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用狙击武器的选用与战术(上)
2023-10-30李皛
文/李皛
一、美国执法特色狙击武器和战术体系的探索
美国警察机构自20 世纪初以来就开始装备精确射击步枪,但主要依靠警员的个人射击技能发挥作用,并无具有执法特色的狙击战术和装备体系。20 世纪60 年代以来,一方面是在冷战背景下美国国内激进政治运动兴起,社会动荡不安,城市骚乱频发;另一方面是发生了如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市钟楼枪击惨案等,犯罪分子使用高精度步枪造成重大伤亡,并压制警方火力的重大案件,使美国执法机关意识到配置包括狙击手在内的特种警察力量的必要性。
20 世纪60 年代末,洛杉矶警察局有关组建特种警察部队及其提出的“特殊武器和战术”(缩写为SWAT)概念,在全美范围内得到推广,并成为美国其他地方警察机构组建类似部队的“模板”。但在早期阶段,此类部队的正规化和专业化程度仍较低,并缺乏执法特色。当时的美国地方警察机构几乎没有正规狙击武器的储备和相应制度。为保证狙击手射术水平稳定,早期特警部队一般允许狙击手使用自选的枪支。早期特警队领导人杰夫·罗杰斯曾说:“多数狙击手正是因为拥有自己的大威力步枪而被选中的。”这些枪支有的是警员在军队服役结束后保留的装备,有的是自行采购的民用猎枪或竞技步枪,品牌型号五花八门,技术状态难以保障,弹药配件无法统一,不同狙击手的技术风格差异较大,备弹和保养等后勤工作也只能由其自行负责。
美国联邦调查局采用的早期高精度步枪:春田(斯普林菲尔德)1903 NRA 运动步枪
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市钟楼惨案凶手查尔斯·惠特曼携带的武器
使用各种自有定制步枪进行比赛的美国民间射击爱好者
美国民间枪支产业和文化高度发达,因此就保证最低程度的作战能力而言,这种“个人化”的装备模式尚能应付,但也存在弊端:作为执法活动,警察狙击手在实战部署中,因武器技术状态而导致的各种后果,将产生法律责任;允许狙击手使用自选武器,并自行负责后勤保障,将导致责任不清;警察狙击手在每次实战射击,特别是造成伤亡后,所用武器都将作为物证上交司法机关并封存,可能长达数月乃至数年,严重影响狙击手的战斗力。作为日益庞大复杂的警察特种作战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狙击武器的选用与狙击手的技战术风格密切相关,其各项性能指标、通用性和可维护性要求、经济成本必须与整个体系相适应,方能够在联合作战中发挥最大功效,而“个人化”的装备体制显然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洛杉矶警察局等规模大、资源雄厚的地方警察机构,从20 世纪70 年代就开始通过完善培训体系和战术方案、选用性能优异的定制步枪(根据客户要求采用不同零部件的产品)、采购适应不同场景的多种类型装备、雇用可根据射手个人特点调整武器装备的专业机械师等途径,推动狙击武器的制式化和技战术的标准化。洛杉矶警察局SWAT 特警成为一支专业的全职特警部队,不再承担日常勤务,专注于训练和全天候应急出动。在总计67 名警官中有18 名可执行狙击任务,主要使用雷明顿700 系列栓动狙击步枪和德国HK 公司出品的PSG1 系列半自动狙击步枪。今天在全美上千个设立特警单位的地方警察机构中,由于预算和人力储备有限,很多狙击手仍然是临时性、“个人化”的角色,但总体而言,对其武器的技术标准和使用方法有较严格的制度要求。
美制雷明顿700P(P 代表警用)栓动狙击步枪
德国HK 公司出品的 PSG1 半自动狙击步枪
安装4 倍光学瞄准镜的雷明顿760 型步枪
温彻斯特70 型步枪(1964 年前)
美制春田(斯普林菲尔德)M1903A4 狙击步枪
基于M14 半自动步枪的定制版春田(斯普林菲尔德).308 M1A 狙击步枪
相比地方警察机构,联邦警察机构的特种警察部队及专业执法狙击力量建设更加滞后,而且与个人主义氛围浓郁的地方警局不同,联邦警察机构普遍要求特工使用配发的武器,但早期配发的安装4 倍光学瞄准镜的雷明顿760 型泵动式猎枪等枪支并不适用于执法狙击。1972 年,联邦调查局(FBI)国家学院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匡蒂科海军陆战队基地内修建了专用的、考虑到执法狙击特色场景的狙击训练设施。20 世纪70 年代,联邦调查局建立的56 个地区特警队狙击手在入队前要接受美国陆军约3 周的狙击课程训练。与此同时,联邦调查局也努力引进一些更“靠谱”的狙击武器,如雷明顿700 型步枪和温彻斯特70 型步枪(1964 年前版)。联邦调查局也从军方获得了一批旧武器,如春田(斯普林菲尔德)M1903A4 狙击步枪和M14 狙击步枪,这些武器已经相对落后,但直到20 世纪70 年代末,上述枪支就是联邦调查局特警狙击手仅有的选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