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对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影响的研究
2023-11-13白咸芳
■白咸芳
沈阳化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引言
“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我国正处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时期,区块链技术作为新一代确权工具,能够有效解决信任问题,实现价值的自由传递,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企业作为推动经济运转的主体,是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企业发展面临的高度不确定性对其风险承担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依托区块链技术提升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对企业顺利实现数字化转型以及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目前对信用风险的研究主要以构建信用风险预警模型为主。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应用,学者们愈发关注区块链技术与风险管理之间的问题。陈志斌等(2022)、王智博等(2022)、俆晨阳等(2022)立足我国实际情况,对区块链技术与企业风险管理之间的问题展开研究。综上所述,区块链技术通过介入企业的风险管理对其产生影响。与此同时,零壹智库联合数字资产研究院发布的《中国A 股区块链上市公司全景报告(2022)》中指出,目前上市区块链企业开展业务的方式主要包括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投资持股等。因此,本文从是否布局区块链以及具体的业务类型入手,研究其对信用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首先构建微观层面的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其次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区块链与非区块链两类企业开展实证研究,旨在揭示其中的作用机制,期望能为有效提升企业风险承担能力提供可行建议。
二、区块链技术与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
1.区块链技术特性
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信息公开透明、信息可溯源等技术优势广泛应用于各个场景,目前区块链主要有公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三大类,其中联盟链与私有链在企业管理领域中成为主流趋势。
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技术最核心的特点之一,使数据能够脱离第三方中介在各区块间实现安全交换。区块链系统的安全性由密码技术与数据公开透明同时保障,系统中的每个参与方都可通过全账本数据的获取实现对数据的全方位监管,使参与方在获取信息的同时起到相应的监管作用。在信息可溯源方面,产品制造、生产以及流通等环节的信息能够全部存储在链上,且由于信息不可篡改的特性,任何产品信息都能通过扫码溯源的方式得到。目前,区块链技术在企业内部可赋能于销售、物流、财务以及企业管理等各个方面,使得企业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包含区块链在内的数字化技术从各个方面对企业的运营与发展产生影响,如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使得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合作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得以解决,大大消除风险的不确定性,企业借此可通过内部可控性的提高与外部合作方的筛选,提升信用风险承担能力。因此,探究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对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必然会为数字经济发展时期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的企业提供风险治理新思路。
2.区块链技术与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
本文研究的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是在风险承担能力的基础上定义的,风险承担能力主要是指抵抗风险的能力。本文将企业的信用风险承担能力理解为企业能够抵抗信用风险的能力,信用风险承担能力与企业特征、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多个方面有关。
就企业特征与公司治理而言,本文将两者归纳为非财务影响,在此影响因素下,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对企业的管理框架、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发展等产生多维度的影响。例如,企业可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部门重构,以此更新企业的管理框架,就产品生产而言,将企业的生产、销售、仓储物流等部门的多环节信息上链存储,形成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产品生产—销售—仓储物流信息网,将生产信息上链存储并向所有参与产品销售环节的部门公布。区块链技术可用于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与组织架构的调整,通过区块链人才信息存储和智能合约设置,可实现招聘流程的简化与人才晋升机制的科学性,同时,区块链技术可通过改善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助力企业实现扁平化转型与合作企业的筛选,在企业内外部建立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互信平台。在财务影响的因素下,企业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财务管理,实现账目信息透明、审计监管简便等目标。
三、研究设计
1.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已有文献对企业风险承担能力的衡量方法各有不同,如观测期内股票价格波动、盈利波动、企业的财务状况等,参考相关文献,结合本文对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的定义,从非财务指标与财务指标两个方面共选取16 个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后的综合指标对信用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衡量,具体指标如表1 所示。
2.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开展区块链业务对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产生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延迟效应,因此本文参考零壹智库联合数字资产研究院发布的《中国A 股区块链上市公司全景报告(2021)》,将其公布的区块链企业名单作为选择基础,根据新浪财经官网公布的企业相关数据,剔除ST股票、*ST 股票以及信息严重缺失的企业,最终选取56家上市区块链企业与14 家非区块链企业作为本文的分析对象。
3.主成分分析
为降低指标之间的冗余性,本文选择主成分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降维分析,运用分析后的综合指标衡量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本文选择SPSS 25 软件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及主成分分析,其中提取方法选择主成分分析法,旋转方法选择凯撒正态化最大方差法,分析结果通过KMO 和巴特利特检验,表明对本文选择的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是合理的。如表2 所示,根据总方差解释表中的累积方差贡献率,前7 个公因子对总体的代表性达到总方差的83.21%,因此本文确定7 个主成分以衡量企业风险承担能力。
表2 总方差解释
依据旋转后成分矩阵中各因子的载荷系数确定原始指标归类,得到降维后的7 个综合指标,公因子F1包含三个指标,由于本文以企业的营业收入反映企业规模,因此主成分1 中的X1、X10以及X11共同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周转效率,将F1记为周转效率。公因子F2包含X5、X9、X15以及X16,综合反映了企业的报酬率、变现能力以及现金流量状况,记为营运能力。公因子F3包含X12、X13和X14,综合反映了企业的负债与偿还能力,记为偿债能力。公因子F4包含X6、X7和X8,记为发展能力。公因子F5包含X2,反映了企业决策权的集中度,记为股权集中度。公因子F6包含X4,表明企业主营业务的获利能力,记为盈利能力以及公因子F7包含X3,反映了企业获取各方面关键资源的能力以及对公司治理产生的相应影响,记为治理结构。
4.DEA 模型分析
本文将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作为产出指标,根据企业开展区块链业务的实际情况对区块链服务生产力的效率进行研究,以此探究区块链技术与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关系。数据包络分析(DEA)是用来测量决策部门生产效率的有效方法,其基本原理是保持决策单元的输入、输出不变,借助线性规划和统计数据确定相对有效的生产前沿面。
(1) 投入产出指标的确立
本文选择企业的营业成本和区块链业务类型作为DEA分析的投入指标,并将企业风险承担能力作为产出指标。
(2) DEA 模型分析
本文选择SPSSAU 在线数据分析软件以及BCC 模型对样本企业进行DEA 模型分析,样本数据共计70条,分析结果中重点展示了综合技术效益(TE)、规模效益(SE)和纯技术效益(PTE)。在区块链企业中,有9 家属于自主研发,18 家属于合作研发,29 家属于投资持股或者全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文对所有样本分类后的均值进行综合比较,如表3 所示。
表3 综合比较结果
以企业开展区块链实际状况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分析,9 家自主研发区块链企业在综合技术效益、规模效益和纯技术效益三个维度的均值均为1,达到了DEA 强有效。合作研发、投资持股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非区块链企业在三个维度的效率值均达到了DEA 近似有效,但非区块链企业的效率值要略低于区块链企业。
区块链企业在三个维度的总均值均优于非区块链企业,这表明布局区块链业务对企业风险承担能力存在一定影响,区块链企业规模效益总均值为0.961,表明布局区块链业务的企业存在较为显著的规模效益;纯技术效益总均值达到0.949,表明布局区块链业务能够以较高的技术水平转化为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
开展自主研发的区块链企业在三个维度上的效率值表现最优,其次是合作研发,最后是投资持股或全资控股子公司,这可能是因为企业本身综合实力较强且自主研发区块链对企业原有业务的开展存在较大的促进作用,综合来看提升了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而以合作的形式开展业务研发,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利用合作方的各种资源优势,对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企业开展区块链业务确实能以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对企业风险承担能力产生影响,但相关企业也需要注意到布局区块链的类型与本公司原有业务的整合程度,以此确定具体的区块链业务类型,从而在较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
四、结论与不足
1.结论
复杂且不确定的发展环境使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的提升成为被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研究了企业开展区块链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信用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关系,运营主成分分析与DEA 模型分析法,对70 家样本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的综合技术效益、规模效益和纯技术效益进行统计分析,结论如下。
① 企业开展区块链业务的实际情况对风险承担能力存在一定的影响。从区块链企业与非区块链企业综合对比来看,前者在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方面的表现更为优越。从区块链企业三个维度的总均值来看,区块链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效率均值为DEA 近似有效,表明企业开展的区块链业务能够以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转化为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
② 从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投资持股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三种类型来看,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类区块链企业风险承担能力的提升要明显优于投资持股或全资控股子公司,这提示企业开展区块链相关业务时要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或原有业务进行决策。
③ 企业应同时关注纯技术效益和规模效益两个方面,在技术和规模两个方面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投资持股或全资控股类区块链企业在开展相关业务时,要重点关注纯技术效益产生的影响,以解决因纯技术效益较小而引起的综合技术非DEA 有效的问题。
2.不足
本文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两点:首先是采用了传统的DEA 模型分析,并未考虑环境变量的影响;其次是数据的选取方面,本文只对不同类型的决策单元进行了横向维度的比较,并未对同一决策单元不同时间的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效率值进行比较,且数据量相对较少。因此在未来研究中,环境变量对企业信用风险承担能力是否存在影响以及如何产生影响是值得关注的重点,同时在数据选取方面,可从时间维度扩大样本量,实现更多维度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