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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视域下独立学院转设发展研究

2023-11-07彭平锋

关键词:转设教育部办学

李 斌,刘 创,彭平锋,余 滔

(湖南理工学院,湖南 岳阳 414006)

0 引言

独立学院是普通本科高校与各类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本科层次高校,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1].从1999 年开始,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兴办学模式逐渐在全国兴起.2003 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正式将采取这种新兴办学模式的高校命名为“独立学院”,引导独立学院健康发展.2004 年2 月11 日,教育部公布首批经确认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148 所独立学院名单.到2004 年底,获教育部认可的全国独立学院共计249 所,约占全国普通高校数量的15%.办学20 余年,独立学院经历了全面设立、规范办学、转型发展、平稳转设等多个阶段,最多时达到366 所,招生人数一度达到全国本科招生人数的20%.2008 年2 月,教育部颁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要求独立学院在5 年内完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考察验收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2016 年和2018 年,我国两次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3],标志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独立学院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2018 年12 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 年度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通知》[4],要求坚持把独立学院转设摆在高校设置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分类施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动独立学院“能转快转、能转尽转”.2020 年5 月,教育部再次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并提供了包括转为民办、转为公办与终止办学等在内的多种转设路径,教育部还鼓励独立学院整合优质的高职学校或高等专科学校成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也可因地制宜提出其他形式合法合规的转设路径.该方案出台后,各地独立学院纷纷制定转设工作方案,转设进度明显加快.

1 转设进程

2008 年至2021 年8 月,教育部共批复144 所独立学院转设为普通本科院校.其中,转设为公办高校17 所,民办高校120 所,与高职学校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转设5 所,其他合并转设2 所,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18 所.截止2021 年8 月,全国独立学院转设情况分别如图1、图2 和表1 所示.

表1 各省市独立学院数量及转设完成情况

图1 1999—2021 年独立学院新增、转设及总数量

图2 各省市完成独立学院转设数量

2020 年以来,教育部共发布了9 批拟同意独立学院转设本科高校的名单,批复76 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超过了2008—2019 年独立学院转设数量的总和.新疆以及海南省率先完成转设工作,其余28 个省、市、自治区均没有完成转设工作.其中,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早在2012 年就转设为三亚学院,并于2016 年由海南省、三亚市正式签约共建,成为全国首家省市两级政府共建的民办大学[5].目前,全国尚有约160所独立学院没有完成转设,平均转设完成率为50.16%.2020 年6 月,多省教育厅发布公告,暂停当地独立学院与职业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技术大学的工作.随后,教育部暂停独立学院转设相关工作.

2 转设发展策略

2.1 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独立学院转设发展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是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政府、独立学院、举办高校及社会举办方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共同确保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维护校园稳定及实现学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6].

2.2 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独立学院及举办高校要成立转设工作领导小组及若干工作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转设工作的具体事务.

二是制定转设方案.结合独立学院实际,在征得独立学院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因地制宜地选择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高校(由省、市举办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高校或与高职院校合并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民办本科高校或其他合法合规的转设方式.在此基础上制定独立学院转设工作方案.

三是履行变更手续.清查财务、审计资产、厘定各方办学权益.独立学院、举办高校、原社会举办方及新社会举办方签署转设(举办者变更)协议,约定资产安排、教职工安置、学生权益保障、转设前后过渡期管理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省政府批准后,由教育厅报教育部履行举办者变更核准程序.

四是推进转设工作.独立学院、举办高校、新社会举办方共同完善独立学院转设必需的产权土地、教师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办学基本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准备转设申请材料及支撑材料.在教育厅向教育部递交转设申请的同时,做好教育部全国高校设置委员会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2.3 深化改革,优化布局

一是明确科学定位,提炼发展特色.明晰独立学院发展科学定位[7],走高质量发展和特色化发展道路,是独立学院转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先导.避免盲目攀高、同质化发展,积极探索应用型办学、差异化发展、特色化发展的新战略.

二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地方产业结构和行业企业需求,研究和细化人才培养规格,优化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有机衔接,集聚社会力量和资源,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完善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建立全流程协同育人机制,打造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加强教学软硬件建设,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优化学科布局,打造专业体系.将专业设置和建设纳入独立学院总体建设规划的长远构想,统筹谋划、提前布局、协调发展.在继承独立学院现有优势专业的基础上,立足于自身的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以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为突破口,围绕产业链、创新链逐步开设一批时代发展需要、设置条件具备和就业前景较好的新专业,逐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学科门类与专业体系.

四是建设师资队伍,提升教师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是独立学院转设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8].通过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分年度、分层次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学科建设急需人才和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建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机制,做到先引进、后培养,既引进、又培养,边引进、边培养;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已有师资更新和拓展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质能力,促使师资队伍整体专业水平再上新台阶;探索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学术领先水平的优秀团队;从专业设置实际和发展出发,支持优秀青年成长成才,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五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独立学院转设是涉及多方办学主体利益调整的改革举措,必须科学地进行风险研判,有针对性地做好维稳预案.并以转设发展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诉求,探索多元参与下的协同治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除校园安全隐患,完善常态管理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宣传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为独立学院转设与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3 结束语

当前我国独立学院转设政策及方案基本明确、转设工作稳步推进,但想要在实际转设实施与推进过程中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仍面临一系列问题.只有政府、独立学院、举办高校及社会举办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才能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只有对转设工作的若干关键环节进行深入谋划和研究,才能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的各项工作.只有进一步明确科学定位、提炼发展特色,优化学科布局、打造专业体系,建设师资队伍、提升教师水平,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才能真正实现独立学院转设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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