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治理视角下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协同研究
2023-10-23闫智文许东辉
孟 越 闫智文 许东辉
一、现代产业学院相关文献综述
(一)文献回顾
1.现代产业学院的阐释。关于现代产业学院的诠释,学者们给出的看法各有不同:周继良认为现代产业学院是现代教育组织形态的创新,通过混合办学,帮助地方高校实现转型以及培养技术型和创新型人才[1];孙振忠等人认为现代化产业学院是为了服务某个特定的行业企业,通过引入社会办学资源,与学校、政府和企业形成协同共建的创新型办学组织[2];金劲彪等人认为现代化产业学院是深化产教融合、培养高质量人才以及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教育组织[3-4]。学者们从组织形态、服务对象以及产教融合三个角度诠释了现代产业学院,虽然角度不同,但是其内涵和目的是有相似之处的。2020 年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中明确指出了现代产业学院最根本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而处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中国,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和供给需要跟上新发展格局的需求,但是一些高校仍然没有打破重理论轻实践的桎梏,没有跟紧产业发展前沿并形成有效的资源整合,导致人才的市场契合度不高[5]。现代产业学院的组建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备受关注的。
2. 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关系。现代产业学院通常是由政府、学校以及行业企业组建而成。其中政府就像是现代产业学院中一只有形的手,主要起到项目牵头、高位推动以及经费撬动的作用[6],为学校和行业企业营造一个优良的合作办学的环境。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关系,类似于服务的提供和被提供,高校既接受企业提供的类似实践基地、教育资源等服务的同时,又需要向企业提供例如科研成果、人才资源等服务,是一个双向服务的供需关系,而在供需关系的交织中总会有矛盾产生。邓志新认为在现代产业学院的协同创新中,政府、高校、产业间存在矛盾[7],现代产业学院的构建在办学和治理主体、资源配置、运作机制及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与现有普遍存在的学院存在本质上的差异[1]。这些差异产生的根源就是现代产业学院属于混合型的办学组织,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导致了办学主体间服务供需关系的复杂性及不平衡的出现,造成现代产业学院中政府、高校、企业的定位以及契合度出现间隙。也正是这样一种复杂性、不确定性与人类现有的治理模式相冲突[8],因此,需要引入一种新的治理理论来构建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的关系,促进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更好地协同。
3.新公共治理理论与现代产业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供需关系的探讨需要一个新的理论视角,现有的文献中相关研究主要有:三螺旋理论视角[7]、组织创新视角[9]、供应链理论视角[10]等等,但是很少有学者从新公共治理视角讨论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协同关系。新公共治理是由英国学者史蒂芬·奥斯本(Stephen P Osborne)2006 年正式提出的,他认为公共服务的生产由公共、私人及第三部门多元化的公共服务组织(public service organisations),通过多元化的过程来完成,是一个整合的系统[11]。雅各布·托弗林(Jacob Torfing)认为新公共治理能通过网络结构以及伙伴关系增强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相关者的协调,通过合作达到各自的目的[12]。维克托·佩斯托夫(Victor Pestoff)认为新公共治理中核心的观念是“共同生产”[13],也就是产品的供给者和消费者以及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到“产品”的生产当中,这里的“产品”是宏观概念上的产品,并不一定有具体的形态[14]。现代产业学院作为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组织载体[9],由多元主体构成的同时具有公共服务组织的属性。在新公共治理的视角下,政府、高校以及企业之间通过相互服务,共同合作实现由共同生产到共同创新的跃迁,并作用到学生身上,在这个过程中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四链融合。因此,有必要从新公共治理的视角探讨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的协同关系。
(二)研究评述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关于新公共治理理论与现代产业学院的研究很少,大部分学者把重点放到了现代产业学院与传统产业学院的对比上以及对现代产业学院概念和职能的界定上。总体来看,目前关于现代产业学院的研究还存在不足:第一,关于现代产业学院的研究并未将其看成一个整体的系统,大都从局部开始研究;第二,关于构建现代产业学院中主体间的关系研究较少,政府、高校以及企业未能有效协同;第三,对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的价值观念还未统一,没有引入学生的视角。新公共治理理论的应用能为现代产业学院的研究添砖加瓦。
二、政府、高校、企业协同问题研究
政府、高校以及企业的协同是现代产业学院高质量、可持续、创造性发展的前提。但是在协同的过程中存在两个问题,分别是主体缺位以及价值理念的偏差。在这两个问题中,主体缺位是外化于表面的、在产业学院运行中表现出来的问题,价值理念的偏差是内化于主体之间的问题。
(一)主体缺位
政府、高校和企业是现代产业学院构建中不可或缺的三大主体,三者关系的构建是实现三者协同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但是在实践中,常常存在因主体关系不明确而引起的主体缺位现象。
目前,关于主体关系的构建,在政府项目牵头、高位推动的支持下,产业学院大都以构建“学校(含二级学院)+董(理)事会”的管理模式将三者联系起来[15]。但是这一治理结构本质上依旧是单一主体治理,存在主体缺位现象的发生,其中理事会大多时候并不能发挥作用。首批国家审批的50 所现代产业学院,都是由高校主导申报,企业配合高校并提供相应协议,暂时未能发挥其主体作用。从产权角度来看,现代产业学院由政府、高校、企业共同出资构建而成,因此,产权结构的差异也就导致了各主体地位的差别,这种差异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主体缺位的现象,政府、高校以及企业三者协同的间隙被扩大。主体缺位主要表现在各主体主动或者被动地弱化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并且部分放弃了自己应该行使的权力,比如说,在以高校为主导下的现代产业学院中,企业未能尽心为学院的建设中提供高校所需的资金、设备或者教育资源等等,也放弃了一些在高校科研方向的话语权等等,使现代产业学院难以完全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缺位现象反映了现代产业学院中各主体间的非对称关系,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产业学院中存在一方主体占有比较强势的主导地位引起的。一方面,现代产业学院大都由高校主导。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其中难以发挥调节作用,企业处于弱势,谈判地位较低。
(二)价值理念偏差
在现代产业学院的运营中,政府、高校和企业这三者会存在不同的价值理念,当这种价值理念相差过大,甚至互相矛盾时,会直接影响到三者的协同效应,进而影响到现代产业学院的内部效率和实际效果。
政府作为现代产业学院背后的调控者,通过政策制定、资金拨出以及项目审批等方式为现代产业学院提供服务,实现其追求的政治价值以及政治绩效;高校的职责是为社会培养人才、立德树人以及输送技术,我国大部分高校都属于公办性质的高校,具有公益属性,对于受教育者以及社会都有积极影响,同时很多高校是隶属于政府并受到监管的,所以高校会有意迎合政府的行为。总的来看,高校追求的是社会利益、公共利益以及政府认同;最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核心构成以及产业所依托的载体,需要遵守市场中优胜略汰的竞争规律,所以企业追求的是经济利润以及内部效益。
由此政府和高校的价值偏好具有相似性,都属于公益性的价值追求,但是追求目标有所差别:政府需要纵观全局,促进教育公平;高校是要立德树人,培养人才。而企业追求的效益性同政府和高校的公益性是存在矛盾的。由此产生的价值上的差异容易造成现代产业学院中主体间相互牵拌,难以产生协同效应。
三、新公共治理视角下的解决方案
(一)解决主体缺位
要解决现代产业学院中的主体缺位问题,需先解决主体地位不对称问题。对此,新公共治理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共同生产”。以共同生产为主线是新公共治理中的核心的观念,它的本意是由公共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的个人或者组织为提高服务质量而进行的联合行动[16]。由于现代产业学院是由公共部门以及企业联合构建而成的,并且存在互相服务的关系,因此,这组概念可以很好契合到现代产业学院的主体协同上,也就是“政府、高校和企业为了提高现代产业学院高质量发展而进行的联合行动”。共同生产理念下的现代产业学院,能消除各主体间的非对称关系,共同整合政府、高校以及企业的资源,进而促进整体质量的提升,实现产业学院从共同治理到共同设计再到共同创新的跃迁。
(二)价值理念引导
在现代化产业学院中价值理念难以调和时,新公共治理理论中的“服务主导”逻辑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在现代产业学院的构建中,各主体之间其实是一种相互服务的关系。因此,不能孤立地单独看某一个主体的价值偏好,而是要将价值理念贯彻到“服务”主导的价值中去,这样就能发现企业或者高校并不是一味地提供服务,而是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参与并接受到了来自对方的服务,这种做法不但一定程度上协调了三方的价值,而且促使三者形成一股合力,实现双赢,在互相的服务中实现了现代产业学院的价值。
四、建议
(一)构建主体间关系
通过新公共治理视角下的分析,可以借鉴“共同生产”构建现代产业学院的主体关系,同时借鉴托弗林(Jacob Torfing)构建的分析框架:输入、内输入、输出和反馈[12]。如图1 所示:
图1
在这个框架中,输入的是现代产业学院运行所需的资源,在新公共治理理念下,可将其理解为将政府、高校和企业聚合在一起的场域;内输入是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的“共同生产”,也可以看成多元化主体合作的过程,它将高校和企业放到了同一主导地位,实现资源的合理调配;输出的是各主体共同合作之后的结果;当内输出中存在协同阻力时,反馈就能起到一个修正的作用。这种基于“共同治理”的主体关系的构建,能促进主体间的协同,形成良性循环,完成公共生产到公共设计再到公共创新的跃迁。
(二)构建价值关系
曾繁亮认为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不是单向度产生的,而是双向度同构[17],当客体对主体产生正向价值时,主体也会对客体产生一种负面的价值。现代产业学院想要实现主体间协同,内在价值理念的协调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需要通过价值关系的重构,协调政府、高校和企业的价值理念的偏差,实现三者的价值同创。需要三方摒弃以往以自身为主导的价值观念,向服务主导的价值观念上靠拢。
如图2 所示,首先应该将三者的价值观念引导到服务主导上,政府需要将注意力放到高校和企业的需求上,而不是以考虑自己的绩效为首要目标,要从为企业和高校服务的观念出发,发挥自己的价值。高校应该将重点放在对企业的需要上,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应该如何向企业提供其所需的服务。企业是这三者中最不容易将价值观念贯彻到服务主导的逻辑中去,因为企业追求的是效益性,并没有政府和高校所具有的公益属性,但是在服务主导的价值观念下,企业所注重的效益性,可以在政府和高校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中获得,所以企业也具备了服务主导逻辑的条件;其次,政府、高校以及企业三个主体通过互相服务的循环,能够形成价值观念上的合力;最后引入学生群体,实现价值同创,将三者的价值观念合成现代产业学院总体的价值观念,那就是面向学生和社会,以现代产业学院这个系统整体向学生、社会输送自己的服务,助力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实现由服务主导到价值共创的发展路线,并且完成价值链、产业链、人才链以及创新链的循环发展。
图2
五、结论与不足
本文站在了新公共治理理论的视角,引入了新公共治理的核心观点“公共生产”以及“服务主导”,提出了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的协同问题,并给出具体的看法和建议:一是通过“共同生产”构建了主体间关系,并且提出了现代产业学院治理由共同生产到共同设计再到共同创新的整体优化的路径,促进了现代产业学院主体间协同。二是通过“服务主导”逻辑构建了主体间的价值关系,引入了学生这一被服务群体,将三者的价值理念统一到现代产业学院这个整体的系统上,并且提出了价值共创的建议,在促进现代产业学院内在协同的同时,还促进了价值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的四链合一,实现了公共价值的创造。本文的不足主要在:由于篇幅有限没有对于学生视角做过多的阐述;由于本文主要探讨主体间的协同问题,没有展开讨论对四链融合的具体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