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评价研究
——基于PMC指数模型
2023-10-24甘黎黎帅清华
甘黎黎,帅清华
(1.华东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南昌 330013;2.南昌航空大学 文法学院,南昌 330063)
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发展历史中,形成了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资源。但是,当前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失传或者消亡状态。因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1 文献综述
1.1 国外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研究
1.1.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研究
Demotte[1]认为,2002年7月法国文化部长德莫特通过的一项法令将对文化动产的承认扩大到非物质遗产,该法令规定了与识别、保护和传播有关的具体措施。这项新的法律文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教科文组织正在进行的工作的启发,但在分配补贴以促进记录、支持和研究相关活动以及向继任者传授技能方面具有创新性。
Nam[2]认为韩国目前正在建设的数字档案面临着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复杂问题。国家文化遗产研究所的使命是通过“创造有关文化遗产的知识”和“利用文化遗产”来“提高韩国文化的价值”。为了履行这一使命,该研究所必须积极提供其内容,让公众更好地利用这些内容。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研究所必须确认有关内容权利占用的细节,以及使用范围和法律关系,建立所需的组织结构和流程,并修订相关法规。
Shin和Park[3]认为,2012年11月朝鲜颁布的《遗产保护法》不仅规定保护文物和遗址,而且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朝鲜颁布该法后,朝韩两国在遗产保护法律制度上的分歧有所缩小。基于这些相似性,朝韩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与合作有望活跃起来。
Sun和Hwa[4]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进行了定义。与以文化遗产“维持原貌”为基本原则的《文化遗产保护法》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维持典型”作为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建立了保护和振兴的制度框架。对此,该研究提出融合科学技术的3个积极方案,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
1.1.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效果研究
Jones[5]认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遗产政策是景观和文化转型与投资的最广泛的全球驱动因素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部推动形成了一个新的遗产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CH),有170多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并遵守其义务。他们评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计划的地理范围和影响,并对印度尼西亚的蜡染布生产计划进行案例研究,评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在印度尼西亚不同层面和不同群体的影响,以及它对历史蜡染景观的影响。
Saúl和Celeste[6]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保护被视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采取的行动进行了批判性分析。这些行动是在2003年通过的国际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主持下实施的。然而,在执行该文件原则和实现目标方面存在重大困难。通过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管理机构的运作和列入名录的非物质遗产(按名录的数量和分布、国家以及经济和人口比重)进行定性和定量研究,考察了教科文组织政策和管理的有效性。
1.2 国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研究
在中国知网中文数据库“学术期刊”以篇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检索项,能搜出较多文献。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同时作为检索项,则只能搜出44篇文献,其中,北大核心以上期刊17篇。
部分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内容进行了研究。丁元竹[7]研究了“十四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相关政策措施。郑炜楠[8]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进行了量化研究。代沁泉等[9]基于“工具-主体-目标”三维框架对我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进行了研究。王霄冰[10]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进行了专门研究。王进富等[11]、苏芳荔和李世豪[12]专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进行了评价。
部分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实践进行了研究。爱川纪子和唐璐璐[13]对政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发展进行了研究。仇兵奎和许子婵[14]研究了政策视角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还有学者对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进行了研究。段超和孙炜[15]专门对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进行了思考。冯泽华[16]探讨了粤港澳大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政资助机制建构。
综上所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大多侧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以及产业化开发等方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分析的成果相对而言非常少。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评价的研究,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研究贡献微薄之力的同时,也将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提供一定借鉴。
2 指标设计
2.1 研究对象
以中央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作为研究对象。
2.2 研究方法
国内利用Estrada[17]提出的政策一致性(policy modeling consistency,PMC)指数模型进行的政策评价始于2015年。此后,诸多学者运用该模型进行政策评价,具体运用领域包括医疗卫生政策、科技政策、体育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环境政策等。基于此,运用PMC指数模型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进行评价。
2.3 指标体系的构建
2.3.1 一级指标确定
结合国内外学者设定的一级指标,确定本文的一级指标共9个,具体见表1。
表1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设定
2.3.2 二级指标确定及参数识别
首先,根据一级指标,结合对政策高频词的抓取,确定56个二级指标,具体见表1。其次,进行二级指标识别。参考Estrada[17]的赋值方法,每个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设置为同等权重,进行二级指标赋值,若相关文本中包含二级指标所涉及的内容,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2.3.3 PMC指数计算
根据Estrada[17]设定的步骤进行PMC指数计算。首先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放入多投入产出表中然后进行二级指标赋值;再次,计算一级指标具体数值;最后,如式(1)所示计算 PMC 指数。
(1)
式中:a~k为一级指标X1~X9分别包含的二级指标数。
2.3.4 等级划分
由于一级指标有9个,所以PMC指数的总分取值为0~9。根据Estrada[17]的等级评价标准,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评价实际情况,确定PMC指数评分标准。具体为:8~9为优秀,6~7.99为良好,4~5.99为中等,0~3.99为不良。
3 实证分析
3.1 样本选取
选取2005年以来中央层面的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表2)进行评价。
表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样本列表
3.2 评价过程
根据式(1),分别计算表2中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PMC指数,并对以上政策进行等级评价,具体结果见表3。
表3 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PMC指数及等级评估
3.3 结果与分析
3.3.1 政策整体分析
由表3可知,一级指标政策性质(X1)的均值为0.74,表明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在支持、导向、建议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一级指标政策时效(X2)的均值为0.96,表明7项政策的政策时效注重长期、中期和短期的协调;一级指标政策领域(X3)的均值为0.93,表明7项政策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均有涉及;一级指标效力位阶(X4)的均值为0.46,表明7项政策效力位阶偏低;一级指标发布机构(X5)的均值为0.5,表明7项政策的发布机构基本单一;一级指标政策客体(X6)的均值为0.72,表明7项政策以政府、社会团体、传承人和个人为主;一级指标政策内容(X7)的均值为0.72,表明7项政策的内容均比较丰富,其中,涉及计划规划、申报评审、传承人保护、传承传播、基础设施、监督检查、处罚惩罚、财政投入、表彰激励、公众参与内容较多;一级指标政策工具(X8)的均值为0.76,表明7项政策综合运用3类政策工具,保障政策的良好实施;一级指标政策评价(X9)的均值为0.71,表明7项政策普遍目标明确、方案科学、权重清晰。
3.3.2 政策分级分析
表3显示,7项政策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是P3>P6>P1>P2>P5>P4>P7。7项政策得分大致分为2个等级:①分数在6~7.99分的政策为良好政策,包括P3、P6、P1、P2、P5;②分数在4~5.99分的政策为中等政策,包括P4、P7。
3.3.2.1 评价结果为良好的政策
P3的得分为7.31,排名第1。该政策总分明显高于7项政策的平均得分,分值高0.93。该政策的9个一级指标大部分得分较高,其中,X2、X3、X4、X8为满分,X1的得分高于均分0.14分,X5的得分与平均分持平,X6的得分略低于平均分,X7、X9的得分略高于平均分。换而言之,该政策政策时效长、政策领域广泛、效力位阶高、政策工具丰富,政策性质比较全面、政策内容比较全面、政策评价比较高。
P6的得分为6.89,排名第2。该政策总分高于7项政策的平均得分,分值高0.54。该政策的9个一级指标大部分得分较高,其中,X3、X6、X8为满分,X1、X7、X9的得分略高于均分,X5的得分与平均分持平,X2、X4的得分低于平均分。换而言之,该政策政策领域广泛、政策客体全面、政策工具丰富、政策性质比较全面、政策内容比较全面、政策评价比较高。
P1的得分为6.77,排名第3。该政策总分高于7项政策的平均得分,分值高0.39。该政策的9个一级指标部分得分较高,其中,X2、X3、X6为满分,X1、X7的得分略高于均分,X5的得分与平均分持平,X4、X8、X9的得分低于平均分。换而言之,该政策政策时效长、政策领域广泛、政策客体全面、政策性质比较全面、政策内容比较全面。
P2的得分为6.59,排名第4。该政策总分略高于7项政策的平均得分,分值高0.19。该政策的9个一级指标部分得分较高,其中,X2、X3、X6为满分,X1、X4的得分略高于均分,X5的得分与平均分持平,X7、X8、X9的得分低于平均分。换而言之,该政策政策时效长、政策领域广泛、政策客体全面、政策性质比较全面、效力位阶比较高。
P5的得分为6.1,排名第5。该政策总分低于7项政策的平均得分,分值低0.28。该政策的9个一级指标得分一般,其中,X2、X3为满分,X4、X9的得分略高于均分,X5的得分与平均分持平,X1、X6、X7、X8的得分低于平均分。换而言之,该政策政策时效长、政策领域广泛、效力位阶比较高、政策评价比较高。
3.3.2.2 评价结果为中等的政策
P4的得分为5.86,排名第6。该政策总分低于7项政策的平均得分,分值低0.52。该政策的9个一级指标得分较低,其中,X2、X3为满分,X5的得分与平均分持平,X1、X4、X6、X7、X8、X9的得分低于平均分。换而言之,该政策政策时效长、政策领域广泛。
P7的得分为5.12,排名第7。该政策总分明显低于7项政策的平均得分,分值低1.26分。该政策的9个一级指标得分较低,其中,X2、X9为满分,X5的得分与平均分持平,X1、X8的得分略低于平均分,X3、X4、X6、X7的得分明显低于平均分。换而言之,该政策政策时效长、政策评价高。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以2005年以来中央层面的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为研究对象,基于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文本的高频词,构建9个一级指标、56个二级指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评价体系,并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①7项政策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是P3>P6>P1>P2>P5>P4>P7。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PMC均值为6.38分,5项政策为良好,2项政策为中等,大部分政策处于良好水平。总体而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是科学有效的。②PMC指数一级指标的均值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是政策时效(X2)>政策领域(X3)>政策工具(X8)>政策性质(X1)>政策客体(X6)>政策评价(X9)>政策内容(X7)>发布机构(X5)>效力位阶(X4),7项政策在政策性质、政策时效、政策领域、政策客体、政策工具和政策评价6个方面均值大于0.7,表明7项政策在这6方面优势明显。③7项政策中,大部分政策仍有改善空间。政策的改善应在政策内容、发布机构和效力位阶上下功夫。
4.2 政策建议
总体而言,建议增强补短,提高政策的整体效力。
1)“增强”方面的政策建议。①在政策制定时,应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政策客体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定和实际引导,同时,这些政策客体也应主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②在政策性质方面,应增强预测性内容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前瞻性,同时,应增强反馈性内容以保证及时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不足并进行改进;③增加市场型政策工具的使用,同时,加强三类政策工具之间的整合,发挥集合效应。
2)“补短”方面的政策建议。①应该在政策相对成熟时,增强政策的效力位阶。在9个一级指标中,效力位阶的PMC指数均分最低;在7项政策中,有2项政策的效力位阶得分仅为0.2,有1项政策的效力位阶得分为0.4。因此,在这些政策相对成熟时,应该增强政策的效力位阶,从而增强政策的权威性。②发布机构应多元化并增强协作。7项政策的一级指标发布机构的PMC指数均分为0.5,得分为0.5的原因是政策的发布机构比较单一,或者对协作机构的规定不是特别清晰。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协调和上下级之间的纵向协同,既能防止政出多门,也能增强协作,从而更好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因此,发布机构应多元化,或者明确规定协作机构的责任和方式。③丰富政策内容。政策内容应该更加全面,多数政策应增加分类保护、划区保护、标准规范、社会资金、税收优惠、专家咨询、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内容。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类保护,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鼓励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材料、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方面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本文的研究仍有改进之处:二级指标设计上可以更加科学、全面;在政策选取的样本上,应增加样本选取的时间段,应增加地方层面的政策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