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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蝉

2023-11-08苏赢

莽原 2023年6期
关键词:博学清华阿姨

苏赢

1

林北大是在深夜十一点多离开小饭馆的。

当时,煤城正飘着雪。雪虽然不大,却还是把天地间给渲染得白晃晃的,孤寂的街道上流淌着一种乳白色的清光,使得一切都能看得很清楚。

本来林北大就喝了很多酒,临走之前又拎了一瓶二锅头。他一边喝酒一边乱吼,一直在街上来回摇晃着。据我爸说,那晚他正在失眠,突然听见林北大在外面大吼大叫,就赶紧来到阳台上,想要问林北大是不是喝多了,却听见林北大说:“哥,给个火儿啊……”

我爸说:“啥时候了,快回家睡觉吧。”

林北大答应着,东倒西歪地走了。

第二天一早,我爸去楼下的那片树林里晨练,发现林北大死在了那里,随即报了警, 然后就来了好几个警察,把那片树林给围了起来。

林北大爱喝酒,酒量却不大,往往才喝三四两,他就会耷拉着脑袋犯迷糊,开始嘟囔一些让人听不清的醉话。每次总要我爸反复提醒,他才会东倒西歪地回他自己家。他家是个两居室,虽然只有四十多平方米,但在当时的煤矿,能有这样一套房子,已经很让人羡慕了。这是他父亲用命换来的。林父在井下出事后,矿上除了让林北大子承父业接了班,还给他分了这套房子。从他家到小树林,不到五百米,可他最终没走完剩下的五百米,就结束了他人生的脚步。

我那时刚十岁,很皮,哪里热闹往哪里钻。我趁一个警察叔叔不注意,像蛇一样,“哧溜”钻进了警戒线。林北大倒在一棵歪脖子树下,手里攥着那个咖啡色的雪茄盒,脸上是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身体像胎兒一般蜷缩着,也像极了我记忆中那只冻死的冬蝉。法医说,林北大头部的那道伤痕,应该是他撞在树上留下的,并不是致命伤,他实际上是被冻死的。当时,那棵歪脖子树上,还吊挂着一个玩具车,车头仍在闪烁着微弱的红光。据我爸推测,林北大肯定是在酩酊大醉中,误把这个红光当成有人在抽烟,他走过去想要借火,不料却发生了意外。

吊诡的是,那个玩具车是我抛弃的。

而且——它是林北大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2

据林北大自己说,他这名字寄托着父亲对他的热切希望——他刚刚蹒跚学步时,只要父亲一回到老家,就会不停地喊着号子指挥他:“左脚北大,右脚清华!左脚北大,右脚清华!”林父是煤矿工人,没法总待在老家督促林北大,他不在老家时,喊口号的任务就交给了林母。据说,林父原本还想再生一个儿子叫“林清华”,只是林母身体一直很不好,他只好作罢。

十七岁那年,林北大遭遇了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由于林父突然死于一场矿难,加之林母伤心过度又很快去世,因此,尽管他高中还没毕业,却还是从老家来到矿上,接替他父亲当了下井工人。据说,林北大是很不情愿辍学的,他学习成绩不错,作文尤其好,每次都被老师当范文念给别的学生听;他想考大学,最好能像他父亲的心愿一样,上北大,念清华,最好读中文系,将来当诗人、成作家。可是,父母没了,他上学就成了问题,谁也不能把脖子扎起来读书吧?所以,他只能屈才当了个矿工。

据我爸说,林北大刚来矿上时,文质彬彬的,既不抽烟也不喝酒,就连有时放个响屁,都会臊得不行。但我却始终无法想象他以前的样子,因为从我记事起,他手里总拿着那个咖啡色的雪茄盒,浑身上下总是烟味扑鼻,酒气熏天的。

那个雪茄盒,是父亲留给他的遗物。矿工是不能在井下抽烟的,所以林北大上班以后,也像父亲那样,每天都把那个雪茄盒揣在怀里,一旦遇到什么危险,他就会赶紧闻一闻雪茄盒里的烟头,从而达到缓解紧张情绪的效果。林父曾是我爸的师父,林北大自然跟我爸热络起来,几乎天天混在一起,除了一起上下班,剩下的就是吃喝玩乐了。他们的友谊很牢固,即便几年后,林北大已经调到总务科工作,不用再下井受苦了,他也依然拿我爸当最好的朋友。林北大之所以能调到总务科,跟他本人的能力并无关系,那时候,他表姐夫已经当了总务科副科长。

林北大一调到总务科,我家就跟着沾了光。譬如,他帮我家找到一间自建房,让我家那些有用无用的杂物有了归处;又譬如,他帮我家弄来煤气罐、小桌子、小板凳,还额外弄来一张单人床……凡此种种,都让我妈非常感激,即便已经过去二十几年,仍会经常跟我说起他。相反,随着林北大日渐堕落,我爸却越来越反感他了,每次见了面,都不会给他好脸色。

我从五岁那年,开始对林北大有了清晰的记忆。

林北大个子不高,娃娃脸,丹凤眼上戴一副金丝框眼镜,嘴唇下方有一颗明显的黑痣,基本就是那种永远长不大的模样。后来,林北大虽然不用下井了,身上也不像我爸那样,老是夹裹着一股阴冷的潮气,但因为他抽烟抽得凶,一天至少抽三盒,身上总是弥漫着呛人的烟味,这恰恰是我爸特别反感的。不过,即便我爸经常批评林北大,骂他举止轻佻、不够稳重,甚至根本不拿他当回事,可他还是三天两头儿来我家玩儿,来时肯定不会空手,有时给我买些好吃的,有时给我买个小玩具,更多时候则是买些冷热熟菜带过来,然后陪我爸喝酒。

我五岁生日那天,林北大虽然没给我买玩具,却提来一个小竹笼,得意洋洋地递给我,说:“小宇,这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快看看。”

竹笼里有两只蝉,一雄一雌,紧紧地贴在一起,发出清越的蝉鸣声。

林北大摸着我的脑袋说:“以前在村里,每到夏天我们都爱抓这玩意儿,玩儿死了,就烤着吃,又香又脆。你喜欢吗?”

我高兴得直点头:“喜欢,喜欢。”

林北大又说:“你要想养它们,就来问我,我教你。”

我从此开始养蝉,天天都会弄些小树枝回来,用菜刀剁成小段,塞进竹笼里;蝉们将尖利的小嘴插入树枝,不停地吮吸着树枝里的汁液。雌蝉通常是不叫的,即使偶尔叫几声,声音也极柔弱;相反,雄蝉则一直鸣叫不停,它的发音器在腹部,所以只要它鸣叫,腹部就会像鼓膜一样不停地振动,并引发它的蝉翼不停地扑棱,仿佛随时都会飞起来。

我曾问林北大:“为什么公蝉叫、母蝉不叫呢?”

林北大说:“哦,公蝉老是不停叫,那是它向母蝉求爱呢;母蝉不叫,因为它害羞啊。”

我又问:“那,啥是爱啊?”

林北大说:“嗨,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知道啦。”

养蝉很好玩儿,我一直尽心尽力地饲养着它们,可入秋以后,雄蝉的声音就渐渐衰弱了,仿佛濒临死亡的哀鸣。结果,中秋节还没过,那只雄蝉就先死了;而那只雌蝉虽然熬到了冬天,终究也死了,死在一个雪花纷飞的夜晚。

林北大说:“唉,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寿命到啦。”

见我一脸懵懂,他解释说,有一种菌子,夜里生出来,太阳一照就死了,所以从来没见过黄昏;蝉呢,生在夏初,死在夏末,所以从来不知道还有春天和冬天。

我说:“那它们也太可怜啦……”

林北大点了一支烟,慢悠悠地说:“命这玩意儿全都如此,就拿这根烟来说,只要它出厂了,迟早会化为灰烬的,即便我不抽它,它也会发霉烂掉的。再说了,就算那两只蝉能活过冬天,又能怎样?现在天这么冷,它还能再叫吗?”

我没吭声,快要哭了。

林北大说:“唉,没办法,所有不合时宜的东西,都是活不长久的。”

来年初夏,我还想养蝉,就缠着林北大带我去捕蝉。他找了一根长竹竿,又把两个泡泡糖扔进嘴里嚼了一会儿,把嚼过的泡泡糖固定在竹竿顶梢。我们来到我家楼下那片树林里,循着蝉鸣,走到一棵槐树下,瞅了一会儿,就看见一只蝉趴在枝头正放声高歌。林北大朝我坏笑了一下,悄悄地把竹竿朝树上伸去,慢慢地,慢慢地接近那只蝉,突然,他的手轻轻一抖,竹竿顶梢的泡泡糖就粘住了蝉翼。蝉鸣哑了一下,不叫了。他抽回竹竿,小心翼翼地将蝉翼从泡泡糖上扯下来——蝉翼太薄了,稍不留神,就会把蝉翼扯坏,那就不好看了。

当我把那只蝉放进竹笼里时,看见地上有几个小圆洞。我知道这是蝉的老家,从洞口到树梢,也就是两三丈的距离,蝉已经走完了它的一生。

“没那么简单。”林北大说,“蝉从洞里钻出来,爬到树上,要脱一层皮哩。它的背部先裂开一条缝,然后会露出头来,紧接着是吸管和前腿,最后才是后腿和翅膀。这时候,幼蝉全身都是淡绿色的,大约半小时以后,太阳一照,它的颜色才会渐渐由淡绿色变成棕红色,然后就跟我们平时看到的蝉完全一样啦。”

谁也不会想到,这棵树竟成了林北大的人生终点。若是以身体为单位,从林北大家到这棵树下,跟从蝉洞到树梢的距离大概差不了多少。这期间,林北大也和蝉一样,脱过一层皮,甚至不止一层。只是,那天我们都沉浸在捕蝉的喜悦里,谁也不会想到将来的事。

然而,将来的事已经走过来了——

当我们捕到第四只蝉时,一个姑娘神色慌张地跑进小树林。那个姑娘身材苗条,目测好像比林北大还要略高一些,梳着两根长辫子,她奔跑时,两根辫子就在背上摇来荡去,看上去挺好玩儿。姑娘并没有看到我们,她跑到一棵树下,头抵在树干上,肩膀一抽一耸的,好像能听到“嘤嘤”的低泣声。

林北大把竹竿递给我说:“小宇,这女的我认识,我去看看她咋回事,你待在这里别乱走啊。”

说完,他急急地向姑娘那边走了过去。

林北大走到姑娘身后,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姑娘惊了一下,转过身子面对着林北大。林北大比比划划地说着什么,好像在问姑娘遇到了什么事,姑娘只是摇头,哭得更厉害了。这让林北大的情绪越来越狂躁,低声吼道:“说啊,到底怎么回事?你倒是说啊!”

姑娘还是哭,不过一边哭一边诉说起来。

林北大终于听明白了,说:“狗日的,自己做下的事,当缩头乌龟啊……”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说:“算了,既然你已经怀孕了,现在又不能打胎,那就生下来吧,生下来我养。”

姑娘好像急眼了,同样吼起来:“你胡说啥?孩子又不是你的,我咋能让你给他当爹?”

林北大突然“嘿嘿”地笑了,说:“嗨,这有啥能不能的,其实养孩子就跟养阿猫阿狗一样,谁养他就跟谁亲。”

姑娘好像生气了,一把推开林北大,说:“你,你给我滚开,我不用你可怜我!”

林北大没有滚开,却一把搂住姑娘,发疯似的在她臉上亲起来。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想到了他平时啃猪蹄的样子。但姑娘可不是猪蹄,她拼命挣扎着,用小拳头捶打林北大。后来,姑娘放弃了抵抗,软绵绵地倒在林北大怀里,两个人互相啃了起来。树林里蝉鸣大作,缕缕阳光穿过密匝匝的树冠和枝叶,萦绕在他们周围,好像要把他们包围起来。

后来,他们来到我身边,林北大让我叫那个姑娘陈玫阿姨,我脆生生地叫了一声。陈玫应了,她脸蛋儿通红,好像绚丽的霞光仍然在她的脸上弥漫着,这让她看起来愈发美丽动人。

林北大让我先走,说他要跟陈玫阿姨去办点儿要紧的事。于是,我抱着竹笼子,带着那四只蝉,回了家。

此后一段时光里,我尽心尽力地饲养着四只蝉,每次看到它们用坚硬的小嘴吮吸树枝里的汁液,我就会想到林北大在树林里热吻陈玫的画面,继而想到陈玫的红嘴唇。她的嘴唇非常红,比很多女人的嘴唇都红得多。

3

林北大遇到陈玫阿姨不久,他们突然就结了婚。

我父母和林北大的表姐,都质疑这个“突然”。林北大则一再强调他和陈玫是青梅竹马的邻居,两人还是从小学直到初中的同学,他们早就恋爱了。陈玫的父亲也是我们煤矿的老矿工,一头沉,所以陈玫一直待在老家,直到后来陈父退休,陈玫才接班来到矿上。所以,我父母他们都不认识陈玫,无论林北大怎么解释,大家还是觉得他娶陈玫实在是太突然也太草率了。何况,婚后仅仅七个月,陈玫就生下一个男孩,虽然他们说是早产,但孩子生下来就白白胖胖的,任谁都不相信那是早产儿,都怀疑那个孩子不是林北大的。

我爸说林北大“脑子进水了”,大家都认同我爸的看法,否则,林北大干吗放着矿上那么多好姑娘不找、非要找陈玫这个带肚子的女人呢?

林北大的表姐还补了一刀,说:“他不仅是脑子进水了,而且进的还是祸水。”

这是林北大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

林北大给他儿子取名叫林清华。一开始,我爸和林北大他表姐都强烈反对,认为北大清华应该是兄弟,怎么都不像父子关系。林北大却固执己见,说这是他爸的遗愿,还说他将来一定要把林清华送进清华。

林北大对林清华很好。为了给林清华省下奶粉钱,他戒了烟,说二手烟会影响孩子的脑子发育,想抽烟的时候,就打开那个雪茄盒,去闻里面的烟头;至于酒,尽管他还在喝,但已经减少了次数,即便喝也总是适可而止,谁都没再看见他喝醉过;而且,他很少再出去疯玩儿了,每天一下班就赶紧往家跑,帮着陈玫阿姨看孩子,或者是做家务。

我爸感慨地说:“唉,一物降一物,没想到陈玫竟真把林北大给管好啦。”

这时候,大家对陈玫阿姨已经有了很好的印象,因为她除了人长得漂亮,干活也利索,性格还特别好,对谁都客客气气的,倘若她不是带着大肚子嫁给林北大,大家肯定会用贤良淑德来形容她。

林清华过完百天,陈玫阿姨的产假也结束了,她从老家把她妈接来帮着照看孩子,自己就到矿服装厂上班了。

突然有一天,林北大怒气冲冲地冲进服装厂,把厂长魏博学的一条腿给打断了。事情惊动了矿领导,林北大被抓进了矿公安处。

至于打魏博学的原因,按林北大的说法,是魏博学一直想要祸害陈玫阿姨,他是忍无可忍才动手的。林北大还对警察说,他早就想收拾魏博学了,因为魏博学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服装厂有点儿姿色的女工几乎全都给他祸害过,他这是为民除害。然而,当警察到厂里调查时,女工们全都不承认魏博学曾经祸害过自己,都说林北大误会了魏厂长。要不是林北大他表姐夫帮他跑关系和求情,他肯定是要坐牢的。最后,牢狱之灾虽免,但林北大还是被矿上开除了。

我妈感叹地说:“谁会承认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啊,就算林北大说的全是真话,那些前怕狼后怕虎的女人又咋会承认呢?唉,真是可惜了林北大啊!”

我爸当时正喝酒,立马就朝我妈吼起来:“行了,别说了,以后别总跟我扯这件事。”

那年夏天,魏博学断了一条腿,但他还是服装厂的厂长,照样能呼风唤雨;陈玫阿姨也仍然在服装厂工作,照样是魏博学的员工;唯独林北大被矿上开除了,双职工变成了一头沉,只能靠陈玫阿姨来养活他和林清华了。更为糟糕的是,林北大经历这番变故后,又开始抽烟喝酒了,而且比以前抽得更凶、喝得更猛了。可陈玫阿姨一个人的工资,实在供不起林北大这么糟践,林北大酒瘾犯了,只能到矿街上找人蹭吃蹭喝。

刚开始,大家并没意识到林北大是专门去蹭吃蹭喝的,他以前特爱交朋友,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得过他的好处,所以每次当他赶着饭点走进那些小饭馆时,总会有人热情地招呼他一起吃喝,一边吃喝一边问他打魏博学的事情。林北大很乐意讲他暴打魏博学的经过,他拍着胸脯,好像拳打镇关西的鲁提辖。然而,当别人问起魏博学究竟怎样祸害陈玫阿姨时,林北大立马就闭口不谈了。久而久之,大家看他老是蹭吃蹭喝,却又不肯多说他老婆的事情,就没人再理他了,即便有时候他主动往前凑,别人也会毫不客气地把他趕走。因此,林北大想要喝酒,就只能赊账了,像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赊账多了,店老板就上门讨要,弄得陈玫阿姨苦不堪言。

想想也是,陈玫阿姨一个人上班,每月就那几百块钱,却要同时养活林北大、林清华,还有自己和她妈四个人,你说这日子还怎么过?过去林北大喝醉了,会有工友把他送回家,现在工友们全都不理他了,他喝醉了就在大街上瞎胡闹,只有陈玫阿姨才能连哄带劝把他架回去。

陈玫阿姨实在没办法了,就来求我爸,我爸毕竟是林北大最好的朋友,而且也只有我爸的话,他才能听进去。我爸见陈玫哭得哇哇的,就去找林北大算账。当时,林北大已经醉了,却还想继续喝;老板不肯给他拿酒,他就四处找别人丢下的空酒瓶,把那些空酒瓶里的残酒一滴一滴滴进自己的嘴里。我爸立马发飙了,“啪啪”扇了林北大两个耳光,端起别人剩下的半碗面汤泼到了林北大的脸上,骂:“丢人,丢我师父的人,丢你八辈祖宗的人!”

林北大愈发地狼狈起来,拉着我爸,嘟嘟囔囔地说:“哎哟,你看你……哥,你来得正

好,咱俩,咱俩不……不醉不归啊……”

我爸一把甩开林北大,痛心疾首地说:

“北大啊北大,你说你现在还有个人样子吗?你咋就完全变成一个废物了?”

林北大差点儿就被我爸甩倒,踉跄着说:“哥,哥你再给我买瓶酒吧……”

我爸怒不可遏地吼起来:“林北大,你给我听好了,既然你爸是我师父,我就绝不会让你堕落下去的。从今天起,你要敢再来饭店喝酒,我见你一次打一次,非把你这个混蛋给打改了不可!”

林北大“呜呜”地哭了:“唉,我的好哥哥啊,我,我啥都没了,要是不、不喝点儿酒,那我还能干啥啊?”

我爸一脚踹倒了林北大,吼:“放屁,你咋啥都没了?你不是还有老婆儿子吗?你不是还有手有脚吗?你不是会写诗做文章吗?你不是自命不凡要扬名立万吗?”

据林北大自己说,他十五岁就开始写诗了,如果印成书,至少要有三本《唐诗三百首》那么厚。只不过他一个字也没发表过,所以大家也就没拿他当诗人。而现在,林北大被我爸踹倒后,本来赖在地上,听了我爸的话,一骨碌爬了起来,两眼放光地说:“对,对,举世皆浊兮唯我独清,举世皆醉兮唯我独醒……哈哈,我要当诗人,我要当作家!”

那天之后,林北大似乎改变了许多。他不再去蹭酒了,实在忍不住,就来我家,跟我爸小酌几杯,也从不喝醉;而且,为了减轻陈玫的负担,他岳母回了老家,林清华由他自己照顾。陈玫上班后,林北大会用他父亲的方式,教林清华学走路,“左脚北大,右脚清华!左脚北大,右脚清华!”林清华就踩着一大一小两个影子蹒跚学步,好像那两个影子是两个台阶,他一步一步走向了远大前程。很快,林北大就不耐烦了,他放开手,让林清华在地上爬,反正只要碰不着、摔不着就可以。在照顾儿子的同时,林北大写了很多诗,虽然那些诗总是“啊啊啊”的,被我爸斥之为“狗屁”,但是他毕竟不再出去胡闹了。所以我爸妈、陈玫阿姨和林北大他表姐都觉得这是好事。

有一天,林北大刚写完一首名为《在梦里》的诗歌,一抬头,发现林清华竟然自己会走了,而且走得稳稳当当。林北大开心极了,他指挥着林清华“北大清华”地走了两个来回,抱起儿子来到我家,对着我抑扬顿挫地朗诵了那首诗——

醒来  一切恍如梦境

失落的梦

遗忘的梦

本不存在的梦

花儿的梦

鸟儿的梦

还有雨和雪的梦

你也是梦

梦在消泯

梦在诞生

梦在眼前

梦在远方

梦里有我的城郭

有山川河流

还有你

但我已经回不去了

翻不过秦砖高砌的墙

我在梦中

当时我才七岁,根本听不懂他的诗,但我看见林北大被感动得热泪盈眶,很有发愤图强重新做人的样子,觉得这首诗肯定比他以前那些“啊啊啊”的诗好很多。于是,我拼命叫好鼓掌,发自肺腑地为他高兴。林北大见我的小巴掌都拍红了,觉得应该给我奖励,问我想要什么。我说想要他带我去捕蝉。自从他被矿上开除后,已经很久没带我玩儿了。

林北大抱着林清华,带我去了楼下那个小树林。他说蝉有五只眼睛,左右两边的大眼睛叫复眼,中间那三只小眼睛叫单眼,所以蝉视力很好,能同时发现上下左右的任何事物,一旦感到危险,立马就会飞走。但是——林北大做了个很夸张的动作,然后才接着说——但是,就像人无完人一样,虽然蝉的目光敏锐,可是它偏偏是个聋子,根本听不到外界的任何声音。我有点儿不相信,就放开嗓门大吼了一声。林清华见我吼叫,高兴了,也跟着大叫起来。可任凭我们怎么吼,怎么叫,树上的蝉却始终充耳不闻,依然还在我们头顶拼命地聒噪,的確像一个聋子。

我说:“奇怪,不是说耳聪目明吗?蝉为什么听不见呢?”

林北大说:“眼见为实,可不敢偏听偏信,尤其不能信那些道听途说。”

我想起了陈玫阿姨跟魏博学的事,大概林北大就是信了道听途说才闯了祸,丢了工作。

我又问:“可是,蝉为什么老是一直聒噪呢?”

“唉,可能蝉天生就是诗人吧。”林北大说,“蝉在地下至少得三五年,最长要十几年才能出土。暗无天日啊,它心里有多少憋屈啊……不平则鸣,一鸣惊人。”

林北大说这话时,脸上满是凄苦,萎萎缩缩的,像极了一只蝉。但说到不平则鸣,一鸣惊人时,他像换了个人,浑身上下都在发光。

“尽管一只蝉的寿命只有两个多月,可它只要在世上活一天,就始终不会停止歌唱!”

还是老办法,一根长竹竿,两个泡泡糖,那天手风特顺,仅用一个多小时,我们就捕到了半篓子蝉。我说,我哪能养这么多蝉啊,这么多,还不把我给吃了。林北大说,不等它们吃你,咱先把它们吃了。又说,我写出了新诗,林清华也学会走路了,咱得庆祝一下,我跟你爸喝两杯,油炸金蝉,正好做下酒菜。

陈玫阿姨很开心,她先把那些蝉用清水洗干净,再用淡盐水泡了一会儿,然后控干水分,起锅烧油,和着葱、姜、蒜还有干辣椒,一起下锅爆炒,最后又加了少许盐和生抽,翻炒到焦黄后出锅装盘。

这时候,我爸和我妈也到了林家。我爸特意花了四十几块钱,买了一瓶老坛汾酒,打算和林北大一人一半把它喝光,以林北大的酒量,喝半斤还是没问题的。

很快,他们就喝完了那瓶酒。正当我们起身告辞时,林北大让等一下,他掏出一张纸,开始朗诵他的那首《在梦里》。也不知道陈玫阿姨和我爸妈听懂没有,反正他们都纷纷叫好。林北大更来劲了,说明天就把这首诗投出去,如果那些报刊再不发他这首诗,他就直接去找那些编辑算账。他说着,一边好像余兴未尽似的提议再喝几杯,一边就拿出一个塑料壶,不顾我爸的阻拦,又倒了两大杯。

我爸刚喝了一口散装酒,就叫起来:“操,这是啥酒?这么辣嗓子啊!”

林北大则手舞足蹈地大笑起来:“嗨,我的哥啊,七十八度的酒精啊,能不辣嗓子吗?要不,陈玫,你去给哥买瓶好酒。”

我爸赶紧拦住了:“别别,弟妹,就喝这个吧,北大能喝,我也能喝。”

陈玫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其实也是想给家里省钱,北大才喝这个的,劲儿大,一杯就够了。”

我爸感慨起来:“说真的,北大,这段时间你能这样做,也算是给哥面子了,哥真挺开心的。来,哥敬你。”

林北大赶紧举杯,说:“我敬你,哥,我敬你。”

4

半个月后,林北大又请了一回客,他这次请客是为了庆祝他终于成为诗人——他的那首《在梦里》,终于发表在我们矿务局的《矿工报》上了。

那天,去赴宴的除了我们一家三口、他表姐家三口,还有他上班时的几个好哥们儿。当时刚刚入秋,天气还很热,他却西装革履,头发喷了发胶,梳成了大背头,看上去文质彬彬的,颇有大诗人的派头。

众人酒酣耳热时,林北大抑扬顿挫、眼含热泪地朗诵了他的《在梦里》,见众人纷纷鼓掌叫好,他兴奋得手舞足蹈,跟打了鸡血差不多。可惜,因为他表姐夫一句话,他的情绪却立马大受影响。

“哎,北大,你这首诗是啥意思啊?我咋听不懂啊?”他表姐夫蹙着眉头说。

林北大愣了一下,说:“嘁,你不懂就对

了,如果诗歌谁都能懂,那还叫诗歌吗?”

“那《唐诗三百首》啥的,我就能看懂。”他表姐夫说。

林北大生气了,满脸不屑地说:“得了吧,姐夫,那些老掉牙的古诗跟现代诗能比吗?现代诗就是要讲究意象、哲思,要深刻、隐晦……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整天跟算盘珠子打交道的人,你也成老古董了。”

他表姐夫刚要发作,被他表姐给拦住了。

林北大又摇头晃脑地来了一句:“唉,没文化真可怕。”

他表姐夫霍然而起,气呼呼地离开了饭店。

林北大他表姐气坏了,说:“林北大你咋不知好歹啊?你表姐夫跑腿舍脸给你找了份工作,你就这么对他?”

“是吗?那我得好好感谢我表姐夫呢,等会儿我亲自登门向他道歉。”林北大马上换了一副模样,问,“快说说,是不是恢复我公职了?”

“想得美,公职是那么容易恢复的?”他表姐撇了下嘴,说他表姐夫的朋友在一个家电商场当经理,好说歹说,人家才同意让林北大去当导购员,每月能挣一千多,并不比他在总务科时挣得少。

林北大连愣都没打一下,立马断然拒绝了。在他看来,他现在已经是大诗人了,又怎么能去做临时工呢?更何况,一个导购员整天泡在商场里,跟着顾客搞推销,他哪还有时间写诗?经商与写诗,这哪儿跟哪儿嘛。

他表姐气得直拍桌子,说:“够了,林北

大,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不然从今以后,你就别认我这个表姐了。”

林北大先是愣了愣,然后挠着头问我爸:“哥,你觉得我是不是真该去上这个班啊?”

我爸没好气地说:“废什么话,你小子早该去上班了,即便你真是大诗人,那陈玫和清华娘儿俩也不能喝西北风吧?”

众人也都七嘴八舌地劝林北大上班。

林北大这才“嘿嘿”一笑,对他表姐说:

“行了,姐,你看你咋还真生气啦?我听你话去上班不就行了嘛。”

那天两桌酒菜花了五百多块,林北大去结账时,才发现他那首诗的稿费连零头都不够。还是我爸有先见之明,知道他日子过得拮据,预先就带了钱,把账结了。

谁都想不到,林北大去家电商场上班还不足一个月,就撂挑子不干了,临辞职前还把人家老板给臭骂了一顿,骂人家是没文化的垃圾、给他提鞋子都不配……差点儿没把他表姐给气死,发誓从此以后再不会管他这个败家玩意儿了。

辞职以后,林北大又把岳母叫来照顾林清华,他成了专业作家,把自己关在那个小房间里,夜以继日地写诗,总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声名赫赫的大诗人,做梦都是诺贝尔文学奖和花花绿绿的奖金。有时候,陈玫问他在写什么,写得怎么样,他则会以“还在写”“写得挺顺”或者是“很快就写好了”来敷衍她,更多的时候,连头都不会朝她扭一下。

偶尔,当林北大写出自认为了不得的诗歌后,他就会兴冲冲地从房间里出来,从岳母怀里接过林清华,亲昵地捏着林清华的脸蛋说:“儿子,儿子,听爸跟你说啊,虽然你爸我没上过北大清华,可天生我材必有用,你爸是写诗的大才子啊。”

当然,这种状况并不多,每个月仅有两三次而已。

但现实并不接受林北大的天才,尽管他一直四处投稿,却再没发表过一个字。渐渐地,他的情绪越来越躁动了,见人就骂报刊编辑瞎了眼,骂社会对他不公,天天吵得左邻右舍不得安宁。

因此,我爸妈等人就不敢再说林北大写诗是好事了,都觉得他已经陷入了魔怔。

陈玫终于无法忍受了,她哀哀地说:“北大,我求你了,你快醒醒吧,别再写诗了好不好?”

林北大一愣,眨巴着眼睛说:“我今天又没喝酒,很清醒啊。”

陈玫呜呜咽咽地说:“其实……其实……我跟你说了吧,其实你发在矿工报上那首诗,是我请人家编辑吃饭,人家才给你发的……”

林北大一下子愣怔了,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挠挠头皮说:“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我说呢,我写了那么多好诗,他们却就给我发了那一首,原来这帮王八蛋是谁请客才给谁发稿啊……”

林北大身体一晃,差点儿一头栽倒。

陈玫赶紧搂住林北大,哭着说:“北大,你这是怎么啦?你可不要吓我啊。”

林北大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断断续续地说:“我……我没事,还能撑得住……”

他靠在陈玫怀里待了几分钟,走进书房,拿来垃圾桶,开始一张张地烧那些诗稿,一边烧,一边默默地流泪,虽然看上去哀哀的,却有一种洗心革面的决绝。诗稿太多了,竟然有一千多张稿纸,烧了大半天,把家里给弄得灰烬飘飞,烟雾缭绕的,还没有烧完。岳母赶紧把林清华给抱了出去。

林北大平静地对陈玫说:“你放心,小玫,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写诗了。”

陈玫放心了,笑着说:“那就好,那就好。”

林北大说:“我想好了,我要写小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不了,咱就得个茅奖、鲁奖吧。我的阅历这么丰富,十五岁就想着追你,十七岁我爸妈就去世了,而且我还被单位开除过……如果我把这些经历写出来,那么普天之下,至少在中國,还有谁能超过我的文学成就啊?”

陈玫无语了,只能站旁边默默流泪。

林北大温柔地爱抚着陈玫的脸蛋,说:

“你放心,小玫,就冲我这么爱你,我一定会好好奋斗的,我会成功的!”

那天晚上,林北大让陈玫多炒了两个菜,说要庆祝他涅槃重生,还是那七十八度的散装酒,在酒酣耳热之际,他狂放不羁地低吼起来:“老夫聊发少年狂,少年狂啊,少年狂……”

5

其实那时候,林北大还不算太癫狂,因为即便他再怎么狂放不羁,毕竟是在自己家写作的,并没有出去瞎胡闹。可是谁也想不到,一年后的一件突发事件像炮弹一样把他给摧毁了。

那天黄昏,我妈刚把我从学校接出来,就看见矿街上有几个女人正在群殴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一边群殴,一边骂不绝口,“臭婊子”“不要脸”“偷人养汉”……都是那种不堪入耳的脏话,而更多的男男女女则在一旁看热闹。我们走近一看,才发现那个女人正是陈玫阿姨,带头群殴陈玫的人,是魏博学的老婆徐红霞。当时,徐红霞把陈玫按在矿街上,正在劈头盖脸地打她;几个女人同时撕扯着她的衣裳,显然是想让她出丑。陈玫阿姨满脸是血,看上去很吓人,她除了拼命想要护住自己的衣裳外,根本没有任何反抗。

我吓坏了,对我妈说:“你快救救陈玫阿姨吧,她会被她们给打死的!”

我妈上去拽住徐红霞说:“别打了,别打了,你们真要弄出人命啊?”

大概徐红霞也解了气,见有人劝架,也就趁坡下驴了,放开了陈玫阿姨,嘴里却还是骂骂咧咧:“臭婊子,看你还一身骚气勾引别的男人……”

我妈把陈玫阿姨扶到了我家,问:“陈玫啊,陈玫,你说你这干的是啥事啊?你跟我说,这不是真的,对吗?”

陈玫阿姨原本没有哭,听我妈这么一问,却突然放声大哭起来:“嫂子,我的好嫂子啊,我这也是被逼无奈啊……”

陈玫阿姨一边哭,一边说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陈玫阿姨去服装厂上班后,虽然魏博学一直想打她的主意,可她态度很坚决,一直提防着,从来没给他下手的机会,所以林北大殴打魏博学,纯粹是捕风捉影的误会。但林北大打伤魏博学后,事情就突然急转直下了——那时候,尽管林北大表姐等人一直找魏博学沟通,想让魏博学放林北大一马,可魏博学始终不松口,非要送林北大去坐牢不可。以他四通八达的人脉,林北大至少要被判个三五年。万般无奈之下,陈玫硬着头皮去哀求魏博学,他则直截了当地提出了非分要求,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陈玫实在没得选了,只好把身子给了魏博学。这种事,就像狗皮膏药,粘到身上就撕不下来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结果,被徐红霞等人捉奸在床,直接把她拉到大街上群殴起来。

还有一层,陈玫阿姨没有说,但我妈猜到了。林北大丢了工作以后,以陈玫阿姨那微薄的工资,根本养不活一家人,陈玫阿姨之所以委身于魏博学,可能也有贪小便宜的成分。

那天黄昏,我妈陪着陈玫阿姨叹息一番后,担心林北大受不了这种打击,再弄出什么事来,一直等着我爸下班回来,先跟我爸说了这件事,这才一起把陈玫阿姨送了回去。

林北大正在一张白纸上画蝉,已经画了好多,几乎把蝉的整个孵化过程、形态特征全都画出来了,看起来全都栩栩如生。林清华则是在一旁看他爸画画。

看见我们进来后,林北大笑呵呵地说:

“今天我想教清华背诵骆宾王的《咏蝉》,这臭小子竟然非让我给他画蝉,你说有意思吧?”

我爸苦笑着哼了两声,让我陪林清华玩儿,然后把林北大拉进了那个小书房里。

不知道我爸怎么劝说了林北大,十几分钟后,他一脸木然地走了出来,甚至还朝陈玫阿姨笑了笑,说:“没事的,陈玫,既然这事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怎么会怪罪你呢?”

虽然林北大是那种欲哭无泪的苦笑,但是他终究没有发疯,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陈玫却“呜呜”地哭起来:“对不起,北大,对不起,我对不起你……”

林北大一把搂住陈玫,“嘿嘿”地笑着说:“你看你,这有啥好哭的嘛?你放心,陈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从现在起,我要以魏博学一家为原型写一部小说,我不仅要把他家男人全都写成面目可憎、断了香火的孬种,更要让他家女人全都沦落风尘。到时候,我的小说肯定获诺贝尔之类的文学奖,那他一家就肯定会生不如死,甚至是永世不得翻身啦,嘿嘿嘿嘿……”

林北大说完这番话,一直“嘿嘿”地怪笑着,送我们出门时,他仍然还是那种怪笑,我突然感觉有些冷,浑身上下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妈问,林北大这样报仇有意义吗?我爸一声叹息,然后才说,唉,他充其量就是个穷酸秀才,除了这样自己骗自己外,还能怎样呢?

从这天起,林北大就进入了他人生的第三个轉折点。此后几个月,他开始创作一部自认为伟大的小说,他给小说起名《魏博学现形记》,想以此来恶心魏博学一家。

可事实上,林北大根本没办法把小说写出来,他整天像冬蝉一样蜷缩在床上,谓之“构思”。他还会经常盘问陈玫,问魏博学究竟是怎么搞她的,用了哪些姿势,说了哪些污言秽语,还问她当时的心理和生理反应,反正每次都问得事无巨细。他说,文学创作是必须写得形象逼真的,否则读者就不相信,不仅发表不了,更不可能获得文学大奖。一开始,陈玫不肯说,林北大就会痛哭流涕地跪下来求她;后来,陈玫总算开口了,但说得很笼统,林北大开始打自己,说自己没本事,养不了老婆孩子;说自己江郎才尽了,连篇小说都写不出来。噼里啪啦的耳光打在他自己脸上,却把陈玫折磨得生不如死。

陈玫实在受不了了,就一走了之,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6

我妈心里是很同情陈玫阿姨的,但因为陈玫突然离家出走丢下了年仅三岁的林清华,显然不配做一个母亲,于是每每提起,我妈就会恨恨地骂她狠心。有一天,我妈又骂陈玫阿姨时,林北大竟然替陈玫辩护了。他说:“我的嫂子啊,你就别骂陈玫了行吗?其实这事也不怪陈玫……”

两个月前,陈玫阿姨想要一走了之时,她本来要带林清华一起走的,是林北大不让她带,他把林清华当成了“人质”,觉得陈玫最多也就回娘家住一段时间,用不了多久,一旦她想儿子了,就肯定会回来的。哪承想,陈玫根本没回娘家,而是彻底消失了,就连她父母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这是林北大始料不及的。林北大说这话时,一开始还“嘿嘿”地怪笑着,但笑着笑着,就突然“呜呜”地哭了起来。

林北大之所以伤心地哭,一是带孩子太难了,吃喝拉撒睡全都得管,这显然不是一个大男人能够做好的;二是他现在已经穷困潦倒了,如果不是我爸和他表姐等人经常接济,他恐怕早就吃不上饭了。

我妈赶紧一边安慰他,一边又把陈玫骂了一顿:“家不要了,老公孩子都不要了,这世上哪有这种狠心的女人呢?”

就在我妈骂过陈玫阿姨不久,一张两千元的汇款单就从深圳寄来了,林北大总算暂时摆脱了经济危机。很显然,这钱是陈玫寄来的,因为他在深圳根本就没其他亲朋好友。此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汇款单寄来,多则两千,少则一千,加之当时物价还不太高,林北大和林清华才解决了衣食之忧。

可即便是月月寄钱,终究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林清华毕竟还很小,林北大粗枝大叶的,终归不会带小孩,于是林清华便三天两头生病,不是感冒了,就是吃坏了肚子,把林北大弄得焦头烂额。

这时,一个叫韩德明的矿工出现了。

韩德明四十多岁,虽然只是個普通矿工,但是因为工龄长,加之他老婆在矿上澡堂工作,夫妻俩是双职工,所以不但经济宽裕,还分到一套五十多平方米的房子,显然是已经熬出来了。只不过,韩德明也有他的烦恼,即便他和老婆恩爱有加,可不知为什么他们恩爱了二十几年,却始终没有生出一儿半女。于是,韩德明的目光就盯上了林清华。当然,韩德明刚接近林北大时,也没敢提孩子的事情,他只是三天两头请林北大吃饭。起初是去饭店吃,然后在自己家里吃,当韩德明陪林北大喝酒聊天时,他老婆则会无微不至地照看着林清华,父子俩各得其所,都很高兴。

一天晚上,两个人喝得酒酣耳热后,韩德明才小心翼翼地说起林清华的事情,想让林北大把林清华过继给他做儿子。林北大一听就火了,将韩德明臭骂了一顿,并信誓旦旦地说,就是讨吃要饭,也绝不会卖儿子。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仅仅半个月后,父子俩同时得了病,一个发烧,一个发冷,实在没办法坚持了,只能把他此前的誓言当成了放屁。

那天早晨,我妈送我上学时,见林北大抱着林清华,急匆匆地往矿医院跑,结果一不留神,竟“呱唧”一下摔倒了,林北大重重地压到了林清华的身上。我们赶紧跑过去,顿时吓坏了,只见林清华呼吸急促、浑身滚烫,已经神志不清了。我妈让我自己去学校,她则一边抱起林清华,一边搀着林北大,急吼吼地跑向矿医院。

一到矿医院,林北大就“扑通”跪下来:

“大夫,大夫,我求你了,快救救我儿子吧,他快要死了……”

由于用力过猛,林北大一下子就把脑门儿磕破了,一缕鲜血立马像蚯蚓一样滑落下来。幸好,父子俩得的都不是绝症。林清华是急性肺炎,经过大夫一番抢救后,很快就转危为安了;林北大是发疟疾,当时也住进了病房。

那天下午,我爸下班后去看望他们时,林北大就跟我爸商量起来。

林北大哀哀地说:“哥,你说……那个啥,难不成我真要把清华送给韩德明啊?”

我爸略微愣了愣,叹了一声,说:“唉,北大啊,说老实话,你要是真为清华好,那就把清华托付给韩德明吧,眼看着陈玫是狠了心不要这个家了,就你现在这个样,哪能照顾得好孩子啊?”

几天后,林北大就把林清华过继给了韩德明。韩德明在他家办了一桌酒席,把林北大和他表姐,还有我们一家都请来了,算是举办了一个过继仪式。当时,林北大除了一直跟我爸等人喝酒外,还老是“嘿嘿”地怪笑,笑得我心里直发毛,浑身上下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当韩德明拿出三万块钱递给林北大时,他终于不笑了,说:“别别别,这钱我绝对不能要,否则我他娘的岂不真成卖儿子啦?”

说着,他突然稀里哗啦地哭起来,怪腔怪调地说:“苍天啊,大地啊,我林北大咋就混成这个样了,连自己的儿子都养不活啦……”

林北大这一哭,在场的人也都眼泪汪汪的了。

林北大终是没要韩德明的钱。好在深圳那边每月照例有钱寄来,靠着这笔钱,林北大浑浑噩噩地过了大半年。他晚上写那篇《魏博学现形记》,一直写到第二天早晨才睡觉,然后在中午去小饭馆找人喝酒,同时跟人讲他新写出来的故事。酒客们听着听着就笑了。

“林北大,你这哪里是《魏博学现形记》,这不活脱儿就是《金瓶梅》里的西门庆吗?”人们说。

“魏博学欺男霸女,不就是西门庆吗?”林北大说。

“那潘金莲可是个大美人,你把魏博学的老婆都写成母夜叉了。”人们说。

“大美人?他魏博学也配!我没把他老婆写成老母猪就已经便宜他了!”林北大恨恨地说。

林北大越损越过瘾,干脆把魏博学的祖孙三代都一起编排进去了,不是恶棍,就是流氓,不是娼妓,就是嫖客……一直讲到舌头打不过弯了,才会歪歪扭扭离开小酒馆。他有时能回到家里,更多的时候会在回家途中就醉倒在路边。

7

我爸劝林北大别再写什么狗屁小说了,赶紧找个正经工作,要么就出去找找陈玫,找到了,能劝回来最好,劝不回来就干脆离婚,重新找个老婆好好过日子。林北大虽然没有反驳我爸,却兴致勃勃地讲起了他的《魏博学现形记》,把我爸给听得直摇头,恨不得把他胖揍一顿。

见林北大执迷不悟,我爸哀哀地叹息起来:“唉,啥叫烂泥扶不上墙,他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啊,看来他这辈子完蛋啦。”

我妈倒没有太悲观,苦笑着说:“那倒不至于吧,其实你可以劝他把这篇小说写成网文,现在网上不都是瞎写的吗?只要他能写好,也许还能挣点儿钱。”

我爸说:“唉,其实我担心的还不是他能不能写好,我担心他再继续闹下去,魏博学肯定会收拾他的……”

我妈说:“唉,这倒也是,且不说魏博学两口子本来就是混蛋,换了谁,也受不了林北大那样编排他们。”

时隔不久,我爸妈的担心果然应验了。

那天,林北大又在小饭馆讲他的《魏博学现形记》,魏博学果真现形了,他一棍子打到林北大头上,把他打了个头破血流。林北大在矿街上跑,魏博学拿着棍子在后边追,边打边还警告他以后别再胡说八道,否则要打断他两条腿。

林北大虽然被打得鼻青脸肿,满头是血,走路一瘸一拐的,但他并没有服软,他把说书场从小饭馆搬到了魏博学家门口,他向魏博学挑衅说:“魏博学,你给老子听好了,你要他娘的真有种,就干脆把老子打死,老子保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老子现在就开始说书啦。”

这时候,林北大的身边已经围了很多人。

林北大看魏博学家没有动静,就更手舞足蹈地叫起来:“天也不早了,人也不少了,各位街坊邻居稳坐,听可怜人给大家说一段《魏婷婷受辱怡春院,靳子强夜戏徐红霞》……”

魏婷婷是魏博学的女儿,靳子强是魏博学的女婿。林北大不仅直接把魏婷婷卖到了妓院,而且让徐红霞跟她大女婿靳子强风流起来。

魏博学想出来收拾林北大,却被他老婆徐红霞给死死地抱住了,因为林北大现在疯疯癫癫,好像精神真的出了问题,即便他再把林北大打一顿,那也堵不住他的嘴,你总不能把一个疯子打死吧?精神病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你魏博学是个正常人,弄出人命可脱不了干系。魏博学就给派出所所长打了电话,想请这哥们儿来帮他搞定林北大。

所长很够意思,很快就带着两个民警赶来了,却还是拿林北大没办法。因为,林北大虽然疯癫,说的话却很有道理——他已经被魏博学打得鼻青脸肿,满头是血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除非你们警察先把魏博学抓起来,否则你们凭啥要制止我在这里说书呢?所长没有办法,只得好言相劝。大概林北大一番闹腾后也累了,他声称自己也不想扰民,就先回去了,说是明天再来。

第二天,林北大又来魏博学家门口说书时,直接把自己弄成了伤员,一瘸一拐地拄着拐杖,头上缠满了白纱布,看上去挺吓人的,弄得谁都不敢去招惹他,怕被他给碰瓷了。

我爸说:“得,这回林北大倒是学聪明了,看来一时半会儿,魏博学还真拿他没办法。”

我妈却不以为然,说:“可问题是,他这样瞎胡闹,把魏博学的老婆、闺女全都一起损了,总归是不好吧?人家老婆、闺女又没有得罪他。”

我爸叹了口气,说:“唉,这事该咋说呢,相对于魏博学,林北大毕竟处于弱势,他不这么瞎胡闹,又能怎么办呢?”

我妈没再说什么,陪着我爸叹了一口气。

此后十几天,林北大一如既往地在魏博学家门口说书,每次都要说两三个小时才回家。我爸妈和他表姐等人也劝说过他几次,他依然不肯收手,说这次一定要杀杀魏博学的威风,要让魏博学亲自跟他道个歉。

这天,林北大在魏博学家门口一直闹腾到晚上,终于口干舌燥,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在黑咕隆咚的矿街上,一辆无牌照的小货车突然呼啸而来,从背后把他给撞飞了。幸好,韩德明从这里路过,赶紧把林北大给送进了矿医院。可能司机只是想给他点儿颜色,并没想要了他的小命,林北大仅是后脑勺缝了十二针,其他部位都是皮外伤,没过多久就苏醒了,韩德明松了一口气,还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些话来安慰他。

說来也巧,这件事后,陈玫竟然从深圳回来了。人们发现陈玫变了,穿着时尚,妆容精致,一头大波浪卷发,耳畔坠着晶莹剔透的珠宝饰品,嘴唇犹如樱桃般闪耀着浅浅的光泽,肌肤白嫩得如同细瓷,把我爸妈惊得手足无措。

陈玫先是妩媚一笑,然后朝我爸妈鞠了一躬,说:“谢谢大哥大嫂,这段日子我不在,真是麻烦你们照顾北大清华爷儿俩了。”

我爸赶紧直摆手:“不不,不麻烦,不麻烦……”

我妈更是不知说什么好了。林北大弄成了这个样子,林清华也送给了别人,这哪谈得上什么照顾啊。

随后,陈玫煲了鸡汤,盛在保温桶里,给林北大送到了医院。她用毛巾围住林北大的脖子,拿出饭碗和汤匙,盛了鸡汤,含情脉脉地坐到床边,一匙一匙地喂给林北大,每一次用汤匙舀出鸡汤,都要先吹一吹,好像怕烫着他。刚开始,林北大有些手足无措,只是傻呆呆地看着陈玫,乖乖地喝汤,喝着喝着,眼里就涌出了泪水,最后竟“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8

林北大出院以后,他和陈玫先是请韩德明夫妇吃了一顿饭,对韩德明夫妇表示了衷心的感谢。韩德明夫妇一边谦虚着,说一切都是应该的,毕竟孩子还小,总不能没人照顾吧?一边心里却提高了警惕,生怕林北大反悔。林清华呢,虽然认出陈玫是他亲妈,可看到陈玫模样大变,任陈玫怎么叫他哄他,还拿出了给他买的玩具,仍然怯生生地不肯上前。

果然,酒酣耳热时,林北大提出要韩德明归还林清华。他和陈玫已经复合了,怎么能让自己的孩子流落在外呢?陈玫从包里掏出两万块钱,说一万块是林清华的生活费,另一万块是对韩德明夫妇的谢意。韩德明夫妇立马就急眼了——这段时间以来,他们早就把林清华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正打算将林清华落户到他们家,改名叫韩清华,现在又怎么能再将自己亲生骨肉割让给别人呢?因此,无论陈玫和林北大怎么苦苦哀求,甚至给他们下跪,他们都始终不松口,抱着林清华逃离了小饭馆。

出门前,韩德明恨恨地说:“行了,林北

大,你们就死了这个心吧,你就是杀了我,我也绝不会把清华还给你们的。”

第二天,林北大买了厚礼,带着那两万块钱,去了韩德明家,想要跟韩德明夫妇再好好商量一下。而这次,韩德明夫妇的态度就更坚决了,先是把林清华藏了起来不让见面,随后,双方吵了起来,韩德明的老婆就用扫炕刷子把他打出来了,还把他带去的钱和礼品全都从三楼摔了下来,两万块钱树叶一样飘在街上,礼物摔了个稀巴烂。

此后,韩德明老婆干脆连班都不上了,请了假,带着林清华回了老家,生怕林北大犯起浑来,把林清华给抢走。

好在林北大没有再犯浑,一直用诚恳对话来解决问题。韩德明将他拒之门外,他就在韩家楼下大喊大叫,说千错万错全都是他一个人的错;说韩大哥和韩大嫂是天下最好最好的老好人,大好人;说他当初是因为精神失常才把林清华过继给韩德明的,这在法律上叫“丧失行为能力”,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说只要韩德明能把林清华归还给他,他下辈子情愿给韩德明当牛做马……

如此一来,林北大竟然博得了很多人的同情。

但韩德明不能让林北大这么闹下去,只要林北大来到他家楼下,他就用煤块儿砸他,想赶他走。可林北大不躲不跑,即便已经被砸得头破血流,却始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直都是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就算是被打倒在地,也会赶紧爬起来,朝着韩德明家的阳台鞠躬作揖。

最终,韩德明都快要哭了:“好你个林北大啊,我叫你祖宗行了吧?究竟咋样你才能饶了我啊?”

连着几个阴天,一场大雪终于铺天盖地落了下来。林北大跪在韩德明家楼下,声称想要见林清华一面。见韩德明死活不肯露头,林北大就开始声泪俱下地讲述他对林清华的感情——讲林清华出生时他在产房外等待时的心情,讲他给林清华起名林清华时的殷切希望,讲他架着林清华看露天电影时林清华尿了他一脖子,讲林清华生病发烧时,他正害疟疾发冷,父子俩相依为命……刀子一样的西北风割着他的皮肉,鹅毛大雪落在他身上,慢慢地,他成了一个雪人,声音也由高到低,最后变成了轻轻的呢喃,最后,只有嘴唇在动,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了。那场大雪一直下了一天,林北大在冰天雪地里跪了一天,即便他的身体已经被冻僵了,依然保持着直挺挺的跪姿。

我爸妈来劝他,他固执己见,一动不动。

陈玫来劝他,他仍然固执己见,一动不动。

他表姐来劝他,他还是固执己见,一动不动。

林北大到底成功了。

韩德明从楼上下来,走到林北大跟前,带着哭腔对林北大说:“林北大啊,林北大,我他娘的可真是服了你啦,你可真是我的活祖宗啊……”

林北大的嗓子已经哑了,嘴也冻僵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别,别啊……我不是你……祖宗,你是我……祖宗;不,不是啊,你把清华给,给我,我给你……当儿子,爹啊,把我儿子……還给,给我吧……”

韩德明说:“咱这么说吧,我把清华还给你们,让我给清华当个干爹行吧?啊?”

林北大彻底被冻僵了,点了点头,说不出一句话来。

要说这也是个不错的结局,破镜重圆,骨肉团聚,还结了一门不错的干亲戚,林北大的生活该回到正轨了。谁知道命运之手就那么轻轻一拉,就把他拉到死路上去了。

那天早晨,我正在睡梦中养蝉,就被一阵哭叫给惊醒了。是林北大,他哭喊着跟我爸妈说,陈玫和林清华都不见了,连她带回来的行李箱、还有林清华的衣服、鞋帽和日常用品全都不见了。

说着,林北大就呜呜地哭起来。

我爸说:“看来你这是又被陈玫抛弃了。她这次突然跑回来,纯粹是想要从你手里抢回儿子啊。”

林北大胡乱地摇着头:“不可能,不可能,陈玫怎么会抛弃我呢?昨晚她还陪我喝酒呢,说以后会好好陪我过……过日子的……”

我爸说:“陈玫陪你喝酒了?”

林北大点了点头。

我爸说:“这就对了。陈玫过去从来不喝酒,她昨晚陪你喝酒,就是想把你灌醉,好趁机把林清华带走啊。”

林北大愣在那里,突然口吐鲜血,一头栽倒在地。

从那天起,林北大彻底精神失常,疯掉了。他天天在矿街上东游西荡,低垂着脑袋,佝偻着后背,萎靡得像一只冬蝉,见人就不停地问,你见到我老婆陈玫了吗?你见到我儿子清华了吗?

林北大疯掉以后,也完全没有攻击性了,他不再去魏博学家门口说书了,也不再来我家串门了,天天在矿街上找老婆,找儿子;到了饭点,就去小饭馆向别人讨酒喝,不给他酒,他就跪到地上不起来。为此,他不仅常常被一些大人戏弄,就连很多坏小孩,都能把他揍得鼻青脸肿的。他每次挨打时,都会像冬蝉一样蜷缩成一团。

那天,林北大正缩在小树林里睡觉,几个坏小孩一起掏出小鸡鸡往他身上撒尿,有两个家伙甚至骑到林北大的头上,试图往他嘴里尿。

赶巧我爸下班路过,赶走那几个小孩,扶起蜷缩成一团的林北大,一边给他擦拭着满头满脸的尿水,一边心痛地说:“北大,哥求你了,你能不能振作一点儿啊?昨晚我还梦见师父了,师父哭哭啼啼地求我一定要帮帮你,可你现在这个样子,哥就是神仙也帮不了你啊,难道你真想让你爸妈死不瞑目吗?”

说着,我爸竟泣不成声了。

林北大一下子就惶恐起来,说:“哥,哥,你怎么哭啦?你可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啊。”

我爸流着泪说:“唉,我的好兄弟啊,哥他娘的算啥狗屁男子汉啊,眼睁睁看着你被人欺负,看着你一天天颓废下去,哥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啊……”

我爸仰望苍天,嘴里喃喃地说:“师父啊,师父,我求你了,你老人家要是真的在天有灵,就来帮帮北大吧,他真不能再人不人鬼不鬼地活下去啦……”

眼泪像决堤的河水,从我爸眼里涌出,沿腮及颈,打湿了好大一片衣服。

这时候,林北大反倒安慰起我爸:“哥,哥,你快别哭了好不好?你哭得我心里好难受啊,我改,我改还不行吗?我不写诗了,也不去魏博学家说书了,我也不要陈玫和林清华了,我去给韩德明当儿子,我说过的,我说话算数。”

我爸略一愣,一把推开了他,说:“天哪,你这辈子是彻底废掉啦。我要是你,还不如早点儿自我了断算了,省得在这世上丢人现眼……”

后来,我爸为他这句怒其不争的气话后悔莫及,说不该说让林北大去死的话,哪怕是把他拉到我家,哪怕是养着他这个废人,他也不会走到死路上去,死得像一只本来就该死的冬蝉。

9

我过八岁生日那天,林北大不请自来,还送给我一个电动玩具车。他好像正常了许多,衣服不再是邋里邋遢的,头发也不再凌乱,只是他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仍然有些萎靡不振。

我知道这玩具车是陈玫阿姨给林清华买的,不知道陈玫阿姨带林清华离开时,为什么没有把这个电动玩具车一起带走。虽然不是专门给我的,但这么贵重的玩具,我爸妈是舍不得买给我的,所以我很高兴。趁着他们吃喝的时候,我兴致勃勃地玩儿起来,不大一会儿,那玩具车就电量耗尽抛锚了。

那天林北大虽然喝了酒,脑子倒还清醒,而且很兴奋,非要拉我去楼下小树林里逮冬蝉。我给他弄蒙圈了,时令已经立冬,这寒天冻地的,哪里还有个鬼蝉啊。

林北大却坚持说有:“你知道吗?所谓冬蝉也就是寒蝉,青赤色,身上有黄绿色斑点,翅膀是透明的,它的个头要比夏天的蝉小一些,北宋大词人柳永还曾为它写过一首词哩。”

随即,林北大就抑扬顿挫地吟起了柳永的《雨霖铃·寒蝉凄切》:

寒蝉凄切,

对长亭晚,

骤雨初歇。

都门帐饮无绪,

留恋处,

兰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

竟无语凝噎……

我们来到那片树林里,在那片光秃秃的树林里来来回回地找,仔仔细细地听,我把眼睛都瞅酸了,耳朵都冻木了,既没看见一片蝉翼,也没听到一声蝉鸣。实际上,我早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之所以没有埋怨,实在是可怜他的一片苦心。正当我要提议回家时,林北大却冷不丁竖起食指放在嘴唇上,神秘兮兮地“嘘”了一声,然后目光飘忽,开始四下张望起来。他两眼瞪得滴溜滚圆,眸子里闪着一种神奇的光芒。

林北大神经兮兮地说:“快,你快听,听见没?”

我结巴着问:“听,听啥?”

林北大说:“蝉鸣啊,这里真有冬蝉哩。”

我屏声静气地听,却还是没听见一丝蝉鸣。

林北大已经离开了我,慢慢地朝前面一片树丛中摸去。而恰恰就在这时,一个气若游丝的颤音飘进我的耳朵里。再后来,我们每往前挪一步,那颤音就会更近一点儿,仍然气若游丝,像濒临死亡的哀鸣。小树林在这种哀鸣的颤音中变得诡异起来,空气中仿佛弥漫着一种类似果实腐烂的气味。突然,就听“啪哒”一声,一只仅有小指肚大的冬蝉从一棵槐树上掉下来,正好砸在我头上,又无声地掉落到草丛中。

林北大赶紧捡起那只蝉,说:“唉,我们来晚了,它已经死啦。”

我说:“啊?刚才它不是还在叫吗?”

林北大说:“这是生命的绝唱啊。西晋陆云曾经在 《寒蝉赋》中说,寒蝉哀鸣,其声也悲;四时云暮,临河徘徊……唉,徘徊徘徊,真不知道它的灵魂几时才能徘徊到天堂。”

我想到自己曾经养过的那些蝉,说:“唉,这些蝉太可怜了,竟然连一个冬天都熬不过去。”

林北大凄凄地说:“唉,没办法,还是那句老话,不合时宜的东西,终究是要死掉的。”

他蹲下身子,在那棵槐树下扒了一个土坑,把那只冬蝉给埋了,然后又堆成一座小坟墓,起身在树干上用指甲刻下“翰林院大学士冬蝉之墓”几个字,算是给这只蝉立了一块碑。接着,他又双膝跪地,一边磕头一边念念叨叨地祈祷,让冬蝉保佑林清华长大以后能考上清华,还说等他哪天死了,他就会来这里陪着冬蝉过下一辈子。

我看着他神神道道的样子,不寒而栗,倏然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晚上,我把这事告诉了我妈,我妈愣了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这个疯子,是有点儿怪啊……”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没电的玩具车,对我说:“儿子,这玩具车不吉利,也没电了,快把它扔了吧,过两天妈再给你买个新的。”

我想到林北大“不合时宜”那句话,也觉得这玩具车有点儿不吉利,就打开窗户,把它扔到了楼下那片小树林里。

睡觉的时候,我一直想着好事,起初是由旧玩具想到新玩具,然后是由家里的破房子想到更大更好的新房子,一路想下去,当我美美地进入梦乡时,梦见林北大一家团聚了。在梦里,林北大右手端着酒杯,左手夹着烟卷,颇有大诗人的派头,一直“啊啊”地给我吟诗作赋,还说他现在已经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陈玫阿姨呢,打扮得越发时髦了,她一手挽着林北大,一手挽着林清华;林清华已经长大了,他站在清华校园里,头上戴着博士帽,博士帽上却趴着一只五颜六色的蝉,扯着长长的声音喊:“知了——知了——”

我从梦中醒来时,听到的却是林北大的死讯。

林北大死后,他和那个咖啡色的雪茄盒,被我爸和他表姐等人安葬到那片小树林里,就在那棵槐树下面,跟那只冬蝉做了邻居。因为我爸他们收拾林北大的遗物时,看到了他提前写好的遗书。在遗书中,林北大除了一再感谢我爸和他表姐,还恳请我爸一定要把他和这个雪茄盒埋在那只冬蝉的旁边;此外,他拜托我爸替他把那套房子给卖了,所得款项用作林清华的教育基金。

几年以后,当我爸终于辗转找到陈玫母子时,那笔钱还真派上了用场。因为那时候,林清华的生父也已经去世了,陈玫正处于穷困潦倒的窘境,倘若没有那笔钱,想必林清华是无法受到良好教育的。

今年夏天,林清华从清华毕业后,曾特意来我家,想让我带他去北方那个煤矿,想要好好祭奠一下他的养父林北大,也看看他干爹韩德明。只可惜,當我们找到那里时,小树林不见了,原来的宿舍楼也不见了,那里早就被开发成了高楼大厦,就连林北大的遗骸都没有了。

幸好蝉还在。在新城绿化树上,此起彼伏的蝉鸣,正一声长着一声:“知了——知了——”

一切仿若当年。

责任编辑 刘淑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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