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久久为功,奋力书写美丽茂名的绿色答卷
2023-11-04江镕
江镕
“十四五”时期,广东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美丽中国的广东样板。《环境》杂志联合“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推出“生态文明微访谈”栏目,访谈广东各地各单位负责人、走访一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场,重点宣传各地减污降碳、治污攻坚战系列举措及成效。敬请关注!
本期专访:茂名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康
记者:李局,您好!很高兴您能接受《环境》杂志专访,请问近年来我们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在工作中是如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建引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呢?
李康: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近年来,茂名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感恩奋进,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建设美丽茂名不懈奋斗。
我们坚持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穿于茂名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有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我们组织党员干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深刻领会其中的核心要义,用以指导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我们坚持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良好生态环境当作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绿美茂名生态建设为引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深化绿色低碳转型,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我们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進行深度融合,坚持工作在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硬指标、硬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生态产业化等重点课题调研,找准制约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我们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坚持“问题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工作思路抓落实,加强沟通协作,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围绕小东江及水东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集中力量打好一批关键性战役,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身体力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自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前行道路上,茂名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各领域,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茂名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记者:在刚刚召开不久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那请您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局里准备如何深入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哪些具体措施呢?
李康:今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是党中央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重大转变”,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是在实践基础上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茂名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工作部署,充分分析研判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挑战,发扬铁军精神,知重负重、知难克难、知责担责,把握新形势、研究新问题、谋划新举措,在建设美丽茂名新征程上不断展现新作为。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握好工作重点、难点、关键点、着力点,在谋深谋细谋实上下功夫,提出贯彻落实大会重点任务的具体举措,完善制度政策等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切实把宏伟蓝图变成施工图,把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行动。
联系实际推动工作。近期重点抓好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科学研判分析,指导属地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各考核断面如期达标。紧盯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广一批花费少、效果好的典型治污案例,推动各地落实建设和运维资金,努力完成全年治理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尤其是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定期排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以“随时就到”的应战状态牵头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深入梳理第二轮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时序推进、整改到位。
抓好茂名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全面进步,把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融合起来,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度宣传解读大会精神,营造学习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晓霞刚刚组织我们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学习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接下来,我们要结合徐晓霞书记的指示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记者:请您再介绍一下茂名当地有哪些特色、亮点工作呢?比如目前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保护等。
李康:好,我先介绍一下茂名的总体情况吧。我们茂名旅游资源丰富,拥有滨海旅游的“六点一线”、冼夫人文化旅游、美丽乡村风情游、山地运动休闲游等特色旅游板块。茂名是“高凉文化”重要的发源地、兴盛地和传承地,2017年入选“年度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城市50强”、并获评央视《魅力中国城》冠军、最受观众喜爱魅力城市;是一个因油而兴的工业城市和经济总量连续位居粤东西北地区首位、广东第7位的滨海城市;同时也是山海并茂,生态宜居的“好心”之城。
具体来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我们突出的一个工作亮点。2021年,省委、省政府将茂名定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个试点城市之一,赋予了茂名探索在广东山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的重要使命。结合茂名实际,我们初步总结出了坚持“一村一策”,因地制宜“纳大厂”“建小厂”“不建厂”的治理模式。“纳大厂”即对邻近镇级污水厂的村庄采用建设管网收纳污水进厂的模式,“建小厂”即对人口多并居住集中的村庄采用建设简易治理设施的模式,“不建厂”即对人口少居住分散的村庄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优先选择管护简便、建设运维费用低的资源化利用技术路径。
茂名在全省率先印发《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手册》,指导各县区开展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茂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调研、现场督导下,经过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团结协作、奋力拼搏,茂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21年底的30%稳步提升到目前的53.8%,打造出一系列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亮点,建设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项目。
一是高州市分界镇杏花村污水处理设施。该设施采用“水解酸化+稳定塘处理”工艺。稳定塘可以作为农田灌溉用水的调节池,在稳定塘种植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湿地植物和养鱼,将污水处理场地变成了村民休闲的小公园,既美化了环境,又实现资源化利用,消除了“邻避效应”影响,为今后的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减少阻力,處理出水可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二级标准。
二是化州市同庆镇瓦窑坡村污水处理设施。该设施主要采用生物基质池(微生物)、绿狐尾藻生态湿地和水生物饲料化利用处理生活污水技术,就地取材构建基质处理系统,添加秸秆和微生物,适度降低农户化粪池排水中的COD、氮、磷等污染物,再通过人工湿地种植的绿狐尾藻吸收转化污水中的氮、磷等污染物,最后定期收割绿狐尾藻作为畜禽饲料利用,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可作为农业灌溉用水,实现了污水完全资源化利用。
三是信宜市钱排镇双合村污水处理设施。双合村位于双合河两岸,通过新建、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村内全面实现雨污分流,村中污水通过截污纳管全部收集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全村污水不入河,打造出一河两岸的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山水双合”景观。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专项规划的“一村一策”,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继续深化试点项目建设,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技术指导。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局里是如何在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的同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呢?
李康:一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对于重点项目,在审批权限内的实行除环评文件外容缺受理,加快进入公示、技术评估等流程。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登记表类别的投资项目,免于行政审批,可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链接进行在线备案。对于市重点项目,我局通过提前介入,走绿色通道,通过深入现场调研,使项目能顺利取得环评批复。
二是积极构建便民政务服务。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精简办事材料,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比例、综合窗口受理率、网上办理率、即办率、“最多跑一次”比例等政务服务能力指标均达到100%,政务服务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为群众提供了优质便利的政务服务。
三是合理开展行政处罚减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环境行政处罚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作用,促进严格执法、以错促改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规范公开道歉承诺工作流程,我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公开道歉承诺管理工作指引》,结合企业实际整改情况、配合调查等情节,采取减轻从轻、准予登报公开道歉等方式降低违法企业行政处罚金额,同时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对目录内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免于行政处罚。经统计,2022年以来,对28家作出公开道歉守法承诺企业减免403.07万元罚款;今年全市作出免于处罚企业12家,免处罚金额约79.85万元。
四是加强政商沟通交流。自2017年以来,我局不定期召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座谈会10次。座谈会聚焦阻碍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难点问题,处理企业在环保排污许可证申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方面问题,面对面征求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这个平台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的沟通,为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是包容审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今年我局将1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采取“将在线监控数据作为主要监管依据”“减少检查频次”“免于现场执法检查”等免打扰方式实施监管执法。以监督检查为契机,对企业环保管理情况开展诊断式服务,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现场答疑解惑,指导企业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补齐治污技术及环境管理短板,帮扶、引导企业自觉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