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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族文化的再生产

2023-10-29罗婕维赵晋凯邓利群

东南亚纵横 2023年4期
关键词:民族文化

罗婕维 赵晋凯 邓利群

摘要:水灯节是泰国民间的传统节日,现已成为该国重点推广的一个文化旅游项目。为能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水灯节在持续演进过程中形成了“典型”的泰北文化。文章通过案例及历史研究,在查阅与清迈水灯节相关的王朝记事、传说和诗歌等泰文原始资料基础上,结合中泰两国相关文献,对水灯节早期的传统风俗及影响因素进行背景梳理,探讨不同历史时期水灯节的文化再生产过程、主体及动因,重点对文化生产与传承的方式、文化變迁进行具体分析,进而探析清迈水灯节文化在旅游场域中的演变及出现的问题,以期为民族文化开发利用提供启示。对清迈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水灯节文化再生产的研究发现,因社会、经济、政治及宗教等因素影响,该地水灯节文化再生产中民族文化传承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尤其自泰国旅游经济迅速发展以来,由于场域内主体参与者在文化利用和开发中过度重视市场与资本,忽视对民族文化及其传承体系的关注,缺乏族群文化创造和身体经验在文化传承过程中的参与,直接导致了该文化形象失真、文化内涵变异、文化形象统一化,以及诸多社会环境问题的产生。为解决相关问题,必须充分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在文化资源上的管理和监督职权,并激发文化所有者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在发展民族文化的同时,保留民族文化原生态的特色和内涵,避免文化缺失和传承中断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清迈水灯节;文化再生产;民族文化

[中图分类号] K933.6;J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2479(2023)04-070-10

The Reproduction of Traditional National Culture:

A Case Study of the Reproduction of the Loi Krathong Festival Culture in Chiang Mai

Luo Jiewei, Zhao Jinkai, Deng Liqun

Abstract: As a traditional Thaifolk festival, the Loi Krathong Festival has become a key cultural tourism project in Thailand and has developed a ‘typical Northern Thai culture through constant evolution in order to satisfy the tourist market. This research,by using the documentary research method,studies the process, the subjects and the motivations of cultural reproduction of the festival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 through Thai primary sources such as dynastic records, legends and poems with relevant literature from both China and Thailand, so as to contextualize the traditional custom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the early days. It explores thecultural evolution and problems in the tourism field by focusing onthe ways of cultural production and transmission as well as cultural transformation,thus offering corresponding insights into the same type of ethnic cultural exploitation in China. Due to social, economic, political and religious factors,the cultural production of the Loi Krathong Festival in the three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 has shown diverse characteristics, especially since the rapid growth of Thailands tourism economy, the excessive emphasis on the market and capital,the neglect of a basic understanding of ethnic culture and its inheritance system, and the lack of participation in the cultural creation and physical experience of the community have directly led to the distortion of the cultural image, the mutation of cultural connotations, the uniformity of the cultural image, and the creation of many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view of this, it is necessary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wer of government functionaries in th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cultural resources to stimulate the creativity and imagination of cultural owners, so as topreserve the substantial characteristics and connotations instead of cultural deficiency and interruption of transmission while developing the national culture.

Key words: Loi Krathong Festival in Chiang Mai; cultural reproduction; ethnic culture

多年来,泰国一直致力推动旅游国际化,由于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禀赋、淳朴独特的风俗民情,其日渐成为各国游客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其中水灯节更是成为当地重要的文化旅游符号和代表性项目。水灯节是泰国及其周边部分东南亚国家的传统节日,每年泰历十二月十五日(即中国的农历十月初五)举行,届时,湄公河流域月圆水涨,河面布满了当地民众漂放的祈福水灯,点点灯火,摇曳生姿。泰国清迈政府会在水灯节期间同步举行放天灯、花车游行、水灯小姐选美等各项活动,从而在泰国多地水灯节中脱颖而出,成为泰国重要的人文旅游资源,吸引了大量的境内外游客前往当地体验。然而,在大规模举办包括各类活动的水灯节的过程中,传统的水灯节原有文化形态和内涵已然发生变迁。本文将从文化再生产的角度,审视泰国清迈水灯节活动是如何传承与发展,参与主体在文化再生产过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其节日的文化内涵与民俗活动发生如何改变等内容。本文试图通过对泰国清迈水灯节活动的梳理观察,进而对泰国北部(以下简称泰北)地区族群文化再生产行为进行研究,为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利用与开发提供经验借鉴,以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一、相关研究进展与问題提出

(一)民族文化再生产的“场域”和“资本”

20世纪70年代初,法国社会学家威廉·布迪厄提出文化再生产理论,用于分析资本主义的文化制度如何通过再建新意识以维护现有统治。威廉·布迪厄指出,文化本身不断地“再生产”是文化能够存在与传承的基本,这一活动具有创造的性质,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文化复制与重复过程。他还认为文化的自我创造性决定了文化的发展,是在以历史为依托的基础上实现的维持与更新,在此过程中也会受到外界各方力量的介入与影响。

20世纪90年代,雷蒙德·威廉斯抛弃了狭隘的文化观念,通过把文化纳进经济基础的研究范围,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命题进行了再思考。雷蒙德·威廉斯认为,资本主义统治下的消费意识形态极度依赖媒体的传播,这样的消费意识在参与文化再生产过程时,成为导致文化商品化的主要原因;文化商品虽然与原始文化相对立,但是却为文化产生及途径选择提供了不同的意识形态,可视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种“文化革新”。

国外民族文化再生产的相关研究多以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一些欠发达国家的文化习俗为研究对象,从旅游场域中的社会文化变迁、族群文化、文化真实性、地方文化认同等方面进行传统人类学研究。目前,国内关于民族文化再生产的相关研究正处于发展阶段,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关于民族文化再生产的研究主要分为“场域”和“资本”两大类。 其中,民族文化再生产的场域研究是通过对场域中各种干扰因素的作用研究,揭示民族传统文化的变迁、传承和发展等问题,并对民族文化再生产模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发展策略。宗晓莲认为,场域受到外界的各种因素干扰,因此在民族文化再生产过程中需要主体参与者对民族文化的内涵进行充分了解,才能真正对民族文化起到保护和传承的作用1。李瑜把场域看作云南苦聪新村的空间再生产,对民俗变迁进行重新认识及反思2。何清青以文化再生产的场域变迁理论为基础,并综合多学科理论来研究新媒体对少数民族山歌文化的传承影响3。王东通过对旅游开发场域中民族文化的重构主体及其关系研究,对百福司民族文化再生产的模式进行评估4。王林通过对旅游场域下的西江千户苗寨村寨传统文化再生产与重构过程与体系的研究,分析民族文化再生产对民族文化变迁、文化旅游形象重构的作用5。而民族文化再生产的资本研究主要是以民族文化资本的形成及影响因素为主,从多学科视角出发对民族文化再生产的过程、状况和方式进行分析,注重文化所有者发挥的主体作用和创造性作用,并在文化与经济价值平衡情况下为民族文化产品化提供适宜的运作策略。

(二)民族文化的开发与利用

除了文化再生产,在这一语境背景下与之相关的还有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西奥多·阿多诺及马克斯·霍克海姆等人在20世纪提出的文化工业理论,用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大众文化的商品化及标准化。在这一理论中,资本主义娱乐产业中的文化是一种文化与工业的结合体,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异化的文化和逐利的工业化,西奥多·阿多诺把文化工业视为一种维护当下社会体制的机制,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被新兴的媒介适时地灌输给大众,以消除大众对社会统治阶级的抵抗意识6。西奥多·阿多诺认为文化工业对人们的影响是无处不在的,在满足大众需求的同时也把文化整合为大众喜好的样子,因此,符合大众品味的各种文化并不是由文化所有者所创造的,而是它的制作者为了追求商品利润自上而下强加给大众的“文化商品”。尽管西奥多·阿多诺的文化工业批判理论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仍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尤其用于审视传统文化在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利弊与对策研究。

国内的学者发表了不同的观点。李讯琪以西奥多·阿多诺文化工业批判理论为基础,批判传统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标准化、同一化和娱乐化等问题,并探讨相应对策7。沈炜提出,民众是决定民族文化命运的主体力量,任何外界力量都不能取代文化所有者的核心地位8。艾菊红认为,在少数民族文化开发过程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者具备一致的价值观,才能让少数民族文化得到良好的传承,增强族群身份认同感9。

综上所述,国内关于文化再生产的研究大都以威廉·布迪厄的文化再生产理论为基础理论,重点对文化再生产和开发建设的过程、模式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或对内外动因进行研究,剖析少数民族文化被重构的方式与过程,探讨外界因素对文化造成的消极或积极影响,也有部分学者结合文化工业理论与其他学科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提出相应策略。随着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日渐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关注重点,近年来民俗学对少数民族文化再生产及开发建设的研究数量增多,但极少将同一民族的文化再生产在不同阶段的演变作为研究基础。

本研究选择泰国清迈水灯节为文化再生产的研究对象,以威廉·布迪厄的文化再生产理论为基础,并结合雷蒙德·威廉斯对文化再生产理论的再思考与西奥多·阿多诺及马克斯·霍克海姆等人提出的“文化工业”理论,根据不同的时代特点对清迈水灯节的文化再生产进行阶段划分,并对清迈传统水灯节的风俗及影响因素进行背景梳理,详细介绍不同时期清迈水灯节的文化再生产过程、主体及动因——包括文化所有者的自我传承、主体参与者对文化内涵的再造、文化再生产的动因等,重点对文化生产与传承的方式、传统文化的变迁及转化进行具体分析,以探析这一文化形态在旅游场域中的演变及问题,为相同类型的民族文化开发利用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泰国清迈三个不同时期的水灯节文化再生产

(一)清迈协议签署之前(1874年以前)的泰国清迈水灯节传统

清迈协议签署(1874年)之前,清迈作为泰北兰纳王国1的国都,虽然经历了王国兴衰,几经沉浮,但是水灯节依循旧例保留下来。研究表明,传统的清迈水灯节风俗受当时社会历史、农耕方式、族群认同、佛教及鬼神信仰等因素影响,与泰北人民生活紧密相连。

1.社会环境影响下的水灯节传统

有关泰国清迈水灯节起源最早记载于哈利奔猜王国时期(约15世纪)的巴利语编年史《卡马德维瓦萨》中。由于霍乱蔓延,致使居住在南奔府2的百姓逃到孟族人聚居地——缅甸勃固城3。6年后,当霍乱疫情缓解,人們回到了家乡南奔府。此后每年泰历十二月的固定日子,为了向在勃固城的亲人朋友们表达问候与思念,南奔人把船或是芭蕉叶制成的容器装上食物、鲜花、香烛和生活用品等,放入泰国北部主要河流宾河、麦国河、南塔河里4,希望这些东西能顺流而下到达勃固城。这个古老的传说还被记载于清迈编年史《吉纳卡马里》译本中,这与泰北史料《庸那迦纪年》记载一致5。这一传统习俗反映出古代泰北人民的信仰与迁居史。此外,在每年水灯节前耗费众多人力制作大型船只和承载容器是当时族群关系紧密的一种体现,通过共同制作“大船”和祭祀器具,让当地人产生了较强的集体归属感与民族认同感,并学会团结协作。而后的“放船”活动,也是村寨一项重要的集体仪式,人们相信,通过祭祀和祈祷,厄运就能随着船只顺水流走,从而保证整个村寨的幸福平安。因此,泰北人民通过举办水灯节活动,传承祖辈文化传统。

2.农耕文化影响下的水灯节传统

由于水灯节举办时间正处于泰北地区水稻插秧后的农闲时期,因此人们利用这段时间行善布施,通常会把还没有成熟的米粒做成传统点心——碎米,布施给僧侣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除了白天的布施活动,晚上人们还会聚在村寨里寺庙的空地上燃放自制的烟花。此外,泰北人民还将水灯节的夜间作为娱乐庆祝的时段,不同寺庙燃放不同的烟花爆竹来渲染欢乐的节日气氛,泰北古诗歌《尼拉黎蓬差》描述了在1518年泰历12月发生的节日热闹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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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天上明月同太阳一样闪耀,映照着夜晚的天空 ,像白天一样明亮,地上热闹非凡喧嚣不绝。

由此可见,泰历12月的水灯节,无论是布施、祈福,还是庆祝,都与泰北兰纳人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庆祝水灯节可视为泰北劳作民众在农忙后的娱乐与休息的一种方式,也展现出当地人对来年丰收的美好愿景。

3.宗教影响下的水灯节传统

在泰北兰纳王朝政权得到巩固之后,原本作为主流的民间鬼神信仰逐渐被王朝所推崇的佛教(信仰)所代替,水灯节原有传统仪式内涵随之也被赋予佛教色彩和意义。例如,水灯节是为了欢庆佛祖前身作为佛陀——须达拿从天上修炼回归的日子,在这一天,人们仿制天堂之门和神山,寓意着踏入天门和神山就能见到佛祖真身。根据现存古贝叶经记载,兰纳人认为如果在一个夜晚听足13个佛祖涅槃的故事,就等同置身于佛的净土之上,因此寺庙举办的讲述佛祖涅槃事迹活动在当时极为盛行。此外,为了祭拜佛祖,彼时的水灯节活动内容也同样被赋予佛教意义。这个时期的水灯节蕴含着丰富的宗教色彩,体现了民族发展过程中的思想和精神文化,是人们试图通过宗教的力量来实现美好愿望的一种表现。

4.鬼神信仰影响下的水灯节传统

作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原始信仰是以反映人与自然矛盾为主要内容的初期状态的信仰,包括对食物、生殖、祖先、死亡、自然万物,以及社会群体的神秘观念和祈求敬拜,并由此发展成对神灵的信仰及崇拜2。如果说佛教成为当时泰王国的主流宗教信仰,而流行于民间的鬼神信仰则反映出当地民众对自然物和自然力的原始崇拜。如前所述,当时的统治者推崇佛教,因此水灯节文化内涵被赋予佛教意义,但民间对鬼神的原始信仰依然存在。在水灯节期间的放水灯、放天灯、点蜡灯等活动,除了祭拜佛祖的内涵和意义,还祭祀一些民间信仰中的神灵,如通过放水灯来表达对河神的感恩之情,感谢河流的养育并给人民带来富足生活,对丢弃垃圾和废水入河的行为向河神请求原谅,以祈求河神能继续给当地人带来福气与财富。

(二)从清迈协议签署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1874—1945年)的水灯节文化再生产

第二次工业革命后,帝国主义的殖民扩张至东南亚地区,泰国由此发生了巨大的社会变革。从1874年曼谷王朝拉玛五世3与英国签订“清迈协议(第一章)”伊始,曼谷王朝就以防止英国插手清迈兰纳王国的事务为由,逐步加强对清迈的民政、农业、财政、文化等各项行政事务干预。

1.中央集权控制下水灯节文化

1900年后,曼谷王朝和清迈之间由传统的藩属关系转变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4,清迈最终被纳入曼谷王朝的统治体系之中。由于当时曼谷王朝统治者推崇佛教和婆罗门教,致使当地民间信仰的作用与地位急剧下降,曾经以原始鬼神与佛教相结合为主流的信仰,因文化极权主义而发生颠覆性改变,并受到泰国中央政府的严格控制,特别是一些民间祭祀活动受限。例如,一些水灯节传统活动受到中央政府法律的限制,如1900年3月17日的泰国政府公报以防止火灾为由,规定泰北民众在水灯节期间不能随意放水灯与天灯,除非得到管辖地政府的允许。

2.水灯节形制的演变

无论如何,在泰国中央政权的介入下,虽然“水灯节”的名称依旧不变,但是实际上的传统风俗已经发生转变。据曼谷王朝拉玛五世于1888年所著的《哇集拉扬》一书中所记,水灯节这天是用来祭拜婆罗门教三大神,分别为梵天(创造神)、毗湿努(护持神)和湿婆(破坏神),可见此时的水灯节传统已由“佛教—鬼神”形制完全转变为“佛教—婆罗门教”形制。据《泰国北部文化百科全书(第十一册)》所记,这个时期的水灯节风俗在1917—1927年间遵照曼谷形制由曼谷皇室成员达拉·拉萨米1引入清迈2,引进初期还未在清迈大规模流行,当时的民众依然保持着放天灯、点蜡灯及参与佛祖涅槃事迹讲述活动等形式。随后,驻清迈的中央王朝官员出于思乡之情,提倡将水灯节作为由清迈政府主办的一项公共活动,并逐渐遵循曼谷形制的水灯节仪式——以制作和装饰大型水灯、花车游行和水灯小姐选美等活动为主。

3.水灯节功能的演变

虽然受到泰国政府的管控,但是这个时期的兰纳人民仍然努力遵循着最初水灯节的传统风俗,如举办佛祖涅槃事迹讲述活动,开展祭祀品的制作和鬼神祭祀活动,以此来对抗泰国中央政府推崇的“佛教—婆罗门教”形制的水灯节。最终,在泰国大力发展旅游经济与中央政府控制的双重压力下,这些自发性的小范围民间传统活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逐渐停止。这个时期的水灯节成为一项娱乐产业中的文化活动,被泰国中央政府作为展示王朝兴盛繁荣的形式。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5年至今)的水灯节文化再生产

水灯节伴随着泰国旅游业的发展而复兴,并与泰国旅游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密切相关,因此若想了解水灯节的复兴,就必须先熟悉泰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1.泰国旅游业的发展繁盛

19世纪中期工业革命时期形成了现代旅游业,西方的旅游文化的兴起推动拉玛四世统治时期(1804—1868年)后泰国旅游业的繁荣发展,并在拉玛六世和拉玛七世时期(1910—1932年)达到了最繁荣3,而地处泰北地区的清迈旅游业则起步于1935年首次旅行团业务的开展,但此时还未发展为成熟的旅游业体系。1977年,泰国政府正式将旅游业纳入泰国第四次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1977—1981年),明确旅游业对泰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于1979年把清迈升级为国家级旅游城市。泰国第五次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1982—1986年)实施后,清迈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也使当地以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发生变化。经历多年发展,泰国旅游业于1999年以后正式进入到高速发展时期。此后,旅游业成为泰国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泰国经济发展进入至关重要的转折点——从以农业出口为主发展成为以旅游业为主。

2.清迈水灯节的再次复兴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泰国政府成立了国家旅游局,主要负责全国旅游业的规划开发。此时清迈正式被推选为泰国重点发展旅游的城市之一,而1969年召开的太平洋区域25国旅游促进研讨会和同年设立的清迈旅游局则进一步推动了当地文化旅游发展,与之而来的变化则是曼谷形制的水灯节最先被推选为重点开发的旅游项目,并在清迈政府的支持下成为全民参与的大型庆祝活动1。自此,泰国清迈才真正让世界所认识。在泰国政府主导的媒体宣传下,清迈水灯节知名度日渐提升。伴随旅游业的兴起,无论是广告投放还是品牌推介,泰国地方政府普遍运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旅游文化的内外宣传,有效提升了泰国旅游的知名度。清迈水灯节被泰国政府精心打造成著名的旅游文化项目,大量水灯节官方宣传照被冠以清迈文化特色,频繁出现在旅行手册、电视广告、旅游宣传片和海报、网络等媒介上,以“泰国兰纳特色”“泰国兰纳文化的自豪”“泰北文化旅游胜地”等主题向全世界展示清迈水灯节的美丽和浪漫,让从未到过清迈的游客充满了对“他者”的想象。清迈皇家大学对一项关于清迈水灯节旅游信息接收的研究结果表明,44%的外国游客以网络为主要媒介来获取关于清迈旅游的信息,其中62%的外国游客认为放水灯和天灯是清迈水灯节最受欢迎的节日活动;研究结果还显示,媒体用于宣传的照片和视频让国内外游客(含潜在游客)认为,水灯和天灯就是清迈水灯节的文化标识。

3.水灯节文化再生产述评

第一时期,清迈协议签署之前(1874年以前),水灯节文化再生产的场域主要为当地族群聚集空间,节日风俗与当地历史、生活方式及宗教信仰等紧密相关。当地民族是水灯节文化再生产的主体,通过周而复始的节日风俗,对本民族历史的传统文化进行巩固和传承,这个时期的水灯节文化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迁,是一种自然流变的再生产,是民族文化自我传承的体现。

第二时期,清迈协议签署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1874—1945年),为了迎合统治阶层的佛教—婆罗门教信仰需要,水灯节文化再生产受制于泰国中央政府的限制,虽然水灯节文化在内容与形制上发生了较大改变,但是由于当地民众对传统进行自发的实践和维护,这个时期的传统文化并没有遭受完全的破坏,这也反映了场域内统治阶级与民众之间的博弈。由此可见,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都无法离开民族本身。

第三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5年至今),清迈水灯节文化再生产则体现了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换,即场域内的主导方通过控制、再生产和资本的动态转换,将清迈水灯节文化转化为能为资本带来丰厚回报的经济资源。此外,政府部门和旅游企業为了达到商业目的,通过大众传媒对水灯节重构的商业文化形象进行批量地推广宣传,导致水灯节成为具有标准化、模式化的经济附庸品,在重复生产中失去了其独有的个性与本真。而初期依靠民族自身力量进行的水灯节文化再生产,虽然速度缓慢、方式单一,但却是一种自然流变的再生产。相反,在政治和经济外部因素介入下的水灯节文化再生产,由于缺失本族群文化的创造,引发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

三、泰国清迈水灯节文化再生产问题探析

虽然清迈水灯节成为全球备受青睐的旅游项目,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其文化内涵逐渐被淡化,难以真实、完整地对民族传统进行反映,进而导致原始文化被迫发生改变,或将在后续的文化传承中继续产生消极的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一)文化内容的残缺

为扩大旅游市场和销售旅游文化产品,清迈水灯节的旅游文化传播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大众传媒的传播优势,以迎合受众趣味和市场利益为导向,有针对性地选择对外传播内容。例如,在各种媒介上流行的水灯节宣传照所展现的节日内容与活动形式难以完整地表现当地人民的传统风俗,其中,讲述佛祖涅槃事迹的活动,祭祀鬼神、祖先的活动,以及展示族群团结等活动,很少被媒体作为宣传的重点,而更多的是注重节日的娱乐性和吸引力。虽然媒体宣传在提升水灯节形象、提高旅游竞争力、吸引旅游者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导致完整的族群文化被片段式展示,神圣性族群文化被娱乐化运作,多样性族群文化被单一化处理。

(二)文化内涵的异化

虽然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天灯、水灯、蜡灯等制作工艺通过再生产而得以传承,但是其本身真实的文化内涵却没有被保存下来。例如,为了迎合旅游的需要,如今的大型祭祀品“花船”成为一项大型公共娱乐活动,这些与原先对佛祖的崇拜、对神灵的敬畏、对自然的感恩和祈求农作物丰收等文化内涵大相径庭,失去了曾经庄重与威严的氛围。

(三)文化形象标准化

在泰国各个地区有不同的水灯节传统风俗,因当地的民间传说、生产方式或者宗教信仰有所不同,但如今水灯节文化形象却逐渐走向标准化,失去了本身的多样性和独特性。传统文化随着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得到快速传播,大众传播为文化生产拓宽了市场空间。虽然大众传播在推动民族文化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政策的主导与市场的影响下,为扩大民族文化旅游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旅游市场的繁荣,泰国各类媒体不断重复地“生产”着具有相同元素的标准场景。这些文化“产物”往往以大众审美和市场需求为制造标准,其表象通常具备简单的个性和单一的形式,在长时间的批量传播过程中让受众丧失对其独特性的辨识力,让受众因熟悉而对相似的 “产物”产生认知路径依赖。

如前所述,清迈水灯节在当地政府主导下以 “泰国文化特色” “泰国兰纳特色”“泰国兰纳文化的自豪”“泰北文化旅游胜地”等类似主题及相似的宣传文案,向全世界展示出一个“形式化”与“同一化”的形象,即一个以水灯、天灯、花船和水灯小姐为代表的水灯节。相比于早中期传统水灯节的丰富样式,当下统一的形象也暴露出节日形式单一、文化多样性缺失等问题。正如威廉·布迪厄在文化再生产理论中认为,“再生产”一旦成为简单的重复与复制,就代表着民族文化自我创造特征的缺失,民族文化将失去发展的方向或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自我消失。

(四)无节制施放面临多重问题考验

现今的水灯、天灯作为泰国文化商品,附属于旅游业,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和推广下,有效地推动了这些文化产品的销售。但是,许多游客在媒体营销文案的“引导”下,难以了解泰国水灯节的真正由来及其背后所蕴含的文化内涵,盲目跟风购买水灯、天灯和蜡灯等文化商品,导致了水灯、天灯大量地施放。虽然泰国政府近年来一直号召使用环保材料来制作水灯,并出台法令限放天灯,但是每年还是有成千上万的水灯和天灯被放入自然环境中,这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还会导致诸如环境污染、社会安全等问题。

四、清迈水灯节文化再生产的启示

传统民俗文化是全人类拥有的一笔宝贵财富,承载着民族对生产生活的精神追求。鉴于此,在民族文化被转化为文化资本并投入生产的过程中,如果只注重市场与资本,而忽视对民族文化及其传承体系基础的认识,缺乏族群文化创新和身体力行的参与,将会对其文化价值与文化内涵造成破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清迈水灯节文化再生产现状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民族文化开发利用提供镜鉴。文化资源如何在民族文化发展的场域中进行合理转换,并促进文化传承与保护,这是当下需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一)民族应作为文化创新的主体

通过文化再生产塑造出的水灯节文化,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真实的文化风俗与传统生活,而民族文化该如何与当下重构的文化形象进行抗衡,保持自身文化的良性传承,则需要发挥当地民众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进行实践,这种力量应被视为民族文化传承中的“灵魂”。比如,清迈的水灯,其工艺制作不仅较好地保留了泰国古代先民的制作方法,还在制作材料和形态装饰上注入了当代手艺人的创意,是泰北人民精湛的手工技艺与丰富的创新能力的具体体现。其中,运用咖啡豆作为染料对玉米苞叶进行染色,用以代替传统的绿色芭蕉叶、文殊兰叶和槟榔叶,在保持原有制作工艺的情况下,让水灯色彩更具层次感,看起来更为精巧美观;或是融合当下环保理念,将水灯制作材料替换成其他一些更易降解的材料,契合了水灯节祭祀祖先和感恩自然的原始文化内涵。

水灯的制作工艺是泰北人民传承下来的,在创新过程中不仅保留了传统的制作工艺,还能根据时代变化和人们喜好对水灯制作的工艺进行改良创新,不但增加水灯的商品价值,而且使得水灯背后所隐藏的文化内涵得到传承和发展,成为代表泰北民族特色的工艺产品之一。现在,每年水灯节的市场上都能看到各式各样充满创意的精美水灯,向国内外游客展现了泰北人民独具一格的构思、设计和工艺。水灯制作的创新,体现出传统文化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既符合现代游客的审美,又能把本地传统文化价值巧妙地转化为商品价值。这种创造性的生产并非是对传统文化的破坏,而是基于该工艺所处地区的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等进行不断地生产与再生产,并伴随旅游市场的繁荣不断增值,让传统文化在民族自发创新生产下,继续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除了水灯制作工艺,还有泰国地方民众创新水灯节活动举办形式,其中以清迈府湄林县“帕亚兰纳”为代表,其汇集了古兰纳人的多项传统风俗活动。“帕亚兰纳”举办期间,社区让当地民众都参与到制作祭祀容器的活动中,由芭蕉叶为托盏的四方形祭祀品在水灯节夜晚顺河漂走,大家一起為社区祈福,同时感谢佛祖,感恩水神。为了让传统水灯节文化能够得到良好的传承,通过“帕亚兰纳”中听佛经、诵经、制作水灯天灯等传统活动,不仅能激发当地民众对民俗传统的传习意识,让他们能自然地接受传统水灯节的习俗和文化内涵,还能使传统文化通过再创造回归到日常生活中,成为与当地民众生活密切贴合的文化形态。“帕亚兰纳”呈现出一种不断更新和再生产的生存样态,它的创新实践反映出文化所有者的主动创造,为国内外游客打开了展示清迈水灯节形象的窗口,其并非如泰国媒体所营造的华丽喧嚣,而是静谧神圣的。这样的水灯节,既体现泰北人民的民族凝聚力,也反映当地民众既皈依佛教,又敬畏自然和祖先神灵的传统信仰。由此可见,只有让文化扎根于民众生活,发挥其本身的作用与意义,才能通过文化再生产方式来维持传统文化的优良传承。

(二)政府应在文化生产中起监督和规范作用

民族文化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主要源于场域内各方参与主体的矛盾,这些主要参与者包括政府、旅游开发商和文化所有者。他们三者均有各自的立场和目的,并在场域内持有不同程度和数量的资源。作为旅游开发商,是以利益最大化来考虑文化资源的利用,通过高效的手段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并投入到标准化的生产过程中。因此,政府职能部门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机构和活动的主要组织者,除了要担负起引导旅游开发商和相关从业者重视传统文化保护的责任,还要充分发挥自身在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上的导向作用,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通过各种政策法规让民族文化发展重回正轨。例如,出台旅游文化开发的相关规范措施,要求旅游开发者将传统文化内涵、文化符号、文化故事等融入景点或文化商品中,并着重突出文化所有者的文化主体地位,提高当地民众参与节日活动的积极性,发挥文化所有者的文化创造力。

研究者还认为,民族传统文化的最大魅力在于其深厚的文化内涵与文化精神,但在传统文化再生产的过程中,大众传播媒介为赢得受众、获得经济利益,往往不注重民族文化内涵和价值,对水灯节的文化内容、形式、风俗等方面进行改造甚至捏造,持续向受众传递着符合市场需求和迎合大众喜好的“标准化”水灯节形象。这种标准的异化虽然与市场和政策趋势相适应,但实则让传统文化在生产过程中失去其真实性,将导致其在后续的传承过程中逐渐丧失原有的内涵。旅游文化形象的传播通常为政府行为1,政府职能部门在民族文化旅游形象的塑造、传播和推广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传播内容的监督审核。最为关键的是,政府职能部门还必须对传统文化内容、文化内涵及传承体系具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坚守民族文化本源,才能真正在民族文化再生产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发挥其有效的引导与监督作用。

五、结语

清迈水灯节文化在不断地再生产过程中被塑造成典型的泰北文化,反映出传统文化在社会经济等大环境的发展下发生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变迁。第一个时期的水灯节文化与社会环境、生产生活及当地信仰息息相关,文化传承方式较为纯粹,属于自然流变的再生产,体现了文化生之于“民”、传之于“民”的生产模式;第二个时期的水灯节文化在国家政策话语体系影响干预下进行再生产,虽然在内容与形制上发生了较大改变,但是由于民众自发的实践和维护,传统文化仍然得到较好的传承;现今,水灯节文化的开发利用得益于多主体参与下的文化再生产,却因为政府和资本方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需求,忽视族群文化创造和身体经验的参与,而直接导致水灯节文化内容缺失、文化内涵变异、文化形象标准化及诸多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的产生。

不同时期的清迈水灯节传统文化的变迁,更加凸显了文化所有者在文化传承与保护方面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当然,在现实背景和社会需求下,也不能只一味要求传统民族文化的原封不动。因此,政府需要明确文化资源所有者在文化再生产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激发民族认同,鼓励民族文化所有者在场域内发挥其创造力和想象力,才能在文化重构和转型的生产过程中保持文化的精神内涵。同时,在深入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内容、文化内涵及传承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履行政府职能部门自身在文化旅游资源和媒体宣传上的管理和监督职责,才能在民族文化开发利用中真正把握住民族文化的实质内涵,避免文化缺失和传承中断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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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奔府,为泰北最古老的城市,曾隶属于清迈府,至曼谷王朝时代,该城逐渐强大,于1954年升格为府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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