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驱动因素与政府职能研究
2023-11-06滕紫欣
滕紫欣
(牡丹江大学,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2021年4月,技能型社会的首次提出标志着中国职业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到2035年,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的宏伟目标[1]。建设技能型社会有助于提升人民的主体地位,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步伐。同时,建设技能型社会也能够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推进科学技术的高质量发展,并以此为基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技能型社会建设涵盖了大量困难繁重的任务,其中的建设主体不仅包括各级地方政府,还包含多重社会组织,如学校与企业等。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政府是技能型社会建设的主导性角色。基于此,本文对现阶段技能型社会发展与建设的本质需求进行分析,进而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建设技能型社会的现实路径。
1 新时代背景下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内涵
1.1 技能型社会的内涵解读
技能型社会的本质在于为个体获取职业知识与技能提供助力,是由劳动教育与工匠精神教育共同组成的职业教育顶层系统[2]。该系统不仅适用于九年义务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与职业规划有机融合;也可以助力中高职和本科学生获得更为全面的技术知识;同时,技能型社会还赋予了企业人员、社会大众接受专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契机,从而跨越了学习时间与空间的鸿沟限制,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环境,保证每一名公民都能够实现全面发展。
1.2 技能型社会的结构特征
技能型社会的结构特征表现在技能全员性、结构进阶性、文化相容性、制度保障性四个方面。
从技能全员性的角度来看,技能型社会的主要特征在于“所有人都掌握技能”,其中“所有人”是指所有运用技术、技能参与生产活动的社会群体。
从结构进阶性的角度来看,技能型社会建立了系统的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机制,允许社会个体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有层次的技能培训,其核心在于为社会的全产业链发展与技术升级提供服务,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从文化相容性的角度来看,技能型社会重在构建“社会崇尚技能”的良好风气,本质在于摒弃消极元素,实现“经世致用”的发展目标。
从制度保障性的角度来看,为了促进技能型社会发展,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2021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为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持,并且将技能激励作为一项重要的激励手段,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
1.3 技能型社会的目标指向
技能型社会的目标囊括了三个层面,即国家层面、集体层面与个人层面。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现阶段处于从“低技能均衡”向“高技能均衡”转型的过程中。逐步优化技能资本的供给规模与质量,创造高水平的岗位就业需求,有机衔接技能供需双方主体是转型的关键。只有如此,才能够增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制造强国战略的实施。这也反映了国家建设技能型社会的宏伟蓝图。从集体层面来看,技能型社会强烈呼唤优质的就业岗位并关注开发技能资本,将创新发展的主要驱动力设置为“技能”,从而适当提高技能型劳动者的薪资福利水平。从个人层面来看,以工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是技能型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兜底保障。行业企业需要为技能型劳动者提供与知识型劳动者平等的发展机遇,帮助技能型劳动者实现自我价值。
2 新时代背景下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政府作用
2.1 围绕公众需求,发挥政府服务职能
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要以“顾客”的要求为准则,以“顾客”的期望为目的,努力实现高品质、公平、合法的行政服务。“顾客至上”理论为技能型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应把市场需求放在首位,积极推进公共行政改革,根据市场规律合理分配资源,将有限的资源投入相应的生产领域,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进而实现技能型社会公共服务目标。
2.2 界定自身职责,发挥政府协调职能
彼得·德鲁克在《不连续的时代》中强调,如果政府没有正确的角色定位,就会带来社会混乱的严重后果。他认为,将治理与实际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只会削弱政府决策的能力;而让决策机构亲自实施行动,也只会带来更多的失败[5]。
政府需要面对角色转变以及职能如何有效发挥等问题。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了重塑政府的地位以及构建良好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并且提倡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配合,发挥政府与组织的联动作用,旨在让个体或者其他社会团体也可以参与公共服务活动。由此可以看出,在由多方参与构建的合作机制下,政府是合作机制的重要参与者与协调者。
2.3 聚焦服务质量,发挥政府引导职能
当前,我国正面临经济转型升级所带来的诸多挑战,如何改善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是重要问题。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提高全民技能水平将有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尽管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但仍存在着高端产品有效供给不足、低端产品产能过剩的矛盾,这种情况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甚合理,使得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这就要求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职能,不仅要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要构建完善的市场机制。
此外,为了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政府将企业的营商经验融入公共服务建设之中,使政府能够更好地响应社会的需求,从而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深度融合,同时也能够发挥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潜力,持续提高公共管理水平。为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中低端产业从业者的培训力度,优化产品供应,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应努力打造技能型社会,充分利用引导型政府的优势,以期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3 新时代背景下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政府定位
3.1 社会需求本位要求技能型社会构建“服务型政府”
在当前发展阶段,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成为社会主流发展趋势,并深刻作用于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之中。关注技术技能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全体人民的技能水平,有利于实现产业转型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了满足技术驱动的社会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必须努力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为公众提供全面的职业教育,以帮助公众获得所需的工作技能。构建技能型社会的关键在于实现“人人拥有技能”。因此,政府必须根据技能型社会的发展需要积极转变职能,遵循人民本位思想,通过技能赋能方式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人们的发展需求。
3.2 社会主体优势倒逼技能型社会构建“协调型政府”
政府作为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以尊重和平等的态度来推动社会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其协调职能。技能型社会更加强调技能赋能,为所有公民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无论是政府机构、企业、学校、家庭、民间团体,还是公民个人,都应该积极构建技能型社会。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类参与者都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因此,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将促进我国加快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强化督导结果的刚性运用,形成包含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的监督机制,把教育督法结果与教育行政、学校管理责任等直接挂钩,促进教育督法“问责有力”“落地见效”。为了激发各方的积极性,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让各类社会组织都有机会参与技能供给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过程中,以实现“放管服”的宏观目标。同时,政府也应该放宽赋权的范围,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技能供给公共服务。
3.3 市场经济结构促使技能型社会构建“引导型政府”
目前,我国正加速推进政府全面深化改革,以现代化建设标准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落实技能型社会发展战略。为了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教育、人力资源和科技需求,以及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制定全面的职业教育体系,并构建完善的人才招聘、培养和评估机制,以激励企业、高校和个人等多方参与,共同建设技能型社会。
政府应该自觉担当“掌舵人”和“引导者”角色,加强技能型社会建设顶层设计,着重设计有助于技能优化的相关制度,并逐步让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主动承担公共服务供给工作。若市场与社会组织无法实现公共服务优质供给、无法满足技能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那么地方政府应及时介入,根据技能的实际需求处理“市场失灵”和“社会失灵”问题。政府在建设技能型社会过程中应该发挥引导作用,让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成为技术技能供给公共服务的重要原则,将自身职能转变为营造尊重技能的社会氛围,提供优质的技能服务,确保技能供给的公平性和正义性,以此来推动社会发展。
4 新时代背景下技能型社会建设路径
4.1 锚定政府技能供给公共服务职能的优化
第一,弥补技能供给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缺漏。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对技能供给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成为技能型社会的主要标志。政府应当深入了解当前社会对技能供给的迫切需求,并为人们提供充分的、高质量的技术支持,形成覆盖城乡的完整的技术支持体系。同时,要全面遵循“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发展标准,提供更高额度的技能教育支持经费,通过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构建多元的教育资源平台、公共教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打造多层次的、开放的、综合性的终生教育体系,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有力支持。要以高质量的技能培训为核心,构建覆盖全民的技能学习与培训机制,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促进终身技术指导与培训发展,从而推动社会发展。要确保提供的技能培训服务涵盖所有领域,并且是长期的、可靠的;允许技能供给服务逐渐向下转移,结合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以及技能发展诉求,启动相应的发展项目,确保全民能够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
第二,实现技能供给公共服务的公平发展。我国国土面积较为广阔,人口基数较为庞大。历史与自然环境等因素导致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差距,群众的文化知识与技术技能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地方政府需要为人们提供公平的公共服务,综合考量全民技能发展需求,允许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用技能发展资源,合理配置基础公共服务资源,针对可参与劳动生产实践的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给予相应的人文关怀,提供技能培训支持,增强其技能发展能力,维系社会成员的发展尊严,帮助社会成员提高生活质量。
4.2 标定政府技能供给宏观管理职能的优化
第一,政府应该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技能型社会建设计划,以确保国家技能战略的持续推进,并将其作为总体目标,努力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加强职业教育,最终实现技能型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了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各级政府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此外,应构建有效的社会教育管理机制,以促进各个地区和城乡之间合理分配公共资源。同时,有效整合政府、行业、企业、学校与社会丰富的技能教育资源,为国家技能供给服务体系建设凝聚发展力量。
第二,为了实现国家技能战略目标,必须加快建立具有竞争力的技能型社会制度体系。为此,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技能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对技能投入、供给、使用以及人才培养、选拔、运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支持,并且要按照技术技能人才的发展规律,将教育、产业、人才三者有机地融为一体,形成完备的技能保障体系,从而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需求,实现技能强国的目标。通过给予技术技能人才充分的政策支持、财务保障、社会福利和职业发展空间,促进其专业技能长效发展,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改善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基本技能服务清单,制定兜底政策和普惠性技能服务,重点关注弱势群体,以提高技能帮扶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让政府成为技能供给公共服务的兜底力量,确保提供基本资助。社会主体与全体社会民众分别需要分担发展成本与参与建设,保障个体能够有效发展自身技能水平。
4.3 锁定政府技能供给社会管理职能的优化
第一,实现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带动全体社会民众成为技能供给服务方。建设技能型社会要求政府发动力量,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政府必须实现技能供给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发展,方可带动社会主体发挥建设功能。要实现技能供给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发展,满足社会成员的技能发展需求,政府应当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以满足不同类型的公众需求,包括建立多样的公共服务主体、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内容、构建更加市场化的服务模式。为此,政府部门要加强“放管服”改革,实施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并建立更加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以及利用企业、群团组织、行业组织等主体的专业优势和成本控制效能,提升技能供给的质量和水平。通过项目招标、委托、合同等多种形式,提高技能供给的质量,有效控制绩效指标,激励各类组织增强自身实力,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共同建设技能型社会。
第二,注重培育良性的社会组织,优化购买服务准入门槛。目前,地方政府在培育技能供给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中依旧难以做出较大转变,主要问题在于地区发展不平衡、服务专业度不高、规模小等。一方面,政府要培育的社会组织主要为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等,政府要着重培养其技能供给购买服务的承接水平;另一方面,优化技能供给购买服务的准入机制,允许具备良好资质与社会信誉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与行业协会介入其中。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购买的公共服务应该是面向经济发展实力较弱地区的技能帮扶培训服务,从行业组织、企业等主体中获取;政府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对受到地域和市场竞争限制的大型技术供应项目采取有效的帮扶措施,如拆分、重组、重新招标等,并在新增的项目上,通过建设多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市场竞争机制,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5 结语
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进程中扮演着“服务者”“引导者”与“协调者”的角色。为了确保政府在技能型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政府技能供给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宏观管理职能,转变社会管理职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提升政府的管理能力,能为技能型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