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风险及规避
2023-11-01秦汉唐
秦汉唐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金融市场也在逐步发生改變,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但是内外部环境变化也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提出较高要求。加强不良资产处理力度,并有效把控不良资产法律风险是商业银行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需要准确把握其数额,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而国家也应当结合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现状完善相应的立法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并强化各人员法律意识,确保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达到预期成效。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风险;规避
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的过程中应当全面遵守法律要求,当债务人(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依照约定向商业银行归还本金以及利息,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依据来进行不良资产处置。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需要全面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并参照风险大小和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将资产进行明确划分,在业务办理上提高审核力度,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依照要求进行,把控批量转让、资产证券化等环节的法律风险,保证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能够及时规避法律风险。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存在法律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环节需要协调的工作众多,结合批量转让方式处置中的法律风险来看,待处置不良资产信息披露不规范、组建不良资产包时也容易存在法律风险。在当前不良资产力度持续增加的情况下,信息披露不及时导致不良资产的相关信息不完善,在处置过程中无法有效协调各环节工作,不良资产包的价格和成交量会直接影响批量转让的最终效果。而交易双方所涉及到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也需要以不良资产信息披露为前提,商业银行在进行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时,卖方需要准确把握不良资产的相关信息,避免买方针对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对商业银行提起诉讼。在不良资产转让时会涉及组建不良资产包,不同规模及数量的不良资产进行打包也牵涉着各种法律纠纷,在处理这一类纠纷时需要耗费众多的人力物力。在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时,虽然此类方案相对科学,但是经验不足,相关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针对于不良资产证券化处置的相关立法不足,也没有对其中的权责进行明确划分。某种意义上说不良资产证券化运行法律支持不到位,界定标准不清晰,而相关法律在判定不良资产时也有一定的差异性,在定义与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难以灵活实时的进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分析。此外,以债转股方式处置不良资产也较为常见,《商业银行法》限制商业银行直接投资股权,这也导致商业银行在采用债转股方式进行不良资产处置时需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协助,在操作上多一个环节也会存在不确定的违约责任以及相应法律风险。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规避法律风险的举措分析
(一)明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界定范围,树立正确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意识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规避法律风险需要明确不良资产的界定范围,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不良资产分类时需要准确把握其数量以及规模并做好相应的估算。商业银行需确定提出部分或全部贷款损失准备金数额,做好贷款评级分类,并真实反映资产价值,但从实施效果看,资产分类标准不明确,我国当前采用的贷款风险及质量评价制度也是贷款五级分类。结合次级类来看,主要是指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以正常收入为主要依靠,但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而可疑类是指借款人已经没有能力足额偿还本息,执行抵押、担保等也会造成一部分损失。此外,损失类也是影响较大的一类,采取系列可执行的措施并经过必要法律程度后,无法有效收回或是只能收回极少部分本息,商业银行只有把握类别才能够制定更具执行性的管理方案,并将损失降到最低。商业银行不仅需要树立正确的不良资产处置意识,也要在业务办理环节及时对相关人员说明风险点,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而国家也需要从立法层面进行完善,树立正确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理念,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规模判定其不良资产处置的合理性,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应当遵守法律规范并适应银行业发展要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处理好不良资产处置与风险管理关系,基于差别化处置原则,做好相应的不良资产分类并及时动态调整处置计划,结合各个地区的发展环境来进行,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针对性、效率性以及安全性。
(二)完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体系,完善相关的配套风险防范法规
法律是规范市场环境的重要保障,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也要充分发挥法律所具有的作用,以法律体系为保障为相关工作开展指明方向并规范相关参与主体行为。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也要结合参与对象遵守《资产流动化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商业银行需要确保每一个环节工作开展都有客观的法律依据,基于风险防范法律体系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并及时规避其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在不良资产处置中需要不断完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全面遵守不良资产管理原则,提高不良资产管理效力,并切实维护权利人的权益,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针对于特殊的不良资产助力也需要以特别的形式来进行规定,避免法律内容不适用或是法律实施力度弱导致商业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时缺少成效。而通过国家专门立法形式也能够逐步提升不良资产的管理效益,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关注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时的行为以及对相关问题的重视程度,从社会诚信意识方面进行强化更有助于防范道德风险发生。同时也有助于商业银行组织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对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创新,若是遇到法律风险问题也能够及时进行上报处理。
(三)规范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理行为,明确商业银行权利与义务
在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规范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理行为,并明确商业银行的权利与义务,将金融监管作为一种外部制约力量,加快建设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确保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规范经营。与此同时,加快金融监管制度建设速度,结合商业银行的内外部发展情况,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管理现状学习借鉴国外在处理不良资产方面的经验。及时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经营环境,也要全面提升监管力度,确保商业银行开展工作能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国际化、市场化金融监管模式在构建时需要以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为基础,准确把握监管内容,并推进商业银行之间能够相互合作,公平竞争,不断提升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国家层面也需要及时转变金融监管观念,银行管制可适当向风险监督转变,超出业务经营范围在审批上进行限制,有效衔接商业银行新旧规定并确保权利与义务明确划分前提下推进银行进行体制创新,提升其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此外,也需要不断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捷径,金融资产管理企业需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资产回收时需要确保其具备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等方面优势。在涉及到不良资产出售或是重组环节,在审批、过户等方面需要加强审核力度,并从手续上进行完善,及时改善税收上不合理的地方,并从法律管制方面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在金融资产管理企业参与下,需要确保其内部的规范化运作,其多元化经营管理目标落实需要规范业务行为,并实施了解政策新规。对于符合一定剥离条件的不良贷款应加强审核,而针对于商业银行剥离手续最不完备、资产质量预期效益低等问题,也需要关注不良资产处理中的运作困难,并采用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人员的关注力度。把握市场规律基础上适当进行流程精简,并明确不良资产的处置目标,基于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准确定位,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落实规范不良资产处置行为。此外,也要充分突出AMC内部监管部门作用,提高不良资产处置处罚力度,基于效益最大化目标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实信用制度,加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管力度
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把控法律风险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落实信用制度,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力度,从思想意识上提高相关参与主体的责任意识,并根据不良行为完善惩戒性立法内容。通过社会共识来提升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监管效率,并推进司法机关与商业银行加强工作配合度,确保相关的指导意见能够及时传递给主要责任人。以切实保护金融债权为重点需要提高司法机关和银行监管部门的沟通速度,并借助现代化互联环境,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会议,基于法律法规及时落实和完善监管措施,依法维护商业银行以及其他主体合法权益,通过说服教育、强制执行等手段强化责任落实力度。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过程中也需要针对不良资产处置要求及时更新处置手段和方法,并确保其实施的措施能够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法律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始终保持其严谨性,并明确不良资产处置手段創新中所受到的法律约束,司法机关以及银行监管部门需要及时帮助银行进行业务整改并给予适当支持。同时,商业银行在规避法律风险的过程中也要明确在当前的经济发展环境下,不良资产的大规模趋势会影响银行正常资金运转,也是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一个重点难题,不良资产处置不到位会影响金融秩序稳定,所以需要把握内外部发展环境加大商业银行体制改革。针对于银行所提供的贷款业务需要进一步强化审核力度,并针对银行出现的坏账问题进行分析,找到不良资产数额持续攀升的解决办法。在预防法律风险的同时需要灵活的开展工作,并加强商业银行自身的意识与行为引导,避免商业银行责任落实不到位埋下的风险,同时也规避不健康的经济现象给金融市场发展带来的限制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安全及时的进行处置是重中之重。
(五)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证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效果
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环节进行法律风险预防不仅要从人员意识、行为等方面进行约束,从制度、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也要从环境上加以改善,通过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既有助于完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立法内容,也能够加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建设。基于法律的保障和约束提高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效果并确保各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环境营造与完善立法作为规避部分法律风险的必然手段。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效率,针对商业银行发展现状来提高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立法工作,充分调动融资产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并针对其职能发挥进行专门立法。有效把握金融资产管理企业不良资产处置需求,基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开展工作时也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参与主体进行职责确定,并明确工作开展原则以及标准范围等,确保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交易渠道的合规性,减少法律纠纷问题。从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及时填补法律漏洞预防法律风险,如此也可为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创设合法安全的交易环境。而在加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规建设时需要了解资产证券化的实施范围及要点,以其较为灵活的操作性以及资产配置的相对科学性保障双方权益,并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完善。以法律的手段促进证券化市场的运行效率提升,并重点关注和惩治违约行为规避相应的风险,在合理基础上适当降低资产处置成本,既要完善《资产证券化法》也要强化其执行力度,设置主要负责的监管部门,在确保资产证券化市场能够规范化运作的同时,也逐步完善资产证券化法律保障机制,明确划分各规定以及执行标准,同时针对于债转股这一方式也需要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基于当前的政策新规,把握商业银行债转股操作流程,了解现行法律体系与其产生的矛盾问题,并有效防控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针对于类似的政策性债转股,需要及时匹配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为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债转股提供法律依据,也能够有效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对参与到债转股的相关主体进行明确并进行责任落实,同时也要从市场环境方面来进行适时引导。监管部门需要强化其监管责任,并针对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行为进行有效控制,适当有限度的允许商业银行进行部分不良资产通过债转股的方式进行,如此也能够确保商业银行的权益,并适当降低企业所承担的债务负担,有助于营造更积极健康的金融市场环境,也保证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效果,及时规避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
三、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进行不良资产处置的要求也不断提升,既要保证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也要及时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并规范不良资产处置行为,而从国家层面上也应当加强立法,根据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情况完善法律内容,并营造良好的法律监管环境,而相关部门也需要不断提高监管力度,提高协调配合度,确保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达到预期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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