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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参与治理视角下殡葬改革认知、花费及满意度评价
——基于贵州城乡居民样本数据

2023-11-01田维绪

西部学刊 2023年19期
关键词:火化公墓花费

田维绪

(贵州民族大学 社会学院,贵阳 550025)

殡葬改革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保障人民群众在“幼有所育、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础上实现“死有所葬、逝有所安”,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一项重要内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实现人人享有基本殡葬公益性服务,使人民群众成为最大受益者,是殡葬改革的初心和一以贯之的宗旨[2]。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深化殡葬制度改革,投入资金屡创新高,弥补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将其纳入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民政部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争取实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城乡全覆盖,改善群众治丧条件。惠民殡葬政策面向城乡困难群众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效果不断深化延伸。但从整体上看,这些措施与节约资源、绿色发展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尚有不小差距。

政府与民众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善治的本质,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参与[3]。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应顺应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及生态文明要求,确立既由政府强力推进又有全民自觉参与,既实现改革社会效益又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殡葬治理新理念”[4]。本研究基于民众参与治理视角及城乡居民样本,从认知、花费和满意度评价三个维度分析考察贵州殡葬改革,对于贯彻实施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战略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调研区域、研究设计与样本情况

(一)调研区域

“十三五”以来截至2020年末,贵州全省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长足发展,城乡群众治丧、安葬条件持续改善。火化区域覆盖67个县(市、区),761个乡镇,6 845个村,全省火化率49.1%,接近全国平均水平(50.5%)[5]。其中36个县(市、区)全域火化,33个县(市、区)在党员干部、中心城区和重点乡镇推行火化,未推行火化的21个县(市、区)主要在黔东南州(15个)、黔西南州(4个)、毕节市(2个)。由于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传统习俗革新缓慢,一些地方重敛厚葬之风盛行,丧葬费用高,占用耕地林地建坟、骨灰装棺再葬等问题突出。全省共有农村公益性公墓7 760个,覆盖区域不到全省行政村60%,总量上距离全覆盖差距较大[6]。

(二)研究假设与研究设计

本研究提出“政策认知度及满意度评价偏低、消费水平偏高,总体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主要在于公益性不足,城乡和地区差异较大”的基本假设。研究设计以城乡类别、各市州及人口学特征为自变量,以有关殡葬改革认知、殡葬花费及满意度评价三个维度及其指标分解内容作为因变量。殡葬改革认知考察政策知晓与信息获取、丧葬方式、火化入墓与骨灰安置、基础设施与治丧组织;殡葬花费考察最近公墓收费、一次土葬花费与一次火葬的花费;满意度主要测量服务中介、殡葬产品、殡葬花费三个分项及总体服务评价。

(三)调查方法与样本情况

本调查共发放问卷1 100份,回收917份,有效问卷869份,有效回收率79.0%,样本规模适中,较好代表知情群体。使用SPSS 21.0软件,满意度评价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779。采用独立性检验、方差分析及多项logost回归分析等方法。样本基本情况为黔西南(17.5%)、黔东南(14.4%)、遵义(11.1%)、六盘水(11.1%)、黔南(10.7%)、贵阳(9.7%)、铜仁(9.7%)、安顺(9.3%)及毕节(6.6%),“当地”为城镇(61.2%)、农村(38.8%)。

二、城乡居民对殡葬改革与服务的认知

(一)政策了解、媒介接触及支持态度

1.政策知晓率不高,城乡、地区差异明显。正确了解政策是公众认同和接受该项政策的基础[7]。分别超过三成“不知道”我国殡葬改革政策(32.3%)与惠民殡葬政策(36.4%),“知道一些”惠民殡葬政策不足一半(47.7%)。可见,民众对殡葬改革及惠民有关政策的知晓率不高,不知晓国家殡葬改革政策者也更可能不知晓地方惠民政策。检验发现,政策知晓情况在城乡与各市、州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异。

2.信息获取以“政府宣传”(组织传播)为主要渠道。公众对不同媒介的使用习惯和接受程度会因人口特征等而存在差异[8]。获取殡葬改革政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政府宣传”(59.9%)、“看电视”(16.5%)及“听别人说”(13.8%)。追溯知晓政策居民其获取信息的渠道可以发现,“政府宣传”均超过六成,可以肯定“政府宣传”这一组织传播方式是民众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检验表明不存在城乡和地区差异。

3.政策支持度不高,城乡、地区差异大。居民对于政策的认可度与行动力,是政策能否顺利推行与维持的关键[9]。居民评价当地对殡葬改革政策“非常支持”(9.5%)、“比较支持”(32.2%),累计即“支持”占四成(41.7%),其余“一般”占四成(41.1%),据此认为样本居民评价当地殡葬改革工作所获支持度不高。检验发现,城乡、各市州之间及不同文化程度被访居民评价当地支持差异显著。

(二)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治丧组织

1.公益性公墓缺口较大,收费占比过半,城乡、地区差异明显。当地“有”公益性公墓占七成(71.8%),其中县/市/区占四分之一(25.2%),乡镇/街道与村/占两成(19.9%);“需要”收费占一半以上(55.0%)。检验发现,有无公益性公墓与公墓是否收费在城乡之间、各市州之间差异显著。与全省“城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逐步发展到“城市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实际一致。

2.治丧组织保有率不高,过半需要收费。个人需求溢出其所属血亲组织,推动着血亲组织之外的其他营利与非营利组织的出现和发展,两者都是对血亲组织功能局限的拾遗补缺[10]。当地“有”治丧组织接近六成(58.1%),需要收费占五成(51.7%)。最多的是“红白理事会”(61.4%),其次是包括殡仪/餐饮一条龙服务、治丧委员会及教会在内的“其他”组织(37.8%),“老年人协会”治丧寥寥无几(0.8%)。检验表明,城乡与各市、州之间差异不明显。

(三)主要丧葬方式、火化入墓与骨灰安置状况

1.主要丧葬方式存在认知偏差,城乡差异明显。当地主要丧葬方式“火葬”近七成(69.4%),传统“土葬”占四分之一(26.6%)。不少居民误以为“只要逝者经过火化,即便骨灰‘装棺再葬’也是火葬”(1)本研究设计中对于“土葬”的界定包括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上对逝者躯体未经火化就地下葬,通常留有坟头;一种是逝者经过火化后对骨灰进行装棺再葬,同样留有坟头,亦称“二次土葬”;“火葬”是指逝者躯体火花后对骨灰进行存放,或进入公墓下葬的方式。由于存在认知误区,不宜据此估算火化率。,误区的存在或与宣传工作不到位有关。少数选择“其他”丧葬方式者均无一例外没有补充说明,较大可能为火化后骨灰“装棺再葬”。检验发现,主要丧葬方式城乡差异大,认知误区主要在农村。

2.入墓(公墓)率不高,大多葬在附近荒地山坡。当地逝者不葬在公墓占六成(61.6%)(含没有公墓部分),即使当地“有”公益性墓地,不葬在公墓的也占四成(43.9%)。大多被安葬在“村庄荒地”(59.4%)和“附近山地/山坡上”(23.6%),仍有一成安葬在“耕作农田”(14.9%)。不选择公墓的原因,主要是“不符合农村传统或民族习俗”(40.1%)、“风水不好”(21.1%)、“墓园建设(含选址)不好”及“管理与服务(收费)”(17.6%),检验表明城乡和地区之间无明显差异。

3.骨灰安置近半“装棺再葬”,城乡、地区差异大。当地逝者骨灰处置“装棺再葬”接近一半(47.6%),“绿色深葬”(25.1%)和“存放不葬”(27.3%,其中“骨灰堂”20.0%、“祠堂”7.3%),各占四分之一。保守估计“有”公益性墓地“装棺再葬”也接近六成(58.1%)。“装棺再葬”“比较普遍”(21.9%)与“完全没有”(17.3%)各占两成左右。检验发现,骨灰安置在城乡与各市、州之间差异显著,遵义、贵阳农村骨灰“装棺再葬”“比较普遍”,黔西南、黔南则可能“完全没有”。

三、城乡居民有关殡葬花费

(一)公墓墓穴收费地区差异大

公墓墓穴收费(元/位)最低为800.00元,最高为120 000.00元,平均为22 011.76元,标准差为25 966.89元,中位数为12 800.00元,一半居民认为收费在5 750.00~30 000.00元之间。检验表明,公墓墓穴收费在各市、州之间差异显著。黔西南、黔东南火化改革区公墓墓穴收费明显较低,黔西南不足全省样本平均水平的一半;六盘水、毕节和安顺火化改革区较高,六盘水远远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倍以上。

(二)办理一次土葬花费城乡、地区差异明显

一次土葬花费(元)最低为300.00元,最高为150 000.00元,平均为29 090.8元,标准差为21 139.36元,中位数为25 000.00元,一半居民认为花费在11 000.00~40 000.00之间。检验表明,一次土葬花费在城乡和各市、州差异显著。或需另置墓穴,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要多花10 000.00余元;遵义、安顺及黔西南农村居民办理土葬花费明显较低,遵义远低于全省样本平均水平万元以上;铜仁、毕节和贵阳农村明显较高,铜仁、毕节远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万余元。

(三)办理一次火葬花费地区差异大

一次火葬花费(元)最低为30.00元,最高为150 000.00元,平均为6 123.41元,标准差为15 811.08元,中位数为10 000.00元,一半居民认为花费在1000.00~25 000.00之间。检验表明,一次火葬花费在各市、州之间差异显著。安顺、黔西南、遵义以及贵阳地区花费明显较低,其中安顺最低,不足全省样本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黔南、铜仁、毕节和六盘水花费较高,黔南和铜仁远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两倍以上,比省会贵阳4 000余元水平高出三倍以上。

比较而言,城乡之间仅在土葬花费上差异显著。各市州之间在土葬、公墓收费及火葬花费上差异显著,表明地区差异比城乡差异更为明显。三项花费中火葬花费离散系数(标准差/平均数)为2.57,远高于墓穴收费(1.18)及土葬花费(0.73),说明各地区火葬花费差异更大。

四、城乡居民对当地殡葬服务的满意度评价

(一)中介服务满意度较低,地区差异明显,服务提升空间大

中介服务评价“满意”不足两成(17.0%),“一般”为43.7%,“不满意”为10.3%(扣除缺失后“满意”近四分之一,24.0%),中介服务水平与质量提升空间大。检验表明,不同市/州、知晓政策、年龄档及文化程度受访居民评价差异显著。

(二)用品满意度一般,地区差异明显,产品本身是制约

殡葬用品评价“满意”(质量好价格合理)不足四成(36.2%),“不太满意”(质次价高)为18.7%,“很不满意”(价格太离谱)为8.9%(扣除缺失后“满意”近六成,56.7%),产品本身是制约因素。检验表明,不同市/州、政策知晓度受访居民评价差异显著。

(三)费用满意度较高,地区差异明显,惠民殡葬有成效

殡葬服务费用评价“满意”(能承受)占六成(62.8%),“不满意”(很贵)为14.4%(扣除缺失后“满意”升至八成,81.3%),侧面肯定惠民殡葬成效。检验表明,不同市/州、政策知晓度及不同年龄档与文化程度受访居民评价差异显著。

(四)总体满意度较低,职业、城乡类别与殡葬消费体验是主因

对当地殡葬服务总体评价“满意”占三成(32.4%),“一般”为42.4%,“不满意”为5.7%(扣除缺失后“满意”占四成,40.7%)。检验表明,不同职业、城乡类别及政策知晓度受访居民评价差异显著。多项logist回归分析发现,除职业、城乡类别外,事关殡葬中介、用品消费主观体验是影响总体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五、结论与讨论

结果显示,样本居民普遍政策知晓率、火化入墓率不高,信息获取依赖“政府宣传”,治丧组织发展不足。城乡之间在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收费、主要丧葬方式与骨灰安置、土葬花费以及政策支持度、殡葬中介与总体满意度认知评价上差异明显,而与惠民殡葬紧密有关的墓穴(公墓)收费、一次火葬花费均无显著差异,表明城乡惠民殡葬均等化取得一定成效。各市、州之间在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收费、骨灰安置、土葬与火葬花费以及政策支持度、殡葬中介、用品及服务费用满意度认知评价上差异较大,反映了各地政策推进及执行的客观实际。研究验证了“政策认知度与满意度评价偏低,城乡和地区差异大”的假设,未能验证“殡葬消费水平偏高、总体满意度影响因素主要在于公益性不足”的假设。

研究发现,政策知晓度对中介服务、用品及花费分项满意度评价具有重要影响,产品与服务主观体验评价是影响总体满意度的主要因素。研究还发现,墓穴花费高并不影响总体满意度,政策知晓因素或通过分项满意度中介对总体满意度发挥作用,但也可能因交互影响而减弱,具体如何有待深入。

深入推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战略,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始终坚持节地生态型改革发展目标,确保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因此建议:认知方面,一是构建村级治理单元,加强基本设施建设,健全保障机制;二是打造生态殡葬新文化,丰富“养、殡、葬、祭、孝”新时代文化内涵[11];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塑造民众新型认同。花费方面,一是优化惠民政策,巩固拓展惠民成果;二是加强殡葬执法与监督,指导加强行业自律。满意度方面,一是确保民众受益,增强获得感;二是壮大包括社工在内的人才队伍,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强化党建引领、协同运作与方式创新,增进协商共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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