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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打造幸福河湖为抓手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10-26河北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丁辛戈

河北水利 2023年11期

□河北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 丁辛戈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高位推动,狠抓落实,以建设幸福河湖为抓手,持续强化河湖长履职、部门协同和流域统筹,河湖治理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河湖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今年是河湖长制从“清理整治、有实有效”进入“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在河湖治理保护提档升级的重要关口,需要全省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破解好制度落实和工作推进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河湖长履职

压实河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履职是落实河湖长制的核心与关键。市县级河湖长要重点落实好“组织实施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乡村级河湖长要重点落实好日常巡查责任,要对责任河段进行全覆盖巡查,对垃圾反复出现的点位要重点关注,对河道沿岸堆放的秸秆等易入河的杂物要提高注意,对投放不便的垃圾筒要及时调整,日常要不断宣传与劝阻,防止周围居民养成往河道中倾倒垃圾的习惯。各地河长办要加强培训、报告、督办、考核,提请督促河湖长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主动关注、了解责任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确保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要加强对巡河率低、巡河空白点河段的督查检查,突出问题对上报告、对下督导,必要时追责问责。各地还可以研究编制简洁明了、以现场问题照片为样本的基层河湖长履职手册,说明河道管理要求、巡查要点,使河湖长了解河湖问题的具体表现及解决方式等,为基层河湖长履职提供帮助。

二、持续打造幸福河湖

幸福河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现实要求。从今年建设及评价情况来看,各地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积极性都很高,成效也比较明显。按照省级总河湖长令的安排部署,2024 年—2025 年,以县域为单元,每个县(市、区)每年都要建成至少1 条(个)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从现在起就抓紧谋划明年项目,对区域内有防治治理基础、水源条件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河湖进行摸底调研,逐条落实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切实发挥好河湖长牵头组织作用,统筹好涉河湖治理项目及资金,优先打捆安排到有幸福河湖建设任务的河段或湖区上。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依托河湖独特的自然禀赋,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河湖治理。同时也要把握好各类资金使用方向,注意避免在幸福河湖建设过程中,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河湖周边生态廊道或步行绿道的问题。要严把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审批关,避免因为幸福河湖建设导致的新增“四乱”问题,要把为民谋利的好事办好办实。

三、持续强化河长办能力建设

河长办是河湖长制工作的中枢,承担着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湖长确定的具体任务,对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任务的落地见效发挥着重要作用。河长办主要职责是在河长湖长领导下,对相关部门和下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地河长办要立足职责职能,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协调调度各部门的平台作用和制度优势,真正推动形成河湖长牵头、部门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目前不少地方河长办主任已优化调整为政府负责同志,要借势借力,加强对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的请示汇报,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突出问题,要主动争取政府领导的关注支持,加大协调推动力度,促进问题解决。各地要进一步充实河长办人员力量,加强人员培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在充实河长办人员力量方面,抽调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专业技术干部,作为督查专员进驻河长办集中办公;从河湖长制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到河长办挂职交流,定期轮岗,制定相应激励政策,鼓励骨干人员自愿从事河湖长制工作等方式可以借鉴参考。

四、持续深化部门协同协作

河湖治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地方党委、政府是落实河湖长制的责任主体,河湖长是河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承担着相应的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目前,省、市、县三级基本都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在打击破坏河湖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方面,近年,省河长办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推动石津灌区管理保护和生态安全,加强岗南、黄壁庄水库水源地保护,联合开展“守护燕赵河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等,都取得很好效果,各地可以借鉴。用好“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刑事打击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解决河湖管护难题。在加强河湖长制宣传方面,要落实好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河湖保护职能,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联合主流媒体形成宣传矩阵,提升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在推动河湖综合治理方面,要协调发改、财政、生态、住建、农业农村、交通、文旅等部门,以河湖为单元统筹治理项目和资金,打好河湖治理管护“组合拳”。

五、持续强化督查督办

督导检查是增强制度刚性、使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有效手段,是推动突出问题解决的重要方式。随着河湖长制的逐步落实,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明查暗访常态化的形势。市、县两级要以河湖日常管护、河湖长履职、幸福河湖建设等工作为重点,采取联合督查、交叉检查、进驻督查、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加密检查频次,强化督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下级河湖长或相关部门组织整改,严重问题提请本级河湖长协调解决。对水利部交办问题、省级“四乱”台账问题,要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年内务必完成整改。

六、持续强化区域流域联防联控

今年以来,我省在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涉及与京津跨界河湖管理的市、县,在省级协调联动制度框架下,全部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健全了省、市、县三级联防联控制度体系,推动解决了一批京津冀跨界河流管护难题。承德市宽城县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与河库管理单位“联防、联治、联建”机制,实现河湖管理联防联控的典型经验在水利部参阅报告刊发推广。但有些市县还存在对联防联控理解不到位、制度建设存在空白点、管控措施不实等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间、流域间、地方政府与河湖库管理单位之间的协作协同体制机制。担负跨界河湖管护任务的市、县要主动对接,进一步细化实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措施,因地制宜推广设立联合河湖长、共建联合河长办、互派河湖长等做法,提倡每位河湖长“多走一公里”,推进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上下游、左右岸跨界河湖的上一级河湖长要更加关注跨界段的管护治理,加强对下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的调度,形成协同管护合力。对设立管理单位的河湖库,河长办要主动牵头,加强与河湖管理单位的对接沟通,明晰事权责任,探索将河湖管理单位纳入河湖长制组成部门,加强联合会商研判,促进河湖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双落实,依法依规解决好河湖属地问题。

七、扎实做好河湖健康评价

今年年初,我们按照水利部工作要求,对全省2023 年—2025 年河湖健康评价任务进行了统筹部署,其中今年年底前要完成89 条河流评价任务,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节奏,严把评价质量,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年度全部评价任务。今年我们向水利部申报了联合开展跨省界河流健康评价试点,涉跨省界河湖评价的市、县,要主动对接相邻省份,及时反馈评价工作进展、对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及时总结本年度评价工作,及早谋划下一年度评价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