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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影响:来自中国样本的元分析证据

2023-10-20马岳毅李文辉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23年10期
关键词:教养消极调节

马岳毅 但 菲 李文辉

(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沈阳 110034)

1 问题提出

情绪能力是幼儿进行情绪交流和维持积极同伴交往的核心,具有建立、维持、转变个体内部与外部关系的功能(姚端维等,2004)。学前教育阶段是幼儿情绪能力发展的关键时期,幼儿的情绪理解、情绪表达、情绪调节正在向系统的深度认知过渡。近年来,人们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关注逐渐增多,已有研究表明幼儿阶段情绪能力的发展能直接影响其今后的认知与社会性发展质量(田瑞向,2016;章宝丹等,2017)。父母教养方式是幼儿情绪能力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张春晓等,2015),父母的教养态度与教养行为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发展起着潜移默化的指导作用。国外一项研究对以情绪为中心的父母教养实践与3~5岁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进行了元分析,结果发现父母教养实践与幼儿的情绪能力存在一定程度的相关(0.05≤r≤0.19)(Zinsser et al.,2021),但该项元分析只考察了父母的情绪表达、反应与指导对幼儿情绪能力发展的影响,并没有探讨父母的具体教养方式。截至目前国内还没有研究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元分析,并且在已有研究中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及其各维度关系的效应量存在大、小不同程度的差异(熊莲君,2017;张祖娟,2020)。受严慈相济、宽而有度的家庭教育传统影响,中国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相关程度以及影响因素亟待进一步研究。因此,研究运用元分析方法,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整合,探讨中国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及其各维度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对这些关系产生影响的调节变量。

1.1 幼儿情绪能力的概念与测量

情绪能力最早由Saarni(1999)提出,他认为情绪能力即个体理解与表达情绪以及对情绪的管理能力。Kotsou等(2011)认为情绪智力也可以统称为情绪能力,包括情绪觉察、理解、表达和调节四个方面。我国学者姚端维等(2004)认为情绪能力是个体建立、维持、转变与外界关系的能力,包括情绪理解与情绪调节两个方面。郭真礼(2019)借鉴了姚端维等对情绪能力的定义,并在情绪理解与情绪调节的基础上增加了情绪表达维度。从以上界定可以看出幼儿情绪能力是幼儿觉察、理解自己和他人的情绪,适当表达情绪,并对自己内在情绪体验与外在情绪行为进行管理的能力。本研究认同郭真礼对情绪能力的划分,认为幼儿情绪能力具体包括情绪理解能力、情绪表达能力、情绪调节能力三个方面。情绪理解能力指幼儿识别面部表情,解释自己与他人情绪产生原因的能力。情绪表达能力指幼儿通过肢体动作、面部表情、语言等可见的方式向外表达内在情绪感受的能力。情绪调节能力指幼儿通过情绪调节策略监控和评估情绪的内在过程和外在行为并改变自己情绪反应的能力。目前,幼儿情绪能力的测量没有统一的方法,不同的学者根据研究需要会选择不同的测量方法,常用的包括情境测验法、观察法和问卷法等。情境测验法通过幼儿对情境故事中人物的情绪理解和问题回答评估其发展水平(兰秀君,2014;熊莲君,2017)。观察法通过参与或非参与的观察方式,从幼儿情绪表达的内容、策略及方式评估其发展水平。问卷法通过自我或他人评估的方式测量幼儿情绪能力(姜蕾,2019;李晓巍等,2017),由于幼儿年龄较小,认知发展水平有限,对幼儿情绪能力的测量主要采用他人评估的方式,由父母或老师进行测量。

1.2 父母教养方式的概念与测量

20世纪60年代,Baumrind(1967)首次提出父母教养方式的概念,他认为父母教养方式即父母对儿童行为的要求和控制。然而关于父母教养方式的概念界定一直有不同的取向。行为取向认为父母教养方式是父母在教养孩子过程中表现出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张文新,2010;Masud et al.,2019)。综合取向认为父母教养方式不仅包括父母稳定的教养行为,还包括父母与子女的情绪表达与情感传递(张效,肖少北,2023;Sahithya et al.,2019)。研究认为父母教养方式是一种相对综合性的概括,能够普遍体现父母对幼儿的教养态度和行为,其实质是亲子关系的反映。父母教养方式有不同的划分类型,Baumrind提出一种较为经典且普遍采纳的划分方式:权威性、专制型、放纵型。后来有学者在此基础上补充了忽视型教养方式,进一步丰富了该理论(Snow et al.,1983)。父母教养方式也可以根据情感与行为方向划分为积极教养和消极教养(高峰等,2023;吴鹏等,2016;谢云天,2022)。积极教养方式在情感方向上表现为父母与幼儿之间建立一种温暖的情感关系,在行为方向上表现为父母对幼儿经常采取积极的支持行为。消极教养方式在情感方向上表现为父母与幼儿之间形成冷漠的情感关系,在行为方向上表现为父母对幼儿经常采取消极的敌对行为。随着人们对父母教养方式的关注,越来越多的测量工具也得到开发和应用。父母教养方式评价量表(EMBU)(Perris et al.,1980)开发较早并应用较多,具体包括父亲教养方式的六个维度与母亲教养方式的五个维度,其中情感温暖和理解属于积极教养方式,惩罚和严厉、过分干涉、过度保护、偏爱被试以及拒绝和否认属于消极教养方式(谢云天,2022)。我国学者杨丽珠、杨春卿(1998)在借鉴EMBU量表的基础上编制了父母教养方式自评问卷,并将父母教养方式进一步细化为民主性、溺爱性、放任性、专制性和不一致性五个维度,目前在国内相关研究中也被广泛应用,其中民主性属于积极教养方式,溺爱性、放任性、专制性和不一致性属于消极教养方式。

1.3 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及影响因素

幼儿情绪能力发展的影响因素涉及幼儿自身、家庭、幼儿园以及社会环境各个方面,其中家庭因素的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影响受到很多关注。国外的最近研究发现,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消极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发展影响存在显著差异,父母温暖和理解的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发展有促进作用,而父母拒绝和忽视的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发展有阻碍作用(Bhide et al.,2019;Denham et al.,2015;Haslam et al.,2020)。在以中国样本为对象的调查研究中,研究者也发现不同教养方式下幼儿情绪能力的发展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民主、权威、情感温暖等积极教养方式下幼儿情绪能力的发展显著高于消极教养方式下的幼儿(夏云川,2018;杨方娇,2018;张祖娟,2020)。由此可见,父母教养方式和幼儿情绪能力存在密切联系。然而,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很有可能受到调节变量的影响。首先,不同教养主体在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之间可能存在调节作用。父亲和母亲作为不同的教养主体通常有各自独特的教养方式,会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幼儿。正如有学者研究发现,3~6岁幼儿的情绪理解能力与父亲的消极教养方式呈显著负相关,但与母亲的消极教养方式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熊莲君,2017)。其次,幼儿情绪能力的不同测量方法可能调节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不同的测量方法形式存在差异,对主试和被试要求不同,具体测量工具的信效度和适用群体也不相同,这可能会调节两者之间的关系。最后,幼儿性别可能调节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发展的关系。从性别角色社会化角度来看,社会对两性的期待有所不同(高峰等,2023),父母在教养孩子的过程中对不同性别幼儿的关注可能存在差异,进而影响幼儿情绪能力的发展。因此研究提出以下假设:(1)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3~6岁幼儿情绪能力存在正相关,父母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存在负相关。(2)父母教养方式的不同主体、幼儿情绪能力的不同测量方法以及幼儿性别将调节父母教养方式与3~6岁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

综上所述,研究将父母教养方式划分为积极教养方式与消极教养方式,运用元分析方法系统考察中国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及其各维度之间的关系,并探究不同教养主体、测量方法以及幼儿性别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影响,以求得到更普遍、更准确的结论。

2 方法

2.1 文献搜索

研究全面检索了2010年1月到2022年12月期间有关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中文和英文文献。中文文献主要来自中国知网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维普数据库、万方数据库,检索词为“父母教养方式”“父亲教养方式”“母亲教养方式”“父亲参与教养”“母亲参与教养”“情绪能力”“情绪发展”“情绪特征”等。英文文献检索数据库包括Web of Science、IEEE、Wiley、Science Direct、EBSCO、Springer Link。检索词为“parenting”“parenting style”“rearing style”“emotion ability”“emotion skill”。同 时,为尽可能全面地检索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文献,研究还对已纳入的文献进行了引文检索。

2.2 文献纳入标准

在综合考虑已有研究和研究主题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下文献选取标准。(1)研究类型必须是关于父母教养方式与3~6岁幼儿情绪能力的实证研究,数据完整,样本量大小明确。(2)被试必须为中国样本。(3)研究内容必须包含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中至少一个维度的相关系数或其他可以转换为相关系数的统计值。(4)父母教养方式可以按照操作性定义划分为积极与消极两个维度。(5)研究之间样本独立,若有两篇文献采用相同样本和测量内容,则只纳入其中一篇。文献具体筛选流程见图1。元分析最终纳入的文献有22篇,其中中文文献19篇,英文文献3篇,共获得独立效应量90个,样本总量达到7884。

图1 文献搜索、筛选和纳入过程

2.3 文献编码

对最终纳入元分析的文献进行编码,包括作者信息、发表时间、样本量、性别比例、教养主体、预测变量、结果变量、测量方法(表1)。文献效应量的编码以独立样本为单位,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每一个关系维度编码一个效应量,如果一篇文献同时报告了多种维度,则分开编码形成多个效应量。本研究中父母教养方式的测量大多使用EMBU量表,或单独使用量表中的父亲子量表或母亲子量表,也有一些参考EMBU量表进行改编形成新的测量量表,如杨丽珠等编制的自评量表,但都可以按照操作性定义划分为积极与消极两种教养方式。为保证编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一名编码者在两个时间段(间隔一个月)对所有的数据进行重复编码(何相材等,2019),两次编码结果的一致性为95.6%。不一致的编码经过检查后也最终取得一致。

表1 纳入元分析的文献基本信息

2.4 数据处理

选择CMA3.0软件进行元分析,以相关系数r作为效应量,如果文献中没有报告r值,但报告了F值、t值等,运用相应公式转换为r值(颜志强等,2022)。CMA软件的优势在于只需要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地录入原始编码数据,软件可以自动导出相关的标准误、Fisher's Z分数及置信水平,避免了繁重复杂的手算过程。当前元分析主要有随机效应和固定效应两个模型,随机效应模型认为每个研究的效应量差异是由真效应量的不同和抽样误差引起的,固定效应模型认为所有研究只有一个真效应量,效应量的差异仅由抽样误差导致。鉴于研究纳入元分析的文献在被试群体、测量工具等存在的差异可能会对整体效应产生影响,因此研究选择随机效应模型进行评价(王思琴,姜永杰,2021)。为进一步探索文献之间是否存在真效应量的差异,验证选择随机效应模型的合理性,研究运用森林图、Q检验、I2检验进行异质性检验。同时元分析的结果可能会因为选择文献的偏差对真实效应值产生影响,因此研究采用漏斗图、Egger's检验、Fail-Safe N等方法进行出版偏倚检验。最后通过次群组分析和元回归分析检验调节变量对于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作用。

3 研究结果

3.1 发表偏倚检验

首先通过漏斗图初步检查纳入文献的发表偏倚(图2、图3、图4、图5)。从漏斗图来看,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及其各维度关系的研究文献基本分布于总体平均效应量两侧,表示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及其各维度的关系研究不存在严重的发表偏倚。其次对纳入文献进行Fail-Safe N检验(表2),结果表明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情绪调节、情绪理解及情绪表达的失安全系数分别为2569、361、296、114,对应的失安全系数比率均远大于1,这说明已有样本具有代表性,不存在发表偏差。最后对纳入文献进行Egger's检验(表2),四个结果变量在Egger's Intercept上的p值均大于0.05,与零假设均不显著,再次证明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及其各维度均不存在发表偏差。

表2 出版偏倚检验结果

图2 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漏斗图

图3 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调节的关系漏斗图

图4 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理解的关系漏斗图

图5 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表达的关系漏斗图

3.2 异质性检验

当前研究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及其各维度关系进行异质性检验,结果见表3。研究结果显示,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及其各维度之间效应值的Q检验均显著(p<0.001),表明元分析中各效应值存在异质性。而单一的Q检验不能完全保证结果的准确性,需要结合I2等其他统计量共同检验异质性(张文兰,胡姣,2019)。检验结果显示I2值均大于75%,效应量的真实变异在总变异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因此研究应该选用随机效应模型。

表3 异质性检验结果

3.3 敏感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可以通过逐步排除每项研究检测个别文献的极端值对元分析结果造成的干扰。检测结果显示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效应量的波动范围在0.31~0.38之间,与总效应量0.34比较接近;父母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效应量的波动范围在-0.30~-0.23之间,与总效应量-0.26比较接近,表明元分析纳入的文献不存在极端值的影响,结果稳定性较好。

3.4 主效应检验

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及其各维度的主效应检验结果均显著(p<0.001),如表4所示。根据Lipsey和Wilson的统计理论,当相关系数r≤0.1时为低相关,0.1<r<0.4时为中等相关,r≥0.4时为高相关。父母积极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总效应达到0.34,与其各维度的相关系数在0.25~0.39之间,其中与幼儿情绪理解的相关系数达到0.39,说明父母积极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具有中等程度正向的影响效果,并且对幼儿情绪理解能力产生的影响最大。父母消极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总效应达到-0.26,与其各维度的相关系数在-0.31~-0.19之间,其中与幼儿情绪理解的相关系数达到-0.31,说明父母消极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具有中等程度负向的影响效果,并与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一致,也对幼儿情绪理解能力产生的影响最大。

表4 主效应检验结果

3.5 调节效应检验

当前元分析分别探究了父母教养方式的不同主体、幼儿情绪能力的不同测量方法以及幼儿性别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调节作用,其中教养主体、测量方法进行次群组分析。幼儿性别借鉴了高峰、白学军等(2023)的方法,采用男性幼儿比例作为统计指标,进行元回归分析。

3.5.1 教养主体的调节

教养主体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在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中,不同教养主体的调节效应并不显著(Q=3.27,df=2,p>0.05)。然而不同教养主体对父母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存在显著调节作用(Q=11.04,df=2,p<0.05),父亲的效应量显著高于母亲。具体而言,父亲的消极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发展的负面影响更大。

表5 教养主体的调节作用

3.5.2 测量方法的调节

测量方法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不同测量方法的调节效应也体现在父母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上(Q=8.98,df=1,p<0.05)。具体而言,与采用问卷的测量方法相比,通过情境测验得到的幼儿情绪能力与父母消极教养方式的相关更强,并且可以检测到更大的置信区间,置信水平增加。然而在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中,不同测量方法的调节效应并不显著(Q=0.16,df=1,p>0.05)。

表6 测量方法的调节作用

3.5.3 幼儿性别的调节

幼儿性别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在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中幼儿性别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可以得到回归方程Y=3.20X-1.30。具体而言,随着男性幼儿比例的升高,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越来越强,这说明男性幼儿的情绪能力可能更容易受到父母积极教养方式的影响。然而父母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并没有受到幼儿性别的调节。

表7 幼儿性别的调节作用

4 讨论

4.1 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影响的总效应

元分析结果显示,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呈显著正相关,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呈显著负相关,并且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之间的相关程度大于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之间的相关程度。这一研究结果进一步证明了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发展的显著影响。情绪生成理论认为情绪是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个体可以通过对环境中刺激事件的反应与调节获得丰富的情绪体验(叶浩生等,2021)。父母积极的教养方式能够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情绪环境,营造积极的情绪活动链,幼儿在与父母平等的交流互动中能够获得大量的情绪体验,更好地觉察、理解自己和他人的情绪,适当地表达情绪,并对自己内在情绪体验与外在情绪行为进行管理,进而实现情绪能力的发展与提升。而个体的情绪体验与需求的满足相联系,幼儿具有安全、关爱、尊重和自我实现等多种心理需求,只有当这些需求得到满足时幼儿才会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消极教养的父母通过否定和压抑幼儿的心理需求来实现对幼儿的掌控,幼儿在父母消极的教养方式下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很少有表达需求的机会,因此内心会产生大量负性情绪。这些负性情绪往往会放大和歪曲幼儿对情绪的理解、表达和调节,并且无法消解,只能转化为幼儿潜藏的情绪活动,在将来以更加负面和出其不意的方式出现。

同时,元分析结果发现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影响依次为情绪理解、情绪调节和情绪表达,其中对幼儿情绪理解的影响最大。而国外的一项元分析发现父母教养实践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影响是从情绪表达开始的(Eaton,2018),与本文的研究结果存在差异,我们分析这与中国父母教养方式的特点有关。父母教养方式不仅包括相对稳定的教养行为,还包括父母与幼儿的情绪交流,父母的积极和消极教养方式都会通过情绪表现出来,并通过情绪互动的方式作用于幼儿。然而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父母倾向于理性适度地表达自己的情绪,讲求不偏不倚,符合节度。具体到每一种教养方式,积极教养的父母能够有效察觉、辨别并接纳自己与幼儿的情绪反应,主动与幼儿讨论情绪的来龙去脉,引导幼儿从更加积极的角度思考自己的情绪体验,形成正确的情绪理解。而消极教养的父母不能理性地控制和表达自己的情绪,对幼儿的情绪反应也总是持忽视、拒绝、压制和挑剔态度,使幼儿无法正确识别和归因自己的情绪,从而逐渐导致情绪认知偏差,给幼儿的情绪理解造成了消极影响。

4.2 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调节效应

4.2.1 教养主体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调节

当前元分析结果发现不同教养主体能够显著调节父母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父亲的消极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负面影响更大。受长期以来“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劳动分工传统以及女性生育角色的影响,父亲在养育子女过程中更多处于教养配角的地位,与幼儿的交流互动远远低于母亲。一项针对中国父亲教养投入特点的研究发现父亲与子女的互动维度得分最低,而在父子互动的子维度中规则教导得分最高(伍新春等,2014)。这不仅表明父亲教养的缺失,也反映出中国式父亲威严的角色特征。然而父亲同时具有刚毅果断、强健有力、不拘小节和理性睿智的性别特质,对幼儿社会性认知、情感和行为的发展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郑尧,2020)。如果父亲错误地将果断变为专制,有力转向惩罚,洒脱化作忽视,睿智成为冷漠,并长期将此作为与幼儿情绪互动的方式,以期实现对幼儿的掌控,会导致幼儿暴躁、抑郁和焦虑等情绪行为问题(邓珂文等,2016;李颖等,2016),进而影响幼儿情绪能力的发展。

4.2.2 测量方法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调节

当前元分析结果发现不同测量方法能够显著调节父母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通过情境测验测得的幼儿情绪能力与父母消极教养方式的相关性更强。相比问卷测量,情境测验方法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幼儿情绪能力的发展水平,并且其研究对象可以直接指向幼儿,与幼儿进行交流互动。但由于幼儿年龄较小,认知发展水平有限,对幼儿情绪能力的问卷测量只能采用父母或老师测量评估的方式,结果的真实性难以保障。因此情境测验凭借其情境性、针对性、主体性、互动性和深入性等显著优势,得到的幼儿情绪能力发展水平可能更加真实有效。

4.2.3 幼儿性别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调节

除此之外,元分析选择男性幼儿比例作为统计指标检测幼儿性别的调节效应。结果显示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受到男性幼儿性别比例的显著调节,随着男性幼儿比例上升,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相关性越来越强,这说明男性幼儿的情绪能力可能更容易受到父母积极教养方式的影响。性别角色的分化在幼儿阶段已经出现,父母教养方式会因子女的性别而存在差异(王肖肖,杨梦萍,2020),具体体现在父母的性别角色教养行为与态度两个方面,父母鼓励儿子表现出更多的坚强、主动等男性特质,而希望女儿具有整洁、秩序、情感化的女性特质,因此父母在教养子女的过程中会根据子女的性别采取不同的教养行为。同时,幼儿的情绪能力发展具有显著的性别差异,已有研究发现在遇到相同的消极情境时,男性幼儿比女性幼儿更多采用消极的情绪策略,如情绪发泄、自我安慰、攻击行为等(田瑞向,2016)。而亲子间的情绪互动具有双向性,父母消极无效的教养方式与儿童不当行为之间往往是相互强化、不断升级的(刘洋,郭明春,2020),因此在教养过程中,温暖、理解、民主、支持等积极教养方式更容易对男幼儿的情绪和行为产生影响。

4.3 反思与展望

当前元分析厘清了中国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密切关系,并且探讨了不同教养主体、测量方法和幼儿性别的调节作用。这对于改善父母教养方式,促进幼儿情绪能力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然而当前元分析仍然存在以下不足:(1)已纳入的元分析文献中存在一个研究报告多个效应量的情况,而同一研究的效应量比不同研究的效应量可能更有相关性,进而导致元分析结果存在偏差。(2)父母教养方式中积极教养和消极教养的维度划分虽然明确了具体的操作定义,但仍缺少科学的检验与实践的验证,可能影响元分析结果。(3)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调节变量只考虑了不同教养主体、测量方法和幼儿性别,可能仍然存在其他调节变量如地区差异和家庭背景等。未来研究可以针对原始文献中的多个效应量采用多水平元分析方法,对父母教养方式的维度划分进行实证检验,考虑纳入更多的调节变量,力求全面系统地检验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关系的影响因素,建立元分析结构方程模型。

5 结论

(1)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呈显著正相关,父母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呈显著负相关。

(2)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情绪能力的影响依次为情绪理解、情绪调节和情绪表达,其中对幼儿情绪理解的影响最大。

(3)父母积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受到幼儿性别的调节;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情绪能力的关系受到教养主体与测量方法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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