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烧烤热过“火” 意外烧伤谁担责
2023-11-02
文萃报·周五版 2023年41期
近年来,户外露营野炊成为一种流行的休闲度假方式,走进越来越多市民的生活。某日,天气晴朗,市民汤某邀请了陆某等多人至某公园露营烧烤。当天,汤某随车携带了烧烤材料、烧烤炉、液体酒精(用于给烧烤炉生火)等至公园。下午3时左右,汤某、陆某在烧烤炉边准备烧烤,其余人在公园周围游览。当时烧烤炉放置于烧烤院子中央,汤某携带的液体酒精放置于烧烤炉旁边。汤某正在烧烤炉旁边忙碌,陆某上前想看看食物烤得怎么样了。一阵风吹来,放置有液体酒精的烧烤炉瞬间蹿出火苗,直奔陆某而去,陆某当即面部、手臂着火。汤某及同行人将陆某面部、手臂火焰扑灭后送至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医院诊断陆某面颈部、前躯干及双上肢被酒精火焰烧伤,并对其进行了颈部扩创、异种皮覆盖术、颈部扩创植皮修复术等多项手术,陆某合计住院37天。之后,陆某进行了伤残鉴定,颈部和面部烧伤分别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十级伤残。
本来美好的露营故事却酿出了事故,大家不欢而散。陆某认为汤某对其受伤具有过错,请求法院判决汤某赔偿自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計36万余元。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事发时汤某正在烧烤炉边生火,导致陆某被酒精火焰烧伤,汤某对此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考虑本案系朋友之间聚会引起,且陆某自愿参加,并对液体酒精的危险性存在认识不足,将自身置于危险状态中,可以适当减轻汤某的赔偿责任。综合上述因素,最终法院酌定汤某对陆某的损失承担6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