数量,领跑于粤港澳大湾区的92 家和京津冀城市群的79 家。另一方面,长三角地区还拥有中科院上海分院等多家国家级研究院所,并建设了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一大批机制灵活、潜力巨大的新型研究机构。[2]这些院所机构为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学科和人才支持。

三、长三角推动区域协同创新的做法与成效

长三角地区的资源优势是扎实推进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天然有利条件。面对国内外日益激烈的科技竞争,长三角地区只有充分用好资源优势,形成区域科技创新合力,才能在全国乃至全球科技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1)落实国家战略,提供政策保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长三角三省一市积极落实国家战略,不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如,《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等。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为长三角地区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指明了方向,也为推动科技要素自由流动、科技资源共用共享、科技人才协同创新等提供了制度保障。

(2)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构建跨区域协调机制是推动区域协同创新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政府设立了跨区域协调机构,进一步提升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如,2021 年,在国家科技部指导下,三省一市联合成立了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办公室。2022 年,该办公室推动上海科学院等16家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联合成立了长三角科研院所联盟,进一步促进创新要素跨区域协同和流动。另一方面,相关企事业单位亦积极探索跨区域互联互通机制。如,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等单位携手建立联合孵化分享机制,以共同培育一批长三角联合创新中心(孵化器)为目标,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些措施加快了长三角内的邻近城市和区域的相互融合,推动实现“抱团”发展。[3]

(3)坚持一体化思路,联通科技服务。2020 年,科技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布局建设长三角综合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4]以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为依托,长三角三省一市深入探索“团队参股”“拨投结合”等创新举措,构建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网络,为长三角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与转化服务。此外,在科技服务方面,2021 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开展科技创新券通用试点工作,至2022 年6 月,上海青浦、苏州吴江等5 个试点地区域内企业购买服务总金额超5000 万元,科技创新券使用总金额超2000 余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研发成本,提升了研发效率。

(4)搭建信息平台,推动资源共享。在互联网时代,运用信息技术加快各地域科技资源要素优化重组,是不断提升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水平的基本前提。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整合、优化长三角科技资源配置,构建跨区域的科技资源共享体系,2018 年,科技部和长三角三省一市启动了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并逐步引导长三角地区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科技服务机构等各类优质资源加盟平台。该平台于2019 年4 月正式上线运营,截至2023 年4 月,该平台已集聚长三角区域的科研基地2816 个、大型科学仪器44671台(套)、科技人才20 余万、2377 家服务机构,为加速匹配长三角创新主体需求和区域内最优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双向融合提供坚实支撑。

四、长三角推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现实困境

当前,无论是国内外科技竞争新态势,还是产业转型经济发展新形势,都对长三角地区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服务地方产业经济高质量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基层推动落实长三角科技协同创新的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一系列不利的制约因素。

(1)重复性建设现象依然突出。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布局方面缺乏整体性的规划,从产业结构上看,各地争相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作为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从创新布局上看,各地新近设立的一大批专门研究机构等,纷纷瞄准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信息通讯等领域重点投入。 “产业链”产业同构、“创新链”同质化竞争直接导致了客观上地区间利益关系难以理顺,这已经成为长三角一体化的最大障碍。

(2)创新策源能力有待提高。尽管长三角是中国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但在前沿领域、核心技术、发明专利、顶尖科学家等方面还与国内外领先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2 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列出了全球100 个科技集群,其中,深圳-香港-广州排名第2 位,北京居第3 位,而上海-苏州仅排名第6 位。这表明,长三角与京津冀、粤港澳等地区相比,在创新策源能力上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3)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始终不足。基础研究是科研的源头活水,应用基础研究则是产业的发展基石。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但对于距产业化有一定距离但却十分重要的应用基础研究,却关注甚少。1985 年到2021 年,中国基础研究占比从不到5%,提高到6.3%,但应用研究从26%左右,下降到10%左右。[5]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占比不断下降,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的能力不断削弱,已经严重影响了在新发展格局下,长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与潜能。

五、长三角加强区域协同创新的对策建议

长三角地区要紧紧围绕“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协同联动效应,不断增强科技研发合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1)加强顶层设计,开展政策试点。强化顶层设计,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应用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等试点,推动先行先试政策率先在长三角各类创新联合体中落地落实,将长三角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成为重要的科技政策“试验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不断支撑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2)强化机制探索,协同利益分配。以上海科学院、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应用型科研院所为重要依托,以推动科技、产业、金融、市场高效联动为核心目标,探索跨区域跨领域创新主体资源共用、人才共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投入产出相匹配的分成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全面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投入。

(3)聚焦共性技术,打造产业联盟。围绕汽车、人工智能等长三角优势产业集群,建立跨区域、多模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实施长三角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协同创新,积极探索新型举国体制在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应用与实践,强化长三角区域技术创新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

(4)围绕应用场景,强化市场引领。开展未来产业引领性科技创新布局,通过设立未来产业创新场景实验室,进行试生产和工程化,设立市场工程师,进行整体项目“技术—市场—技术”技术转化和商业化工作,缩短成果转化时间等方式,将创新主体、创新资源高效地组织在一起,形成体系化能力,打造提升系统化能力的产业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