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拥有自己的想法吗
2023-11-02布鲁斯·胡德
[英]布鲁斯·胡德
我们通常认为财产就是物质财产,然而我们对财产的理解却越来越反映出一种共识,即非物质的东西也可以被拥有。
随着数字技术在过去20年中迅速应用于日常生活中,消费者越来越意识到创建和拥有形成原创想法(如歌曲、图像和故事)的信息是比较容易的。这些信息过去存储在物理介质上,如黑胶唱片、胶片和纸张,但现在它们是储存在计算机中的以0和1表示的二进制代码。
过去,盗版者盗取的是实物,但现在仅仅下载或复制一个代码文件就可以盗取知识产权。
原创是主观判断
数百年来,知识产权一直受到法律保护,也常常引发纷争。最早的知识侵权案可以追溯到6世纪,一位爱尔兰的传教士圣科伦巴抄写了一段属于一位主教圣斐尼的宗教文本,被圣斐尼要求归还手抄本。
圣斐尼请愿并得到了国王迪亚梅特的支持,国王裁定:“正如每头小牛都属于其母牛,每本书的副本都属于原书。”然而,圣科伦巴没有屈服,并认为没有人能够独占上帝的话语。在奥尼尔家族的支持下,这场纷争逐渐升级,引发了公元560年左右的CúlDreimhne之战(也被称为“书籍之战”),导致3000人丧生。
如今,知识产权纠纷不再那么血腥,却更加普遍。2017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347642项专利,其中大部分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我们不仅承认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权,而且鄙视那些剽窃他人思想的人。起诉通常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但对许多索赔人来说,这也是一个尊严和原则的问题。
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发现之一——DNA的结构,就是一个例子。来自剑桥大学(沃森和克里克)、伦敦大学(富兰克林和威尔逊)和加州理工学院(鲍林)的科学家团队相互竞争,要成为第一个发现双螺旋的科学家。他们没有携手努力,而是以个人冲突和令人质疑的职业行为为代价争夺奖项。众所周知,即使不牵扯任何经济利益,科学家们对谁可以主张发现权也十分较真。对那些因他人的想法而获得荣誉的人的痛恨,说明剽窃真的是一种非常卑鄙的行为。
即使是6岁左右的孩子也能直观地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因为他们往往不喜欢“抄袭者”。与抄袭者相比,小孩更喜欢自己创作画的人,他们更看重自己努力得出的原创思想。
尽管人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关注创意或想法的所有权,但实际上并不存在完全原创的想法。你可以尝试,但从逻辑上来讲,你做不到,因为所有的想法都是在别人的早期想法的基础上提出的。就像北美原住民的祖传土地一样,总是有人在你之前出现在那里。
然而无论使用何种方法,知识产权律师必须证明,你声称拥有所有权的想法与任何已有的想法都完全不同,这实际上是一个主观的判断。而即使预先存在一个相似的想法,它也要被证明确实是更早出现才能被判定为原创版本。
虚构的想象也是财产
人们不仅在电子游戏上花费了约1650亿美元,还有一些人准备花大量的钱购买虚拟财产。目前的记录是位于虚拟宇宙中一颗虚拟小行星上的虚拟财产“永生俱乐部”,2010年的售价为63.5万美元。
在你质疑哪个正常人会为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花钱之前,要知道俱乐部的所有者乔恩·雅各布斯已从购买虚拟商品和虚拟服务的玩家那里年均赚取了20万美元。据《福布斯》杂志报道,雅各布斯早在2005年,就抵押了他现实中的房子,然后花费10万美元买下了这颗虚拟小行星。
那我们的数字财产是什么呢?如果有人在街上给你拍照,他们拥有你的照片吗?就像售卖身体部位一样,这取决于你在哪里。
在许多国家,在公共场所拍照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而在其他国家,你需要获得被拍照者的許可或同意。你可以用眼睛看着别人,但你不能用照片来记录这段经历。
可能知识产权领域最令人惊讶的发展与个人数据的所有权有关。2014年,Facebook因在70万毫不知情的用户身上进行实验而遭到谴责,该公司操纵新闻提要的内容,推送更快乐或更悲伤的故事。
当积极的故事减少时,Facebook用户产生的积极帖子就减少了,负面帖子就会增多;当负面故事减少时,就会出现相反的结果。尽管这种影响很小,但研究人员得出结论,考虑到Facebook的规模,这相当于每天数十万种情绪表达。
令人担忧的是,人们的选择往往会被他人暗中操纵和控制。2016年,5000万Facebook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数据分析公司剑桥分析窃取,目的是影响英国脱欧投票的结果,推动唐纳德·特朗普在美国掌权,或至少他们声称是如此。
此案例中有价值的信息是用户及其朋友的列表,这能带来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据信这些策略可以通过“消费心态”的操控来影响大选。
尽管媒体围绕剑桥分析公司以及人们对消费心态学的无端恐惧进行疯狂炒作,但几乎没有科学证据表明人们的选择可以如此容易地被操控。就像潜意识信息的传说一样,有人声称,如果趁观众不注意,将一个爆米花或苏打水的图片短暂地嵌入电影中的某一帧后,观众就会更多地购买相应的商品,但目前并无有效的证据表明消费者或选民的选择会受到这种小花招的影响。
尽管我们会被广告操纵或冒犯,但是,当我们认为自己的个人数据未经我们同意而被人获取和使用时,我们会感到更加愤怒——这是对所有权的侵犯。事实上,多年来我们一直在送出个人数据。数字公司以平台、游戏和所有其他令人赞叹的软件形式为我们提供“免费”服务,然后从我们提供给它们的个人数据中牟利,而我们似乎也心甘情愿。
当你注册某项在线服务或将某个APP下载到你的智能手机上时,很可能你需要先同意其条款和声明,然后才能享受服务,而这些条款很可能会包含允许服务提供商收集、处理和存储你的个人数据的文字。这些数据非常有价值,因为公司能借此分析人的行为模式和趋势,从而制定相应的商业战略。
如果某项服务是免费的,那么你和你的个人数据就是产品。这是我们成为数字时代的一分子而付出的代价。
(摘自《看世界》2022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